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反洗钱培训.ppt.ppt

上传人:仙人指路1688 文档编号:2361700 上传时间:2023-02-15 格式:PPT 页数:62 大小:234.0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银行反洗钱培训.ppt.ppt_第1页
第1页 / 共62页
银行反洗钱培训.ppt.ppt_第2页
第2页 / 共62页
银行反洗钱培训.ppt.ppt_第3页
第3页 / 共62页
银行反洗钱培训.ppt.ppt_第4页
第4页 / 共62页
银行反洗钱培训.ppt.ppt_第5页
第5页 / 共6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银行反洗钱培训.ppt.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银行反洗钱培训.ppt.ppt(6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反洗钱工作交流会,反洗钱业务知识培训,一、反洗钱基础知识二、洗钱的特征三、客户身份识别及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四、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一、基础知识,什么是洗钱?是指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使之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洗钱的三个阶段,放置阶段:即把非法资金投入经济体系,主要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离析阶段:即通过复杂的交易,使资金的来源和性质变得模糊,非法资金的性质得以掩饰。归并阶段:即被清洗的资金以所谓合法的形式加以使用。,什么是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

2、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反洗钱目标,1、打击上游犯罪2、打击恐怖主义3、打击和预防洗钱活动4、维护金融稳定5、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反洗钱法律法规,主要为一法四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银行的反洗钱职责,银行业金融机构是反洗钱工作的最重要防线之一,承担了最全

3、面的反洗钱义务。全面履行反洗钱义务,做好反洗钱的各项工作,既是作为整体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职责,也是每一位员工的职责。,反洗钱义务,反洗钱是现代商业银行必须承担的义务1反洗钱是现代商业银行文化与经营理念的必然要求,也是必须面对、无法回避的一个全局性问题;2反洗钱与商业银行业务经营本身并不矛盾。实践证明,大部分犯罪资金与收益只是利用银行系统走账、转移,不可能是银行稳定和长期的客户,不能给银行带来正常利润的增长,反而给银行增加了较多的业务处理成本、政策风险与法律风险;3在整个反洗钱机制中银行只需尽到自己应尽职责,虽要投入一定的资源与成本,却能避免重大的法律和经营风险,是极其值得的。,法定义务,识别客

4、户的身份 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 向中国反洗钱监测中心报告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 与反洗钱有关的其他法定义务,法律责任,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反洗钱义务,要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实施洗钱犯罪或者参与洗钱犯罪活动,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反洗钱法对违反反洗钱义务的行为采取“双罚制”原则,即既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行政处罚,又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法律责任,反洗钱法第三十条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依法负有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机构从事反洗钱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1、违反规定进行检查、调查或者采取临时冻结措施的;2、泄露因反洗钱知悉的

5、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3、违反规定对有关机构和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4、其他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法律责任,第三十一条金融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建议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依法责令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一)未按照规定建立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二)未按照规定设立反洗钱专门机构或者指定内设机构负责反洗钱工作的;(三)未按照规定对职工进行反洗钱培训的。,法律责任,第三十二条金融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派

6、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1、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2、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法律责任,3、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的;4、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的;5、违反保密规定,泄露有关信息的;6、拒绝、阻碍反洗钱检查、调查的;7、拒绝提供调查材料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法律责任,金融机构有前款行为,致使洗钱后果发生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7、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建议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洗钱的特征,与现金交易有关的特征与账户有关的特征与贷款有关的特征其他行为特征与金融机构职员有关的特征,与现金交易有关的特征,1、客户频繁或大量存取现金,与其身份或经营活动不相符;2、短期内现金交易金额突然快速增长或频率突然加快;3、客户拥有多个账户且这些账户现金交易频繁,单笔或累计交易金额很大;4、长期闲置或者很少使用的账户突然存取大量现金;5、频繁接收境外汇入资金,并在短期内要求现金解付;,与现金交

8、易有关的特征,6、大量现金交易通过ATM等方式进行,以避免与银行职员面对面接触;7、现金存款出现不明原因的显著增长,特别是这类存款在短期内被迅速转往与客户无日常联系的目的地。8、客户在异地频繁存取现金,单笔或累计金额很大;9、客户在境内将大量现金存入银行卡,在境外进行大量资金划转或提取现金;(以上为常见内容),与账户有关的特征,1、客户的开户信息与银行核实不相符;2、多头开户,且这些账户间的资金往来非常活跃;3、长期闲置或者很少使用的账户,短期内出现大量资金交易;4、客户频繁开户销户,且单笔或累计交易金额很大;5、同一账户接受多人存款,且单笔或累计交易金额很大;6、有意化整为零,逃避交易监测;

9、,与账户有关的特征,7、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集中转入、分散转出或分散转入、分散转出,且与客户的身份或经营性质不相符;8、发生大量资金交易,且与客户的经营活动不相符;9、频繁发生大量资金交易,持续一段时间后,账户突然停止交易;(以上仅为常见项),与贷款有关的特征,1、客户取得贷款后,还款期内即发生不明原因破产;2、客户取得贷款后,还款期内由担保单位代为偿还;3、客户取得贷款后不久即偿还贷款;4、客户取得贷款后,贷款资金的实际用途与申贷用途不相符;5、突然偿还一笔大额贷款,但无法合理解释还贷资金来源;,其他行为特征,1、客户对交易和账户活动的解释前后矛盾;2、客户对询问持防范态度或者过度

10、证明其交易正当;3、客户试图说服银行职员不要完成交易记录;4、客户对自己声称的职业或经营活动不了解;5、客户屡次代理多个他人账户,且无合理解释;6、不愿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所要求报告的信息,在 被告知必须填写报告后不愿再继续交易。,与金融机构职员有关的特征,1、金融机构职员的生活突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而与其经济收入明显不符;2、金融机构职员没有合理的理由拒绝本机构提供的休假安排或者不愿意退休;3、金融机构职员的业绩突然间有了显著的或不可思议的增长。,三、客户身份识别及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客户身份识别,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者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时,针对具有不同洗钱或者恐怖

11、融资风险特征的客户,采取相应措施,确认客户的真实身份,了解和关注客户的职业情况或经营背景、交易目的、交易性质以及资金来源、资金用途、实际收益人等。,客户身份识别的一般情形,(1)以开立账户等方式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者为不在本机构开立账户的客户提供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兑付等一次性金融服务交易金融单笔1万元以上、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的,应当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三条)(2)为自然人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

12、现金存取业务的,应当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3)在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应当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关注客户及其日常经营活动、金融交易情况,及时提示客户更新资料信息。,需要重新进行客户身份识别的情形,1、客户要求变更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种类、身份证件号码、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办人或者负责人的;2、客户行为或者交易情况出现异常的;3、客户姓名或者名称与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和司法机关依法要求金融机构协查或者关注的犯罪嫌疑人、洗钱和恐怖融资分子的姓名或者名称相同的;4、怀疑客户涉嫌洗钱、恐怖融资活动的;5、获得的客户信息与先前已经掌握的相关信息存在不一致

13、或者相互矛盾的;6、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存在疑点的;7、本行机构认为应重新识别客户身份的其他情形。,重新识别可采用的方式,除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外,可采用以下一种或几种措施,识别或重新识别客户身份:一、要求客户补充其他身份资料或者身份证明文件二、回访客户三、实地查访四、向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核实五、其他可依法采取的措施,日常工作需要关注的情形,账户开立、办理存取款、结算等业务是否按相关规定执行;客户账户资料真实性审查;过期账户资料是否及时更新;长期不动户、未年检户、非实名账户是否作了清理等方面内容。,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1、对于高风险客户或者高风险账户持有

14、人,应当了解其资金来源、资金用途、经济状况或者经营状况等信息,加强对其金融交易活动的监测分析。客户为现任或者离任的境外公职人员的,应采取合理措施了解其资金来源和用途。2、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客户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应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应向人民银行报告的情形,1、客户拒绝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2、对向境内汇入资金的境外机构提出要求后,仍无法完整获得汇款人姓名或者名称、汇款人账户和汇款人住所及其他相关替代性信息的;3、客户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新身份基本信息的;4、采取必要措施后,仍怀疑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

15、整性的;5、进行客户身份识别时发现的其他可疑行为。,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1、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应当真实、完整,并应及时更新。2、保存的客户身份资料应当能够反映客户身份识别的过程和结果,保存的客户交易资料应当足以再现该笔交易的完整过程。3、保存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要求。4、应当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防止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缺失、损毁,不得擅自更改、删除、销毁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5、有权机关可以依法查询、复制、封存或使用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内容,记载银行进行客户身份识别所获得的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和其他身份信息、资料

16、,以及进行客户身份识别的各种记录、资料等。应当保存的交易记录,主要包括:每笔交易的数据信息、业务凭证、账簿,以及有关规定要求的反映交易真实情况的合同、业务凭证、单据和其他资料等。,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期限,客户身份资料:自业务关系结束当年或者一次性交易记账当年计起,至少保存5年。客户交易记录:自交易记账当年计起,至少保存5年。,四、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大额交易报告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规定金额以上的资金交易依法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包括大额现金交易报告和大额转账交易报告。,大额交易报告标准,自然人之间,现金()转账()自然人与企业之间,现金()转账()企业之间,现金()转账()

17、跨境交易(),大额交易报告标准,大额交易报告标准,累计交易金额以单一客户为单位,按资金收入或者付出的情况,单边累计计算并报告,即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将某一客户在其不同营业网点开立的所有账户发生的交易累计计算,如果累计交易金额达到大额交易标准,则该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报告。如果一笔交易同时符合两项以上大额交易标准的,应当分别提交大额交易;如果一项交易既属于大额交易又属于可疑交易的,应当分别提交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大额交易报告的豁免,符合下列条件的大额交易,未发现可疑的,可以不报告:(一)定期存款到期后,不直接提取或者划转,而是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续存入在同一金融机构开立的同一户名下

18、的另一账户。活期存款的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转为在同一金融机构开立的同一户名下的另一账户内的定期存款。定期存款的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转为在同一金融机构开立的同一户名下的另一账户内的活期存款。(二)自然人实盘外汇买卖交易过程中不同外币币种间的转换。,大额交易报告的豁免,(三)交易一方为各级党的机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人民政协机关和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但不含其下属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四)金融机构同业拆借、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的债券交易。(五)金融机构在黄金交易所进行的黄金交易。(六)金融机构内部调拨资金。(七)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转贷业务项下的交

19、易。(八)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下的债务掉期交易。(九)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汇机构、政策性银行发起的税收、错账冲正、利息支付。(十)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情形。,大额交易报告程序,本行反洗钱大额交易数据在大额交易发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及时以电子方式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可疑交易报告,可疑交易是指涉嫌洗钱和涉嫌恐怖融资的交易。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是指金融机构在办理业务过程中怀疑或有理由怀疑某项资金属于犯罪活动的收益或与恐怖分子融资有关,应按照要求,立即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可疑交易与洗钱犯罪,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

20、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可疑交易与洗钱犯罪,(一)提供资金账户的;(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五)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可疑交易报告标准,根据客户的身份特征

21、将十八种可疑交易分为四类:一、可疑交易报告标准的一般规定;二、客户为外商投资企业、证券经营机构、保险机构的可疑交易报告标准;(略)三、客户为自然人的可疑交易报告标准;四、其他可疑交易报告标准。,可疑交易报告标准,可疑交易报告标准的一般规定:(一)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者集中转入、分散转出,与客户身份、财务状况、经营业务明显不符。(二)短期内相同收付款人之间频繁发生资金收付,且交易金额接近大额交易标准。(三)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短期内频繁收取与其经营业务明显无关的汇款,或者自然人客户短期内频繁收取法人、其他组织的汇款。(四)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或者平常资金流量小的账户突

22、然有异常资金流入,且短期内出现大量资金收付。(五)与来自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赌博严重地区或者避税型离岸金融中心的客户之间的资金往来活动在短期内明显增多,或者频繁发生大量资金收付。,可疑交易报告标准,(六)没有正常原因的多头开户、销户,且销户前发生大量资金收付。(七)提前偿还贷款,与其财务状况明显不符。(八)客户用于境外投资的购汇人民币资金大部分为现金或者从非同名银行账户转入。,可疑交易报告标准,客户为自然人的可疑交易报告标准:(一)自然人银行账户频繁进行现金收付且情形可疑,或者一次性大额存取现金且情形可疑。(二)居民自然人频繁收到境外汇入的外汇后,要求银行开具旅行支票、汇票或者非居民自然人

23、频繁存入外币现钞并要求银行开具旅行支票、汇票带出或者频繁订购、兑现大量旅行支票、汇票。(三)多个境内居民接受一个离岸账户汇款,其资金的划转和结汇均由一人或者少数人操作。,可疑交易报告标准,其他可疑交易报告标准:此外,各级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发现其他交易的金额、频率、流向、性质等有异常情形,经分析认为涉嫌洗钱的,应当提交可疑交易报告。,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是指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与其进行交易时,按照规定的参考因素、基本标准、程序和要求,对客户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进行评估,并将客户按照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程度划分为不同档次的过程。,分类标准,客户洗钱风险等级按照客户特点或账户的属性,

24、结合考虑地域、业务、行业、职业、交易规模和频率、交易性质和特征、交易偏好等因素,客户应划分为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三个风险等级。,高风险客户,符合以下任何一种标准的均为洗钱高风险等级客户:(一)客户信息与已知恐怖主义、外国政要、洗钱、欺诈等个人名单特征相符;(二)客户与已知恐怖主义、外国政要、洗钱、欺诈等名单的个人或单位发生交易;(三)客户存在因知悉身份资料将被调查而中止交易的行为;(四)客户存在化整为零,逃避大额交易监测的行为;(五)客户有与其身份和职业不符的大额交易;(六)客户有符合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第八条和第九条规定的可疑交易,并被报送重点可疑报告的;(七)客户有

25、符合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可疑交易,并被报送重点可疑报告的;,高风险客户,(八)客户有符合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可疑行为,并被报送重点可疑报告的;(九)客户账户因涉嫌洗钱案件被执法机构采取执法措施处于冻结、扣划状态的。(十)经判断机构、企业、个人等客户可能涉及洗钱案件并对建行产生重大影响的。(十一)被联合国安理会、FATF列入制裁名单的。(十二)被公安或其他部门发布有关警示信息的。(十三)被有关媒体或机构披露的洗钱案件的可疑特征。(十四)与已知的涉嫌重大案件或丑闻的客户有关的交易。(十五)有合理依据的其他方面。,低风险

26、客户,符合以下任何一种特征的均为洗钱低风险等级客户:(一)客户身份资料真实完整,所发生的交易真实、正常且交易资料完整,交易对手无异常情况,客户持续交易时与银行信息沟通顺畅;知晓并履行反洗钱义务;(二)各级党的机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人民政协机关和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以上各项不含其下属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等对公类客户;,中风险客户,除高、低洗钱风险等级以外的客户,均为中等洗钱风险等级客户。,持续监控要求,客户风险等级分类后,对客户风险状况应持续关注,根据风险变化情况,动态调整客户风险等级。中、低风险等级客户风险程度增加的,应向上调整风险等级。高、中风险等级客户风险程度降

27、低的,可以向下调整风险等级。高风险等级客户至少每半年对客户基本信息进行一次审核。一但被评为高风险客户,应维持2年期限。,档案管理与保密要求,制作、留存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分类档案,包括对公、对私高风险等级客户尽职调查表,对公、对私高(低)风险等级客户汇总名单等分类与审核过程中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各机构应根据档案管理办法,并结合本行实际情况确定档案保存所需的介质,由各级机构反洗钱岗位人员妥善保管,定期移交给本机构档案部门,档案资料在客户业务关系结束后至少保存五年。遵循保密性原则。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将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结果以及其他反洗钱工作信息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可疑交易分析报告(范本),我辖

28、XX信用社(部、分社)发现客户XXX资金交易异常,经初步分析为可疑交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基本情况:客户姓名: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家庭住址:XX花园东区X单元X号,电话:12345678.。无业。客户于2006年在XXX信用社凯里活期结算账户:27020123456789456312,现存款余额:RMB500.00。交易情况:客户XXX2007年X月X日从其通知存款账户中全部转入新开活期结算账户中本息合计1491683.81元,在当月取现94100.00元,2007年1月26日通过电汇100万到山西X行营业部,单位:临汾市XX有限公司,账号:12345

29、6789456532中。2007年2月7日又取现10万元。2007年2月24日取现297583.81元,现账面余额只有500元,可疑交易情况分析:经分析该客户在突然转入大笔资金后停止该账户使用,符合人民银行(2003)2号令的第八条第1款: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集中转入、分散转出。第八条第10款: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短期内累计100万元以上现金收付的规定,故甄别为可疑交易上报。,初步分析意见怎么填写:,建议分三个自然段填写:客户信息:包括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和能采集到的其他有用信息,比如职业、电话号码等;开户及交易信息:包括开户时间、网点、账户类型,交易地点、次数、金额、交易对方等;甄别意见:经社领导小组甄别,该客户交易情况符合人民银行(2003)2号令第X条第X款:XXXXXXXXXXXX.。我社将其作为可疑交易上报。如果初步意见不超过500字,且足够详尽,可不再附甄别报告。如确有必要附加甄别报告的,请注意应用公文格式。题目应为:关于客户XX的人民币可疑交易甄别报告,抬头应为:中国人民银行XX市中心支行。,系统中提取到的疑似可疑的交易都要上报?答:不一定。经尽职调查,仔细甄别后,本社反洗钱领导小组却认为可疑的交易才必须上报。如果甄别结果为正常交易的疑似可疑交易要写出判断依据,留存网点备查。,谢谢大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施工/环境 > 项目建议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