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禁止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责任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卫生院禁止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责任书.doc(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卫生院禁止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责任书卫生院禁止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责任书卫生院禁止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责任书:2013-3-16 10:39:17卫生院 禁止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性别终止妊娠责任书为了进一步规范计划生育计划医务行为,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控制出生婴儿性别比,根据云梦县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云人口组20054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医务行为各项管理制定的补充规定(云人口局200714号)要求,特制定清明河卫生院禁止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超室等科室应设置禁止非法医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
2、娠的警示标志。对相关管理制度应悬挂上墙。3、对孕妇进行超声检查,一律实行超孕检登记备案制度。在对孕妇进行超检查时,必须按孕妇超检查流程图进行,并有两外超医生签字和孕妇签字,且如实登记孕检妇女身份证号、计生证号、具体居住地、怀孕时间等详细记载,不得漏项。4、对需要实施人工终止妊娠的孕妇,必须凭县人口与计生局开具的证明方可施术,严禁先施术后补证,否则一律视为无证引产。引产的孕期界定为14周(不含14周)。所有人工终止妊娠对象应建立规范的辅助检查、医生诊断书和施术情况、胎儿性别等综合病案。5、严格实行凭证生育制度。接纳孕妇分娩时,要认真查验孕妇的身份证、生育服务证或生育证,并做好姓名、身份证、住址、
3、生育证号、计划内外、胎儿性别、孩次、接诊医生等有关情况的登记,予以存档备案。接收无证分娩的孕妇时,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通知计生部门的,事中须将有关情况登记清楚,事后24小时内必须通知乡计划生办。6、规范人流医务行为。对14周以下需要人工流产的孕妇,要认真询问其婚姻、生育情况,并做好登记。严禁对政策内怀孕的孕妇实施药物流产,终止妊娠药品只限对难流产人员作辅助流产时使用。7、规范登记表中的孕期书写。对引产、人流、超检查的孕妇孕期时间一律以周为单位进行填写,禁止出现孕期3个月等不规范登记行为。三、奖惩办法1、凡对违反计划生育医务行为,对孕妇进行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终止妊娠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举报,经查证属实的,由县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奖励5000元,且为举报人保密。2、依据有关规定,医务人员违反计划生育医务行为,非法为他人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终止妊娠的,以及不按规定进行索证登记报告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分别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予以降级降薪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