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法律业务概要.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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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PO法律业务概要,声 明,本资料涉及的法律法规以正式文件为准,涉及的事实以公开披露的为准;本资料涉及的政府机构、证券市场监管者、证券交易所、公司等内容,并不表明演讲者本人及其单位对这些机构的评价或倾向;未经演讲者同意,任何人不得将来自本演讲的资料作其他用途。,市场走势的法律解释,第一部分 发行概要,金融市场结构证券市场结构证券市场分类证券发行分类为何公开发行何为公开发行A股IPO主要证券规范,金融市场,互换市场,1、金融市场结构,期货市场,期权市场,现货市场,外汇市场,2、证券市场结构,期货市场,现货市场,期权市场,场外交易,场内交易/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三板,柜台市场,SDAQ,

2、3、证券市场分类,上市要求,交易系统,交易品种,交易方式,组织形式,法律地位,交易时间,交易所,ECN、ATS,开市前交易,开市交易,闭市后交易,会员制,公司制,集合竞价,做市商,现货,期货,电子化,大厅交易,期权,主板,创业板,柜台/OTC,4、为什么要公开发行?,拓宽公司融资渠道资源配置市场化程度高提升股东、公司、雇员形象提高股东回报与增强雇员激励,中国富豪(2006)涉足资本市场情况,黄光裕:国美电器(0493.HK)、永乐家电(0503.HK);许荣茂:世茂股份(600832.SH)、世茂国际(0649.HK)、世茂房地产(0813.HK);荣智健:中信泰富(0267.HK);朱孟依:

3、合生创展(0754.HK);张茵:玖龙纸业(2689.HK);张力:富力地产(2777.HK);施正荣:尚德电力(STP.NYSE);刘永行:民生银行(600016.SH);郭广昌:复星实业(600196.SH)、复地集团(2337.HK)、豫园商城(600655.SH);鲁冠球:万向钱潮(000559.SZ)、华冠科技(600371.SH)、UAI(UVSL.NSDQ)、承德露露(000848.SZ),增强雇员激励机制,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非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

4、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股本总额是指股东大会批准最近一次股权激励计划时公司已发行的股本总额。,5、什么是公开发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向累计超过二百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证券法第十条: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6、发行分类,对象是否特定,有无承销,公开发行,私募发行,直接发行,间接发行,发行地域,国内

5、发行,境外/全球发行,发行工具,股票发行,债券发行,基金发行,溢价发行,平价发行,面值与售价比,折价发行,不特定对象,累计超过二百人以上特定对象,设立公开发行,新股公开发行,其他发行行为,衍生工具发行,7、A股IPO及上市的主要证券法律规范,公司法(2005)证券法(2005)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对通过发审会的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的通知保留第5、8、16、18号四个审核备忘录关于职工持股会及工会持股有关问题的法律意见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9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

6、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2001年3月1日,证监督发200137号)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指导意见(2004年1月20日,证监发2004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二部分 基本要求,主体资格独立性规范运作财务与会计募集资金运用,一、主体资格,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

7、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二、独立性,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三、规范运作,公司机构健全高管知悉职责内控制度有效无违规担保无股东占款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四、财务与会计,发行人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量正常。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发

8、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发行人编制财务报表应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对相同或者相似的经济业务,应选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发行人应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发行人依法纳税,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

9、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主要财务指标,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禁止性规定,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

10、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发行人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五、募集资金运用,募集资金应当有明确的使用方向,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应当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

11、、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发行人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认真分析,确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或者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发行人应当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第三部分 审核关注点,税收政策土地使用环境保护行业地位股利分配政策集体资产量化或奖励给个人国有资产转让给个人股本演变,1、税收政策,发行后执行的税种、税率是否合法合规;前三年执行的税收优惠政策与国家法规政策不符的,省级税务部门应出具确认文件,发行人应就可能被追缴的风险作重大事项提示;近三年

12、内有无税收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受过税务部门的处罚。,高淳陶瓷,公司1994年1997年共计少缴增值税1090.9601万元。南京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查处,并于1999年9月14日作出处罚决定书(宁国税稽查第UC0056号),要求公司立即补缴上述所欠税款,并加收滞纳金165.8259万元。是否属于最近三年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该项补缴欠税和加收滞纳金,不属于行政处罚,且上述纳税行为发生在1998年以前。”国家税务总局1998年5月15日国税函199891号关于偷税税款加收滞纳金问题的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滞纳金不是处罚,而是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因占用国家税

13、金而应缴纳的一种补偿。”据此,发行人存在纳税被追缴滞纳金不属于行政处罚。,2、土地使用,股份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有折价入股、出让、受让、租赁等方式;股份公司取得土地的方式不合法的,应依法纠正。,3、环境保护,公司生产经营是否符合国家或地方的环保要求;拟投资项目是否会产生环境污染,是否符合国家或地方的环保要求;对于冶金、化工、石化、煤炭、电力、建材、造纸、酿酒、制药、纺织、制革、采矿等重污染行业,需省级环保部门出具环保是否合法的证明文件。,4、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公司报告期内收入、利润在行业中的排名;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与劣势,5、股利分配政策,滚存利润归

14、老股东享有还是新老股东共享应在招股书中明确;滚存利润归老股东享有的,应进行审计并在发行前分配完毕;滚存利润归老股东享有的,应在招股说明书首页作重大事项提示。,6、集体资产量化或奖励给个人,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无明确规定;律师应对集体资产量化或奖励给个人的合法性出具意见;提供省级人民政府出具的确认文件。,7、国有资产转让给个人,转让价格的确定情况,是否履行了评估确认手续;转让行为是否经过有权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转让款的来源与支付情况。,8、股本演变,实质控制人是否变化产权界定是否合法股权转让是否合法有效,第四部分 审核程序,审核演变审核流程沟通机会,1、我国股票公开发行审核制度的演变,试验阶

15、段,额度管制,政府推荐,限报家数,主承销商推荐,政府批准,政府初审,通道制度,捆绑,剥离,分拆,初步市场化,保荐人保荐,保荐制度,市场化,2、公开发行审核流程,发行部综合处处理申请材料(5日决定是否受理),根据发审委意见修改材料,完善定稿申请材料,部内初审反馈会讨论,向企业和保荐人出具反馈意见,审核二处,征求省级政府和国家发改委意见,审核一处,企业和中介机构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或说明,提交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对仍有问题的企业反馈补充意见,要求企业修改或说明,根据发审委意见,证监会核准发行,反馈发审委意见,要求企业修改或说明,接发行监管处通知,领取核准文件,发行人将发行情况报发行部备案,同意,行政诉讼,不同意,在中国证监会网站预先披露招股说明书(申报稿),3、三次沟通机会,欢迎批评指正!于绪刚 博士高级合伙人大成律师事务所电话:8610 5813 7799直线:8610 5813 7051传真:8610 5813 7788电邮: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1215层邮编:10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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