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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消防装备消防员十八项基本防护装备安全使用教案 消防装备?消防员十八项基本防护装备安全使用教学目的: 使基层官兵熟悉自身个人基本防护装备使用方法和技术性能,掌握排查一般设备故障的能力和维护技巧,进一步提高部队灭火救援装备技术保障能力,实现广大基层官兵对个人基本防护装备“看得懂”“用得熟”“修得好”的基本目标。教学内容: 近年来,由于我国恶性火灾不断增加,当今火灾形势仍然严峻,重特大火灾时有发生,抢险救援任务日趋繁重,其中, 不仅灭火抢险救援难度和危险程度越来越大,而且消防指战员在灭火抢险救援中,因烧、摔、砸、炸、中毒和窒息等原因而牺牲、受伤的人数也在呈上升趋势。每年都有官兵由于个人安全防护装备
2、配备不全、安全防护不当或不严密,在灭火救援行动中受伤、有的甚至牺牲,部队正常的工作秩序受到一定的影响,也给官兵本人或其家庭带来了无尽痛苦。良好的安全防护是成功扑救火灾、处置各种灾害事故和实施社会救助的必要条件。相反情况,个人安全防护装备佩戴不全将直接威胁官兵的人身安全,甚至会影响灭火救援的成败。 消防员防护装备包括常规防护装备和特种防护装备。今天我们主讲的内容是个人基本防护装备的使用与注意事项,个人基本防护装备属于常规防护装备。包括: 1、消防头盔2、消防员灭火防护服 3、消防手套4、消防安全腰带 5、消防员灭火防护靴 6、消防空气呼吸器 7、佩戴式防爆照明灯 8、消防员呼救器 9、方位灯10
3、、消防轻型安全绳 11、消防腰斧12、消防员灭火防护头套 13、防静电内衣14、消防护目镜 15、抢险救援头盔 16、抢险救援手套 17、抢险救援服18、抢险救援靴 一、消防头盔 消防头盔是消防员在执行灭火救援任务时,保护头部、颈部的防护装具。消防部队配备使用的消防头盔其性能应符合公安部GA44消防头盔标准规定的要求。技术性能参数:(部分,详见国标)耐燃烧性能:火源离开帽壳后,帽壳火焰应在5s 内自熄,并且,不应有火焰烧透到帽壳内部的明显迹象.电绝缘性能:帽壳泄漏电流不应超过3mA。侧向刚性:帽壳最大变形不应超过40mm,卸载后变形不应超过15mm一、结构性能不同厂家生产的消防头盔其外观有所差
4、异,但其安全性能大致相同,下面就一种消防头盔进行介绍。这种头盔为全盔型,具有四级减震功能,能够有效保护消防员的头部和颈部,可以配合头戴式防爆照明灯和头骨式收送话器使用。消防头盔主要组成:1、帽壳:用高分子合成材料制成,有较强的抗穿刺性能,为第一级减震。2、泡沫垫:吸收冲击力,为第二级减震。3、十字减震带:为第三级减震。4、帽网:为第四级减震。帽网与十字减震带,十字减震带与泡沫垫都有缓冲距离,为减震空间。5、帽箍: 起固定作用。6、调节钮:用于调节头盔与头部结合的舒适程度。7、大面罩:起保护作用,面罩表层涂有金属膜,可以反射火场辐射热和阻隔有害射线对面部或眼睛的伤害。8、小面罩:破拆作业时使用,
5、可以防迸溅伤害眼睛。9、面罩固定和限位装置。10、下颚带:采用可调整快插式结构,方便快捷佩戴。11、披肩:披肩为全防护披肩,可以有效保护消防员的颈部。12、面罩远近调节装置:可以根据消防员头型不同,调节头盔深浅程度和面罩与面部间的距离。13、颈托:保证头盔和头部很好结合,使头盔中心稳定,不前后摇摆。14、防雾装置:防止冬季消防员呼出气体在面罩上结雾。二、操作使用一佩戴佩戴前检查消防头盔有无破损,结构是否牢固,照明灯灯架与头盔连接是否完好。1、将调节钮旋至最大。2、将消防头盔戴于头部3、旋转调节钮至头部感觉舒适。4、将快速插头插好,拉紧下颚带,粘紧带头与尼龙搭扣。二使用注意事项1、执勤用消防头盔
6、可采用平放或悬挂方式存放,保持通风、干燥,应做到专人专用。2、进入火场前,应竖起灭火防护服衣领,并与消防头盔的披肩重合,以保护颈部。3、灭火救援时,必须戴牢头盔,放下防护面罩,避免消防头盔与火焰或高温炽热物体直接接触。4、消防头盔不适用于化学污染、生物污染、核辐射等灾害现场的防护。5、在易燃、易爆环境下使用时,应由水枪进行冷却保护,防止产生静电。6、消防头盔应与阻燃头套配合使用。7、防爆照明灯应避免直接照射眼睛,灯光变暗应及时更换电池或撤离现场。三、维护保养(一)消防员每天应对其佩戴的消防头盔进行一次检查。内容包括:1、消防头盔外观是否完整,有无损伤。2、帽箍、帽托、缓冲层、下颚带、面罩、披肩
7、等附件是否缺失,连接是否可靠,并根据佩戴者实际,调整好帽箍长度。3、首次使用时应检查是否有“执行标准GA 44”的永久性标签,没有标签的不得使用。(二)消防中队每周应组织对执勤消防头盔进行一次查验。内容包括:1、消防头盔的各配件有无损坏、装配是否牢固、帽衬调节部分是否卡紧、插口是否牢固、下颚带能否系紧等。2、消防头盔表面是否有明显的裂纹或变形。3、面罩是否发现裂纹或变色。(三)消防头盔应及时清洁晾干1、外部清洗:可采用温皂液水清洗,若使用过程可能接触过化学有毒物质,应按作业规程进行洗消,清洗时防止面罩划伤。2、内部清洗:可采用各类中性清洗剂擦拭清洗。3、清洗后应放置在通风处晾干,不得烘烤或暴晒
8、。(三)消防头盔的维修工作必须由专业人员来完成。四、仓储消防头盔应储存在正规装备器材库。(一)未使用过的消防头盔存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可按出厂包装状态存放,堆放不宜过高,不可重压;2、每半年应进行一次开包检查,查看是否有变形、霉变和虫蛀等现象,并进行倒垛通风处理,必要时进行晾晒;3、存放时间不宜超过四年。(二)使用过的消防头盔存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存放前必须进行清洁晾干;2、每半年应进行一次检查,查看是否有变形、霉变、褪色、虫蛀等现象;3、存放时间不宜超过两年。五、退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作退役处理:1.聚合物类消防头盔执勤满四年,工程复合材料类消防头盔执勤满五年。2.外壳有损伤、起泡、
9、变形,影响安全性能。3.有明显酸碱等化学物质腐蚀。4.缓冲层、下颚带等附件脱落,无法维修。5.其他必须退役的情况。 二、消防员灭火防护服 消防员灭火防护服,简称灭火防护服。是消防员在执行灭火救援任务时穿着的躯体防护类服装,不包括对头、脚和手的防护。消防部队配备使用的灭火防护服应满足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10消防员灭火防护服的要求。性能(部分)(1)热防护性能TPP值不小于28.0。(2)防护服的领与前身、袖与前身、袋与前身、左右前身的色差不小于4级,其他表面部位不小于4级。(3)整套防护服质量不大于3.5kg。(4)外观质量主要表现为:各部位整烫平服、整洁,无烫黄、水渍、亮光;衣领不翻翘;对称部
10、位基本一致;合衬不准有脱胶及表面渗胶;标签位置正确,号型标志准确清晰。此外,灭火防护服的接缝断裂强力、五金件耐高温性能和缝纫线耐高温性能在GA10消防员灭火防护服标准中做了相应规定。(1)阻燃性能:损毁长度100mm续燃时间2S阴燃时间2S(2)强力性能:断裂强力和撕破强力达 到国家有关标准。(3)抗渗水性能:耐静水压?6万帕。(4)透气性能:透气量?4500g/m2?24h (5)热稳定性:1800C-1900C烘箱内放5分钟,材料无明显变化。(6)反光标志带:样品在2550C条件下5分钟,无明显变化。(7)质量:整套质量3.5Kg结构(一)结构消防部队使用的灭火防护服为分体式(九七式战斗服
11、由上衣和裤子组成)。灭火防护服由外层、防水透气层、隔热层、舒适层等多层织物复合而成。外层:一般采用芳纶纤维,具有永久阻燃性能,不受多次洗涤影响,耐磨,强度高。防水透气层:一般采用纯棉布复合聚四氟乙烯薄膜等材料,具有防水、透气功能。隔热层:一般采用芳纶纤维无纺布或碳纤维毡,具有阻燃、隔热功能。舒适层:一般采用纯棉面料或毛料制成。(二)性能面料外层应具有阻燃、表面抗湿、断裂强力、撕破强力、热稳定和色牢度等性能;防水透气层应具有耐静水压、透水蒸气和热稳定等性能;隔热层应具有阻燃和热稳定性能;舒适层应具有阻燃性能,并且无熔融和滴落现象。反光标志带应具有逆反射、耐热、阻燃、耐洗涤和耐高低温等性能。以上面
12、料性能应符合GA10消防员灭火防护服标准规定。二、操作使用(一)操作使用1.脱下鞋子,穿好灭火防护靴;2.双手持灭火防护服裤子背带,挺身挎于双肩并收紧,拉上拉链,扣好钮扣,粘合尼龙搭扣;3.单膝跪地,双手由灭火防护服袖筒向外伸出,举起灭火防护服经头顶至背部展开,双手自上而下粘合尼龙搭扣或拉上拉链;4.双手取头盔戴于头上,收紧帽带贴于下颚。5.佩戴安全腰带。(二)使用注意事项1.进入火场前,应竖起衣领,并使之与头盔的披肩重合以保护颈部。2.袖口应与手套重合,袖口带有拇指搭扣的,进入火场时应将拇指穿过搭扣环。3.裤脚应套在灭火防护靴外,并与靴体形成部分重叠。4.灭火救援时,应扣紧灭火防护服所有的部
13、件,如尼龙搭扣、钮扣、拉链、吊钩、衣领、护颈等。5.不得与火焰或高温炽热物体直接接触。6.高温环境穿着灭火防护服时宜采用内置式冷却背心等降温措施。7.在火场中因浸湿、高温灼烧、撕裂等导致防护性能下降时应及时撤出。8.灭火救援结束后应及时对灭火防护服进行清理、晾晒、烘干,保持清洁干燥。9.平时应做好灭火防护服的适应性训练。10.在日常训练中,提倡使用训练专用灭火防护服。此外,在使用过程中还应注意: 灭火防护服使用时,严禁拆除内胆。灭火防护服应与消防头盔、消防手套、灭火防护靴、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等个人防护装备配套使用,以提高防护能力。三、维护保养(一)洗涤1. 执勤灭火防护服,有污渍时必须及时洗
14、涤。2. 灭火防护服可用机洗或手洗,不得与其他服装一起洗涤,有条件的宜使用专门的工业洗衣机。3. 尽可能将外层脱卸后单独洗涤。这样可以减少隔热层、防水透气层和舒适层的洗涤次数,减缓隔热性、防水透气性和舒适程度的下降。4. 应使用中性洗涤用品,不要使用软化剂,禁止使用含氯漂白剂,不能用含磷酸盐的洗衣粉洗涤,以防损坏防水透气层。5. 洗衣机洗涤时应选择轻柔模式,洗涤温度最高不超过40。6. 应避免用硬刷刷洗。7. 洗净后在通风处晾干,避免暴晒或长时间在烘干室烘烤。8. 禁止熨烫灭火防护服。(二)检验维修消防员每天应对其穿着的灭火防护服进行一次检查,内容包括:1.内、外层是否完整,连接是否牢固。2.
15、拉链、钮扣、背带、尼龙搭扣等是否完好。3.反光标志带是否完整。执勤中队每周应组织对执勤灭火防护服进行一次查验,内容包括:1.内、外层是否完整,连接是否牢固。2.拉链、钮扣、背带、尼龙搭扣等是否完好。3.反光标志带是否完整。4.是否有不易去除的污渍及化学品残留物。(三)灭火防护服维修应注意以下事项:1.对所有做过的维修应详细记录。2.可进行微小的维修,如小孔洞的缝补,以防其破损扩大。3.可以对防护服袖口长度做微小修改。4.为方便使用,可以对闭合部件做微小的维修。5.所有大幅度的维修均应由指定部门完成。四、仓储灭火防护服应储存在正规装备器材仓库:(一)未使用过的灭火防护服存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
16、一般可按出厂原始状态存放,整箱存放时,纸箱应放置于木板或货架上以免受潮。有条件的提倡挂放,并做好防尘保护。2.每半年应进行一次检查,查看是否有潮湿、霉变等现象。3.每半年应进行通风、倒垛处理,必要时进行晾晒,以防潮湿、霉变和虫蛀等现象。4.应避免与坚硬、锋利的物品接触,以防刮伤损坏。5.存放时间不宜超过四年。(二)使用过的灭火防护服存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宜挂放并做好防尘保护,存放前必须进行清洁晾干,并检查灭火防护服内有无物品。 2.每季度应进行一次检查,查看是否有潮湿、霉变和虫蛀等现象。3.应避免与坚硬、锋利的物品接触,以防刮伤损坏。4.存放时间不宜超过两年。五、退役灭火防护服达到以下状态
17、之一者应作退役处理:1.执勤满三年。2.外层严重破损。3.外层粘有无法去除且影响使用性能的污渍及化学品残留物。4.内层和辅料严重损坏,且无法修复。5.反光材料大面积掉色,影响使用性能。6.其他必须退役的情形。三、消防手套 消防手套是指消防员在执行灭火救援任务时,对手和腕部进行防护的装具。消防部队配备使用的消防手套应满足公安部GA7消防手套标准。消防手套均应为通过GA7标准检验的二类、三类手套。一类手套防护能力较低,且不防水,一般不宜在灭火救援中使用。提倡使用防护等级较高的三类消防手套。性能参数:(部分)(1)防水性能:手套连续浸水24h 应无渗漏。(2)灵巧性能:手套在干、湿两种状态下,均能于
18、30s 内分别三次拾起不锈钢试验针。(3)握紧拉力性能: 手套在干、湿两种状态下,其拉重物的能力分别为未戴手套时拉重物能力的80%和70%(4)阻燃性能:手套外层材料的阻燃性能要求为:损毁长度不大于12cm,续燃时间不大于2s,阴燃时间不大于10s。(5)绝热性能:手套置于100热源中,在规定压强下,5min 内,手套内表面温度不得大于45。(6)耐切割性能:试样在干、湿两种状态下,割破力不得小于80N(7)耐穿刺性能:试样在干、湿两种状态下,穿刺力不得小于60N一、结构性能二类以上的消防手套,由里到外分别是舒适层、隔热层、防水透气层、外层阻燃布,同时还带有防割防护皮、松紧调节带和反光标志带。
19、外层阻燃布和保温隔热层采用的面料提升了阻燃和隔热性能,可以很好的保护消防员的双手,且阻燃性能不会衰减。防割防护皮是一层特制皮层,具有耐高温、防割、耐摩擦等性能,在托、握、下降等操作时 能够很好的保护双手。防水透气层具有阻水透气性能。松紧调节带能防止粉尘等固定颗粒物进入手套内部。反光标志带位于手套背面,标志明显,便于观察。二、操作使用戴手套时,先松开腕部尼龙搭扣,将手套戴紧,再扣紧尼龙搭扣。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一)执勤消防手套日常存放应使消防手套处于展开状态,放置在通风干燥处。(二)消防手套不得用于处置放射性物质、生物毒剂及危险化学品等的防护。(三)消防手套应与消防员灭火防护服、消防头盔、消防
20、员灭火防护靴等个人防护装备配套使用。消防手套在使用过程中还应注意以下事项:1、佩戴消防手套,应使手套口和灭火防护服袖口形成部分重合。2、佩戴消防手套进入火场前应将松紧调节带拉紧。3、灭火救援过程中,消防手套应避免与火焰或高温炽热物体直接接触。4、灭火救援时不得使用清洗后尚未干透的消防手套。5、消防手套不得用于处置放射性物质、生物毒剂及危险化学品等的防护。三、维护保养(一)消防手套平时应保持清洁、干燥。(二)洗涤消防手套可使用毛刷蘸少量中性洗涤剂进行清洗,不得机洗。严重污渍可用干洗剂涂抹、轻揉并用清水冲洗。(三)消防员每天、消防中队每周应对其使用的执勤消防手套进行一次检查,内容包括:1、检查手套
21、是否有破损,衬里是否脱落。2、拉链、搭扣、反光标志带是否完好。3、是否有不易去除的污渍及化学品残留物4、首次使用应检查是否有“消防手套符合GA7标准”的永久性标签。四、仓储消防手套应储存在正规的装备器材库(一)未使用过的消防手套存放应注意以下事项:1、可按出厂包装状态存放, 应放置于木板或货架上以免潮湿。2、每半年至少应进行一次开包检查,并进行通风、倒垛处理,必要时进行晾晒,防止潮湿、霉变和虫蛀等现象。3、应避免与坚硬、锋利的物品接触,以防刮伤损坏。4、存放时间不宜超过四年。(二)使用过的消防手套存放应注意以下事项:1、使用过的消防手套一般不再存储,确需存储的应清洗晾干后存放。2、每季度进行一
22、次检查,查看是否有潮湿、霉变、虫蛀等现象。3、存放时间不宜超过一年。五、退役消防手套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作退役处理:1、执勤满一年。2、内、外层破损,影响使用性能。3、沾染血渍、有毒化学品残留物。4、其他必须退役的情况。四、消防安全腰带消防安全腰带是一种紧扣于腰部的带有必要金属零件的织带, 用于消防员登梯作业和逃生自救。性能见国标494使用方法:1、将腰带束于腰部,插钎穿入扣眼;2、可将部分常规个人装备挂于腰带上(如腰斧、自救绳、安全钩、斧套等);3、腰带上两个半圆环可用于战斗员向上或向下作业时保护用(如将保护绳上的安全钩挂于此环)。维护保养:1、使用者应经常对消防安全带作外观检查,并定期按45
23、00牛工作拉力标准作静态载荷检查(检验时,将带上的最后一排扣眼穿过大方扣的插钎,挂在牢固的结构上;载荷则应悬挂在下方的安全钩上)。检查中,如发现下列情况时,应作报废处理; 1)锦纶和织带受磨损、灼伤或强碱、强酸的腐蚀有较大面积和深度时; 2)锦纶织带经长期使用出现明显变硬、发脆的老化现象时; 3)铝合金部件经长期磨损,出现明显缺陷或受到剧烈冲击后出现明显变形时。 注意事项:1、不宜接触120以上高温、明火、强酸、苯酚等化学溶剂,以及带有棱角的坚硬物体。2、如有污垢时,可放入低温水内用肥皂擦洗,再用清水漂净晾干;但不允许浸入沸水及在日光下曝晒,或用火烤。3、应储藏在干燥、通风良好及日光晒不到的场
24、所,如无木地板,应垫高20厘米以上。五、消防员灭火防护靴灭火防护靴是消防员执行灭火救援任务中,用来保护脚部、小腿的装具。灭火防护靴分为灭火防护胶靴和灭火防护皮靴两种。消防部队配备使用的灭火防护靴应满足公安部GA6消防员灭火防护靴标准。1、具备防穿刺、防滑、防水、电绝缘、耐一般酸碱性能。2、直径4毫米,长38毫米钢钉以静压力刺穿大于600牛3、耐交流电压大于 5000伏。一、结构性能不同厂家生产的灭火防护靴结构功能基本相同,下面以其中一种灭火防护靴为例进行介绍。灭火防护靴主体为阻燃橡胶材料,内设阻燃保温隔热层,主要由靴筒、靴面、靴底三部分组成。1.靴筒:具有防水、防割等功能。2.靴面:靴面前端内
25、设钢包头,具有防砸功能。3.靴底:内设钢底板,具有防滑、防穿刺、耐电压5000V功能。二、操作使用穿着灭火防护靴时上体前倾,双手各握一只提环,将脚部放入靴内,灭火防护服裤筒应套在灭火防护靴外面。使用注意事项1.执勤灭火防护靴应直立放置,避免与尖硬、锋利物接触和强光照射,并使靴体保持通风、干燥。2.严禁用于电压高于4000V和有强酸、强碱等强腐蚀性化学品的场所作业。3.避免与火焰或高温炽热物体直接接触。4.灭火防护皮靴连续使用不应超过7小时,有刮伤和皮面脱落现象要缩短连续使用时间,防止靴面产生吸水现象。5.为减少非战斗磨损,提倡日常训练中使用训练专用灭火防护靴。三、维护保养 (一)灭火防护胶靴每
26、周应清洗一次,并放置阴凉、通风处晾干(二)灭火防护皮靴保养应注意以下事项 1.每次使用后,应及时清洁晾干。2.执勤灭火防护皮靴每周应上油养护,上油要均匀,上油后应将灭火防护靴放在阴凉处10?15分钟,待油渗入靴面后擦亮。(三)消防员每天应对其穿着的执勤灭火防护靴进行一次检查内容包括:1.灭火防护靴靴面是否有起皱、砂眼、杂质、气泡、疙瘩硬粒、粘伤痕迹等缺陷。2.灭火防护靴靴面与夹里布、内底布以及防砸内包头衬垫是否平整,是否有脱壳现象。3.首次使用前应检查是否有“执行GA6标准”的永久性标签,没有上述标签的不得使用。(四)消防中队每周应组织对执勤灭火防护靴进行一次查验内容包括1.是否有破损现象。2
27、.是否有污渍和化学品残留。3.提手和靴里衬垫是否完好。4.灭火防护皮靴是否有靴面吸水现象。四、仓储(一)灭火防护靴应储存在正规装备器材库(二)未使用过的灭火防护靴存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可按出厂包装状态存放, 应放置于木板或货架上以免潮湿。2.每半年至少应进行一次开包检查,并进行通风、倒垛处理,必要时进行晾晒,以防橡胶粘黏、潮湿、霉变和虫蛀等现象。3.应避免与坚硬、锋利的物体接触,以防刮伤损坏。4.不宜长时间受压。5.存放时间不宜超过三年。(三)使用过的灭火防护靴存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存放前必须进行清洗、维护、晾干,靴筒应直立存放,并注意保持干燥清洁。2.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并进行通风、倒垛
28、处理,必要时进行晾晒。3.应避免与坚硬、锋利的物体接触,以防刮伤损坏。4.存放时间不宜超过一年。五、退役灭火防护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作退役处理:一灭火防护胶靴1.执勤满三年。2.外层有割穿或破损。3.外层有无法清洗的污渍及化学品残留。二灭火防护皮靴1.执勤满三年。2. 靴面有1/3厚度刮痕或破损。3. 靴面有明显吸水现象。三其它必须退役的情况六、消防空气呼吸器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是消防员在烟雾、毒气、高温、刺激性、粉尘或缺氧等环境中用于呼吸保护的安全防护装备。 原理:打开气瓶阀,高压空气进入减压器,减至适当压力;同时压力表指示出气瓶压力。减压后的压缩空气经中压软导管、快速接头进入正压型空气供
29、给阀。吸气时,供给阀开启,呼气阀关闭,供给阀给全面罩按佩戴者的吸气量供气,被吸入人体肺部;并使全面罩在整个佩戴过程中保持正压。呼气或屏气时,供给阀关闭而呼气阀开启,人体呼出的浊气经面罩上的呼气阀直接排到大气中。这样气体始终沿着一个方向流动而不会逆流。 1.佩戴使用? 1使用前准备 首先打开气瓶开关,随着管路、减压系统中的压力上升,会听到警报器发出的短暂声响。气瓶开足后,检查空气储存压力,一般应在2830MPa之间。关闭气瓶开关,观察压力表读数,在5min内,压力降不大于5MPa为合格,否则表明供气管高压气密不好。当压力降至46MPa时,警报器应发出报警声响。 (2)使用 呼吸器背在人体背后,根
30、据身材调节肩带、腰带,以合身、牢靠、舒适为宜。? 打开气瓶开关,检查气瓶内空气压力,应能听到报警器的报警声。戴上面罩,做23次深呼吸,感觉应舒畅,屏气时,供给阀应停止供气。 关闭气瓶阀,应能再次听到报警器的报警声。做深呼吸数次,随着管路中余气被吸尽,面罩应向人体面部移动,并感到呼吸困难,证明面罩和呼气阀气密性良好。? 完成上述检查后,即可打开气瓶开关,投入使用。使用过程中随时观察压力表,留出撤退时间。报警声响,立即撤出灾区。? 用后处理: 呼吸器使用后应及时清洗,先卸下气瓶,擦净器具上的油污,用中性消毒液洗涤面罩,口鼻罩,擦洗呼气阀片,最好用清水擦洗,洗净的部位应自然凉干。最后按要求组装好,并
31、检查呼气阀气密性。使用后的气瓶必须重新充气,充气压力为2830MPa。 保养: 1打开气瓶阀,会听到警报器发出短暂的汽笛声;气瓶阀完全开启后,检查气瓶的储气压力,一般不低于25Mpa。 2关闭气瓶阀,观察压力表的读数,在5分钟内压力下降不大于2Mpa,表明供气管系气密性完好。 3轻轻按动供给阀膜片,观察压力表指示值的变化,当压力下降至4-6Mpa时,残气警报器发出汽笛声。七、佩戴式防爆照明灯一、适用范围 佩带式防爆照明灯(以下简称照明灯)是指消防员在执行灭火救援任务时,提供照明用的个人佩带式照明灯具。本细则所规定为照明灯的一般通用性管理办法,生产厂家有特殊说明的,以厂家规定为准。二、仓储(一)
32、照明灯应储存在正规装备器材仓库。(二)未使用过的照明灯存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照明灯入库前应进行功能检查,不能正常工作的不得入库存放,经检查完好的照明灯可恢复原包装状态放置于木板或货架上;2、非充电式照明灯宜拆除电池,每半年检查一次,查看有无腐蚀、发霉现象。充电式照明灯每季度进行一次功能检查(以说明书为准),亏电严重的可按使用说明书先放余电再充电后进行检查。3、照明灯不得重压、撞击;4、照明灯最长存放时间不宜超过四年,非充电式照明灯电池宜密封保存,超过一年应更换。(三)使用过的照明灯存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存放前必须进行清洁除污处理(注意塑料外壳不可用化学试剂擦拭,用湿布擦拭),特别是透明
33、玻璃应保持干燥清洁;2、必须拧紧照明灯的灯头、握柄、尾盖间的连接部分;3、要保证照明灯的开关不易碰上周围物体,以防误碰点亮;4、使用过的照明灯必须与未使用的照明灯分开存放,且不能与有毁损的或待充电、待换电池、待检修的照明灯混放。5、每半年应对照明灯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查;6、最长存放时间不宜超过二年。三、使用(一)用于执勤的照明灯日常可按其结构固定在头盔上,也可存放在专门的工具箱里。(二)照明灯首次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内容包括:1、外壳是否有破损,零部件是否紧固可靠,透明玻璃是否光亮;2、灯具旋钮是否可靠,强光、工作光转换是否正常;3、根据厂家说明书对电量进行检查,电量不足的不得使用;4、是否有防爆
34、合格证,没有防爆合格证的照明灯不得使用。(三)配戴式防爆照明灯可在允许的防爆区域使用,不得在水中使用,也不得浸油及接触腐蚀性化学品。 (四)消防员出勤时,照明灯应与消防头盔、消防手套等个人防护装备共同使用,以提高消防员自身防护能力,并在使用中注意以下事项:1、灭火时注意避免照明灯与火焰或熔化的金属直接接触;2、避免照明灯直接照射身边其他消防员的眼睛;3、照明灯变暗或有亏电指示时应及时撤离现场。(四)为减少照明灯的非战斗磨损,提倡日常训练中使用训练专用照明灯。已经用于执勤2年以上及经维修技术状态良好的照明灯均可在训练中使用。四、维护保养(一)照明灯应定期清洁除污处理。执勤照明灯一般每1个月清洁处
35、理一次,透明件每次使用后要清洁处理,入库存放前必须清洁处理。(二)外壳清洁处理一般用湿布擦拭,金属外壳有较严重油污可用酒精试剂清洗表面;但塑料外壳的照明灯不可用化学试剂擦拭,必须用湿布擦拭,以防腐蚀塑料表面;照明灯不可用水冲洗,更不能放入水中清洗;照明灯的透明件材料若是玻璃,用玻璃水擦洗;透明件材料若是塑料,则先用湿布擦洗,再用干布擦干净。(三)每半年应对照明灯进行一次充放电,先放余电再充电,有条件的应建立照明灯检查登记表,记录每次检查、充电的日期。五、检验维修(一)照明灯至少每周进行一次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1、外壳是否有破损,零部件是否紧固可靠,透明件是否光亮;2、旋钮是否有效,功能是否正
36、常;3、电量是否正常;4、电池是否需要更换电池,充满电后放电时间比新灯减少一半即应更换电池。以上问题如有发生,应及时进行维修,不能维修或整体性能严重下降的,应及时进行更换,废旧电池回收后交生产厂家。(二)照明灯维修必须经厂家培训并取得资质。(三)维修后的照明灯必须进行登记,并在灯具的显著位置标明。六、退役(一)照明灯达到以下状态之一者应作退役处理:1、正常服役四年(含)以上;2、外壳破损,无法修复且影响使用;3、灯体内和辅料严重损坏而无法修复;4、经消防装备监督检验中心检验,灯具性能指标无法达到标准要求。(二)退役的照明灯除用作静态展示和装备教学外,一律作报废销毁处理,不得重复使用或变卖。 八
37、、消防员呼救器消防员呼救器(以下简称呼救器)是指消防员在灭火救援和抢险救灾时,佩戴于身体明显部位用于呼救报警的装置。GA401(部分)532 指示灯应采用发光二极管指示灯。5 - 3 - 3 电子元器件53 冶. 1 应进行三防 防潮、 防霉、 防 盐雾 处理。53 - 32 参数应符合最大工作电压、 电流的要求。534 音响器件在额定工作电压下, 声级强度在距离音响器件中心3 m远处应大于9 5 d B ,535 开关和按钮开关和按钮应灵活可靠, 坚固耐用, 有防误动措施并清楚地标出其功能。536 外壳外壳材料应采用难燃或不燃材料。zGA 4 01 - 20 0254 整机性能要求54 1
38、允许静止时间: 3 0 s 士5 s ,542 预报替时间: 1 5 s 士3 s543 预报警声响信号: 断续声响信号或区别于报警声响信号的连续声响信号; 声级强度: 距离 1 m远处, 6 5 d B ,5 - 44 报警声响信号: 连续声响信号; 声级强度: 距离 3 m远处, 9 5 d B ,545 低电压告警声响信号: 若采用, 则该信号应区别于预报警声响信号和报警声响信号的告警声响信号; 声级强度: 距离 1 m远处, 6 5 d B ,5 , 46 连续工作时间a 连续开机时间: 1 5 h ;b 连续报警时间: 6 0 m i n ,547 质量 : 簇3 0 0 g 包括电
39、池 。548 外观: 呼救器结构应完整, 表面不应有明显的斑点、 气泡、 裂纹和伤痕。549 防爆性能: 呼救器的防爆性能应符合GB 3 8 3 6 1 -2 0 0 0 和 G B 3 8 3 6 4 -2 0 0 0的规定54 1 0 绝缘性能a 呼救器正负电极与外壳间绝缘电阻在正常使用环境条件下应不低于 5 0 Mf 1 ;b 呼救器正负电极与外壳间绝缘电阻在湿热试验后不应低于1 5 Mr l54 1 1 防水性能呼救器置于水深为 7 m的容器内2h , 应无水渗人呼救器内。二、仓储(一)呼救器应储存在正规装备器材仓库。(二)未使用过的呼救器存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呼救器入库前应进行功
40、能检查,不能正常工作的不得入库,并与厂家联系,经检查完好的照明灯可恢复原包装状态入库存放;2、非充电式呼救器宜拆除电池,每半年检查一次,查看有无腐蚀、发霉现象。充电式呼救器每季度进行一次功能检查(以说明书为准),亏电严重的可按使用说明书充电后进行检查。3、呼救器不得重压、撞击;4、呼救器最长存放时间不宜超过四年,非充电式呼救器电池宜密封保存,超过一年应更换。(三)使用过的呼救器存放应注意以下事项:1、入库存放前必须用软布或海绵清洁干净,检查其外观是否有进水缺陷,如裂纹、破损以及零部件缺失,并进行功能性检查,必要时对部件进行更换和维修,不能正常使用、维修的不得入库。2、非充电型呼救器入库后应拆除
41、电池,充电型呼救器充电后存放;3、使用过的呼救器必须与未使用的呼救器分开存放,且不能与有毁损的或待充电、待换电池、待检修的呼救器混放。6、呼救器要按编号进行出入库登记,最长放置时间不能超过二年。三、使用:(一)用于执勤的呼救器宜放置在消防衣架上方或专用保管充电箱中(充电式),也可固定在空气呼吸器背带等易于取到、不易磕碰跌落的地方,并保持通风,干燥。(二)呼救器首次使用应进行检查,内容包括:1、未有磁匙压板的呼救器应检查电源、强警复位等开关是否正常,正常开启后方可佩带使用;2、注意检查各部件的完整性,磁钥压板上的编号与实名的一致性是否相符;3、配有磁匙压板的呼救器长时间存放内部开关易有磁化现象,
42、造成无法接通电源,取下磁匙压板后,先用磁匙压板轻轻敲击,灯闪后方可佩戴使用;4、检查呼救器电量,电量不足不得使用;5、检查呼救器强制报警是否可靠;6、启动呼救器,检查静止状态15s是否预报警,30s是否连续报警,位置变化后,报警是否能正常接触;7、是否有“防爆标志Exib I/II BT4”、“在爆炸性环境中不得拆卸和更换电池”、“低电压告警后,应及时更换相同型号和规格的电池”等的永久性标签,没有上述标签的不得使用。(三)呼救器使用范围:1、呼救器根据适用环境的要求可使用在I类、II类、IIB类防爆区域或以上区域的易燃、易爆场所;2、呼救器不得在高于70的环境中使用。(四)呼救器应与消防头盔、
43、手套、灭火防护靴、灭火防护服、空气呼吸器等个人防护装备共同使用,并注意以下事项:1、呼救器宜佩带在空气呼吸器背带上,且位置应明显,不易遮盖,并保证使用者可正常操作。如前胸、背部、腰带侧面,也可佩带在肩部(无线呼救器与对讲机同时使用时分别于左右肩,以免无线信号互相干扰);2、进入火场前必须检查电量,并测试强制报警是否可靠,磁条搭扣应统一存放在消防车驾驶室或指挥员处,完成任务后再行领取;3、进入火场必须使呼救器处于自动状态,并保证呼救器频闪灯清晰可见;4、使用中应避免尖锐物体撞击发声腔的陶磁片(剌叭);5、呼救器不得浸泡在水中;(五)呼救器使用前须认真阅读说明书,按使用说明书的操作要求进行操作,并
44、熟记以下主要技术指标:静止状态时间30s5s预报警时间15s2s强报警时间60分钟预报警声音响度65dB(1米远)强报警声音响度95dB(3米远);六日常训练可不佩戴呼救器?四、维修和保养(一)呼救器应定期清洁壳体,水淋后要及时擦拭晾干,保持干燥、整洁。(二)每次使用后要检查电池是否欠压,充电式的呼救器每使用一次充电一次,非充电式呼救器待机使用10小时或强响30分钟后,更换同种型号的电池,专用电池可直接从厂家进货。自行更换电池时,注意后盖的防水问题,有的生产厂家后盖及螺丝涂有密封胶,更换电池上后盖时应涂同型号的密封胶。(三)充电式呼救器在没有使用的状态下,每一个月充电一次,充电前要检查充电器是
45、否状态良好,如有问题及时与厂家联系。(四)呼救器使用时造成损坏的应及时与厂家联系,不能自己拆卸修理。(五)呼救器壳体上一般有编号生产批次、生产日期及厂家说明,不要损坏与清除以备厂家进行同批次质量跟踪检查。五、检查维修(一)执勤的呼救器至少每周进行一次外观检查,检查内容包括:1、观察壳体磁匙开关是否开裂,卡子是否牢固;2、生产厂家编码、标识是否齐全;3、电池电压是否正常,发声腔内是否有异物;4、进行待机、预警、手动报警等检查;5、充电式呼救器充电装置是否正常,电源线和充电连接线有无断路和短路。以上问题发生应及时进行更换,凡属维修范围的应及时与厂家联系维修或更换。(二)呼救器一旦发生故障,使用者不
46、得自行拆卸维修,应由厂家专业维修人员负责修理。(三)对维修后的呼救器,必须按编号进行登记观察工作状态,厂家存档管理。(四)呼救器维修,由厂家专业人员修理或经厂家培训并取得厂家维修资质证后方可修理。六、退役(一)呼救器达到以下状态之一者应作退役处理:1、正常服役使用三年(含)以上;2、壳体外部发生裂痕或损坏;3、开关失效,发生腔内压电陶磁片损坏或是变音;4、电路元件早期失效故障无法维修的;5、专业生产厂家技术维修无法修理的;6、经消防装备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性能指标无法达到标准要求的。(二)退役的呼救器除用于静态,展示和装备教学外,一律报废,销毁处理或由厂家回收,不得重复使用或变卖。?种类: 1、消防员自动呼救器(SUPER PASS美国) 技术性能:带有四个LED发光显示,可同时作为跟踪灯使用; 18-22s预报警,LED变成红色,30-35s闪烁加快,同时报警声达到98分贝,3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