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保护患者隐私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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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人民医院保护患者隐私制度一、隐私权是公民具有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一切个人信息、个人领域不受他人侵扰的权利。患者隐私是患者不愿意告人或不愿意公开的有关人格尊严的私生活秘密。它主要包括:患者个人身体的秘密,主要指患者的生理特征、生理心理缺陷和特殊疾病,如奇特体征、性器官异常,患有性病、妇科病等“难言之隐”;患者的身世和历史秘密,包括患者的出生、血缘关系,如系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生育婚恋史及其他特殊经历:患者的性生活秘密,包括夫妻性生活、未婚先孕、堕胎、性功能缺陷等;患者的家庭生活和社会关系秘密,包括夫妻生活关系,家庭伦理关系、亲属情感状况和其他各种会关系。 二、医疗行为当中有意识无意识地侵犯病人隐私

2、的十种形式: 1、医生询问病情隐私被候诊患者或他人“旁听”;2、化验单随时公开引出各种有关隐私被泄露; 3、医学观摩未经病人同意隐私变成活教材; 4、床头卡曝光病情泄露患者疾病隐私; 5、以书面形式(撰写医学论著、科研论文等)公开患者隐私;6、少数医务人员非法触摸、窥视患者隐私部位; 7、少数医、技、管人员以口头形式宣扬病人隐私; 8、病案管理人员因工作疏忽造成病案损坏、丢失、被盗而发生患者隐私泄露; 9、电子病案技术的应用,由于网络系统不完善、操作人员不注意保密,密码被他人窃取进入医生、护士工作站,患者隐私被泄露; 10、少数院外办案人员调阅、复印病历,窥探到与本案无关的患者隐私内容,予以宣

3、扬。 三、强化法律意识,树立维护患者隐私的观念,加强相关的卫生行政法规的学习及宣传,提高全体医务人员法律素质。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保护患者隐私,把法律意识转化为自觉的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法律行为。 四、强化法规意识,提高道德修养。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严格区分正常介人隐私和利用职务之便侵犯患者隐私的界限,医务人员应按照技术操作规程办事。不仅执行职务的程度和方式必须合法,而且介入患者隐私行为的形式和内容也必须合法。即介入患者隐私的行为完全是基于诊疗患者疾病的目的,如检查女性患者必须有女护士在场:一般性体检没有必要裸露身体,特殊检查的确需要病人裸露检查时,必须向患者说明原因,并要求其他医护人员在场

4、;在诊疗中与治病无关的事不做,与诊断无关的话不问。 五、强化保密意识,提高职业自律性。卫生部颁布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明确要求医务人员做到“为患者保守秘密,不准泄露患者隐私与秘密”。职业医师法明文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的隐私”的义务,病案管理人员对患者的隐私了解较多,工作中对患者的隐私要严格保密,守口如瓶,不得外泄,不得宣扬、任意传播;更不能利用工作之便索取非法利益。 六、加强患者的维权意识,提高患者自我保护能力。为了便于医生准确诊断,应积极主动配合,讲清有关个人秘密。同时,患者应懂得自己享有的一些权利,如要求医务人员为其保密,有权拒绝回答与诊治疾病无关的询问;当

5、需要患者在就诊时协助医院完成教学或科研任务,并且在此过程有可能涉及患者隐私时,必须明确告知患者,并且要经过患者同意后方可进行。患者必须有知情同意权,医院应该履行义务告知权。对医务人员干涉、侵害自己隐私的行为患者有权向有关部门和领导反映,要求处理;对严重侵犯自己隐私,并造成一定后果的行为,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捍卫自己的人格尊严。 七、加强就医环境的改造、设施更新,使患者隐私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建立单独隔离小诊室、急救室、注射室、换药室,男女病人分开。男医生检查女病人隐私部位要有屏障遮掩且要有女护士在场。检验人员要妥善保管好患者化验单,核对好被检验者后方发给其检验结果单。为了不暴露患者病情隐私,将床头卡片内容只填写科室、姓名、性别、年龄等。 加强病案管理与监督,提高病案使用者保护患者隐私权的意识。认真落实病案借阅制度、病案的外调、复印制度、病案保密制度,不得以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公开病案中的隐私。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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