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门诊病人使用麻醉药品、I类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doc

上传人:文库蛋蛋多 文档编号:2322711 上传时间:2023-02-11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12.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医院门诊病人使用麻醉药品、I类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医院门诊病人使用麻醉药品、I类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医院门诊病人使用麻醉药品、I类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医院门诊病人使用麻醉药品、I类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医院门诊病人使用麻醉药品、I类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doc(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门诊病人使用麻醉、I类精神药品规定一、开具麻醉和一类精神药品必须取得麻醉和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权。二、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在为患者首次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亲自诊查患者,为其建立相应的病历,留存患者身份证明复印件,要求签署知情同意书。病历由医院保管。三、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院内使用,或者医务人员出诊至患者家中使用。四、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型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需要带出医院外使用时,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在患者或者其代办人出示下列材料后方可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一)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二)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身份证明;(三)代办人员身份证明。应当在患者门诊病历中

2、留存代办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五、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一次用量,药品仅限于医院内使用;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用量,药品仅限于医院内使用。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为一次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控缓释制剂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七、为癌痛、慢性中、重度非癌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八、麻醉药品处方至少保存3年,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2年。县中医院医务科住院病人使用麻醉、I类精神药品规定为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开具、使用、保存管理,保证正常医疗需要,防止流入非法渠道,根据麻醉药品

3、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定。一、开具麻醉和一类精神药品必须取得麻醉和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权。二、开具麻醉药品、I类精神药品除开医嘱外必须使用专用处方。待添加的隐藏文字内容1三、使用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型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患者每2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格式由三部分组成:(一)前记:医疗机构名称、处方编号、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门诊病历号、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科别、开具日期等,并可添列专科要求的项目。(二)正文:病情及诊断;以Rp或者R标示,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三)后记:医师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五、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印刷用纸为淡红色,处方右上角分别标注“麻”、“精一”。六、注射剂使用后的空安瓿瓶应回收保管。七、麻醉药品处方至少保存3年,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2年。县中医院医务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施工/环境 > 项目建议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