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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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具有限公司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对公司各单位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员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简称“两档”,并由专人保管。 二、职业卫生档案包括: 1、职业卫生记录卡; 2、厂区各生产部门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平面示意图、厂区各生产单位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平面示意图; 3、厂区各生产部门工艺流程简图(用箭头表示); 4、各生产部门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一览表; 5、各生产部门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作业人员登记卡; 6、职业病危害、职业中毒记录卡; 7、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资料; 8、职业病危害因素程度分级管理表; 9、职业中毒事

2、故报告与处理记录表等; 10、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监督文书清单及有关文本; 11、职业卫生管理方针、计划、目标、方案、程序、指导书、管理制度; 12、职业卫生专(兼)职管理组织、职能及人员分工; 1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 14、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技术档案; 15、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档案; 16、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汇总资料; 17、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有关资料。 三、员工个人健康档案包括: 1、员工的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禁忌证名单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断、职业病病例登记表

3、等员工个人健康资料; 5、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或合同; 6、职业健康检查工种及人员名单; 7、职业病人处理、安置情况汇总资料。 四、“两档”资料按档案管理的要求建立目录、统一编号、专册登记;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期限及时进行归档。 五、“两档”资料应字迹清楚、图表清晰、文字准确可靠,并管好和用好“两档”。 六、随时、定期地根据公司人员的变动,及时调整和补充“两档”,各表卡每年10月前系统地调整一次。 七、“两档”档案中各种资料按要求每三年复核一次;日常职业卫生工作须将测定结果、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病管理情况随时记录,以备分析。 八、员工离开单位时,有权索取个人健康档案资料复印件,档案室应如实地、无

4、偿地提供,并在所提供的个人复印件上签章。 九、职业病诊断,鉴定单位需提供有关“两档”资料时,档案室应如实地提供。 十、档案室对各部门移交来的职业卫生档案,要认真进行质量检查,归档的案卷要填写移交目录,双方签字,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十一、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的收进、移出、销毁、管理、借阅、利用等情况要进行登记,档案工作人员调离时,必须办好交接手续。 十二、职业卫生档案库房要坚固、安全,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高温、防潮、通风等项工作,并有应急措施。职业卫生档案库要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清点,如发现档案破损、变质时要及时修补复制。 十三、利用职业卫生档案的人员应当爱护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室严

5、禁吸烟,严禁对职业卫生档案拆卷、涂改、污损、转借和擅自翻印。 十四、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人事行政部。每年按公司流程对其规范性进行评估修订。 十五、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关职业档案管理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职业卫生标准和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保护职工健康和维护公司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特制订本制度。 1、 人事行政部负责为每一位职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管。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一)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二)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6、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四)职业病诊疗等健康资料。 2、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隐私权、保密权。相关的卫生监督检查人员、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劳动者委托代理人有权查阅、复印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其他人员不得私自查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3、劳动者离开单位时,本人有权索取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档案管理人员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4、对已离职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在离职后三个月后进行封存,并保存10年以上,以备上级部门查阅。 5、档案管理人员应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妥善保管,防虫蛀、防霉、防丢失、防丢失,保证档案安全。 6、所有档案应有专柜存放、加锁,定期清理通风,防湿。 7、所有档案不得随意查阅、复印,不得置于公共场所。 8、其他依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9、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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