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关于保障手术后标本病理学检查的具体措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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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障手术后标本病理学检查的具体措施 1、手术中取下的标本只能由术者、巡回护士和手术室接送标本的专职人员经手,其他人不得接触标本。 2、切取病理标本后的剩余标本由巡回护士统一回收到指定地点,不得随意丢弃。 3、手术中取下的标本在做病理检查前必须由术者或巡回护士(必要时由接送病理的专职人员)给家属或委托人过目确认。 4、如为术中临时决定的冰冻病理,需由术者(必要时由巡回护士)及时与病理科联系,并填写病理单。 5、病理科接到病理标本后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时出具病理结果。 6、普通病理标本由巡回护士转给专职人员签收后,放入指定冰箱,于每天下午下班前半小时由专职人员统一送达病理科。夜间或下班后切取的普通病理标本由专职人员签收后暂放入指定冰箱,与明日的普通病理标本一并送达病理科。 7、任何人不得有破坏病理标本的行为,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挠、防碍病理结果的报告。 8、凡违反上述规定者,按性质后果,责任到人,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批评、罚款、开除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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