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院保护性医疗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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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妇幼保健院保护性医疗制度保护性医疗制度是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为了避免对患者产生不良影响,从而向患者隐瞒部分病情,为病人病情的恢复创造良好的条件的一种医疗制度。1.医护人员在诊疗过程中要富有同情心,要掌握患者的心理活动状况,对患者提出的各种问题要客观、耐心地解释,语言和蔼,通俗易懂,避免使患者产生误解,疑虑等不良反应。2.尊重患者的隐私权,医护人员不得向任何人泄露患者所陈述的隐私。在诊疗过程中,涉及患者隐私部分检查操作应采取遮掩保护措施。要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 3.需要对患者或其家属做病情交待时,应由经管的住院医师或主治医师或科主任进行解释,且解释内容应一致。不允许进修医生,实习医生,护理人员

2、进行解释。4.医生在查房、会诊、给学生示教、病历讨论等过程中,不许携带手机,不要谈笑,不许在患者床边或其亲友在场的情况下进行讨论,讲解。对诊疗中出现的问题不要抱怨,应冷静处理。在患者或家属询问病情时,可由负责的医师说明,其它不了解病情者不要随便解释5.对病情危重或不治之症的患者,要做好对患者的保密工作及家属的思想工作,对此类患者在护理上应格外注意,医护人员和家属均应提高警惕,以防发生自杀等意外情况。6.医护人员之间须有团结协作精神,不许相互拆台,打击对方,严禁在患者面前议论其他医护人员的诊疗过失和缺陷。双方治疗意见产生分歧时,不要在患者面前讨论,也不要谈论医疗纠纷事故问题。7.医技科室在为患者

3、检查时,发现预后不良疾患不得随意告诉患者,也不许随意在患者面前做任何解释工作(包括患者还应该做哪些检查等),如患者提出诊疗问题应和蔼地指示其找负责医师进行解答。8.医护人员应注意保护好患者住院期间的各种医疗文件,严禁丢失、损坏。没有医疗行政管理部门的认可,任何人不得私自查看、复印住院病历及其它医疗文件(包括本院工作人员),需要询问患者的诊疗情况由负责医师接待。9.男医生给女病人作体检时,应有女医护人员在场陪同,应依次正确地暴露检查部位,不要暴露与检查无关的部位。寒冷季节要注意保暖,保证检查者的手和诊疗器具的温暖。10. 医护人员在工作中要着装整洁,举止文雅,在岗位上禁止谈论和从事与医疗无关的内容和活动,更不允许酒后上岗,以免给患者的治疗带来不良影响及增加不信任感。 11.在特殊情况下,如医务人员考虑患者病情预后不良需要向患者隐瞒部分病情的,或患者及其近亲属要求实施保护性医疗时,可让患者向医院提供本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人的一般情况、委托代理人在住院期间的代理权限(如行使向医务人员的咨询权、对患者病情、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试验及临床治疗的知情权、同意与拒绝的决定权等)。 县妇幼保健院医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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