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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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延寿县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讨论稿)目 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工作原则1.4 阶段划分1.5 适用范围2. 应急组织管理2.1 流感大流行应急指挥机构2.2联防联控小组及职责2.3 专家组3. 应对准备3.1 预案及方案制订3.2 应急物资和资金准备3.3 常规监测与风险评估3.4信息通报和发布3.5宣传教育3.6培训演练3.7督导和评估4. 应急响应4.1 IV级响应4.2 III级响应4.3 II级响应4.4 I级响应4.5 应急响应的级别调整与终止5. 恢复评估5.1 总结评估5.2终止联防联控工作机制5.3恢复社会基本服务5.4 奖励与责任6. 附则6.1 预

2、案管理与更新6.2 预案制定与实施1.总则1.1编制目的加强我县流感大流行的应对准备,指导和规范流感大流行的应急处置等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流感大流行对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保障我县经济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列、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黑龙江省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等编制。1.3工作原则(1)统一领导,联防联控。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流感大流行应急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有关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密切协作,共同做好流感大流行应对工作。(2

3、)依法防控,科学应对。依法开展流感大流行防控工作;充分发挥专家作用,积极运用先进科技,提高应对水平。(3)预防为主,有效处置。建立健全流感大流行应急体系和防控机制,落实防控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等应对准备;及时做好监测和风险评估,快速反应,有效处置。(4)加强宣教,社会参与。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我防护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积极组织、动员公众参与流感大流行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置等活动,及时、主动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1.4阶段划分根据黑龙江省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将流感大流行应对过程划分为三个阶段,即应对准备阶段、应急响应阶段(按应急响应程度分级、级、级、级)、恢复评估阶段。1.5适用范围

4、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流感大流行应急工作。2.应急组织管理2.1流感大流行应急指挥机构县政府建立延寿县应对流感大流行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以下称县联防联控机制),负责指导和协调我县流感大流行应急响应阶段和恢复评估阶段的防控工作。根据流感大流行在我县发病情况,当符合IV级响应条件时,卫生局提请县政府批准启动县联防联控机制,同时建议市卫生局提请省卫生厅批准启动省级联防联控机制。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县联防联控机制由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教育局、法制局、纠风办、科技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邮政局、农业局、林业局、商务局、外事侨务办、县台办、工商局

5、、畜牧兽医局、水产局、旅游局、信访办、食品药品监管局、县红十字会、县武警支队、县人民武装部等有关部门组成,县卫生局为牵头部门。2.2联防联控小组及职责县联防联控机制设立综合组、医疗防疫组、保障组、宣传组、科技组、动物疫情监测组、社会治安组、对外合作组、交通组等8个工作组,分别由政府办、卫生局、财政局、宣传部、科技局、交通局、畜牧兽医局、县外事侨务办等部门牵头组建开展相关工作。进入级以上应急响应后,在县联防联控机制的基础上,适时成立县应对流感大流行指挥部,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我县流感大流行防控工作,由县政府领导同志任总指挥,在8个工作组基础上,增设社会治安组,由公安局牵头组建。(1)综合组。由政

6、府办牵头,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县农业局、县卫生局、县科技局、县畜牧兽医局、县法制局、纠风办、县人民武装部等相关部门(单位)和专家组组成。 负责综合协调县指挥部的会议组织、重要工作督办、信息管理、专家组管理等工作。(2)医疗防疫组。由县卫生局牵头,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林业局、县环保局、县畜牧兽医局、县水产局、县食品药品监督局、县红十字会、县人民武装部等相关部门(单位)组成。负责组织制定和修改流感大流行相关诊疗和防控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医疗救治和防控应急措施,并组织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提出完善应对策略和措施的建议;承办县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事项。(3)

7、保障组。由县财政局牵头,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畜牧兽医局、县水产局、县红十字会、县人民武装部等相关部门(单位)组成。负责统筹协调防控应急和医疗救助物资保障工作;评估和协调防控应急等物资供需、生产、储备、运输等事宜;协调安排防控应急和医疗救助物资保障专项资金;督促和检查各项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监测和保障生活必需品等市场动态和供给,维护市场秩序;协调落实应急通信保障;承办县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事项。(4)宣传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卫生局、县工信局、县广电局、县畜牧兽医局、县外事侨务办、县台办等相关部门

8、(单位)组成。负责疫情防控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跟踪国内外舆情,及时澄清事实;协助相关部门宣传流感大流行防控知识;承办县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事项。(5)科技组。由县科技局牵头,县教育局、县畜牧兽医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卫生局、县林业局、县工商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单位)组成。负责制定流感大流行防控技术研究方案;组织开展流感大流行趋势预测预警及防控技术研究,参与流感大流行应急科研课题和项目;协调解决技术应用中的科技问题;跟踪和报告最新科研进展等相关信息;承办县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事项。(6)动物疫情监测组。由县畜牧兽医局牵头,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局、县林

9、业局、县工商局、县农业局、水产局等相关部门(单位)组成。负责制定流感大流行防控相关的动物疫情监测与技术防控方案;组织动物流感防控应急物资储备及相关技术培训;负责流感大流行动物流感防控相关的信息管理;指导各地稳定养殖业生产;承办县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事项。(7)交通组。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公安局、县畜牧兽医局、县卫生局、县旅游局、县商务局、县邮政局、县武警支队等相关部门(单位)组成。负责落实车站、交通工具及其候车室的各项防控措施;承办县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事项。(8)对外合作组。由县外事侨务办牵头,县商务局、县卫生局、县畜牧兽医局、县旅游局、县台办、县红十字会等相关部门(单位)组成。负责协

10、调处理流感大流行应急涉外及涉港澳台地区事务;负责收集县内外疫情及防控相关信息,并通报有关部门(单位);协助职能部门通报情况、接待国际组织考察、县内外国公民和港澳台人员救治的联络工作。(9)社会治安组。由县公安局牵头,县工信局、县教育局、县旅游局、县信访局、县武警支队等相关部门(单位)组成。负责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和社会动态,及时依法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社会安全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协助有关部门(单位)依法落实强制隔离措施;承办县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事项。2.3专家组县应对流感大流行指挥部或县联防联控机制下设专家组,由综合组或县卫生局负责联系。县专家组成员由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在省、市专家委员会的指导下

11、和县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跟踪县内外疫情信息,分析评估流感大流行风险及疫情趋势,提出流感大流行的启动、调整、终止建议和应急处置策略和措施建议,开展技术指导和相关科研等工作,承办县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3.应对准备3.1预案及方案制订县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制订相应的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工作方案和技术规范。3.2应急物资和资金准备县卫生局及时组织开展全县流感大流行疫苗、抗病毒药物需求评估,提出需求建议,并制订使用方案。县发改局组织加强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交通运输协调和应急通信保障准备工作,并会同县财政局适时调整我县医药储备品种及规模。县交通局制订应急物资优先

12、运输方案。县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流感大流行应急资金保障方案,安排落实疫情监测、实验室检测、病人救治、病例和密切接触者管理、检验检疫、感染者遗体处理、人员培训、宣传教育等应急工作所需资金,并会同卫生局等相关部门,向财政局提出适当补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会同有关部门从分发挥医疗保障制度作用,制定相应政策,明确在流感大流行过程中,按照政策规定及时支付参保人员在流感大流行期间的医疗费用。县民政局会同县红十字会等相关部门制订流感大流行期间社会捐助资金和物资管理办法、人道主义援助工作方案、流感感染者遗体处理方案。3.3常规监测与风险评估县卫生局负责健全覆盖全县的流感监测网络,完善流感监测工

13、作方案,加强流感监测稍点医院和实验室建设,开展流感常规监测工作。县林业局、县畜牧兽医局负责完善动物流感监测工作方案,开展动物流感监测工作。流感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各相关部门应及时组织专家组开展风险评估,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和省市有关部门,根据疫情形势,调整监测及应对策略和防控措施。3.4信息通报和发布县卫生局、县畜牧兽医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建立信息交流和合作机制,及时互通流感监测等重要信息;及时准确地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等相关部门报送监测信息;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指导做好疫情信息发布工作。3.5宣传教育县委宣传部、广电局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流感大流行期间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方案,

14、指导相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宣传教育等工作,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流感大流行应急知识普及工作。3.6培训演练各有关部门负责指导乡镇政府各相关部门加强应急队伍培训和演练,增强应急意识和快速反应能力,提高应急处置水平。3.7督导和评估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开展本系统内流感大流行准备工作的自我评估检查,同时做好迎接上级检查准备。各乡镇政府按照上述流感大流行防控工作要求,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各项应对准备工作。4.应急响应根据流感疫情流行发展程度,应急响应划分为IV级、III级、II级、I级,县指挥部视实际情况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同时,及时报告市流感大流行应急指挥机构,由其决定是否启动相应级别的响应,采取

15、相应的应急措施。4.1IV级响应4.1.1启动条件(1)新型流感病毒在县外造成持续传播的人间疫情,我县尚未发现由此引起的人间病例。(2)我县发现由新型流感病毒引起的人间散发病例或有限人传人疫情,但尚无证据表明病毒已具备持续人传人的能力。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县卫生局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发布预警信息,报请县政府启动县联防联控机制,并由县政府报请市联防联控机制批准。县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应急工作。4.1.2应急响应措施(1)应急监测与风险评估。在省市有关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县卫生局负责加强人间流感监测,县畜牧兽医局、县林业局负责加强动物疫情监测,及时发现、报告新型流感病毒所致的人间或动物疫情,强化流感病毒

16、流行相关异常事件报告。县卫生局会同相关部门及时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工作,适时调整监测和应对策略。(2)检验检疫。县畜牧兽医局、县林业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商局负责加强客运人员和物资检验检疫工作,及时发现、报告和移交可疑病例,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置受污染物资。(3)医疗救治。县卫生局负责落实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病人收治工作,并做好医疗救治所需的人员、药品、设备等保障工作和院内感染控制工作,病例一般就地治疗,重症及危重病例视病情逐级转运。(4)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管理。县政府落实隔离和医学观察场所,开展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管理,为病例和医学观察者提供生活保障。(5)应急培训。县卫生局、县畜牧兽医局、县

17、林业局等部门针对新型流感病毒开展相关应急技术培训,提高应对能力。(6)疫苗和抗病毒药物储备。县卫生局根据疫情防控需求,向省卫生厅提出疫苗和药物储备需求。县工信局、财政局、科技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与省市有关部门对口联系,落实储备任务。(7)物资储备。县工信局、财政局、发改局等部门负责做好药品和器械储备准备,并与省市有关部门联系,争取应急救援物资国家储备支持。(8)信息通报。在应对准备阶段的基础上,县卫生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局等部门强化与省和市以及邻县流感疫情信息收集,及时沟通信息。县联防联控机制及时汇总信息,上报省、市联防联控机制,并通报有关部门。(9)宣传教育与风险沟通。县政府发布本行政

18、区域内事件相关信息。卫生、宣传等部门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新闻宣传和风险沟通,引导公众保持健康心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10)其他措施。如果新型流感病毒可能来自于某种动物宿主,县畜牧兽医局、林业局、工商局、水产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宿主动物及其相关产品交易和场所的监测和管理。4.2III级响应4.2.1启动条件(1)新型流感病毒在县外造成持续传播的人间疫情,并传入我县,流感大流行的风险显著增加。(2)我县发现新型流感病毒,且有证据表明已具备持续人传人的能力。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县政府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启动III级响应,并报请省、市联防联控机制批准。县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应急工作。4.2

19、.2应急响应措施在IV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继续做好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管理、应急培训、物资储备、信息通报和宣传教育工作,并重点加强以下措施:(1)应急监测与风险评估。在省、市专家组的指导下,医疗防疫组加强疫情及新型流感病毒的抗原性和耐药性变异等监测工作。县专家组会同省、市专家组分析疫情发展趋势,强化疾病风险判研和风险评估,提出防控建议。(2)检验检疫。采取相应防控措施,加强检疫查验。(3)医疗救治。医疗防疫组加强病人救治和转运等工作,开展流感大流行应对工作的医疗卫生资源评估。(4)疫苗和抗病毒药物储备。在省、市专家组的指导下,医疗防疫组组织专家完善疫苗和抗病毒药物使用策略,在流感疫苗可及情况下,

20、根据需要组织疫苗的紧急接种。(5)对外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国内外技术交流与合作,开展我县外籍人员的防控工作,及时发布县内外旅游警示。(6)其他措施。做好医疗机构、学校等重点场所的流感大流行防控工作;加强车站等旅客聚集场所的流感大流行防控工作;对可携带新型流感病毒的动物及其产品交易实行有针对性的限制措施。4.3II级响应4.3.1启动条件(1)新型流感病毒在我县造成社区水平的流行,且波及2个以上乡镇,并出现重症或死亡病例。(2)疫情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县政府启动II级响应,报省联防联控机制批准。县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应急工作。4.3.2应急响应措施在III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继续做好

21、应急培训、信息通报、宣传教育、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并加强以下响应措施:(1)应急监测与风险评估。医疗防疫组和有关部门持续加强疫情发展趋势研判和风险评估;教育部门对学校、托幼机构开展因病缺课监测,机关企业单位开展因病缺勤监测。(2)医疗救治。医疗防疫组集中优势医疗资源,加强重症救治,降低病死率;建立对口支援机制,做好大规模救治患者的准备;在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保障组充分发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作用,保障贫困人口获得必要的医疗救治服务。必要时,县政府可依法征用社会场所作为临时医疗救治点。(3)疫苗接种与抗

22、病毒药物使用。医疗防疫组组织专家完善人群疫苗接种和抗病毒药物使用策略。在流感大流行疫苗可及的情况下,县政府根据需要组织大规模人群接种。保障组要与省有关部门联系,做好疫苗和抗病毒药物的储备、调运的衔接工作。(4)物资储备。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做好本辖区内应急物资储备、经费保障等工作。保障组与省联防联控机制紧密联系,向省和国家提出必要的紧急物资支持。(5)社会措施。依法在疫情爆发和流行地区实施停工停课、限制集会等强制性控制措施;优先保证防控物资运输;保证关键部门、关键岗位的正常运转,确保煤、电、油、气、水、粮等生活物资供给和生活必需品供应;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持物价基本稳定。4.4I级响应

23、4.4.1启动条件(1) 我县新型流感病毒感染者病例数持续增加,且维持在较高水平。(2)县一半以上乡镇报告确诊病例,并出现较多数量重症病例或死亡病例。(3)疫情对人群健康和社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符合上述条件,县政府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报请市政府批准,启动I级响应,并报省联防联控机制或省应对流感大流行指挥部批准。4.4.2应急措施在II级别应急响应的基础上,继续做好疫苗接种与抗病毒药物使用、宣传教育和风险沟通等工作,强化社会措施和物资保障,减轻疫情危害,同时加强以下应急响应措施:(1)应急监测与风险评估。医疗防疫组重点监测流感病毒变异和疾病临床严重性变化,开展住院病例、重症、死亡病例监测和人群免疫

24、水平调查。(2)医疗救治。医疗防疫组持续评估医疗负荷,及时调配医疗卫生资源;完善对口支援机制,实行病例分类诊治和管理,加强重病病例救治。(3)社会措施。社会治安组密切关注疫情和社会动态,协助有关部门依法落实强制隔离等措施,以及依法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社会治安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开展社会动员,全面落实社会防控措施,民政局、卫生局、红十字会等部门加强志愿者培训,鼓励和组织志愿者参与防控工作,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4.5应急响应的级别调整与终止根据疫情发展变化和防控实际,县指挥部加强疫情形势研判,强化防控策略措施,及时调整响应级别或终止应急响应,并报省应急指挥机构批准。5.恢复评估大流行流感病毒

25、活动恢复到季节性流感水平,根据县专家组评估意见,并在省专家委员会复评的基础上,县应急指挥机构在报请省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并由省应急指挥机构宣布进入恢复评估阶段。5.1总结评估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流感大流行应对工作的总结与自评工作。5.2终止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县政府根据评估结果和县应急指挥机构建议,并申请省、市复评,适时终止县联防联控机制或撤销县应对流感大流行指挥部。5.3恢复社会基本服务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制定相关计划和工作方案,恢复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卫生等有关部门评估流感大流行带来的社会心理与社会关系影响,根据需要对重点人群开展心理咨询、危机干预和社会工作服务。5.4奖励与责任根据有关规定,对流感大流行应急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的集体和个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人社、民政、财政等部门对因参与应急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应急工作中紧急调集、征用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补偿。6.附则6.1预案管理与更新县卫生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变化情况,预案实施评估结果,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出现的新情况,及时组织修订预案,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6.2预案制定与实施本预案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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