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贷款发放与支付.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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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农村信用社,“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培训之贷款发放与支付2010年5月,2,内容摘要,3,第一节 贷放分控,一、贷放分控的定义二、贷放分控的具体内容三、贷放分控的操作要点,4,一、贷放分控的定义,贷放分控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将贷款审批与贷款发放作为两个独立的业务环节,分别管理和控制,以达到降低信贷业务操作风险的目的。其中“贷”指的是信贷业务流程中贷款调查、贷款审查审批等环节,尤其是指贷款审批环节,以区别贷款发放与支付环节。“放”是指放款,特指贷款审批通过后,由银行通过审核,将符合放款条件的贷款发放或支付出去的业务环节。,5,二、贷放分控的具体内容,(一)指定责任部门或岗位负责放款。按照银监会规定

2、,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设立独立的放款执行部门,负责贷款发放和支付的审核。,6,【链接】,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贷款人应设立独立的责任部门或岗位,负责贷款发放和支付审核。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贷款人应加强对贷款的发放管理,遵循审贷与放贷分离的原则,设立独立的放款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落实放款条件、发放满足约定条件的个人贷款。省联社指引中,固定资产贷款业务操作指引第二十七条、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操作指引第十九条:农合机构应指定责任部门或岗位,负责流动资金贷款发放和支付审核。个人贷款业务操作指引十六条:指定责任部门或岗位,负责落实放款条件、发放满足约

3、定条件的个人贷款。,7,二、贷放分控的具体内容,(二)审核资本金到位及按进度放款。项目资本金制度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发挥着重要的风险约束作用,因此要明确一定比例的资本金要求,监督资本金按期、按比例到位,确保资本金不被抽逃。,8,【链接】,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固定资产贷款发放和支付过程中,贷款人应确认与拟发放贷款同比例的项目资本金足额到位,并与贷款配套使用。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第十五条:贷款人应当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和资金需求,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发放贷款资金。贷款发放前,贷款人应当确认与拟发放贷款同比例的项目资本金足额到位,并与贷款配套使用。省联社固定资产贷款业务操作指引第三十条:贷款

4、发放前应落实以下条件:(二)与贷款同比例的项目资本金已足额到位(属房地产开发项目贷款的,自有资本金须全额到位),9,二、贷放分控的具体内容,(三)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贷款新规要求贷款资金要用于借贷双方所约定的贷款用途上,不得挪用。对于采用受托支付的,审核工作要在贷款发放前完成;对于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的,放款前贷款人要审核确认贷款发放与项目进度相匹配,贷后要跟踪信贷资金的实际用途。,10,三、贷放分控的操作要点,(一)明确放款执行部门(或岗位)的职责 审核授信流程、核准放款前提条件、协助参与贷后管理(二)明确岗位设置与业务流程 一般至少应设置审查和复核两个岗位 发放和支付的审核工作可合并,也

5、可分开(三)建立完善对放款执行部门的考核和问责机制,11,第二节 实贷实付,一、实贷实付二、“实贷实存”三、实贷实付的重要现实意义,12,引言,“实贷实付”的贷款支付方式是贯穿于“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主线和重要变革。“实贷实付”的贷款使用支付原则,不仅是对国际先进经验和成熟做法的有效借鉴,更是结合当前信贷管理时弊,推动银行信贷管理根本性变革的重要举措,必将对我国银行业信贷管理和信贷业务发展产生极其深远的积极影响。,13,一、实贷实付,所谓“实贷实付”,是指商业银行(贷款人)按照贷款项目进度和有效贷款需求,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主要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的方式,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

6、的借款人交易对象的过程。,14,二、实贷实存,研究“实贷实付”原则,就离不开传统意义上的“实贷实存”。应该说,“实贷实付”之所以成为信贷新规则的重要创新和重大变革,是和我国银行业长期以来忽视贷款使用支付管理,纵容“实贷实存”、“派生存款”的实际问题密不可分的。,15,二、实贷实存,所谓“实贷实存”,是指借款人在申请贷款获得贷款银行批准后,由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的指令,把贷款资金划拨到借款人在本银行的账户上并形成借款人的存款。贷款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后,由借款人自主决定资金的使用,只要资金使用不违反协议约定的贷款用途,贷款银行不实施干预和管理。“实贷实存”是很多银行目前贷款发放中的实际做法。,16,如

7、何准确理解实贷实付的核心要义?,(一)满足有效信贷需求是“实贷实付”的根本目的(二)按进度发放贷款是“实贷实付”的基本要求(三)受托支付是“实贷实付”的重要手段(四)贷放分控是“实贷实付”的内部治理机制(五)协议承诺是“实贷实付”的外部执行依据,17,三、实贷实付的重要现实意义,一是有利于将信贷资金引入实体经济二是有利于加强贷款使用的精细化管理三是有利于银行管控信用风险和法律风险,18,第三节 法规的具体要求,一、明确贷放分控的部门职责 二、贷款支付以受托支付为主原则、借款人自主支付为例外 三、明确受托支付的刚性条件 四、规范受托支付的审核要件 五、重申项目资本金同比例到位的要求 六、明确受托

8、支付的资金到账时间 七、严格自主支付的支付控制 八、明确账户管理要求,19,一、明确贷放分控的部门职责,贷放分控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将贷款审批与贷款发放作为两个独立的业务环节,分别管理和控制,以达到降低信贷业务操作风险的目的。一般要求,设立独立的放款执行部门。鉴于我省农合机构法人机构较多,规模不大,在风险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可不设立独立的放款执行部门,但明确要设立独立的岗位,负责贷款发放和支付的审核工作。,20,二、贷款支付以受托支付为主的原则、自主支付为例外,“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确立了两种贷款支付方式,用于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即: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和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其中,受托支付是

9、贷款支付的基本做法,自主支付是贷款支付的辅助做法。,21,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流资)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固贷和个贷)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后,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22,三、明确受托支付的刚性条件-固贷,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单笔金额超过项目总投资5%或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资金支付,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

10、。”同时,对于固定资产贷款,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单笔支付金额小于50万元人民币的,可采取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依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的通知),23,举例:,例1:某固定资产贷款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贷款额度5000万元,则单笔贷款受托支付的最低限额为多少万元?A、400万元 B、250万元 C、500万元,24,举例:,例2:某固定资产贷款项目总投资14000万元,贷款额度8000万元,则受托支付的最低限额为多少万元?A、700万元 B、500万元 C、400万元,25,举例:,例3:某固定资产贷款项目总投资60

11、0万元,贷款额度400万元,则单笔贷款高于多少万元时必须实行受托支付?A、30万元 B、50万元 C、可全额自主支付,26,三、明确受托支付的刚性条件-流贷,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的行业特征、经营规模、管理水平、信用状况等因素和贷款业务品种,合理约定贷款资金支付方式及贷款人受托支付的金额标准”。第二十六条规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流动资金贷款,原则上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一)与借款人新建立信贷业务关系且借款人信用状况一般;(二)支付对象明确且单笔支付金额较大;(三)贷款人认定的其他情形”。,27,三、明确受托支付的刚性条件-个贷,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12、第三十条规定:“个人贷款资金应当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向借款人交易对象支付,但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形除外”。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贷款,经贷款人同意可以采取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一)借款人无法事先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且金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人民币的;(二)借款人交易对象不具备条件有效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的;(三)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不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28,生产经营性贷款超过50万元时,如何处理?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申请个人贷款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超过五十万元的,按贷款用途适用相关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

13、”,29,四、规范受托支付的审核要件,(一)总的原则贷款发放前必须确认该笔支付已经过审核同意,不同意支付则不能发放。即应确认借款人符合贷款发放条件,且其支付对象符合借款合同约定用途,支付事项与其提交的交易合同等相关资料一致。,30,四、规范受托支付的审核要件,(二)受托支付的要求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的,借款人应提交合同约定的交易资料供贷款人审核。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在合同中对借款人需提交的交易资料作出约定,具体规定各类交易所应提供的交易文件或凭证,以及对于交易文件或凭证的详细要求等内容。对项目融资等大型项目,必要时可要求借款人提供有监理、评估、质检等第三方机构参与签署的确认项目进度和质量的书面文

14、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承包商以及第三方机构共同签署的单据等。,31,四、规范受托支付的审核要件,(三)特殊情况:用于置换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现有负债的固定资产贷款: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关负债资金确实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入的有效证明材料,贷款资金原则上应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债权人。对归还他行贷款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以在贷款资金发放后支付到借款人在他行的存款账户。以上两种方式都必须要求借款人及时提供还款凭证。,32,五、重申项目资本金同比例到位的要求,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第十五条及省联社制度中均做出相关规定,对贷款发放和支付过程中资本金到位情况提出具体的管理要求,

15、允许同比例到位,但对房地产开发贷款则要求自有资本金应足额到位。,33,【链接】,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固定资产贷款发放和支付过程中,贷款人应确认与拟发放贷款同比例的项目资本金足额到位,并与贷款配套使用。”这是对贷款发放和支付过程中资本金的要求。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第十五条规定:“贷款人应当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和资金需求,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发放贷款资金。贷款发放前,贷款人应当确认与拟发放贷款同比例的项目资本金足额到位,并与贷款配套使用。”省联社操作指引第三十条第(二)款:贷款发放前应落实以下条件.与贷款同比例的项目资本金已足额到位(属房地产开发项目贷款的,自有资本金须全额到位)。,34

16、,六、受托支付的资金到账时间,根据国际通行惯例和贷款支付的常见做法,贷款人原则上应在贷款发放的当天,将贷款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手。确因客观原因在贷款发放当天不能将贷款资金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手的,贷款人应在下一工作日完成受托支付。即:“T+0”或“T+1”。,35,七、自主支付的支付控制,1、借款人在提出提款申请时应同时提供贷款资金使用计划。2、在贷后管理中,贷款人应定期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并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3、对于借款人不按合同约定用途和金额标准支付贷款资金,或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贷款人受托支付等情形的,贷款人应及时采

17、取补充贷款发放支付条件、停止贷款资金的发放支付等措施。在贷款支付过程中,借款人信用状况下降、贷款资金使用出现异常的,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协商补充贷款发放支付条件,或根据合同约定变更贷款支付方式、停止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36,八、明确账户管理要求,贷款新规在各类贷款使用不同账户管理方式及要求,固定资产贷款要建立还款准备金账户、流动资金贷款要建立回笼账户、项目融资要建立项目收入账户,同时要求加强对账户分析与动态监测。,37,【链接】,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八条:贷款人应在合同中与借款人约定对借款人相关账户实施监控,必要时可约定专门的贷款发放账户和还款准备金账户。第二十三条:合同约定专门贷款发放账户的,贷款发放和支付应通过该账户办理。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十一条贷款人应通过借款合同的约定,要求借款人指定专门资金回笼账户并及时提供该账户资金进出情况。项目融资业务指引 第十七条:贷款人应当与借款人约定专门的项目收入账户,并要求所有项目收入进入约定账户,并按照事先约定的条件和方式对外支付。,38,总结与个人建议,积极与客户沟通,争取支持和谅解多向其他金融机构学习,取长补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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