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计划生育工作信息.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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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区计划生育工作信息 :计划生育工作 社区 信息 企业奖惩办法的作用 自考本科后考研 录入计划生育信息 篇一:2015社区计生工作计划 2015年社区计生工作计划 根据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结合社区实际,进一步做好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提高社区计划生育水平,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打造“阳光计生”,以“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提高人口计生系统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着力满足群众需求,提高群众满意度,促进人口计生工作深入持续发展。特制定明年计划生育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 社区书记亲自抓、负总责;计生干部具体抓、放手干。加强计生协会班子、小组长、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各

2、自的优势,带领这些班子、队伍人员不断学习党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新政策和新规定,不断充实和提高我们的业务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做到具体工作有人抓、大事小事有人管,使协会工作得到正常开展,使我们的服务能真正让群众得到满足和满意。 二、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和形式。 根据群众需求,结合工作实际,将公开内容规范为政策类、程序类、服务类、维权类、动态类等五项内容,每类内容分别确定相应的公开项目。把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如当年出生人口、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发放、社会抚养费征收以及各种奖励优惠政策落实等情况,全部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在公开内容上,针对不同的公开主体分级分层突出公开重点。

3、三、全力打造“阳光计生”。 加大人口计生政务公开力度,全面加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人口计生政务公开要求,以计划生育政策执行和落实为重点,结合群众需求,不断完善和规范人口计生政务公开。继续开展 “请流动人口农民工评计生”的活动和政风行风、作风建设民主评议活动,不断转变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认真为群众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免费技术服务,开展妇女病常规诊断、检查和治疗,适时为群众提供生殖健康普查,优生优育咨询、指导服务等,为群众开展政策咨询、生育节育、再生育审批以及奖励优惠申报等服务。同时发挥“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一站式”服务,本着方便群众、简化程序的原

4、则,对生殖保健服务手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及其它证件的办理,实行“一站式”服务,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提供方便。 根据街面房多、出租房多、流动人口多的三多特点,我们要把这作为社区创建工作的重点来抓。积极开展每月一查,每季度一核对的计生普查验证工作。为了方便流动人员做好计划生育,我们要不定时地把计生宣传资料、避孕工具送到他们的手里。另外准备组织1-2次便民服务活动,设立计生政策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和安全套,让流动人员享受与户籍人员同样的阳光服务。 年 月 日篇二:社区居委会工作手册社区计划生育工作 社区居委会工作手册社区计划生育工作 1.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工作依据 做好社区居委会计划生

5、育工作,是国家及市有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工作内容,主要依据包括: 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条第(五)项规定: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计划生育?工作。 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二条 第一款规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第三、各地方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规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基层群众组织,应当宣传群众、组织群众,用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形式,开展计划生育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或者计划生育工作小组,配备专职、兼职工作人员,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督促检查落实节育措施,做好日常管理和服

6、务工作。 2.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宣传和服务对象 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宣传和服务对象包括: 社区内的单位、经营场所、社区内户籍人口、社区内居住的本市外区户籍人口和外来流动人口。 重点管理服务对象为:社区内无业、个体人员、在人才、职介存档人员中的已婚育龄妇女(育龄妇女是指15-49周岁的);外来流动人口中的成年育龄妇女(成年育龄妇女是指18-49周岁的)。 3.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工作任务 (1)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北京市计划生育条例及其配套规章,依法协助区、街进行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的落实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了解掌握本社区育龄妇女情况,做到底

7、数清、情况明;协助市、区、街开展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的调查工作;负责对户籍在本社区的无业、个体人员中的已婚育龄妇女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一孩、二孩生育服务证的审核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审核手续;协助街道做好本市人户分离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定期与户籍地联系,落实委托管理职责;协助街道做好年度孕情普查工作,落实人口出生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通过广泛深入、多种形式的宣传,向群众渗透计生国策意识和计生科普知识,达到转变群众观念,树立科学、文明、进步婚育观的目的。 在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月中送婚育新风。充分利用“元旦”、“春节”开展以送生殖健康知识、送温暖、送服务,为计划生

8、育家庭办实事、办好事为主要内容的“走千家,交百友”活动。 借重大节日和社会宣传日倡导婚育新风。在“38”妇女节、“529”计生协会会员日、“61”儿童节、“711”,世界人口日、 “925”公开信纪念日、 “1028”男性健康日期间,在社区内以多种形式开展计生政策及生殖健康知识的宣传服务活动。 做好宣传品发放和流动宣传包的人户工作,宣传品发放要有一定的发放面,宣传包传阅要有针对性,并做好流动登记。 社会宣传主题要明确,内容要丰富,形式要多样,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各地计划生育条例为主线,围绕婚育科学进万家这个主题和优质服务,广泛开展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妇女生殖健康知识和男性生殖健康知识的

9、宣传。 (3)加强阵地建设 阵地建设是开展宣传教育、普及计生科学知识的必要手段。是计划生育宣传自己,展示自己的领域。加强阵地建设是经常性工作之一。因此,社区居委会内固定的宣传园地、图书角(柜)和室外宣传栏或板报要发挥作用,生育文化橱窗、楼院文化宣传栏和宣传资料箱要发挥好宣传作用。做到:宣传橱窗要每季更换一次;楼院文化宣传栏经常更新内容并定期悬挂;设立人口报栏,要做到按期更换;图书角(柜)要有计生知识宣传品(书、折页),供群众借阅或索取,为社区内居民营造良好的舆论宣传环境。 (4)办好人口学校 充分利用面向群众普及计生科普知识的课堂,做好育龄人群,尤其是特殊人群(新婚、孕、产)的知识教育普及是人

10、口学校的重要内容,关系到提高出生人口的素质和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水平的提高。其主要任务: 做好对新婚、孕、产特殊人群的知识服务,采取送知识、政策上门,面对面宣传到人的方式。具体方法是针对不同对象送宣传包,做好知识宣传和随访工作;每季度根据信息报告单提供的人数做好台帐登记,对每个人开展的服务情况记录在信息反馈单上;要做到采取个性化的服务方式、态度和蔼、服务到人。 (5)做好优质服务工作 按照国家计生委关于优质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优质服务工作实施以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出生缺陷干预;生殖道感染干预为重点的三大工程。开展计生优质服务工作,就是从群众最直接、最切身的利益人手,解决他们在生殖健康中的问题,以提高

11、群众保健能力和健康水平。其主要任务是:负责组织好本社区内无业、待业育龄妇女的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协助医务人员做好对查出有病人员的跟踪服务;协同社区计生服务站做好每月一次的生殖健康知识讲座;做好优质服务工作,要遵循“六要素”要求。即:提供足够选择的避孕方法;介绍避孕方法的知识;胜任的技术能力;良好的人际关系;周密的随访服务;多功能的生殖保健服务。 (6)规范基础资料 把全年开展的各种宣传活动较详细的记录在台帐中(可记人 协会台帐内);将婚、孕、产(含外来人口)育龄妇女的应服务人数登记在区下发的统一基层台帐的相应栏目内,开展个性服务情况记录在信息反馈报告单上;每季度更换板报或橱窗的内容要留照片或小

12、样。 (7)规划统计工作 基础资料方面:一是育龄妇女卡片及首页;二是计划生育信息报告单;三是流动人口情况报表;四是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手册。 工作要求:每月根据个案发生情况及时、准确、规范地填写育龄妇女卡片和计划生育信息报告单;根据街道的反馈信息,核对有关情况并变更育龄妇女卡片,填报计划生育信息报告单;每季根据街道打印反馈的卡片首页计划生育情况,填写卡片首页;每季根据街道反馈的新婚、怀孕、产后人员信息,进行有关计划生育的宣传与服务;按月、季、年填写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手册的相关内容;社区居委会计划生篇三: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社区计划生育工作人户分离问题及对策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13、,通过各级政府的努力,计生政策已深入人心。但随着形势发展,计生工作同样面临许多问题,尤其是在计划生育工作走向法制化的今天,更是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和新的矛盾。 现今社会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许多家庭已步入小康家庭,首批独生子女也开始纷纷有了自己的家庭。由于这些家庭的成员有一方或双方是在独生子女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自己对成长过程中自己体会过的孤独感和出于对下一代教育的考虑,有一部分家庭不愿意自己的后代仍然是独生子女。希望自己的子女在今后的成长和生活中能有个伴儿,在今后的生活遇到困难时能多一人帮忙,因此一些不符合生育二胎的家庭不惜交付高额罚金也要给自己的孩子生一个弟弟或妹妹。导致这种情况出的另一重要

14、原因就是“421”家庭结构的出现,两个人要赡养四位老人和一个孩子的生活压力和精神压力自然不言而喻,因此,宁可自己多承受一些,也希望将来自己的子女可以压力小一些。 我社区地处西长安街沿线,经过多次拆迁,寄挂户、空挂户非常多,人户分离现象十分严重。同时,我社区的辖区内还有中国银行、北京电力公司和人民大会堂这三大集体户,进一步增加了人户分离的程度和严重性,他们在人户分离人员中也是占绝大部分的。其中,集体户人员的户籍变动也是很大的,每年都有大量的迁入迁出的人员。人户分离现象为计生工作的开展带来了不小的难度,无论是从生育情况的统计还是从政策、法规的宣传以及各项福利的发放都带了较大的阻力。这就给计生专干增

15、加了不少的工作压力。空挂户也是难点之一他们在户籍地没有实际居住地址,只有一个户籍,街坊邻居也很少有人知道他们,因此在联系起来的难度一点也不比集体户小。 由于人户分离,导致监管力度大大减弱,违法生育情况越发突出,不少地方都出现了违法生育的情况。 对于独生子女家庭的奖励政策国家虽然早已作出规定,但是奖励制度并没有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而有所变动,独生子女费依然维持在每人每月5元。这5元钱在政策执行之初的确可以帮很多家庭解决生活问题,改善生活质量,但是,在现今社会这5元钱的作用微乎其微,甚至有些家庭嫌麻烦根没有申请过独生子女的相关奖励。对于独生子女的奖励力度应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而有

16、所变化,或者参照一些其他国家的生育制度,同时结合我国的国情,国力适当提高对独生子女家庭的奖励和帮扶力度,在子女入园、入学,甚至今后就业上提供一定的优待政策,使更多的人在更多的优惠政策下,从内心愿意遵守国家政策,不超生,不违法生育。 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些家庭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质量的改善,开始为自己的后代考虑到了今后成长、生活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觉得多一个孩子,在遇到困难是能相互有个帮衬,不会像自己有着那么大的压力。但是,我国的二胎政策并没有完全开放,对于想要生育二胎的家庭还是有着比较严格的审核制度。因而一些不符合政策的家庭只能选择其他途径生育第二个子女。到户籍地以外的地方渡过怀孕生产的时期,

17、等孩子出生后再到相关部门提交申请,接受处罚。对于这个不可逆转的既定事实相关部门也只能对其进行一定金额的经济处罚,在一次处罚之后,超生的子女便可以获得与合法生育的子女相同权益,在今后的生活、教育、工作等方面并不会有什么影响。故而许多家庭宁愿接受处罚也要生于第二个子女。 计划生育政策目前依然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对于违法生育家庭的经济处罚只是一种处罚手段,并不能扭转已经放生成的事实,并不能有效地预防违法生育的发生。相关部门应该根据社会的发展水平及时调节对于独生子女家庭的奖励政策和其他方面的福利待遇,出台有关独生子女成年后的相关帮扶政策,使得相关政策能够跟得上时代的的发展变化,与时俱进,使得更多的家庭感

18、到自己和自己的子女在今后的生活中能够有强有力的保障。同时还应该,加强对违法生育的政策宣传,不单单从经济方面作出处罚,还要从其他方面作出相关的处罚措施,使有违法生育想法的家庭在知道相关处罚后能够及时权衡利弊比,意识到违法生育将产生的严重后果,进一步减少违法生育情况的发生。目前,我国的处罚措施是依据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的城镇或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作为处罚基础,根据情节不同处以不同程度的罚款。但是,现在居民生活水平不断变化,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同样的处罚金额对于有些家庭或个人也许并不能够对其造成一定的影响。在处罚方式上,也应该根据违法生育家庭或个人的经济收入、资产总额、社会影响力等方面综合考量,制定出更

19、能够起到警戒或惩戒的相关措。使惩罚措施能够造成一定的影响力。 由于人户分离现象的产生,在对育龄妇女的监管上单纯依靠计生专干以及不能满足对育龄妇女的监管力度,还要依靠育龄妇女所在单位的相关部门的配合、监督,与育龄妇女户籍所在社区定期进行性相关信息的交换,使得育龄妇女户籍所在社区和单位形成一个较为全面的监管。针对有违法生育情况的家庭或个人,除了对其自身进行处罚,还对其所在单位、居住地的相关部门进行一定的惩罚,毕竟,户籍社区的监管力量是有限的,这就注定了要多方合作,共同执法。这样不仅能提高新生儿预计出生的准确率,还能够进一步提高防治违法生育行为出现的能力,减少违法生育现象的发生使得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

20、策得到更好的贯彻落实。 西交民巷社区 徐婧遥 2013年7月 新京报报道:11日有媒体报道,广州将有可能再次申请单独二胎(夫妻双方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可生育第二个孩子)试点。广东省计生委、广州计生局随后分别澄清,称目前不存在申请单独二胎试点的问题。而此前一周,国家卫计委3次回应放开单独二胎说法。卫计委表示,生育政策包括非常庞杂的内容,如果把调整生育政策简单地理解为二胎又有放开的迹象这明显是不正确的,这和是否放开单独二胎或者二胎政策不是一回事。同时卫计委仍表示,正组织调查研究完善生育政策的思路和方案。 而记者盘点31省份计生政策,发现各地都有各不相同的生二胎规定。原国家人口计生委数据显示,2011年

21、之前,真正限定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的独生子女政策覆盖率仅占总人口35.4%,其他人口都实行有条件的生二胎政策。 盘点 之 身份 农村普遍一孩半 当前各地农村普遍实行农村一孩半:夫妻双方或一方是农村居民,其夫妻仅生育过一个女孩,可以生二胎。 官方数据显示,一孩半政策覆盖了我国53.6%的人口。 养儿防老是在农村仍普遍存在的传统观念。因此,各省份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地方法规时,都或多或少地对农民放开了二孩生育的口子。 比如,人口大省广东省规定,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只生育有一个子女且是女孩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在人口基数较小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则直接规定,提倡农村居民一

22、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最多生育两个;海南省也有类似的规定。 在人口增长形势严峻的直辖市,对农村一孩半政策也相应收紧。比如,现行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只有在深山区长期居住并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生活有实际困难,才能生育第二个孩子。 全国人大代表、原国家人口计生委科学技术研究所所长马旭在今年两会上表示,东北的吉林、辽宁,江苏和安徽、福建、天津、上海等地开始针对农村家庭试点单独家庭放开二胎。 归国华侨可生二胎这一条里列举的情况,国家均有一些单独规定,总的来说,这些规定是允许再生育一个子女。 部分省份的计生条例,列举了上述条件,但称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也有不少省份

23、在国家政策基础上,明确了地方规定。 现行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双方系归国华侨或回本省定居的港、澳、台同胞,身边只有一个子女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河北的规定类似,但将身边只有一个子女,收紧为只有一个子女。 江西、江苏两省的规定更为细致。比如,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夫妻双方均为归侨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回内地定居不满六年且只有一个孩子,或者夫妻双方所生育的孩子均不在内地定居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夫妻一方为本省居民,一方为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或者外国人,本省居民的配偶一方婚前已有的孩子以及双方婚后生育的孩子均不在内地定居的,执行本条

24、例规定时,不计入生育的孩子数。 盘点 之 婚姻情况 农村男子入赘可生二胎 男方入赘可生二胎普遍适用于农村夫妻,可以说是农村一孩半的延伸,但各地政策在细节上有不同。 现行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就明确规定,夫妻双方或女方为农村居民,男方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负责赡养女方父母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贵州省的规定很简洁,夫妻双方是农民,男到独生女无儿户家结婚落户的,可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北京条例的规定更看重赡养老人的承诺,男性农村居民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书面表示自愿赡养老人的(女方家姐妹数人只照顾一人),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两个月前,最新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山东省,在二胎政策中,

25、则对入赘条件中,附加了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的男方,要与女方父母共同生活并履行赡养义务的现实要求。盘点 之 职业 矿工渔民可申请再生育 在我国西北、东北地区和沿海省份,矿工、林场工人、渔民是一个非常庞大的群众。他们的工作充满艰辛,甚至有生命危险。而有一个儿子,或者多一个孩子,延续家族血脉,也是这群人很质朴的心愿。多个省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尊重了这些特殊职业(工种)人群的生育意愿。 现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男方连续从事井下采掘作业五年以上,并继续从事井下采掘作业的,夫妻双方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可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有的地方则附加了一定条件,比如说广东规定,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海

26、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满5年以上,现仍从事该工作且只有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在人口同样密集的上海规定,一方为从事出海捕捞连续五年以上的渔民,现仍从事出海捕捞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后,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浙江、江苏、河南等人口大省的现行条例中,对一方是特殊职业(工种)的夫妻生育二胎,前提条件是第一胎为女孩。 盘点 之 少数民族 少数民族政策相对宽松 2002年9月1日,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其中规定,现行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实际上,在此之前,绝大多数省份都已制定了地方计生条例,均对少数民族夫妻制定了相对宽松的计划生育要求。比如,内蒙古、海南等省份规定,少数民族(全国总人口在一千万以下的)公民,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子女。 在少数民族聚居的省份,都依据少数民族分布的特征,制定了特色的,具体的生育调节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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