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心和医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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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良心和医德一、良心 (一)良心的概念 良心是依据人们的观点、信念、性格、习惯等,以不同方式表现出来的个人的内心深处的情感,如当年欧美的启蒙学者曾用“博爱”一词来突出良心的感情方面;中国儒家则按华夏文化的特征,强调良心的心理机制方面,称之为“恻隐之心”;佛教的“慈悲为怀”、“普度众生”等等说法也包含着这方面的内容。有人认为,良心是自由平等规范被“内化”为人们深层心理结构中的自我道德审判机制结果。由上我们可以看出虽然不同的学者对良心下了不同的定义,但其包含的真正含义却大同小异,概括起来良心的定义应该是指人们对是非的内心正确认识,是对自己道德要求的集中表现,也是在对他人的关系和社会关系上,自己行为应

2、负有的道德责任和自我评价的能力,就其本质而言,良心是人们各种道德情感和情绪的总和,即道德观念、道德情感、道德意志和道德责任感在个人意识中的统一。良心不是人“本性”所固有的,也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在人类社会生活的漫长过程中,在实践活动中通过社会教育和培养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它受着社会历史条件的影响和制约,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阶段有着不同的道德,因而也就产生了不同的良心标准。人们根据自己的良心标准去履行某种道德义务,做出符合自身良心标准的事。 (二)良心的作用 良心具有自我评价作用 人们根据自己的良心标准来评价自己的行业。当自己的行为符合义务和责任时,就会感到道德上的满足;当人们做了违背自己

3、良心的事后,就会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内心的自我谴责,如感到羞愧、内疚,进行自我反省,进而下决心改正自己的错误行为。 良心具有制约作用 在复杂的社会生活环境中,人们采取何种行动,这主要靠自觉性,靠良心对行为道德进行自我调节,尤其是在社会舆论监督发生困难或者根本不存在的时候,也就是说在无人监督或别人难以干预的情况下,良心就是人们行为的制约者,它使人们无论有无外在压力,有无外界监督和利益诱惑,都能在良心的驱动下认定自己应该这样做,而不应该那样做,正如弗洛姆所说:只有人自己才能规定善恶的标准。这就是良心的制约作用。 良心具有道德责任感 良心是道德的一种表现形式,是人们对自己道德要求的集中体现,是社会对人们

4、的义务要求转化为人们内心道德要求和个人品德的结果。人们良心的好坏直接影响着道德的好坏。 (三)医务人员的职业良心 各行各业都有其自己的行为道德和善恶标准,医疗卫生行业也不例外,不但如此,医疗卫生工作还是一项特殊的服务性行业,在此项工作中,医务人员担负着救死扶伤,保障人民健康的责任,因此对医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良心要求,这有利于提高医务人员的责任心和道德感。 所谓医务人员的职业良心是指在履行对患者、对社会的义务过程中,医务人员的道德情感、情绪在意识中的内在统一,是医学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体现为内心的动机、信念和情感的东西。医务人员的职业良心是在医疗卫生实践活动中、所处社会地位中以及在学习科学文化和接

5、受教育的过程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历代医家都很重视医学道德良心修养。如清代医学费伯雄要求医家应经常做到“扪心自问”、“将心比心”。古人尚如此强调良心的作用,作为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医务工作者,更应加强医学道德修养和良心修养,它是医务人员对自己道德责任、道德情感、道德情操进行自我评价的一种内省能力。医务人员的职业良心如何,主要表现在医务工作者是否以努力发展医学事业,维护人类健康作为自己的历史使命,是否能全心全意地为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服务,譬如对他人有无深切的同情心,是否尊重他人的人格,有无羞耻心和明确的是非观念等。 医务人员的职业良心之所以比其他职业更为重要,是由医务人员的职业特点所决定的。首先,

6、医务人员不同其它行业,它整日面对的是受疾病折磨的病人,其工作性质直接关系到人的健康和生死,因此,对职业道德要求更严、更高、更细致。其次,医务工作是无人监督的独立工作,大多数的治疗措施是在病人失去知觉或不了解内幕的情况下进行的,无法对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业进行监督,再加上求医心切及缺乏医疗知识,往往对医务人员十分信赖尊重,这就要求医务人员的工作更加谨慎、严格、一丝不苟,自觉地选择有利于病人健康的行为,抛弃一切有损于病人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的不道德行业。第三,医务人员的防治疾病工作和社会有着密切的联系,即它具有明显的社会性。如有些病人为了早日治好病,找技术高的医生诊断和动手术,或为了能住上院,用上好药、

7、补药、营养药,还有的人为了私利,如:弄假病假条、假证明等等而采取送礼、行贿等方式拉拢、腐蚀医务人员以达到个人的目的。此时,如果医务人员缺乏职业良心,忘掉了自己治病救人的天职,就有可能利用自己的医疗权利去为社会上一些不正之风服务,甚至有可能走上犯罪。鉴于此,提高医务人员的社会主义医德素质,培养医务人员的职业良心,就比其它行业更加重要和迫切。一个具有高尚医德的医务人员在职业良心的支配下,就会自觉地履行对病人应尽的责任,即使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也会从内心深处自觉地监督和防止不符合医德的私心邪念等非道德思想的出现,对良好的防治疾病效果与影响感到满意并加以肯定,对不好的后果与影响感到羞愧、悔恨和内疚并进行

8、自我谴责,从而达到象心脏自动跳动那样有着高度自觉的意愿并自觉地执行医德责任的境界。 良心是医务工作者不可缺少的一种道德意识,在进行医疗行为选择和评价中具有重要的作用。首先,良心具有自选作用。医务人员在做出某种行为之前,良心会依据医学道德价值和道德责任的要求,对自己的行为动机进行自我检查。一个真正具有高尚道德的医务工作者在良心的支配下,必然使他产生强烈的责任感,并去履行自己的道德义务,从良心讲他不允许自己的行为违背自己的支配下,必然使他产生强烈的责任感,并去履行自己的道德义务,从良心讲他不允许自己的行为违背自己的道德观念,从而自觉地选择合乎医学道德原则的医疗行为。其次,良心具有监督作用。对符合医

9、德要求的情感、意志、信念予以坚持,对不符合医德要求的则予以克服,特别是在产生异常情感和邪念时,良心能及时制止并改变行为的方向,避免发生不良行为。良心的这种监督作用可以促使医务工作者保持高尚的道德品质,不断提高自己的道德境界。第三,良心对医疗行为具有评价作用。对良好的后果与影响进行内心谴责,表现为内疚、惭愧与悔恨,促使自己改正错误,弥补过失。 二、医德 (一)医德的概念 所谓道德是指人们的行为规范的总和,而医德是与医务活动相联系的道德,是社会一般道德在特殊领域内的具体表现。目前已形成了一门关于医德的科学理论体系,即医德学。医德学是伦理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它是研究医学领域中医务道德的一门学科,他以马

10、克思主义道德科学的基本原则为指导,是调节医务人员与病人、社会之间,医务工作各部门之间,以及医务人员之间的关系,培养高尚的医德医风,从而促进科学的进步发展。任何道德都是指导导人们在与他人和社会发生联系过程上的行为规范,它以善恶、荣辱等观点去评价人们的行为,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一定社会,一定阶级的道德,在许多情况下是要通过各种职业活动表现出来,包括医德在内的各种职业具体对象、任务、活动条件以及人与人之间相互交往情况不同,使表现道德意识和道德行为呈现出种种差别,形成各行各业特殊的道德样式。医德是各种职业道德中重要的一种,它是从医务工作这一职业的共同要求中引伸出来的,其范围,主要表现在从事医药卫生职

11、业的人们的意识和行业,其内容,与医学事业的要求,医学职业生活密切结合,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往往形成医务人员比较稳定的医学职业心理和习惯,如救死扶伤、仔细谨慎等等。医务职业从本职要求出发,往往采取一些简单适用的形式,如医务人员守则,医生素养等,有助于医务人员养成良好的医德。 在人们的生活中,人的行为规范不只限于道德一种,还有法律、纪律等。道德规范与法律的作用相似,都用用来约束人们行为,从而调整人们之间以及个人和社会之间的关系,但二者又有区别。首先,两者出现的时间和产生的条件不同。道德是在人类社会出现时就出现了,它随着人类的产生而产生,随着人类的消亡而消亡,贯穿于人类社会。它以风俗习惯和简单

12、道德规范的形式调整着不同时代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而法律是随着阶级或国家的产生而产生,并将随着国家的消亡而消亡。国家消亡之后,道德仍将继续存在,而且发挥更大的作用。其次,道德是依靠舆论的力量来维持的,而法律则是由国家机器强制人们去执行的。在任何社会里,法律是具有强制性的,它不管人们在内心里是否赞同,都要求人们必须服从、必须遵守,一切违法的人,都依法受到惩处。道德不象法律那样具有强制性,它是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惯、教育等,特别是通过人们的内心信念来影响人们的行为,调整彼此之间的关系。第三,道德在社会中作用范围比法律要广泛,它对人们的行为的支配作用有些是法律所不能达到的,总有一些总是尚未作出明确规定

13、,也有一些问题不需要作法律规定。道德发挥作用的范围,从广阔的政治生活到婚姻、家庭等,从对整个社会生活的态度到每个人的品质和作风,在人与社会发生关系的一切领域,无不发挥着作用。各种道德观念,一经形成便可以影响人们,并且影响比较久远。当医务人员发生医疗差错、事故或触犯法律的情况下,法律才能起作用,它采用的是强制的方法,而在日常工作中有些不道德行为,如使用过期药品、滥用抗菌素等,这些虽未造成重大事故,也未触犯法律,法律对此无能为力,这就要依靠道德的力量,通过各种形式的道德教育和社会舆论,使医务人员逐渐形成信念、习惯而经常地、深刻地发生作用;从而提高服务质量。 (二)医德的起源和发展 我国是具有悠久历

14、史的文明古国,中化民族自古以来就非常重视伦理道德,讲究文明礼貌,素有“礼仪之邦”之美称。早在远古时代,我国劳动人民在生产斗争和生活实践中逐步积累了医学试验,同时产生和形成了内容丰富的医学道德。据帝王世纪记载:伏羲氏.仍尝味百药而制九针,以拯夭枉焉。淮南子.修务训记载:神农.尝百草之滋味,水泉之甘苦,令民知所避就。当此之时,一日而遇七十毒。从传说中“伏羲氏”和“神农氏”这两位身上反映出古代医德,他们为了认识药性而冒着生命危险去尝百药、百草,目的都是为了“拯夭框”“令民知所避就”,这是我国古代医德萌芽阶段。随着医疗实践经验的不断积累,祖国医德的思想内容也在不断的丰富和完善。到了春秋时期,医德思想体

15、系已初步形成,此期最具有代表性的著作就是黄帝内经,它是我国第一部医学典籍,从此也就标志着中国医学体系的确立,书中有不少的篇章都是有关医德方面的论述,譬如内经中指出:天覆地载,万物悉备,莫贵于人。正是因为人的生命是天地万物中最宝贵的东西,所以医生要珍惜一切人的生命,并以此作为自己职业活动的基本出发点,这是医学人道主义的萌芽。除此之外,皇帝内经还对医生提出了一系列的道德要求,如内经的“素问微四失论”中明确提出了“受师不卒,妄作杂术,谬言为道,更名自功”,“精神不专,意志不理,外内相失,故时疑殆”等见解,严肃指责了医术浅薄,喜于谋功求利的不良倾向,成为我国医学和医德教育的早期重要著作。 到了秦汉、明

16、清时期,医德思想较前更丰富、更深刻,就其本质来说是对前期医德思想的完善。如东汉杰出的医学家张仲景和他的巨著伤寒杂病诊开创了祖国医学辨证诊治体系,该巨著序言部分即是一篇具有很高价值的医德专论,它继承了以前传统医德观念,又结合本人感受,阐明了济世救人的从医目的,严历指责了“不留神医药”而“意逐荣势”的人,同时也谴责了,“惟名利是务”的不良风气,这些医德思想一直被传颂至今。再如唐代被称为世界三大医德思想家之一的医学家孙思邈,他所著的千金要方中的大医精诚是我国医学史上最早、最全面、最系统地医德专著,在该篇中作者明确提出敢医生必须具备“精”和“诚”。所谓“精”是指作为医生必须不断学习,提高医疗技术,具有

17、精湛的医术。所谓“诚”就是指医生应具有高尚的医德。孙思邈在大医精诚中对医德作了较为全面的论术述,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医生必须以救死扶伤,解除病人疾苦为自己的唯一职责,不应有任何别的欲望。正如孙思邈所说:凡大医治病,必当安神安定,无欲无求。先发大慈、恻隐之心,誓愿普救生灵之苦。 医生对待患者必须一视同仁,不得歧视。他写道:若有疾厄来求救者,不得问其贵贱贫富、长幼妍蚩、怨亲善友、华夷愚智,普同一等,皆如至亲之想。 医生必须不怕危险,不怕困难,敢于承担自己责任,全力以赴抢救患者。他说:亦不得瞻前顾后,自虑吉凶,护惜身命。贝彼苦恼,若己有之,深心凄怆,匆避险戏,昼夜寒暑,饥渴疲劳,一心赴救,无作

18、功夫形迹之心。 医生不能沽名钓誉。他说:不得于性命之上,率尔自逞俊快,邀射名誉,甚不仁矣。 医生为患者诊病,不能怕脏怕臭。他说:其有患疮夷不痢,臭秽不可瞻视,人所恶见者,但发惭凄怜愧忧恤之意,不得起一念蒂芥之心。 医生诊病必须仔细准确,不能只图轻快省事。他说:省病诊疾,至意深心,详察形候,纤毫勿失,处判针药,无得参差。虽日病宣速救,要须临事不惑,唯当审谛覃思。 医生应当痛病人所痛,不得在病人痛苦时,自己安然愉快。他说:夫一人向隅,满堂不尔,而况病人苦楚,不离斯须,而医者安然欢娱,傲然自得,兹乃人神之所共耻。至人之所不为,斯盖医之本意也。 医生必须替患者着想,尽量用便宜药代替贵重药,对同行不要保

19、密不传。他指出:今诸疗多用辛甘姜桂人参之属,此皆贵价难得.面苦参、葶苈、艾之属,所在尽有,除热解毒最良,胜于昂贵价药也。并指出:今之医门极为秘惜,不许子弟泄漏一法,至父子之间,亦不传示。然圣人立法欲使家家悉解,人人自知,岂使愚于天下,今至道不行,拥蔽圣人之意,甚可怪也。 医生必须精研医术,切勿浮躁骄傲。他说:故医方卜筮,芝能之难精者也,.世有愚者,读方三年,便谓天下无病可治,乃知天下无方可用。故学者必须博极医源,精勤不倦,不得道听途说,而言医道已了,深自误哉。 医生应当尊重同行,而不应互相嫉妒。他说:夫为医之法,不得多语调笑,谈谑喧哗,道说是非,议论人物,炫耀声名,訾毁诸医,自矜已德。 孙思邈

20、不但这样写,而且也这样做,为后人树立了高尚而优秀的医学形象。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医德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把毛泽东的题词“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作为中国现代医德的基本原则,各级医院纷纷制订了“医德规范”、“服务公约”。目的都是为了加强医务人员的医德培养和教育。年,卫生部颁发了医院工作人员守则,要求全体医务人员“发扬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精神,同情和尊重病人,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 1998年,卫生部颁发了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中心思想是“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要求医务人员“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病人都应“一视同仁”。“为病人保守保密,实行保护性医疗

21、,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并严格规定,对不遵守医德规范者,进行批评教育,对于严重违反医德规范,经教育不改者,分别视情况给予处分。对医务人员医德考核结果,作为应聘、提薪、晋升以及评选先进工作者的首要条件。这些医德法规的出台有助于促进和提高我国医务人员的医德水平。 同中国一样,国外医学道德的历史也比较悠久,西方最早论述医德的是古希腊名医希波克拉底,他的主要著作为希波克拉底文集,在该文集中就有许多地方谈论到医学道德问题,其中“希波克拉底誓词”就是一份经典的医德文献,其主要内容为: 遵守为病人谋利益“不论我上谁家的门,一定要为病人的利益而来,决不能有伤天害理的念头,也不能有任何恶意”。 强调医生的品德

22、修养“特别是决不能同男人与女人发生不正当的关系,无论对方是自由民还是奴隶”。 敬重同行“我把教我学艺的人敬作父母,终身作他同伴。如果他需要金钱,我分给他一份。他的后代,我当作自己的兄弟,如果他想学艺,免费教他,不订契约”。 强调保密秘密“在我行医过程或是行医以外看到的和听到的有关人们生活的事情,决不张扬出去,我一定把讲这样的事情看成是耻辱”。 这些良好的道德思想,为西方医德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从本世纪年代起,国外医德建设朝着两方面发展。一方面是各个国家相继制定全国性的医德法规和文件。如年美国医学会发表了器官移植的伦理原则;年美国医院联合会提出了病人权利法案;年美国护士学会制定了美国护士章程;19

23、84年美国生育学会发表了关于体外授精的道德声明;年颁布了美国医疗保健机构道德委员会准则;年颁布了美国医院的伦理守则等等。另一方面,随着医学日益社会化、国际化,国际间交往日益增加和国际性医学组织的建立,一系列国际医德和法律文献相继产生,如年德国纽伦堡审判战犯法庭鉴于德国法西斯借医学名义杀人的教训,制订了著名的纽伦堡法典,它制定的关于人体实验的基本原则有二:一是必须有利于社会,二是应该符合伦理道德和法律。年在日内瓦召开了世界医学会,即日内瓦宣言。年在伦敦召开的世界医学会第届全体大会上通过了国际医德守则,并于年作了重要修订。年在芬兰赫尔辛基召开的第届世界医学大会上通过了赫尔辛基宣言,规定了人体实验的

24、伦理原则,等等。以上这些文件,都从不同角度对医务人员提出了国际性的医学道德守则。 (三)医德的对象和内容 医德是一般道德原则在医疗实践中的具体运用,是运用一般道德原则来解决医疗实践和医学科学发展中人们相互之间、医学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问题。它除了研究人们在医学活动中,包括预防、医疗、科研、管理等活动中的道德关系和道德规范外,还研究医学与社会之间道德关系中的准则和规范。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医务人员和病人关系,医务人员和病人的关系就是医患关系,它是医学行业中最重要的,也是最基本的关系。它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一方都以另一方的存在而存在,不论失去了哪一方,医疗活动都无法进行,也就谈不上医德。在处理医

25、患关系的各种具体问题时,要求医务人员要有高尚的医德,即全心全意地为伤病员服务的精神,同时,病人在就治疾病的过程中也应有患病德,也应该积极配合医生的检查,从各方面去理解、体谅医生,只有这样才能搞好医患关系。 医务人员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包括医生与医生、医生与护士、护士与护士、医生与检验士、医生与药剂人员以及医务人员与行政、后勤人员之间的关系等等。一个医院要形成优良的院风医风,就必须用道德原则来协调医务人员之间的关系,依靠各方面的团结协作,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使整个工作有机统一地、有节奏地、有成效地进行,才能更好地为病服务。这方面要解决的问题比较多,譬如如何对待医、护、工的分工协作;医务

26、人员之间如何配合好;如何对待彼此间的差错事故;行政后勤人员如何为临床第一线服务等等。这些问题如果处理不好,会直接影响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影响医疗质量。 医生(包括医疗卫生部门)与社会的关系 因为医疗卫生部门是社会的一部分,医疗卫生活动总是在一定社会关系下进行的,所以医务人员对许多问题的处理必须考虑和顾及社会的利益。如计划生育、人工流产、残废新生儿处置、安尔死等问题,如果只从医生和病人的关系来处理就很难解决,若从社会利益出发,就不难解决了,也只有这样才能正确评价医务人员的行为道德价值。 医务工作者的科学道德 在医学实践中,医生既是临床工作者,又是科学工作者。因此,在科研工作中要遵循科研道德。如在

27、医学中怎样对待人体实验的问题,实验性治疗在何种范围内是可以允许的等等,这些问题既包含着一般科研道德也包含有医学科研中的特殊道德要求。 随着医学研究领域的扩大与深入,医学道德问题又将面临新的难题和挑战,如人口问题、优生问题、试管婴儿问题、器官移植问题、重组问题等等,它将涉及到更多、更复杂的问题。 医德的基本原则是医学领域活动的主旨,它是医学职业活动中调整医务人员与病人之间、医务人员之间以及医务人员与集体、社会之间关系所应遵循的根本原则,它贯穿于医德发展的始终,是衡量医务人员的个人行为和道德品质的最高道德标准。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是医德基本原则的

28、核心,它包含以下两层涵义,一方面它是医德原则的根本目的,也是道德原则的最终目标,它是每个医务人员必须坚持的最高宗旨,是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的,是社会历史发展向广大医务人员提出的道德要求。另一方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医务工作者的义务,“全心全意”则是衡量履行义务的崇高医德境界。医务工作者不仅要善于治疗人们肉体上的疾病,而且要善于治疗人们心灵上的损害与创伤。 防病治病,救死扶伤 这是社会主义医疗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具体途径和科学手段。古人去:人命之贵,贵于千金。病家就医,寄以生死,因此,医务人员在自己的职业道德上负有重大的责任。作为医务工作者,如果只掌握一定医术却不重视人的生命价值

29、,视生命为儿戏,对病人的痛苦无动于衷,漠不关心,或是怕担风险,犹豫不决,畏首畏尾,怕负责任,互相推诿,则往往会使病人失去“起死回生”的良机,也不可能克尽自己的职责。同时,一个有为人民服务愿望的医生,也应有好的技术水平。正如唐代医学家孙思邈说:世无良医,枉死者半,此言非虚。所谓“良医”就是指集高尚医德和高超医术于一身的从医者。一个从事医务工作的人,如果不明医理,不博医说,不精医术,不掌握一手过硬本领,对医学科学技术,一知半解,似懂非懂,在诊疗过程中,常处于一种没有把握的被动状态,是不可能实现救死扶伤、防病治病的良好愿望的。因此只有把高尚的情操和高度的科学性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才能保证救死扶伤、防病

30、治病在医疗过程中得到有效贯彻。 实行革命人道主义 人道主义起源于欧洲文艺复兴时期,它提倡爱护人的生命、关怀人的幸福、尊重人的人格和权利,医疗卫生事业是全民性的事业,它关系到社会每个成员的生老病死。医学是与个人、家庭、社会的幸福生活紧密相联的科学,其根本目的是解除人民病痛,保障人民健康,使人民的聪明才智充分发展。革命人道主义属于无产阶级意识形态,它继承了传统医学人道主义的精华,又使之得到了丰富和发展,并充实了新的内涵。从历史发展的过程来看,革命人道主义是医学中人道主义新的、更高的形态,它体现了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对人的生命价值的尊重。在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基础上,提倡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实行革命

31、人道主义。尊重病人的价值与人格。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人死不可复生,生命死亡的这种不可逆转的特点,使人的生命价值表现得十分突出,医务人员在职业活动中,首先应尊重病人本身的生存价值。在临床上,应不分民族、国籍、地位、职业、年龄、性别、美丑,平等相待,一视同仁,认真医治其躯体或精神上、心理上的创伤,挽救其生命。其次,在社会主义社会,每个劳动者都有着自己的尊严、自尊心,也就是说,他们都有自己的人格,都有医疗权利。在临床上,不仅每个意识清醒的病人希望其人格得到尊重,即使在意识不清的病人,也仍然有他的人格,也必须予以尊重。 尊重病人正当的欲望。病人被病魔折磨,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他们满怀希望来到医院,希望医院的环境是安全的、舒适的,希望了解诊断和治疗的安排,希望医护人员重视他、关心他,在医院能得到亲人般的照料,希望了解疾病转归,愈后的情况,同时希望在医治中不出事故,不出并发症,不留后遗症,希望得到最佳治疗,早日康复等。病人的这些欲望是完全正当的,医务人员要尊重病人的正当欲望,千方百计地创造条件予以满足,即使一时无法满足,也应以尊重为前提,善言相告,以取得病人的谅解与合作。对待每一位病人,应像关心自己新人一样关心他们的疾苦,在诊疗过程中,应千方百计把病人的痛苦减低到最小程度,广大医务工作者应认真贯彻人道主义原则,痛病人之痛,急病人所急,满足病人的正当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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