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脊灰及麻疹补充免疫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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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印发山东省2013年脊髓灰质炎疫苗及麻疹疫苗补充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卫生局、大企业卫生处,省疾控中心:为巩固我省消灭脊髓灰质炎业已取得的成绩,做好消除麻疹工作,切实保护广大儿童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和我省实际,确定于2013年10月及11月下旬分别在全省范围内对适龄儿童开展一次两轮脊灰疫苗补充免疫,同时结合有关专家对我省今冬明春麻疹风险评估情况,确定在重点地区开展麻疹疫苗补充免疫,现将山东省2013年脊髓灰质炎疫苗及麻疹疫苗补充免疫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如期实行工作目标。 2013年9月9日山东省2013年脊髓灰质炎疫苗及麻疹疫苗补充免疫

2、活动实施方案为巩固我省消灭脊髓灰质炎业已取得的成绩,做好消除麻疹工作,切实保护广大儿童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在风险评估基础上,确定开展全省脊灰疫苗和部分地区麻疹疫苗补充免疫活动。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以县为单位,3岁以下儿童脊灰疫苗补充免疫接种率达到90%以上;8月龄3岁儿童麻疹疫苗补充免疫接种率达到95%以上。二、地区、对象及时间(一)地区 1、脊灰疫苗补充免疫:全省范围开展。 2、麻疹疫苗补充免疫:根据常规免疫工作开展情况、近年来麻疹疫情及2013年风险评估等情况综合确定以下地区开展麻疹疫苗补充免疫:临沂、菏泽、枣庄、济宁、德州、聊城、滨州7市以市为单位

3、开展;济南市长清县、济阳县、商河县,泰安市泰山区、岱岳区、东平县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其他地区均要开展含麻疹成份疫苗查漏补种,或结合当地实际,确定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补充免疫。自行确定开展补充免疫的地区,相关市要按照相关要求报省卫生厅备案。(二)对象 1、脊灰疫苗补充免疫 原则上为所有0-4岁(2009年1月1日至现场接种之日期间出生)儿童,(烟台市定的脊灰强化的目标儿童为201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至接种之日满2月龄的儿童。请遵照执行)无论既往免疫史如何,不管其居住地与出生地,一律接种两轮脊灰疫苗,两轮间隔至少28天。重点对象是接种史少于3次,尤其是“零”剂次免疫的儿童。2、麻疹疫苗补

4、充免疫 原则上为8月龄-3岁(2010年1月1日出生至现场接种时满8足月)儿童。无论以往免疫史如何、是否患过麻疹、户口为本地还是外地、临时居住还是长期居住,凡无麻疹疫苗接种禁忌症者一律在规定的时间内接种一针次麻疹疫苗。重点对象是接种史少于2次,尤其是“零”剂次免疫的儿童。各市根据接种对象范围,确定儿童数,并将疫苗需求计划于9月月底前上报省疾控中心免疫预防管理所,以确保我省补充免疫所需疫苗按时足量供应。(三)时间 全省脊灰疫苗补充免疫分两轮开展,第一轮服苗时间为2013年10月2327日,第二轮为2013年11月2327日;麻疹疫苗补充免疫时间为2013年10月2327日。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1。

5、三、疫苗的选择与接种方法本次补充免疫使用口服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OPV)和单价麻疹减毒活疫苗,并实施免费接种,接种要严格按照卫生部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进行,同时严格掌握接种禁忌症及缓种原则,补充免疫接种与最后一剂减毒活疫苗应间隔1个月以上。前期使用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IPV)的儿童本次补充免疫应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凡无接种禁忌症者一律在规定的时间内接种OPV。 四、技术要求(一)人员培训 按照逐级培训的要求对从事本次补充免疫的所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原则上市级对县、乡两级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县或乡要培训到村。培训内容主要包括:补充免疫的目的、意义,补充免疫对象、时间、指标,组织实施,宣传动员方法

6、,应种儿童摸底登记方法、要求和效果评价,疫苗及相关物资的分发和储存运输,接种现场的安排、人员配置、组织管理、接种禁忌症和接种技术,免疫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的监测及处理,各种表格的填写和上报,督导、评价与总结要求。培训要以切合实际、注重实效、提高业务为宗旨,防止走过场、走形式。培训工作应在要求的时限内完成(见附件1)。(二)目标儿童摸底登记和通知 在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社区卫生人员、乡村医生和街道、居委会、村(居、社区)委会、托幼机构等有关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做好应种对象的摸底、登记工作,摸底登记表见附件3-1。托幼目标儿童的摸底工作由托幼机构负责,由托幼机构提供名单交所属的接种单位;散居儿童

7、的摸底由街道、居委会人员、社区卫生人员或乡村干部、村民委员会及乡村医生负责,由摸底登记人员采用挨家逐户方式摸底调查,尤其要做好对常规免疫漏卡儿童、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的调查登记,严禁直接从接种卡上抄录名单作为本次补充免疫的对象。在摸底的同时向群众进行宣传动员,发放“接种通知单”(见附件2),告知接种时间和地点,同时应告知儿童或家长接种时携带接种证。对在本次摸底调查中发现的未建卡的6岁以下儿童和常规免疫漏种儿童,应对其补卡并在本次补充免疫结束后安排适当时间对其进行补种其他免疫规划疫苗。为保证摸底调查质量,各级督导人员要加强对摸底调查、登记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未达到要求的地区要进行补漏或重新开

8、展摸底登记工作。(三)接种方式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动员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根据地理、人口及交通等因素,采取定点接种为主和设立临时接种点为辅的服务形式开展接种工作,即各地应在开展常规免疫预防接种门诊的基础上,增加补充免疫临时接种点的数量,延长接种门诊和接种点的服务时间,以提高接种率。同时为保证接种效果和便于统一安排,在此次补充免疫前一个月内(不含一个月)和补充免疫期间,各地要停止安排目标儿童开展其他减毒活疫苗的免疫接种工作,待补充免疫接种完成1个月后再按要求进行相关疫苗的常规免疫接种。1、脊灰疫苗补充免疫 常规预防接种门诊:各预防接种门诊必须通过所辖县(市、区)及其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考核

9、验收,每个接种门诊应至少配备5名以上的接种人员。临时接种点:在医院、市场、车站、码头、幼儿园、流动人口集中地等设立接种点。每个接种点至少安排3名接种人员,进行接种和登记。入户接种:明确接种人员的职责,分片包干,对所辖区域进行入户接种。如果儿童不在,必须再次上门,直至儿童获得免疫为止。巡回接种点:对于湖区、渔民等儿童的接种,要在码头和要道设立流动接种点,寻找适龄儿童,提供免疫服务。对于交通不便的地区,要组建巡回接种队。每个巡回接种点(队)要配备足够的接种人员。服苗时,要做到送服到口,看服到肚,吐了再补。不准将疫苗交给家长或他人捎回服用。禁用温热水送服。对在脊灰临时接种点接受脊灰疫苗补充免疫的儿童

10、要由专人将其带到附近的门诊接种麻疹疫苗。对巡回接种发现的儿童要做好登记并通知其到附近的门诊接种麻疹疫苗。2、麻疹疫苗补充免疫接种方式以常规预防接种门诊定点接种为主、设立临时接种点为辅。散居儿童的预防接种一般应安排在常规预防接种门诊内进行;同时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适龄儿童、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儿童聚集的地方设立临时接种点,在园适龄儿童的接种可结合脊灰疫苗补充免疫在校园内设置的临时接种点进行。临时接种点的设置要报当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验收合格后方可从事本次补充免疫接种工作。偏远地区、湖区如有少量漏种儿童可采取入户接种等方式上门接种。接种期间如发现未登记在册的目标儿童,应作为应种儿童进行登记、接

11、种,并计入应种儿童总数。各类接种门诊或脊灰临时接种点均要有醒目的标记,张贴补充免疫宣传画和横幅。新增设的临时接种点要便于儿童家长寻找。各接种门诊房间应宽敞、明亮、卫生、整洁,设有准备区、接种区和休息区。疫苗、接种器材和抢救药品、器械要备齐。寒冷季节要有取暖设施。接种点要按要求严格消毒。从事疫苗接种的人员要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县、乡级医护人员担任,以村为单位设立临时接种点的,由有资质的乡村医生担任。所有接种人员在参与本次补充免疫前均要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四)现场接种 要严格掌握补充免疫对象,不得随意扩大年龄组。现场接种工作要做到秩序井然,有条不紊。根据每个接种点的工作效率合理安排每位应种

12、儿童的接种日程和时间,防止发生因待种儿童太多、等待时间太久而造成混乱局面或因缺乏耐心而放弃接种的情况。接种现场还必须备有急救药品,配备1-2名临床医生负责疑似异常反应的处置。1、核实接种对象。接种工作人员需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核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确认是否为本次补充免疫对象。2、接种前告知和健康状况询问。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同时,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对于因有接种禁忌而不能接种者,工作人员应对其监护人提出医学建议,并在接种薄和接种证上记录,同时由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在告知书上签字。对于应缓种者,医

13、疗卫生人员应交代补种的地点和时间。3、实施接种并做好登记。对受种对象实施疫苗接种,并做好接种登记,所有接种必须保证疫苗在冷藏保存条件下进行。所有受种者受种后必须留观30分钟后方能离开接种点。儿童接种完毕后,要将实际接种的疫苗、接种日期及时记录在补充免疫登记表上(见附件3-1),并同时登记到接种卡、证上(记录在证其他空格上)。无证或未带接种证者,应做好记录,补充免疫结束后及时给与补证或补登。接种期间如发现未登记的目标儿童,应作为应种儿童进行登记、接种。补充免疫摸底登记与接种记录(附件3-1)必须有家长和医生本人的签字。各级预防接种门诊要保存本次补充免疫儿童名册的原始记录。4、严格安全注射措施。疫

14、苗接种要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实施操作。麻疹疫苗补充免疫注射器领发、使用和销毁要进行登记,指定专人管理。所有使用过的注射器必须放入专用容器,统一回收交由指定单位销毁和处理。托幼等集体单位临时设置的接种点,更要严密组织、严格实施,防止群体性心因性反应的发生。5、疫苗接种禁忌症及缓种原则。预防接种要严格掌握麻疹疫苗接种禁忌证及其他暂缓接种的原则。下列情况之一均为OPV接种禁忌症:(1)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以及抗生素过敏者;(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发热者;(3)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4)未控制的癫痫和患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

15、病者。对于患有反复发作性肛周脓肿的婴儿要推迟接种OPV,避免接种后加重病情或发生其它不应有的反应。下列情况之一均为麻疹疫苗接种禁忌症:(1)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以及抗生素过敏者(如对硫酸庆大霉素或硫酸卡那霉素过敏)、或曾患过敏性喉头水肿、过敏性休克、阿瑟氏反应、过敏性紫癜、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严重过敏性疾病者;(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3)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4)患或正患多发性神经炎、格林巴利综合征、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炎、脑病,未控制的癫痫等严重神经系统疾病,或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缓种麻疹疫

16、苗:(1)3个月内接种过免疫球蛋白;(2)近期注射过含麻疹成份疫苗或其他减毒活疫苗,需间隔1个月后补种;(3)补充免疫期间有感冒、发热等症状,待恢复健康后进行补种。(五)做好疑似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理 为避免接种反应的发生,接种前一定要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同时要进行健康状况和既往病史的询问,必要时要进行查体。接种时要严格掌握疫苗接种禁忌症及缓种原则,有禁忌症者不予接种,对接种期间正在生病者应暂缓接种。接种人员对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提出的医学建议应当在接种卡或摸底登记与接种记录(附件3-1)上记录。对于应缓种者,接种人员应交代补种的地点和时间。儿童接种完

17、毕后,要按照规定经观察无异常后方可离开,同时告知家长接种后数日内若有异常,应及时与接种门诊联系。各地要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要求,做好补充免疫期间的疫苗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监测报告工作。同时各级要结合补充免疫特点和本地实际,制定疫苗补充免疫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方案,与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诊断处理小组一起及时做好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置工作,对严重疑似异常接种反应遵照“先临床救治、后调查诊断”的原则,做到早期、正规、系统的治疗。麻疹疫苗常见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诊治原则参考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要及时发现、报告和妥善处理。按照及时、公开、透明的原则,统一发布信

18、息,引导媒体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作出客观报导,消除公众对预防接种安全性的担忧。各级疾控机构、接种单位应向受种者或其监护人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沟通解释工作,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将问题解决在当地,避免事态扩大。(六)接种率快速评估 补充免疫接种完成后,各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负责组织开展补充免疫接种率快速评估(见附件3-7、3-8)。市级应对辖区内所有县,县级对辖区内20%的乡(主要是边远乡镇、常规工作薄弱乡镇)进行接种率快速评估。快速评估的重点是容易被漏种的人群和地区,如矿区、湖区、计划外生育等流动人口聚居地区,边远山区和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常规免疫无人管理的地区等。麻疹和脊灰第1轮

19、补充免疫接种率评估应在10月30日-11月2日完成,脊灰第2轮接种率评估应在11月30日-12月2日完成。省卫生厅督导组将随机抽取部分县进行接种率的快速评估。接种率快速评估时,如果被检查乡、市场有一处OPV接种率未达到90或麻疹疫苗接种率未达到95%,其所在县要开展查漏补种。接种率快速评价的方法:每县(市、区)在麻疹、脊灰补充免疫活动结束后的三天之内,由驻县的市级督导员进行快速调查。每个县在重点地区抽2个乡(街道办事处),每个乡以乡卫生院(街道办事处)为中心在近、中和远距离各抽查1个村(居委会或社区),每个村(居委会或社区)入户调查约10名目标儿童,每个乡累计调查30名儿童;每个县城(市区)从

20、市场、车站调查30名目标儿童(当月接种日不在本县的儿童,也要调查,注明来源,但不计入30名儿童之内);每县脊灰、麻疹疫苗补充免疫评价共调查90名目标儿童。脊灰和麻疹接种结果的判定以儿童家长回忆和接种点的接种记录同时符合为准。评估中发现未接种的儿童,要通知其到指定接种门诊补种。(七)接种统计和报告 整个补充免疫接种工作结束后,各地要及时、认真对有关的接种资料进行整理、审核、统计,并对本次活动(包括各级补助经费或工作经费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总结报告与汇总表同时逐级上报。市级要在规定的时间以前将全市的总结、分县(市、区)补充免疫数据资料(附件3-2、3-3)、山东省麻疹疫苗补充免疫活动组织及人员情况

21、统计表(附件3-4)、山东省麻疹疫苗补充免疫活动宣传情况统计表(附件3-5)、疫苗和注射器领发及使用情况(附件3-6)、接种率快速评估资料(附件3-8)报至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预防管理所。五、保障措施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此次补充免疫活动的重要性,成立补充免疫领导小组、专家技术指导小组、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诊断处理小组等组织机构,并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补充免疫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次补充免疫活动的计划、组织、协调、保障和检查督导,相关市和县级都要制定当地详细实施计划,对各项活动做出安排;各级疾控机构要做好疫苗的运输分发、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和全面实施工作;每个乡镇、

22、街道至少保证有一名县级卫生人员,每个行政村(居委会)至少保证有一名乡级卫生工作人员参加服苗活动,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对矿区、集贸市场、流动人口流入、流出地和聚居地、山(湖)区农村等重点地区的补充免疫活动必须有市、县两级卫生人员参加。社会动员和宣传 各地要利用各种方式做好宣传动员,宣传活动应明确本次补充免疫的意义、接种对象、接种时间、地点等。在补充免疫活动开展期间,要在当地主要媒体进行宣传动员,播放补充免疫公益广告,张贴宣传标语,印发传单,每个接种点必须设立明显的标识;尽量邀请当地政府领导人发表广播电视讲话及参加现场接种活动,动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等社会有关部门积极参加补充免疫活动的宣传,并负

23、责发放“接种通知单”和接种的组织工作。后勤保障工作1、疫苗、车辆、冷链等后勤保障工作。各级疾控机构要在摸清应种儿童数量之后确定疫苗(注射器)的需要量,并逐级做好疫苗领发、登记,同时各级要严格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的要求做好疫苗(注射用水)的运输、贮存工作,保证疫苗的供应和质量安全。脊灰疫苗在-20以下或28避光保存和运输,麻疹疫苗在28的条件下运输和避光贮存,疫苗稀释液储存在28或室温下,不得冻结,若室温储存使用前应冷却至28再使用,以免疫苗效价受损。每个接种点应配备足够的冷藏箱(包),冷藏箱(包)内应按照要求放置冻制好的冰排。麻疹疫苗必须在冷藏条件下使用,保证接种过程中疫苗质量,严禁在无

24、冷藏条件下接种疫苗。2、相关物资的准备工作。要做好消毒器材、体检器材、急救药品和器械的供应工作。为应对可能发生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各县必须至少准备一辆救护车,在补充免疫接种实施期间随时待命。督导检查 我厅将根据补充免疫进展情况组织对各市补充免疫工作进行督导和评价。市、县(市、区)两级要制定具体的督导方案,对所辖地区的补充免疫活动的准备及实施情况进行全程督导,必须保证每个县要有一名市级定点督导员,每个乡(街道)至少有一组由县和县级以上卫生行政技术人员组成的小组进行督导,对工作较为薄弱地区要进行重点督导。各级督导员应对补充免疫全程进行督导,包括组织动员、宣传动员、摸底登记、现场实施、接种率评估

25、等。督导结果要在督导活动结束后,对活动情况、接种率快速评估结果进行分析,并将督导结果及时反馈到被督导单位,提出改进措施。各地对发现的错误要立即纠正,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妥善解决。附件:1、山东省2013年脊灰及麻疹疫苗补充免疫活动日程安排2、山东省2013年脊灰及麻疹疫苗补充免疫活动接种通知单3-1山东省2013年脊灰及麻疹疫苗补充免疫接种儿童摸底登记与接种记录3-2山东省2013年脊灰及麻疹疫苗补充免疫接种儿童数统计表(常住儿童用)3-3山东省2013年脊灰及麻疹疫苗补充免疫接种儿童数统计表(流动儿童用)3-4山东省2013年脊灰及麻疹疫苗补充免疫组织及人员情况统计表3-5山东省2013年脊灰

26、及麻疹疫苗补充免疫组织、宣传情况统计表3-6山东省2013年脊灰及麻疹疫苗补充免疫疫苗和一次性注射器领取及使用情况登记表3-7山东省2013年脊灰及麻疹疫苗补充免疫接种率快速评估调查表3-8山东省2013年脊灰及麻疹疫苗补充免疫接种率快速评估汇总表附件1 山东省2013年脊灰及麻疹疫苗补充免疫活动日程安排轮次时间活动内容2013年9月下旬制发实施方案OPV第1轮/麻疹10月9-15日宣传造势、领导人参加活动,完成各级专业队伍的技术培训10月16-22日开展摸底调查,并下发接种通知单,组织开展摸底的督导;完成疫苗的领取等有关事项10月23-27日第1轮脊灰补充免疫和麻疹疫苗补充免疫接种实施,继续

27、开展宣传活动;开展疑似异常反应的监测与处理10月28-29日查漏补种;开展疑似异常反应的监测与处理10月30日-11月2日接种率快速评估;开展疑似异常反应的监测与处理11月3日-15日收集、统计上报脊灰补充免疫报表、总结OPV第2轮11月9-15日完成第2轮各级专业队伍的技术培训11月16-22日宣传发动,进行脊灰第2轮补充免疫接种对象的摸底登记、宣传、通知有关事项11月23-27日脊灰疫苗补充免疫接种;开展疑似异常反应的监测与处理11月28-29日查漏补种;开展疑似异常反应的监测与处理待添加的隐藏文字内容311月30日-12月2日接种率快速评估;开展疑似异常反应的监测与处理12月20日前收集

28、、统计上报脊灰补充免疫报表、总结附件2 山东省2013年脊灰及麻疹疫苗补充免疫活动接种通知单家长朋友:您好!脊髓灰质炎俗称婴儿瘫,又称小儿麻痹症,是由脊髓灰质炎病毒引起的一种肠道传染病,好发于6个月龄至5岁的小儿,发病后以下肢软瘫较多见,严重时常可引起肢体萎缩畸形等后遗症。麻疹是一种严重危害儿童身体健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严重者可危及生命;口服脊灰疫苗和注射麻疹疫苗是预防以上两病最经济、最有效的办法。为了让孩子们健康成长,根据卫生部及省卫生厅的统一部署,我省今年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大规模的脊灰疫苗补充免疫活动,所有2月龄-3岁(2010年1月1日至现场接种之日期间出生满2月龄)的儿童,无论既

29、往免疫史如何,不管其居住地与出生地,我们将免费为他们口服一粒脊灰疫苗,一个月后再口服一粒脊灰疫苗;与此同时,我们将在部分地区(根据当地安排)对所有8月龄至3岁(201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至接种日满8月龄的儿童)儿童,免费接种一针麻疹疫苗。预防接种前,家长务必如实提供儿童身体健康状况。如果您的孩子有以下情况,请告知并咨询接种医生,不能接种脊灰减毒活疫苗: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以及抗生素过敏者;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发热者;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未控制的癫痫和患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对于患有反复发作性肛周脓肿的婴儿要推迟接种OPV

30、。如果您的孩子有以下情况,请告知并咨询接种医生,不能接种麻疹疫苗: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以及抗生素过敏者(如对硫酸庆大霉素或硫酸卡那霉素过敏)、或曾患过敏性喉头水肿、过敏性休克、阿瑟氏反应、过敏性紫癜、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严重过敏性疾病者;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患或正患多发性神经炎、格林巴利综合征、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炎、脑病,未控制的癫痫等严重神经系统疾病,或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果您的孩子有以下情况,暂时不能接种麻疹疫苗,可在以后条件适宜时予以补种:3个月内接种过免疫球蛋白;近期注射过含麻疹成份疫

31、苗或其他减毒活疫苗,需间隔1个月后补种;补充免疫期间有感冒、发热等症状,待恢复健康后进行补种。接种疫苗后,请在接种现场观察30分钟! 为避免脊髓灰质炎病毒和麻疹侵害到孩子的健康,请您带孩子及其预防接种证,于2013年10月 日,到 口服一粒脊灰疫苗/接种一剂麻疹疫苗,2013年11月 日再口服一粒脊灰疫苗。为了孩子的身体健康,让我们共同努力!山东省卫生厅2013年10月20日附件3-1 山东省2013年脊灰及麻疹疫苗补充免疫接种儿童摸底登记与接种记录 第 页,共 页山东省 市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登记员 接种员 登记时间 年 月 日编号儿童姓名出生日期(年/月/日)性别

32、家长姓名家 庭 地 址户籍建卡情况脊灰麻疹家长签字备注免疫史本次服苗时间免疫史本次补充免疫接种时间本地外地已建未建有无不详第1轮第2轮0剂1剂2剂注:(1)出生日期以公历日期为准;(2)脊灰、麻疹疫苗免疫史以接种记录为准,在相应栏内打“”;(3)户籍以县(市区)为界,凡应接种儿童户籍所在地属于接种单位所在县(市区)的辖区范围以内,均为本地人口,否则为外地人口。附件3-2 山东省2013年脊灰及麻疹疫苗补充免疫接种儿童数统计表(常住儿童用)山东省 _市_县(市、区) _乡(镇、街道) 补充免疫的疫苗: 脊灰 / 麻疹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应种儿童数(出生年份)实种儿童数(出生年

33、份)补充免疫前“0剂次”儿童数建卡情况2013201220112010合计2013201220112010合计1岁1-岁合计已建未建注:从乡级开始逐级汇总上报。附件3-3 山东省2013年脊灰及麻疹疫苗补充免疫接种儿童数统计表(流动儿童用)山东省 _市_县(市、区) _乡(镇、街道) 补充免疫的疫苗: 脊灰 / 麻疹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应种儿童数(出生年份)实种儿童数(出生年份)补充免疫前“0剂次”儿童数建卡情况2013201220112010合计2013201220112010合计1岁1-岁合计已建未建注:从乡级开始逐级汇总上报。附件3-4 山东省2013年脊灰及麻疹疫苗

34、补充免疫组织及人员情况统计表山东省 市 县(市、区)_乡(镇、街道) 补充免疫的疫苗: 脊灰 / 麻疹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单位村级单位数乡级单位数培训乡村级人员数量接种点数量(个)接种(人)/督导(人次)活动投入人员数量村医乡卫生员其他人员固定接种点临时接种门诊临时接种点巡回接种队村级接种人员乡级人员县级人员市级督导接种督导接种督导接种注:从乡级以村为单位逐级汇总上报。附件3-5 山东省2013年脊灰及麻疹疫苗补充免疫组织、宣传情况统计表 市 县(市、区)_乡(镇、街道) 补充免疫的疫苗:脊灰 / 麻疹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项 目本 级下 级总 计宣传动员会议(次)政府

35、领导参与(人次)领导人广播讲话(次)有关部门参与(部门数)报刊、广播电视通知(次)使用告家长通知书(张)张贴宣传画(副)张贴宣传单(张)张贴横幅(幅)出版画、墙报(版次)培训专业人员(人)培训临时人员(人)现场的接种人员(人)现场的临时人员(人)督导员(人)活动经费(元)疫苗用注射器供应量(支)稀释用注射器供应量(支)疫苗供应量(人份)疫苗实际使用数(人份)动用车辆数(辆)注:从乡级开始统计,逐级汇总上报。附件3-6 山东省2013年脊灰及麻疹疫苗补充免疫疫苗、一次性注射器领取及使用情况登记表山东省 _市_县(市、区) _乡(镇、街道)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摸底儿童总数接种儿童总数脊灰疫苗使用(粒)麻疹疫苗使用(支)注射用水(支)注射器备注领取使用领取使用领取使用自毁型注射器一次性注射器领取使用领取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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