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杂物电梯及检规标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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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九章 杂物电梯 苏强 2012.11.25,第九章 杂物电梯,杂物电梯是一种专供垂直运送小型物件而设计的电梯,杂物电梯的定义是:服务于规定楼层的固定式升降设备,它具有一个轿厢,就其尺寸和结构而言,轿厢不允许进入。轿厢至少部分地在两列垂直或与垂直方向倾斜角小于15的刚性导轨之间运行。,为了满足不能进入的条件,杂物电梯的轿厢可以由一个或几个空间组成,每个空间的地板面积不应大于1.25m2,内部的高度,深度和宽度均不应大于1.40m.杂物电梯的额定载重量一般不大于500Kg,额定速度一般不大于1.0m/s。,第一节 井道与机房一.井道杂物电梯的井道除尺度外,要求与其他电梯相似。井道下存在人能进入的

2、空间时,底坑地板的强度应能承受不小于5000N/m2的负荷。当额定载重量超过50Kg,行程大于4m时,轿厢和对重应加装安全钳装置。井道的顶部间距:曳引驱动的杂物电梯在轿厢或对重完全压实在缓冲器上时,井道顶部必须提供不少于50mm的净空距离。,底坑:应光滑平整不漏水和渗水。底坑深度一般不小于0.3m,并应保证轿厢或对重在压实缓冲器后,其结构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不小于50mm。二.机房杂物电梯的驱动主机和其辅助设备应设置在单独的机房或井道中的机罩内,若机房内未设主开关,则应在入口处设停止开关。,第二节 驱动与悬挂装置一.杂物电梯的驱动杂物电梯的驱动允许使用钢丝绳曳引式驱动和钢丝绳或链条的强制式驱动。使

3、用卷筒和钢丝绳的强制驱动不应设对重,使用链轮和链条的强制驱动可设对重,但必须防止轿厢或对重落在缓冲器上时,链条从链轮上脱开和链条的扭折卡阻。,二.制动装置杂物电梯必须设常闭式的机-电制动器。当轿厢有125%额定载荷以额定速度向下运行时断电,制动器应能使轿厢可靠制停。三.悬挂装置杂物电梯的轿厢和对重可用钢丝绳或钢质链条悬挂,悬挂的钢丝绳和链条应不少于两根,每根应是独立的,其安全系数应不小于10。,曳引驱动的钢丝绳一般公称直径不小于6mm,强制驱动和额定载重量小于25Kg的曳引驱动钢丝绳的公称直径不小于5mm,驱动机构的曳引轮,滑轮或卷筒的节圆直径应不小于悬挂钢丝绳公称直径的30倍。钢丝绳与轿厢、

4、对重或悬挂部位的连接,可采用金属或树脂铸灌锥套、自锁楔形绳套、绳夹固定和插接绳环等方法,但连接部位的强度应不小于钢丝绳破断负荷的80%。,至少在悬挂装置的一端应设能调节和自动平衡各绳,链张力的装置,若用弹簧平衡张力则必须在压缩状态下工作。强制驱动时,缠绕钢丝绳的卷筒应有螺旋绳槽,槽形应与所用钢丝绳相适应。钢丝绳在卷筒上只能单层缠绕,并在轿厢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卷筒上应保留不少于一圈半的钢丝绳。工作中钢丝绳相对于绳槽的偏角(放绳角)应不大于4。用链条悬挂时,链轮的齿轮不得小于15个,每根链条在链轮上的啮合数不得小于6个。,第三节 轿厢,层门与导向装置一.轿厢轿厢的额定载重量不大于500Kg;内部

5、的高度不大于1.40m,超过时应设隔板;内部的宽度和深度不大于1.40m。有多个入口的轿厢和额定载重量大于250Kg的单入口轿厢应在入口处设门或入口保护装置,以防止运行时装载的物件跌落到轿厢外面去。若使用棚栏门则要求关门后孔格的宽度不大于130mm。,二.层门井道上层门开口可与地面一平,也可在地面之上,但其净高度和净宽度超出轿厢入口的净尺寸均不得大于50mm。层门地坎与轿厢下沿的水平距离应不大于25mm。垂直滑动门的门扇应悬挂在两个独立的部件上,悬挂部件的安全系数不小于8。若用钢丝绳则绳轮(滑轮)直径应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5倍。层门应有锁和电气安全联锁装置。至少在端站的层门上应设紧急开锁装置,

6、可以在层站外用三角钥匙将层门打开,并在停止开锁动作后门锁能自动恢复锁闭状态。,三.导向装置由于速度低载荷轻,导轨可用轧制型钢制成。第四节 安全保护与运行控制一.限速器-安全钳装置轿厢额定载重量大于250Kg应在轿厢房上设安全钳,如果井道底下有人可以进入的空间,而且额定载重量大于50Kg,行程大于4m,则轿厢和对重均应设安全钳。杂物梯的安全钳可以是瞬时式的。安全钳动作使轿厢制停后,应有电气安全装置在超过全行程正常运行时间10秒以前使驱动主机停止运转并保持停止状态。,限速器钢丝绳的公称直径不小于3mm,安全系数不小于8,绳轮的节圆直径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30倍。二.缓冲器木材的缓冲器仅能用于额定速度

7、不大于0.3m/s的电梯。三.下行障碍保护装置而曳引驱动电梯在遇到障碍使钢丝绳打滑时,电气安全装置应在超过全行程正常运行时间10秒前使驱动主机停止运转,并保持停止状态。,四.停止开关在底坑的入口处和无主开关的机房入口处应设置停止开关。五.运行控制运行控制一般有基站控制型和层站相互控制型。前者只在基站设各层的操作按纽,而其他层站只设呼梯蜂鸣按纽,在其他层站呼梯或要轿厢到另一层站时,用蜂鸣器按纽通知基站,由基站对轿厢运行进行操纵。而相互控制型在每个层站都有所有层站的操作按纽,召唤轿厢时只要按本层的按纽,要轿厢到另一层站时,只要按下目的层站的按纽即可。,TSG T70062012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

8、检验规则-杂物电梯,1.技术资料1.1制造资料(A)第1.1项为A类项目,03版杂物梯检规相应项为重要项目。根据正文第五条的规定,杂物电梯安装单位应当在履行告知后、开始施工前(不包括设备开箱、现场勘测等准备工作),向规定的检验机构申请监督检验。此时,应当提交本项所述的制造资料也称“出厂随机文件”。安装单位应当在检验机构审查完毕这些资料,并且获悉检验结论为合格后,方可实施安装。,制造资料应当以中文描述;如果是复印件,则其上必须有杂物电梯整机制造单位加盖的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对于进口杂物电梯则应当有国内代理商的公章。第(1)项“制造许可证明文件”,即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试行)(国质检锅【2

9、003】174号)中所述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其覆盖范围原则见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试行)附件1,即杂物电梯的覆盖范围原则为“额定载重量向下覆盖”,杂物电梯的制造许可资质为C。03版杂物梯检规无此项要求。关于第(2)项“杂物电梯整机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或者报告书”的覆盖范围原则,需要注意的是:驱动方式(强制式、曳引式、液压驱动)的改变和额定载重量的增大将影响型式试验结果,,不同驱动方式杂物电梯的型式试验报告不能互相覆盖。03版杂物梯检规无此项要求。第(3)项对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提出了具体要求,而03版杂物梯检规仅要求具有产品合格证。第(4)项对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式试验合格证、限速器的调

10、试证书提出了要求。与03版杂物梯检规相比,增加了5种型式试验合格证:门锁装置、破裂阀、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驱动主机、控制柜。如对型式试验合格证的真实性有疑问,可在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上核查(型式试验合格证信息建设正在进行中),或要求制造单位提供相应的型式试验报告,通过比对型式试验报告中的信息或向相应的型式试验机构查询等方式进行确认。,第(5)项为电气原理图或者液压系统图。要求电气原理图必须包括动力电路和连接电气安全装置的电路。其目的之一是为了便于杂物电梯的维修、维护保养和检验。与03版杂物梯检规相比,还增加了液压系统图的要求,主要是考虑液压杂物电梯的维修、保养和检验的需

11、要。第(6)项对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提出了内容要求:应当包括安装、使用、日常维护保养和应急救援等方面操作说明的内容。03版杂物梯检规仅要求提供使用维护说明书。第(7)项对机房及井道布置图提出了具体要求,即布置图中所标注或描述的井道顶部和底坑内的净空间、机房主要尺寸、层门和检修门及,检修活板门的布置与尺寸、安全距离等应当满足安全要求;而03版杂物梯检规仅要求具有机房井道布置图。第(8)项对制造单位提供的其他资料提出了要求,例如:杂物电梯的轿厢、对重(平衡重)之下确有人能够到达的空间,或者采用一根钢丝绳(链条)悬挂的情况下的防护说明;是否允许人员进入杂物电梯机房、井道、底坑和轿顶的说明。03版杂物梯

12、检规无此要求。对于杂物电梯的轿厢、对重(平衡重)之下确有人能够到达的空间,或者采用一根钢丝绳(链条)悬挂的情况,杂物电梯制造单位应当作出如下(包括但不限于)防护说明:,对于其井道下方有人员可进入的空间,或采用一根钢丝绳(链条)悬挂的电力驱动杂物电梯,其轿厢配置了由限速器触发的安全钳;对于其井道下方有人员可进入的空间,或采用一根钢丝绳(链条)悬挂的间接作用式液压杂物电梯,其轿厢配置了由限速器触发的安全钳,或者由安全绳或悬挂装置断裂来触发的安全钳(仅适用于装设了破裂阀/节流阀/单向节流阀的间接作用式液压杂物电梯);对于其井道下方有人员可进入的空间的直接作用式液压杂物电梯,配置了由限速器触发的安全钳

13、,或者破裂阀/节流阀(单向节流阀);,对于在井道下方对重或平衡重区域内有人员可进入空间的杂物电梯,其对重或平衡重配置了由限速器触发的安全钳,或者由安全绳或悬挂装置的断裂(液压驱动的情况下)触发的安全钳。针对机房、井道、轿顶和底坑允许和不允许人员进入的情况,GB25194-2010提出了不同的要求。例如,第0.3.13.1规定:“对于不允许维护人员进入的井道,通向井道的任何开口的任一边尺寸不应大于0.30m,或无论其开口尺寸如何:a)井道的深度不应大于1.0m;b)井道的面积不应大于1.0m2;和c)已采取措施使维护人员便于从外部进行维护。”其中,第c)项所述措施包括:GB25194-2010第

14、5.2.4.1所要求的,人员不可进入,的井道“从层门地坎上任一点到需要维护、调节或检修的任一部件的距离不应大于600mm”;第5.6.4.4所要求的,人员不可进入的井道“底坑地面应能从井道外部进行清扫”;第6.2.2所要求的,人员不可进入的机房“从检修门或检修活板门门槛到需要维护、调节或检修的任一部件的距离均不应大于600mm”。此外,第5.2.4.2还规定,“如果未按5.2.4.1要求设置,则井道应允许人员进入,且轿厢上应设置可在任一层站附近防止轿厢移动的装置”。要求制造单位提供是否允许人员进入杂物电梯机房、井道、底坑和轿顶的说明,是为了提示使用人员、维护保养人员和检验人员安全地开展相应工作

15、,并便于安装单位和,检验人员验证机房、井道、轿顶、底坑以及相关安全装置的配置是否满足相应要求。人可进入机房(0.3.13.2):a)供人进出的开口尺寸不小于0.6 m X0.6 m;和 b)机房高度不小于1.8 m。,1.2 安装资料(A)第1.2项为A类项目,03版杂物梯检规相应项为重要项目。本项对安装资料提出了要求。安装资料如为复印件,则其上必须有安装单位加盖的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安装单位在向规定的检验机构申请监督检验时,应当提供第(1)、(2)、(3)项所述的安装许可证和安装告知书、施工方案、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供检验机构审查。安装单位应当在检验机构审查完毕这些资料

16、,并且获悉检验结论为合格后,方可实施安装。,第(1)项中的“安装许可证”,即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国质检锅【2003】251号)中所述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其覆盖范围原则见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附件1,即取得A、C三个等级的电梯安装许可证的单位均可安装杂物电梯。03版杂物梯检规无此项要求。此外应当注意,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质检办特函20091186号关于简化的通知的要求,“安装告知书”已简化为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单,告知方式主要包括送达、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网上告知。,第(2)项“施工方案”,要求安装单位按照其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规定,履行审批

17、手续。03版杂物梯检规无此项要求。第(3)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应当与第(1)项“安装告知书”中相应栏目填写内容一致,并且均在有效期内。根据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中的规定,杂物电梯安装过程中,现场持电梯作业人员证的作业人员不得少于2人。除在报检时审查此项外,检验人员在其他项目检验过程中,还应当查验现场施工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03版杂物梯检规无此项要求。,在进行各项试验(即第7项指功能性试验)时,检验人员应当对第(4)、(5)项进行审查。第(4)项对安装单位的施工过程记录和自检报告提出了要求。与03版杂物梯检规相比,新版杂物梯检规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要求

18、,即检查和试验项目齐全、内容完整,施工和验收手续齐全。第(5)项对变更设计证明文件提出了要求。明确了变更设计应当由使用单位提出、经整机制造单位同意的程序。杂物电梯安装竣工后,检验人员应当对第(6)项“安装质量证明文件”进行审查。03版杂物梯检规无此项要求。,1.3 改造、重大维修资料(A)第1.3项为A类项目,03版杂物梯检规相应项为重要项目。对本项要求的理解参见第1.2项。第(2)项中的“改造或者重大维修的清单”,系指由改造或者重大维修单位列出、使用单位在其上签字确认的,拟进行改造或者重大维修的部件的清单。第(3)项“所更换的安全保护装置或者主要部件”的范围,见第1.1(4)项。机电类特种设

19、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对电梯的施工类别(改造、重大维修)进行了划分,见表3。据悉,该许可规则正在进行修订,修订后施工类别的划分原则可能作出调整。03版杂物梯检规未提出第(1)、(2)、(4)、(6)项要求。,1.4 使用资料(B)第1.4项为B类项目。03版杂物梯检规相应项为重要项目。与03版杂物梯检规相比,新版杂物梯检规增加了第(1)、(4)、(5)项要求。对于安全技术档案,新版杂物梯检规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的规定提出了要求。需要注意的是,本规则实施前已经完成安装、改造或重大维修的,1.1、1.2、1.3项所述文件资料如有缺陷,应当由使用

20、单位联系相关单位予以完善,可不作为本项审核结论的否决内容。,第(5)项规定,使用单位提供的资料里应当有“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TSG T5001-2009第六条规定: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电梯的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至少有一名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说明:有关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相关规定见总局第140号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的决定及2011年第95号关于公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目录的公告等。,2 机房及相关设备2.1通道及检修们、检修活板门(C)第2.1项为C类项目,03版杂物梯检规相应项为一般项目。第(2)

21、项规定:对于人员可进入的机房,检修门和检修活板门应当设置用钥匙开启的锁,当门打开后,不用钥匙也能将其关闭和锁住;门锁住后,不用钥匙也能够从机房内部将门打开。对于人员不可进入的机房,按照GB251942010之6.2.2的要求,从检修门或检修活板门门槛到需要维护、调节或检修的任一部件的距离均不应大于600mm,作业人员只能在检修门或者检修活板门外进行作业,故本检规未要求该检修门和检修活“设置用钥匙开启的锁,当门打开后,不用钥匙也能将其关闭和锁住”。但通常该门应当能可靠关闭和锁住,以满足GB251942010之6.2.1“只有胜任人员才能接近驱动主机及其附件”的要求。,2.2 机房专用(C)第2.

22、2项为C类项目。03版杂物梯检规无此项要求。GB25194-2010(6.1.1)规定:机房不应用于杂物电梯以外的其他用途,也不应设置非杂物电梯用的线槽、电缆和装置。2.3 断错相保护(C)第2.3项为C类项目,03版杂物梯检规相应项为重要项目。与03版相比,新版对检验内容与要求和检验方法的表述更为严谨。2.4 主开关(B)第2.4项为B类项目,03版杂物梯检规相应项为一般项目。与03版相比,新版增加了开关在断开位置时能用挂锁或其他等效装置锁住的要求。,2.5 插座(C)第2.5项为C类项目,03版杂物梯检规相应项为一般项目。03版未对机房电源插座型式作出规定,新版要求机房电源插座应为2PPE

23、型或者由安全特低电压供电。2.6 电力驱动杂物电梯驱动主机(C)第2.6项为C类项目,03版杂物梯检规中关于制动器和切断驱动主机电流的电气装置为重要项目,其余为一般项目。与03版杂物梯检规相比,新版杂物梯检规有以下不同:,03版要求驱动主机电源应由两个独立接触器切断。按照GB25194-2010之12.2.6的要求,驱动主机的电源仍需要由两个独立接触器切断,新版只是未设置该检验项目。新版按照GB25194-2010之12.2.3.2.3.1的要求,设置了制动器电流应由两个独立接触器切断的检验项目。切断驱动主机电源的两个独立接触器和切断制动器电流的两个独立接触器可以兼用,即两个独立接触器的不同触

24、点分别接入驱动主机电源控制回路和制动器电源控制回路中。,2.7 液压杂物电梯驱动主机(C)第2.7项为C类项目,03版杂物梯检规无此项要求。2.8 电力驱动杂物电梯的紧急操作(B)第2.8项为B类项目,03版杂物梯检规相应项为一般项目。与03版相比,新版杂物梯检规增加了可拆卸盘车手轮设有电气安全装置和盘车手轮是无辐条的等要求。注意:盘车手轮固定在驱动主机的轴上不可拆卸的,可不另设电气安全装置。此外,过去常用的“一字形”、“十字形”、“人字形”盘车装置是不符合要求的。,2.9 液压杂物电梯的紧急操作(B)第2.9项主要考虑液压杂物电梯在紧急状况下向下移动轿厢的措施。为了防止紧急下降时引起松绳或松

25、链,GB25194-2010之12.3.9.1.2项要求,手动紧急下降阀操作时轿厢的下行速度不应大于0.3m/s。2.10 限速器(B)第2.10项为B类项目,03版杂物梯检规相应项为重要项目。第(1)项对限速器铭牌提出了要求。与03版相比,新版增加了型号和型式试验机构标识等要,求,并要求铭牌和型式试验合格证、调试证书内容相符。第(2)项对限速器动作速度的校验提出了要求。需要注意的是,03版将限速器动作速度的校验列为由检验人员实施的项目,而新版则变更为由检验人员审查限速器动作速度校验报告。进行限速器动作速度校验的单位可以是经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具有电梯检验资格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也可以是经国家质

26、检总局许可,具有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资格的电梯生产单位以及限速器制造单位;实施电梯检验的人员通过审查由校验单位出具的限速器动作速度校验报告,对照限速器铭牌上的相关参数,判断动作速度是否,符合要求。校验报告应当至少包括校验单位名称、核准证或许可证编号、所校验限速器的唯一标识和型号及铭牌参数、相应电梯的唯一标识、校验用设备的名称和编号及计量合格证书编号、校验结果和结论、校验时间、校验人签名、校验单位公章等内容。2.11 接地(C)第2.11项为C类项目,03版杂物梯检规相应项为一般项目。3 井道及相关设备 第3.1项为C类项目,03版杂物梯检规相应项为一般项目。,与03版相比,新版对井道的封

27、闭要求更加严格,取消了用网格或穿孔材料封闭井道的要求。“必要的开口”是指:层门开口;通往井道的检修门、检修活板门的开口;火灾情况下,气体和烟雾的排气孔;通风孔;井道与机房之间必要的功能性开口;杂物电梯之间或者杂物电梯与电梯之间隔板上的开孔;对于人员可进入的机房,井道与机房隔开的顶板上的开孔。3.2 顶部空间(C)第3.2项为C类项目,03版杂物梯检规相应项为一般项目。第(1)项03版未涉及液压杂物电梯的相应要求。,第(2)项要求人员可进入的轿顶应提供机械停止装置(即“防止轿厢移动的装置”,见4.3项),当使用机械停止装置在顶层高度范围停止轿厢时,应保证在轿顶以上有1.80m的自由垂直距离。按照

28、GB 25194-2010,顶层高度是顶层端站地坎上平面到井道顶部最低部件(不包括任何超过轿厢轮廓线的滑轮)之间的垂直距离。03版无此规定。3.3 检修门和检修活板门(C)第3.3项为C类项目,03版杂物梯检规相应项为一般项目。,与03版相比,新版杂物梯检规未提及检修门和活板门的具体尺寸要求。GB25194-2010之5.2.2.1规定,检修门和检修活板门的尺寸应与它们在井道内的位置、用途以及需要承担的工作的可视性相适应。第(3)项所要求的电气安全装置仅适用于通向井道的检修门和检修活板门(例如:用于维修和检查井道内限速器的检修门),不适用于通向驱动主机及其附件的检修门和检修活板门。3.4 导轨

29、(C)第3.4项为C类项目,03版杂物梯检规无此要求。,按照GB25194-2010第10.2的要求,轿厢、对重(平衡重)应由钢制导轨进行导向。对于没有安全钳的轿厢、对重(平衡重)导轨,可使用成型金属板材,但应采取防腐蚀措施。3.5 极限开关(B)第3.5项为B类项目,03版杂物梯检规相应项为重要项目。新版杂物梯检规增加了对液压杂物电梯柱塞极限开关的要求。其动作试验的具体方法参见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液压电梯中的有关内容。3.6 井道内的防护(C),第3.6项为C类项目,03版杂物梯检规相应项为一般项目。对于第(2)项,新版杂物梯检规与03版的要求所有不同。03版的相应规定是:“隔障应从井

30、道底部水平面以上不大于0.3m起,向上高度不小于2.5m。”同时03版规定:若相邻杂物电梯运动部件间间距小于0.3m时,隔障应贯穿整个井道高度,且宽度符合要求。3.7 底坑设施与装置(C)第3.7项为C类项目;03版杂物梯检规中底坑停止开关和电源插座的设置为重要项目,其余为一般项目。,3.8 缓冲器或限位挡块(C)第3.8项为C类项目,03版杂物梯检规中为一般项目。与03版相比,新版杂物梯检规增加了“对于液压杂物电梯,当缓冲器完全压缩或者当轿厢停在限位挡块上时,柱塞不得触及缸筒的底座”,及限位挡块、耗能型缓冲器的检验要求。3.9 限速器绳或安全绳(B)第3.9项为B类项目,03版杂物梯检规相应

31、项为一般项目。,4 轿厢与对重(平衡重)4.1 轿厢尺寸(B)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轿厢由多个固定的间隔组成,且每一间隔的高度均小于1.20m,则轿厢的高度允许大于1.20 m。4.2 轿厢铭牌(C)第4.2项为C类项目,03版杂物梯检规相应项为重要项目。新版杂物梯检规要求应在轿内设置铭牌,并标明制造厂名称或者商标,取消了标示额,定载重量的要求。新版还增加了改造电梯的铭牌要求,改造单位和检验机构应当注意4.3 防止轿厢移动装置(B)第4.3项为B类项目,03版杂物梯检规无此要求。第4.3项要求人员可进入的轿顶应提供机械停止装置以防止轿厢移动,还要求在轿顶上或井道内每一层门旁设置停止装置。,4.4护

32、脚板和自动搭接地坎(C)按照GB25194-2010之8.4.1的要求,每个轿厢地坎下均应设置护脚板,其宽度应等于相应层站入口的整个净宽度;护脚板的垂直部分以下应成斜面向下延伸,斜面与水平面的夹角应不大于60,该斜面在水平面上的投影深度不应小于20mm;护脚板的垂直部分的高度不应小于有效开锁区域的高度。,护脚板尺寸,4.5轿厢入口(C)第4.5项为C类项目,03版杂物梯检规相应项为重要项目。与03版相比,新版杂物梯检规还要求设置了挡板、栅栏、卷帘、轿门等轿厢入口防护装置的杂物电梯,应当配备验证其关闭的电气安全装置。,具有相邻入口的轿厢示意图,4.6 对重(平衡重)的固定(C)第4.6项为C类项

33、目,03版杂物梯检规无此项要求。4.7 安全钳(B)第4.7项为B类项目;03版杂物梯检规中为重要项目。本项对安全钳的铭牌提出了具体要求,安全钳制造单位、整机制造单位和检验机构应当注意。第(2)项所述的电气安全装置俗称“安全钳联动开关”,通常装设在轿厢上。没有规定该电气安全装置必须是自动复位型或者非自动复位型,不论是哪种复位型式,只要是电气安全装置且能有效动作即可,5 悬挂装置及旋转部件防护5.1 悬挂装置的磨损、断丝、变形等情况(C)03版规定了悬挂装置的设置要求,新版杂物梯检规只规定了悬挂装置的报废要求。鉴于目前已经出现了非金属绳、复合带等悬挂装置,本项规定此类悬挂装置的磨损、变形等应当不

34、超过制造单位设定的报废指标。需要指出的是,此种悬挂装置必须获得国家质检总局的许可,方可投入使用。,5.2 端部固定(C)第5.2项为C类项目,03版杂物梯检规相应项为一般项目。5.3 钢丝绳的卷绕(C)第5.3项为C类项目,03版杂物梯检规相应项为一般项。本项仅适用于强制式杂物电梯。与03版相比,取消了“钢丝绳对于绳槽偏角应不大于4”。,5.4 松绳(链)保护(B)5.4项为B类项目 本项仅适用于强制式杂物电梯和间接作用式液压杂物电梯。5.5 旋转部件的防护(C)第5.5项为C类项目,03版杂物梯检规相应项为一般项目。,6 层门与层站6.1轿厢与层门的间隙(C)第6.1项为C类项目,03版杂物

35、梯检规相应项为一般项目。03版要求,每个层站入口应装设地坎;层门地坎与轿门地坎之间的水平距离应不大于25mm。本项要求的轿厢与层门或层门框架之间的间隙主要考虑的是控制轿厢与面对轿厢入口的井道壁的间距,而不仅是原来的门地坎间隙。,6.2 门间隙(C)第6.2项为C类项目,03版杂物梯检规相应项为一般项目。6.3 门重开装置(B)03版杂物梯检规无此项要求“动力驱动的层门”,是指其关闭不需要使用人员的强制性动作(例如不需连续地揿压按钮)。防止门夹人的保护装置的型式有机械式门安全触板、光电式门保护装置、电子近门检测器等。6.4 门运行和导向(C),第6.4项为C类项目,03版杂物梯检规相应项为重要项

36、目。6.5 自动关闭层门装置(B)第6.5项为B类项目,03版杂物梯检规无此项要求。仅针对轿门驱动层门的情况。6.6 紧急开锁装置(B)第6.6项为B类项目,03版杂物梯检规相应项为重要项目。新版杂物梯检规要求所有的层门均应设置紧急开锁装置,而03版只要求在端站层门设置紧急开锁装置。,6.7 门的锁紧(B)第6.7项为B类项目,03版杂物梯检规相应项为重要项目。与03版相比,新版杂物梯检规有以下不同:(1)03版要求“每个层门均应设置门锁,门锁动作应灵活可靠”。新版除了该要求之外,还要求门锁的“锁紧动作应当由重力、永久磁铁或者弹簧来产生或保持,即使永久磁铁或者弹簧失效,重力亦不能导致开锁”。(

37、3)03版要求“锁紧元件的啮合尺寸应不小于5mm”。新版取消了啮合尺寸的要求,从门锁的锁紧结果上要求“沿开门方向作用300的力,不会,降低锁紧有效性”。GB25194-2010之7.7.3.1只对铰链门要求“锁紧元件啮合尺寸不应小于10mm”,其他门的锁紧装置未要求啮合尺寸。(3)03版未提出验证层门锁紧的电气装置要求。新版对验证层门锁紧的电气装置的要求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同时满足下述条件的,可以不设置验证层门是否锁紧的电气装置:a)额定速度不大于0.63 m/s;b)开门高度不大于1.20 m;c)层站地坎距地面高度不小于0.70 m;但当轿厢驶离开锁区域时,锁紧元件应自动关闭,,具有第二锁紧

38、位置的门锁,而且除了正常锁紧位置外,无论证实层门关闭的电气装置是否起作用,都应至少有第二个锁紧位置。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的杂物电梯的层门锁紧应当由电气安全装置证实。6.8 门的闭合(B)第6.8项为B类项目,03版杂物梯检规相应项为重要项目。需要注意的是,在与轿门联动的滑动层门的情况下,如果证实层门锁紧状态的装置是依赖层门的有效关闭,则该装置同时可作为验证层门关闭的装置。,6.9 层站标识(C)03版要求在层站、层门入口处提供标注额定载重量及杂物电梯制造厂名称的铭牌。新版杂物梯检规要求在每个层站或者其附近,标示杂物电梯的额定载重量和“禁止进入轿厢”字样或符号。7 功能试验7.1 轿厢安全钳动作试

39、验(B)第7.1项为B类项目,03版杂物梯检规相应项为重要项目。新版杂物梯检规对于进行轿厢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时轿厢运行速度的规定,与03版不尽相同。03版的相应规定是:“以检修速度做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安全钳工作应可靠”。,新版规定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时“以额定速度或者检修速度下行,进行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同时,新版对采用悬挂装置断裂或者安全绳触发的轿厢安全钳动作试验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要求模拟悬挂装置断裂或者安全绳被触发的状态进行试验。在此要求中,未具体提及动作时轿厢的速度,主要是考虑检验时的可操作性。7.2 对重(平衡重)安全钳动作试验(B)03版杂物梯检规无此项要求。与7.1项相同

40、,新版杂物梯检规对采用悬挂装置断裂或者安全绳触发的对重(平衡重)安全钳的动作试验规定了相应要求。,7.3 空载曳引试验(B)第7.3项为B类项目,03版杂物梯检规相应项为重要项目。7.4 运行试验(C)第7.4项为C类项目,03版杂物梯检规无此项要求。7.5制动试验A(B)第7.5项为A或B类项目,03版杂物梯检规相应项为重要项目 对于强制式杂物电梯,轿厢载有125%额定载荷进行的下行制动试验主要是检查强制式杂物电梯制动器的制动能力。,7.6沉降试验(C)第7.6项为C类项目,03版杂物梯检规无此项要求。本项主要是检查液压杂物电梯的液压缸在最大行程位置时,受到轿厢及其额定载重量的自重压力作用下的内部泄漏情况。7.7破裂阀动作试验(B)第7.7项为B类项目,03版杂物梯检规无此项要求。,此外,新版杂物梯检规取消了03版杂物梯检规中附录2第2.9.1项(限速器可接近性)、2.11项(电气绝缘)、3.7项(线管、线槽的敷设)、5.2.2项(链条与链轮啮合)、5.4项(钢丝绳直径比)、5.5项(钢丝绳张力调节)、6.6项(垂直滑动门的悬挂装置)、8.4项(超载试验)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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