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贷款档案管理办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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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贷款档案管理办法,一、贷款档案收集内容,贷款档案是指清新联社辖内信用社(含各信贷业务部门,下同)在办理贷款业务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和反映贷款业务的重要文件和凭证。(一)借款人基本资料1、企事业单位客户:(1)经年审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或副本)复印件、机构代码证(或副本)复印件、贷款卡(证)复印件、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复印件、董事会(股东会)成员名单及签字样本;(2)公司章程、联营协议、合作合同等复印件;(3)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名单、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4)按农村信用社要

2、求必须提供的相关许可证复印件;,(5)属挂靠性质的要提供挂靠单位证明(或挂靠协议);(6)借款人前三年及近期财务报表(仅限企事业单位客户贷款);(7)借款人主要银行帐户对帐单、纳税凭证、外部审计师的报告、在其他金融机构融资情况等财务信息资料;(8)企业授信额度的相关资料;(9)农村信用社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2、个人客户:(1)借款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户籍证明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及配偶身份证明复印件;(2)合法收入证明资料(如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经营的收入证明、纳税单等);(3)农村信用社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二)贷款资料1、一般贷款资料:(1)借款人的借款申请书(表)、贷款

3、展期申请书;(2)若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资合作企业或承包经营企业,须有董事会(股东会)或发包人同意借款的决议、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证明(仅限企事业单位客户贷款);(3)有关贷款用途的相关资料,如购销合同、承包协议书等;(4)贷款调查、审查及审批资料;(5)各类借款及担保合同、借款借据;(6)贷后检查记录文件、往来信函,包括定期、不定期的信贷分析报告及检查报告、信贷人员走访考察记录、备忘录等;(7)贷款五级分类认定表等相关资料;(8)借款人的还款记录;(9)农村信用社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3、房地产开发贷款应增加以下资料:(1)经年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2)可行性研究报告;(3)国有土地出让(转让)合同复印件、地价款交缴证明的复印件;(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施工许可证复印件;(5)自有资金证明材料;(6)开发商向承建商支付工程款证明材料;(7)已领取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的,应收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复印件;(8)农村信用社要求提供的有关房地产贷款其他资料的复印件。,4、不良贷款应增加以下资料:(1)贷款逾期催收通知书回执;(2)对借款人依法诉讼、仲裁的相关法律文件资料(诉讼、受理通知书、判决书、裁定书和执行书等);(3)以物抵债的登记、保管和处理后的相关文件资料(如抵债资产清单

5、、抵债资产权属证明文件、抵债物价值评估报告、以物抵债协议书、抵债物租赁协议、抵债物拍卖、变卖协议等);(4)有关减免利息、贷款重组等的批复文件;(5)呆帐贷款认定审批、核销的相关文件资料;(6)农村信用社要求提供的不良贷款其他资料的复印件。,5、担保的文件资料:(1)企事业单位保证担保的文件资料:(2)个人保证担保的文件资料:身份证明复印件、户籍证明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保证能力证明资料(个人收入证明、资产证明等);农村信用社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三、贷款管理的原则,贷款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贷款档案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和合法;(二)贷款档案资料应账册化、标准化;(三)贷款档案应安

6、全保管、科学整理、高效使用;(四)贷款档案涉及国家、农村信用社和借款人秘密的,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二、贷款档案管理 贷款档案资料根据性质和重要程度划分一级贷款档案资料和二级贷款档案资料。一级贷款档案资料包括:用于贷款抵(质)押的他项权证、房地产权证、财产保险单、银行存单、有价证券、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票据、股权出质登记书等所有作为抵(质)押物的证明文件、抵债物的权属凭证(适用于以物抵债情况)。二级贷款档案资料是指一级贷款档案资料的复印件和除一级贷款档案资料以外的其他资料。,一级贷款档案的管理(一)归档1、客户经理收到一级贷款档案资料应核对确认其真实性和有效性,并向客户出具贷款权属凭证等资料签收

7、表(见附件1)。客户经理在发放贷款前将抵质押物种类、评估价值等信息录入信贷系统后进行入库操作,并打印入库通知单连同一级贷款档案实物交柜台入账。原则上,入账后当天应将一级贷款档案资料移交给会计结算部门保管。2、会计结算部门收到一级贷款档案资料,经审验无误交接后将一级贷款档案资料入库视同有价单证进行保管,并登记电子台账。,(二)借用1、当信用社客户经理及其它有关人员需要借用一级贷款档案资料时,需由信用社负责人审批同意。联社信贷业务部门的客户经理借用一级档案时,需经本部门负责人及会计结算部负责人审批同意。2、借用人凭同意查阅的一级贷款档案借用审批表(见附件2),向会计结算部门索取资料。3、会计结算部

8、门审查借用登记表所需手续齐备后,办理相关交接等借用手续,填写信贷档案移交登记表(见附件3)。4、借用人阅毕应及时归还,会计结算部门查验资料无误后,重新入库保管,并办理好相关交接手续。,(三)出库1、贷款还清后,客户经理凭贷款结清单等还款资料及信贷管理系统中打印出的出库通知单等资料向会计结算部门索取贷款档案资料。2、会计结算部门审查手续及资料齐备后,将档案移交给客户经理,会计结算部门注销登记台账,办理好相关交接手续。3、客户经理将领取到的一级贷款档案资料交还给借款人,并由借款人签收贷款权属凭证等资料签收表(见附件4)。原则上,不得由借款人之外的他人代为签收领取。,二级贷款档案资料的管理(一)归档

9、1、贷款发放以后,原则上,客户经理应将二级贷款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后于15个工作日内移交信贷档案管理员归档。2、信贷档案管理员收到二级贷款档案资料后,经审验无误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填写信贷档案移交登记表。3、信贷档案管理员以户建档,实行一户一档,并装入档案盒保管。对同一借款人有多笔贷款的,借款人基本资料应单独立卷,其他资料按发放先后顺序逐笔立卷。4、贷款结清后,信贷档案管理员将贷款档案资料按借款人名称分户保管,并与未结清贷款档案资料分柜存放。如果借款人资料已建分户贷款档案,则将本次已结清的资料与以前已结清的资料合在一起存放。,(二)调阅1、内部人员调阅信贷档案资料(1)当信用社内部人员需要查阅信贷

10、档案资料或接受内部业务检查时,需由本机构负责人在二级贷款档案调阅审批表(见附件5)上审批同意。查阅人持同意查阅的审批意见,向信贷档案管理员索取资料。联社信贷业务部门内部人员需要查阅信贷档案资料时,需由本机构负责人及授信管理部负责人在调阅登记表上审批同意。查阅人持同意查阅的审批意见,向授信管理部信贷档案管理员索取资料。(2)信贷档案管理员检查查阅人手续齐备后,双方进行资料交接,填写贷款档案移交登记表。(3)调阅的信贷档案不得涂改、圈划、拆散原卷册,用后必须及时归还。,2、外部人员调阅信贷档案资料(1)国家有权部门需查阅、复印或监管机构检查时,必须持有县(市)级以上主管部门的正式公文或介绍信,经核

11、实后按上述内部人员的程序调阅办理。(2)我方律师如有需要可以按上述内部人员的调阅要求办理。(3)对方律师原则上不可以查阅,若其通过司法部门来查阅,则须持有县(市)级以上主管部门的正式公文或介绍信,经核实后按上述内部人员的调阅要求办理。(4)调阅时,信贷档案管理员应在场陪同,查阅人需要索取复印有关证据和资料时,应在不损坏原件情况下,方可抄录和复印,但严禁将原件抽出借出。3、信贷档案管理员对调阅归还的信贷档案,要检查其完整性和原始性,并经核对资料无误后在贷款档案移交登记表上签收,并签明归还日期。若档案管理员发现档案不完整或有改动可以拒绝接受,并立即向审批人报告。,贷款档案管理的一般规定(一)全辖一

12、级、二级贷款档案分别由会计结算部和授信管理部统一进行管理。联社分别在会计结算部和授信管理部设立若干档案管理员,负责管理联社信贷业务部门的贷款档案;各信用社的贷款档案由联社派驻人员管理,并接受联社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二)联社统一设立贷款档案交接、借用、调阅等登记表,及时记录贷款档案资料的交接、借用、调阅、出库等情况,档案管理员应按年度定期对各类登记表进行装订。客户经理和信贷档案管理员分别对移交前后档案资料的完整性负责。,(四)贷款档案保管期限。1、尚未结束贷款业务关系客户的贷款档案要永久保管;2、结清贷款业务客户的贷款档案,从该客户最后一笔贷款业务结清起至少保管3年;3、对核销的贷款和中央银行专项票据已置换的贷款,在借款人全部清偿之前,贷款档案要永久保管;借款人全部清偿后,贷款档案要至少保管3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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