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_解读__2013.05(太原).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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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解读 孙重旭 中国煤炭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概 述 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办法解读,概 述,概 述,1、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的意义 矿井瓦斯等级是实现矿井分级管理及监督监察的依据;是矿井掌握瓦斯涌出特点及其构成的重要途径,为采取瓦斯治理措施提供基础资料;每年各矿都必须进行瓦斯等级鉴定,鉴定方法非常重要。,概 述,2、现状与问题(1)全国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情况(2011年),概 述,概 述,(2)矿井瓦斯等级特点 突出和高瓦斯矿井总量上升 国有重点煤矿瓦斯灾害加重 瓦斯灾害严重地区的基本格局没有改变,概 述,1)突出矿井数量进一步增加。从突出矿井总数看,2011年比2010年增加80处

2、,达到1141处,突出矿井在全部矿井中的比例也有所增高,由7%左右增加到10.5%,瓦斯突出灾害的严重程度进一步加剧。,概 述,2)矿井瓦斯涌出总量增大根据统计的数据估算,全国矿井瓦斯绝对涌出量总量约为51370m3/min(270亿m3/a),比2009年(涌出量约为220亿m3/a,其中,风排量约150亿m3/a)有所增加。,概 述,3)部分矿井的相对瓦斯涌出量较大。在国有重点煤矿中,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呈现增加趋势,部分矿井的涌出量偏大,不少矿井超过100 m3/t。2011年,国有重点煤矿中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最高的矿井为:重庆中梁山煤电气有限公司矿业分公司北矿,为221.73;其次是湖南

3、爱和山煤矿,为146.84 m3/t;再次为辽宁阜新矿业集团恒大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为134.58 m3/t。,概 述,绝对瓦斯涌出量最大的10个矿井(m3/min)山西晋煤集团寺河矿(西井区)670.48 无烟煤山西潞安集团古城矿663.06 无烟煤山西荣欣公司高家庄煤矿628.6 无烟煤山西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五矿贵石沟井535.7 无烟煤山西焦煤集团沙曲矿510.99 焦煤山西晋煤集团寺河矿(东井区)496.6 无烟煤山西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矿479.95 无烟煤山西晋煤集团成庄矿378.02 无烟煤山西亚美大宁能源有限公司302.77 无烟煤山西阳煤集团山西新景矿煤业有

4、责任有限公司295.6 无烟煤,概 述,相对瓦斯涌出量最大的10个矿井(m3/min)重庆中梁山煤电气有限公司矿业分公司(北矿)221.73 焦瘦煤湖南爱和山煤矿146.84 焦煤四川荥经县凤凰煤业有限公司黄泥岗煤矿135.72 焦瘦煤辽宁阜新矿业集团恒大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34.58 焦煤重庆永荣矿业有限公司永川煤矿119.2 焦煤重庆市永川区协合煤业有限公司113.58 焦煤贵州织金县珠藏镇青山煤矿113.3 贫煤四川古叙公司宏达煤矿113.05 无烟煤贵州金沙县新化乡吉盛煤矿113.04 无烟煤芙蓉集团珙泉煤矿110.42 无烟煤,概 述,概 述,瓦斯事故主要发生在低瓦斯矿井“十一五”期间

5、我国较大瓦斯事故 矿井瓦斯等级分布情况 重大以上瓦斯事故:低瓦斯矿井占37.5%;高瓦斯矿井占23.9%;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占30.7%;未鉴定矿井占8%。,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低瓦斯矿井事故多发,主要是对瓦斯防治工作不重视,通风管理混乱、系统不合理,无风、微风作业。2005年在34起瓦斯爆炸事故和1起瓦斯窒息事故中,有21起是由低瓦斯矿井发生的,占该类事故总数的61.8%;2008年在18起重特大瓦斯事故中,瓦斯爆炸事故7起,占38.9%。瓦斯爆炸事故全部发在低瓦斯矿井。2010年在42起较大以上瓦斯爆炸、燃烧和窒息事故中,30起发生在低瓦斯矿井,占71.4%。5起重特大瓦斯爆炸和燃烧事

6、故全部发生在低瓦斯矿井。,概 述,(4)鉴定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些矿井进行鉴定工作的准确性存在问题,方法不正确、结果不符合实际;不少矿井没有技术力量组织鉴定;没有全国统一的瓦斯等级鉴定机构管理办法;一些煤矿企业重视不够,不积极、拖延时间;个别矿井人为降低矿井瓦斯等级;部分矿井不愿鉴定为突出矿井。制定统一的鉴定方法,规范鉴定行为十分重要。,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2012年3月1日实施),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第五条 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应当以独立生产系统的自然井为单位,有多个自然井的煤矿应当按照自然井分别鉴定。第六条 矿井瓦斯等级应当依据实际测定的瓦斯涌出量、瓦斯涌出形式以及实际发生的瓦斯

7、动力现象、实测的突出危险性参数等确定。,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第七条 矿井瓦斯等级划分为:(一)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以下简称突出矿井);(二)高瓦斯矿井;(三)瓦斯矿井。,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第八条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矿井为突出矿井:(一)发生过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的;(二)经鉴定具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煤(岩)层的;(三)依照有关规定有按照突出管理的煤层,但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突出危险性鉴定的。,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第九条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矿井为高瓦斯矿井:(一)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0m3/t;(二)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40m3/mi

8、n;(三)矿井任一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四)矿井任一采煤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第十条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矿井为瓦斯矿井:(一)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10m3/t;(二)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40m3/min;(三)矿井各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均小于或等于3m3/min;(四)矿井各采煤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均小于或等于5m3/min。,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瓦斯矿井每2年进行一次瓦斯等级鉴定。高瓦斯矿井和突出矿井不再进行周期性瓦斯等级鉴定工作,但应每年测定和计算矿井、采区、工作面瓦斯涌出量。经鉴定或

9、者认定为突出矿井的,不得改定为瓦斯矿井或高瓦斯矿井(以下统称非突出矿井)。,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二条 新建矿井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依据地质勘探资料、同一矿区的地质资料和相邻矿井相关资料等,对矿井内采掘工程可能揭露的所有平均厚度在0.3m以上的煤层进行突出危险性评估,评估结果应当在可研报告中表述清楚。经评估认为有突出危险性煤层的新建矿井,建井期间应当对开采煤层及其他可能对采掘活动造成威胁的煤层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未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的,按突出煤层管理。,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瓦斯矿井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6个月内完成瓦斯等级鉴定工作:(一)新建矿井建设完成的;(二)

10、矿井核定生产能力提高的;(三)改扩建矿井改扩建完成的;(四)开采新水平或新煤层的;(五)资源整合矿井整合完成的。,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五条 非突出矿井或者突出矿井的非突出煤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该煤层应当立即按照突出煤层管理:(一)采掘过程中出现瓦斯动力现象的;(二)相邻矿井开采的同一煤层发生突出的;(三)煤层瓦斯压力达到0.74MPa以上的。,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 矿井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经事故调查组分析确定为突出事故的,应当直接认定该煤层为突出煤层、该矿井为突出矿井。,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 煤层初次发生瓦斯动力现象的,煤矿应当保留发生瓦斯动力现象的现场

11、,及时检测瓦斯动力现象影响区域的瓦斯浓度、风量及其变化等情况,并委托鉴定机构开展鉴定工作。,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 发生瓦斯动力现象的煤层以瓦斯动力现象特征为主要依据进行鉴定的,应当将现场勘测情况与煤与瓦斯突出的基本特征进行对比,当瓦斯动力现象特征基本符合附录C中的特征时,该瓦斯动力现象为煤与瓦斯突出。依据瓦斯动力现象特征不能确定为煤与瓦斯突出或者没有发生瓦斯动力现象时,以反映煤层突出危险性的实测指标为鉴定依据。,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七条 采用煤层突出危险性指标进行突出煤层鉴定的,应当将实际测定的煤层瓦斯压力、煤的坚固性系数、煤的破坏类型、煤的瓦斯放散初速度作为鉴定依据。全部指标均处于表1所示临界值范围的,确定为突出煤层;打钻过程中发生喷孔、顶钻等突出预兆的,确定为突出煤层。,突出煤层鉴定的单项指标临界值,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煤层突出危险性指标未完全达到上述指标的,测点范围内的煤层突出危险性由鉴定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当f0.3、p0.74MPa,或0.3f0.5、p1.0MPa,或0.5f0.8、p1.50MPa,或p2.0MPa的,一般确定为突出煤层;认定为非突出煤层的范围和需要重新鉴定的条件,应当在鉴定报告中明确划定或者说明。,谢 谢!,欢迎提出宝贵意见孙重旭(023)65239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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