XX县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门诊免费药物治疗实施方案(精简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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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门诊免费药物治疗实施方案XX县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门诊免费药物治疗实施方案 根据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重性精神疾病防治工作的通知(云卫发20168号)和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门诊药物治疗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保政办发2016159号)精神,按照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干预、广泛覆盖、依法管理 的原则,建立 政府领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 的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全县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救治、服务和管理工作,逐步建立健全精神病专科医院和社区一体的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管理网络,建立部门之间、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分工负责、工作衔接、双向转诊机制,实现重

2、性精神疾病防治 病重治疗进医院、康复管理在社区 的目标,结合全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重性精神疾病社区管理治疗,建立防治机制和网络,提高治疗率,提高患者及其家属的生活质量,降低患者危险行为率,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具体目标:(一)规范开展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提高治疗率;(二)降低危险行为率;(三)建立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机制;(四)提高社会对重性精神疾病的认知。二、范围、服药对象和工作内容(一)范围 2016年,在有望镇、太平镇建立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门诊药物治疗管理试点。 2016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开。(二)服药对象对辖区内已确诊的6类重性精神疾病(精

3、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病人给予门诊药物治疗。药物治疗的患者应具备以下条件:1.当地贫困患者优先;2.服药能有效控制病情者;3.有固定监护人,且监护人能够有效实施监管;4.患者本人或者其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并与医疗机构签订相关治疗协议;5.患者体检结果符合服药标准;6.患者需参加新农合或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持有慢性病证明。(三)工作内容对符合条件的6类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给予门诊药物治疗,并做好服药后的随访管理、危险行为、药物不良反应处置工作。三、实施步骤(一)宣传动员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民政、新闻宣传、派出所、残联专干、

4、村委会(居委会)乡镇卫生院精神科医师、防保人员、乡村医生及病人法定监护人等相关单位和人员,根据2016年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确诊情况,列出辖区精神病患者名单。并对辖区精神病患者及家属进行宣传动员,愿意接受治疗并同意加强监管的患者由监护人填写治疗申请表,再由村委会(居委会)出具贫困证明。对拒绝治疗或监护人无力监管的患者,由监护人签字确认,并汇总名单上报,由乡镇政府、派出所、村委会采取其他监管措施。(二)服药前体检由村委会组织、乡村医生配合通知申请服药的患者到卫生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包括常规体检、肝功、肾功、血常规、心电图。如患者无法至卫生院体检,由卫生院相关医师携带便携式检查仪器入户进行体检,同时采

5、血带回卫生院进行检验。(三)病情评估、制定个性化治疗方案由市第三人民医院指派专业医师采取集中和入户的方式,对申请手续齐全的患者进行病情评估、针对不同患者制定个性化治疗方案及康复措施,符合住院治疗条件的实行住院治疗,符合门诊治疗条件的实行门诊治疗,给予门诊治疗的要将服药可能存在的风险传达给监护人,并签订服药知情同意书,随后开具处方(处方用药标准控制在2400元/人.年内),并叮嘱药品用法、注意事项以及如何对病人进行监管和护理。(四)随访、复诊门诊治疗的患者服药一个星期后,由乡村医生进行首次随访,了解服药的依从性、药物不良反应及监护人监管力度,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卫生院报告;乡镇卫生院专科医生(有望卫

6、生院杨磊、太平卫生院徐自光,今后若人员变动,由新任医师自行补缺)每月对患者进行访视;县疾控中心人员和XX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生每季度对患者访视一次,根据患者的病情调整药物治疗方案。四、保障措施(一)组织保障为切实加强全县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门诊服药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在县重性精神病人管理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服药工作领导小组和治疗技术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监督指导和评估治疗。1.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门诊药物治疗工作领导小组:(二)职责分工1.县卫生局:负责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门诊服药工作的领导与协调工作;制定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门诊服药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服药工作的质量控制、督导考核与评估,参

7、加新农合患者的费用报销。2.县综治办:负责肇事肇祸患者管理治疗综合协调。3.县财政局:负责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治疗政策性报销范围以外补助资金的安排,并做好资金监管。4.县民政局:负责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中生活困难者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性报销外支付仍有困难的给予医疗救助。5.县人社局:将符合条件的城镇职工、城镇居民的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及时报销。6.县公安局:协助卫生等部门开展排查,负责将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送专科医院诊治,对在治病人实施管理,一旦有肇事肇祸倾向及时送专科医院诊治。7.县残联:负责精神病人合法权益的维护,为精神病人提供康复服务。对特别严重的精神疾病患者给予适当补助并实施 阳光家园托养计划

8、 。8.县疾控中心:负责门诊服药工作的具体实施,审核服药对象;完成信息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上报;牵头组织开展技术指导和年度考核;完成年度总结和报表。9.县级综合医院:负责对合并有其他疾病的重性精神病患者提供诊断、治疗,对可能药物发生的严重副反应提供救治。10.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门诊服药患者名单并协助精神科医师完成患者的诊断复核、制定治疗方案;建立或者指导乡村医生建立随访和服药患者的档案;随访或者指导乡村医生随访有危险行为倾向的患者,填写随访表;直接或者通过乡村医生定期发放药物,填写病历和随访表;在精神科医师的指导和公安部门的协助下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包括药物发生的副反应),为疑

9、难危重患者提供转诊服务;开展家庭护理教育。11.村卫生室(所):安排乡村医生作为个案管理员,经培训合格后上岗;提供门诊服药患者名单并协助精神科医师完成患者的诊断复核、制定治疗方案;建立随访和服药患者档案;随访有危险行为倾向的患者,填写随访表;定期发放药物,填写病历和随访表;发现应该应急处置的情况发生及时上报卫生院,协助开展应急处置(包括药物发生的副反应),为疑难危重患者提供转诊服务;开展家庭护理指导。.家属或监护人:负责提供患者的基本情况和病史资料,提出愿意参加门诊治疗申请;负责按确定的治疗方案监督病人按时服药并填写服药记录卡,加强对病人的监管和护理,发生服药异常反应、病情反复或其他危险行为等

10、情况及时向村卫生所、乡镇卫生院报告,主动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和转诊住院治疗。(三)经费保障1.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体检经费(包括化验费):按照卫生局转发XX省201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保卫发2016222号)中的附件2(XX省201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测算参考表)关于预拨2016年中央第二批和省级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16255号)及卫生局关于印发XX市2016年中央补助地方慢性病等疾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卫发201648号)文件要求,按照5元/人计算。2.服药经费:按照卫生局转发XX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重性精神疾病防治工作的通知(保卫发20161

11、04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关于2016年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标准的通知(保新农合发20161号)等文件要求,与财政、人社、民政、残联等部门进行沟通协调,探索建立 医保先报、符合条件的医疗救助、财政补助 的患者救治救助制度。具体实施步骤为:确定服药患者名单,并由精神专科医师针对每个患者开具个性化处方,由各个卫生院将处方收集;处方收集好后,报县卫生局同意并与负责的精神病专科医院联系,携带患者处方、新农合证(原件)其他医保证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至相应医院将药物领回;精神病专科医院门诊药物治疗费用每季度与县新农合、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部门报账一次;参加新农合的报账比例为80%,参加城镇职工

12、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按我县现行的相关医疗保险政策执行,不足部分由县财政列入预算解决;参加新农合的住院病人按乡镇卫生院的报销比例(90%)予以报销,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按我市现行的相关医疗保险政策执行,病人自负部分困难的向民政和残联部门申请城乡医疗救助。3.人员培训、复核诊断、督导检查工作及乡村医生随访等工作经费,由县卫生局统筹安排,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中列支,中央补助重性精神病防治项目经费作补充。五、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重性精神病管理作为医改的一项重要工作,不仅关系到老百姓的身心健康,更关系到社会稳定,各乡镇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门

13、诊服药治疗工作。各乡镇要在县重性精神病管理治疗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门诊服药工作领导小组、技术指导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确保评估和治疗管理工作顺利进行。(二)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各乡镇及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宣传动员工作,通过宣讲党和政府的关爱政策,使老百姓主动参与该项工作。(三)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在服药治疗过程中,对有危险行为或者急性药物反应的患者,要及时与评估治疗技术小组联系,寻求技术指导,由乡镇派出所及民政部门配合,提供应急处置,通过应急处理未能及时缓解病情的转精神病专科医院治疗。(四)建立和完善双向转诊制度为确保患者得到安全、有效的治疗,尽量减轻患者家庭的经济负担,最大限度地发挥基层

14、医疗机构和专科医院的优势互补,建立双向转诊制度。一是由卫生、公安、民政、残疾人联合会等综合评估有肇事肇祸倾向的患者,由公安部门牵头,民政及卫生共同配合送精神病专科医院住院治疗。二是居家治疗发生下列情况的患者,由乡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诊到精神病专科医院诊断和治疗:1.病情恶化,目前治疗方案不能控制症状;2.发生严重药物不良反应;3.并发其它基层不能处理的疾病。三是通过精神病专科医院治疗符合下列情况的患者,由专科医院填写转诊单(出院信息单),并通知患者家属或监护人,由其负责接回患者,并及时报送患者治疗资料至所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纳入当地长期随访治疗管理:1.诊断明确;2.治疗方案确定;3.精神方面的临床症状已经控制稳定。(五)建立药品供应管理制度各乡镇领取药品要实行出入库登记,在领取药品前制定药品使用计划表,领取药品时打印出库清单,并由双方签字备案;每半年向县区卫生局和专科医院基层精神卫生指导科室汇总报告一次。(六)加强资金管理使用资金的部门要自觉接受有关部门检查,县财政局、卫生局要不定期的进行检查,如有发生违规行为,将扣减单位经费补助,情节严重的交纪检部门追究当事人责任。同时,建立绩效考核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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