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和处置方法.doc

上传人:文库蛋蛋多 文档编号:2302713 上传时间:2023-02-10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4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附件:《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和处置方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附件:《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和处置方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附件:《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和处置方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附件:《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和处置方法.doc(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附件: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和处置方法一、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卫生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卫医发2003287号)2003年10月10日类别特征常见组分或者废物名称备注(处置方法)感染性废物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1、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包括: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废弃的被服;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用黄色防渗漏、可封闭的塑料袋或容器,注明“感染性废物”和产生医疗废物的“实验室”名称。培养基(或培养皿)、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感染性废物须经灭菌消毒处理后,确保无传染性和无

2、污染性后方可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如EB等)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贴标签注明。2、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3、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4、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5、废弃的血液、血清。6、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1、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用黄色防渗漏、可封闭的塑料袋或容器,注明“病理性废物”和产生医疗废物的“实验室”名称。教学科研实验中产生的动物尸体、废弃的饲料及填料联系并移送到动科部处置。2、医学实验动物

3、的组织、尸体。3、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蜡块等。损伤性废物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如针头、刀片等)1、医用针头、缝合针。一次性输液器使用后,针尖等必须立即毁形,针尖利器部分经分离投入损伤性废物利器收集容器内,其它部分投入感染性废物或药物性废物黄色医疗废物专用袋内。受体液、血液、分泌物污染的一次性注射器或真空采血器使用后,针尖毁形后可直接投入损伤性废物利器收集容器内收集。用黄色不易刺破、防渗漏、可封闭容器(专用利器盒),注明“损伤性废物”和产生医疗废物的“实验室”名称。2、各类医用锐器,包括: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3、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药物性废物过期

4、、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1、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等。用黄色塑料袋或容器,注明“药物性废物”和产生医疗废物的“实验室”名称。2、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包括:致癌性药物,如硫唑嘌呤、苯丁酸氮芥、萘氮芥、环孢霉素、环磷酰胺、苯丙胺酸氮芥、司莫司汀、三苯氧氨、硫替派等;可疑致癌性药物,如:顺铂、丝裂霉素、阿霉素、苯巴比妥等;免疫抑制剂。3、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化学性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1、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用黄色塑料袋或容器,黄色,注明“化学性废物”和产生医疗废物的“实验室”名称。2、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

5、学消毒剂。3、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1. 使用统一的黄色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医疗废物专用箱(或袋)、容器可到物资管理中心领用。2. 对符合分类收集要求的医疗废物包装严密封口;上门交接时,称量、填写交接单、实验室管理人员与运送人员核查后双方签字,暂存至医疗废物点。严禁敞开式搬运。3. 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得混合收集;严禁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内。4. 生活垃圾、化学危险品废物、放射性废物等必须分类收集,分别送到相关暂存点:由危险品库房领取的化学危险品,使用后废弃危险品空瓶移送到物资管理中心库房暂存处(西3号楼北侧库房);废弃的剧毒品及空瓶须由双人移送到物资管理中心库房暂存处(西3号楼北侧库房),并做好交接登记工作。放射性废物必须移送到放射性同位素平台暂存处(西3号楼北侧库房)。教学科研实验中产生的动物尸体、废弃的饲料及填料联系并移送到动科部处置。对于一次性使用的医疗用品或生物试剂的外包装盒袋或填充泡沫等未被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输液瓶、玻璃瓶等未被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无感染无污染的、未接触有毒有害的废弃物品可归入生活垃圾。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施工/环境 > 项目建议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