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的处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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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分类,特别重大事故 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事故 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作业:,答:经计算1-2总时差1天,1-3 总时差0,2-4总时差2天,2-3总时差1天,3-4总时差0,3-5总时差3天,5-6总时差2

2、天。,索赔分类)工期索赔)费用索赔索赔成立的条件 1)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3)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索赔,索赔的程序,提出索赔要求(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提出意向通知)报送索赔资料(索赔通知书发出后28天,提出延长工期和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工程师答复(收到索赔报告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工程师逾期答复后果收到索赔报告后,于28天内不给予答复,视为已经认可)持续索赔(当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

3、向工程师递送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仲裁与诉讼(协商、调解、仲裁、诉讼),不可抗力风险承担责任的原则,工程本身的损害由业主承担;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造成施工单位机械、设备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所需清理、恢复工作的费用,由业主承担;工期给予顺延。,某综合办公楼项目业主与承包商签订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承包工作范围包括土建、机 电安装和装修工程。该办公楼共8层,采用框架结构,开工日期为2002年4月1日,合同工期为18个月。在施工过程,发生如下几项事件:事件一:2002年4月,在基础开挖过程中,个别部位实际土质与甲方提供的地质资料不符,造成施工费用增加2.5

4、万元,相应工序持续时间增加了4d;事件二:2002年5月,施工单位为保证施工质量,扩大基础底面,开挖量增加导致费用增加3.0万元,相应工序持续时间增加了3d;事件三:2002年8月,进入雨期施工,恰逢20天的非季节性大雨,造成停工损失2.5万元,工期增加了4d;,案例1,事件四:2003年2月,在主体砌筑工程中,因施工图设计有误,实际工程量增加导致费用增加3.8万元,相应工序持续时间增加了2d;事件五:外墙装修抹灰阶段,一抹灰工在5层贴抹灰用的分格条时,脚手板滑脱发生坠 落事故,坠落过程中将首层兜网系结点冲开,撞在1层脚手架小横杆上,经抢救无效死亡;事件六:室内装修进行墙面涂料粉刷前,在检查装

5、饰面基层时,发现墙面抹灰有大面积空鼓现象。上述事件中,除第三项外,其他工序均未发生在关键线路上,并对总工期无影响。针对事件一、事件二、事件三、事件四,施工单位及时提出索赔要求为:增加合同工期13天,增加费用11.8万元。,问题:(1)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件一、事件二、事件三、事件四可否索赔?为什么?(2)如果在工程保修期间发生了由于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屋顶漏水、墙面剥落等问题,业主在多次催促施工单位修理而施工单位一再拖延的情况下,另请其他施工单位维修,所发生的维修费用该如何处理?(3)事件五中发生的事故可定为哪种等级事故?依据是什么?(4)对事件六中质量事故的处理应遵循什么程序?,答:(

6、1)事件一:费用索赔成立,工期不予延长。因为业主提供的地质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是承包商不可预见的,所以索赔成立;从提供的背景资料看,因为事件一未发生在关键线路上,所以工期不予延长。事件二:费用索赔不成立,工期索赔不成立。该工作属于承包商自己采取的质量保证措施。事件三:费用索赔不成立,工期可以延长。因为气候条件的异常变化承包商不应得到费用补偿。事件四:费用索赔成立,工期不予延长。因为设计方案有误,所以费用索赔成立。又因为该工作未在关键线路上,所以工期不予延长。,(2)所发生的维修费应从乙方保修金中扣取。(3)按照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

7、(建质【2010】111号),事件五中发生的这起事故可定为一般事故。具体如下: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应遵循的程序如下:1)进行事故调查,了解事故情况,并确定是否需要采取防护措施;2)分析调查结果,找出事故的主要原因;3)确定是否需要处理,若要处理,施工单位确定处理方案;4)事故处理;5)检查事故处理结果是否达到要求;6)事故处理结论;7)提交处理方案。,某项工程建设项目,业主与施工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未投保保险。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遭受暴风雨不可抗力的袭击,造成了相应的损失,施工单位

8、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要求,并附有与索赔有关的资料和证据。索赔报告中的基本要求如下:1.遭暴风雨袭击造成的损失不是施工单位的责任,故应由业主承担赔偿责任。2.给已建部分工程造成破坏18万元,应由业主承担修复的经济责任,施工单位不承担修复的经济责任。3.施工单位人员因此灾害导致数人受伤,处理伤病医疗费用和补偿金总计3万元,业主应给予赔偿。4.建设方聘请的一名顾问受伤需医疗费用1万元,一名在工地避雨的路人由于被大风吹落的物品砸伤需医疗费用2千元,业主应给予赔偿。,案例2,5.施工单位进场的在使用机械、设备受到损坏,造成损失8万元,由于现场停工造成台班费损失4.2万元,业主应负担赔偿和修复的经济责

9、任。工人窝工费3.8万元,业主应予支付。6.准备安装的一台大型空调由于浸水必须修复需2万元,业主应该支付。7.因暴风雨造成现场停工8天,要求合同工期顺延8天。8.由于工程破坏,清理现场需费用2.4万元,业主应予支付。问题1监理工程师接到施工单位提交的索赔申请后,应进行哪些工作(请详细分条列出)?因不可抗力发生的风险承担的原则是什么?2因不可抗力发生的风险承担的原则是什么?对施工单位提出的要求,应如何处理(请逐条回答)?,答:1监理工程师接到索赔申请通知后应进行以下主要工作:(1)进行调查、取证;(2)审查索赔成立条件,确定索赔是否成立;(3)分清责任,认可合理索赔;(4)与施工单位协商,统一意

10、见;(5)签发索赔报告,处理意见报业主核准。2不可抗力风险承担责任的原则:(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业主承担;(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3)造成施工单位机械、设备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4)所需清理、恢复工作的费用,由业主承担;(5)工期给予顺延。,处理方法:(1)经济损失按上述原则由双方分别承担,工期延误应予签证顺延;(2)因工程修复、重建的18万元工程款应由业主支付;(3)索赔不予认可(索赔不成立),由施工单位承担;(4)建设方聘请的顾问受伤需医疗费用1万元,由业主支付;路人的医疗费应该由买保险的一方出,而建设方应该购买第三者责任险,故由业主支付;(5)索

11、赔不予认可(索赔不成立),由施工单位承担;(6)准备安装的设备修复费用2万元,业主应该支付;(7)认可顺延合同工期8天;(8)清理现场费用,由业主承担。,某建筑工程建筑面积205 000m2,混凝土现浇结构,筏板式基础,地下3层,地上12层,基础埋深12.4m,该工程位于繁华市区,施工场地狭小。工程所在地区地势北高南低,地下水流从北向南。施工单位的降水方案计划在基坑南边布置单排轻型井点。基坑开挖到设计标高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对基坑进行了验槽,并对基底进行了钎探,发现地基东南角有约350m2软土区,监理工程师随即指令施工单位进行换填处理。工程主体结构施工时,2层现浇钢筋混凝土阳台在拆模时沿阳台

12、根部发生断裂,经检查发现是由于施工人员将受力主筋位置布置错误所造成的,事故发生后,业主立即组织了质量大检查,发现一层大厅梁柱节点处有露筋,已绑扎完成的楼板钢筋位置与设计图纸不符;施工人员对钢筋绑扎规范要求不清楚。工程进入外墙面装修阶段后,施工单位按原设计完成了965m2的外墙贴面砖工作,业主认为原设计贴面砖与周边环境不协调,要求更换为大理石贴面,施工单位按业主要求进行了更换。,案例3,1.该工程基坑开挖降水方案是否可行?说明理由。2.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两家单位共同进行工程验槽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3.发现基坑基底软土区后应按什么工作程序进行基坑处理?4.工程质量事故和业主检查出的问题反映出

13、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中存在哪些主要问题?5.就该工程背景材料中所发生的情况而言,施工单位可索赔的内容有哪些?,补充:施工降水技术方法选择,降水工程设计采用的技术方法,可根据降水深度、含水层岩性和渗透性选择确定。明排井(坑)井点降水引渗井降水管井降水 大口井降水辐射井降水潜埋井降水等。,1 明排井(坑),符合下列要求:()不易产生流砂、流土、潜蚀、管涌、淘空、塌陷等现象的粘性土、砂土,碎石土的地层;()基坑或涵洞地下水位超出基础底板或洞底标高不大于。布置原则:()基坑周围或坑道边侧设置明排井、排水管沟,应与侧壁保持足够距离;()明排井、排水管沟不应影响基坑和涵洞施工。,2 井点降水,适用条件()粘土

14、、粉质粘土、粉土的地层;()基坑(槽)边坡不稳,易产生流土、流砂、管涌等现象;()地下水位埋藏小于,宜用单级真空点井;当大于时,场地条件有限宜用喷射点井、接力点井;场地条件允许宜用多级点井;()基坑场地有限或在涵洞、水下降水的工程,根据需要可采用水平、倾斜点井降水方法。布置原则()真空点井沿基坑周围布置成线状、封闭状。点井间距,距边坡线至少。采用水平点井时,点井布置在含水层的中下部;采用倾斜点井时,点井应穿过目的含水层;采用多级点井时,点井的基坑平台级差宜为;()喷射点井间距;()电渗点井管(阴极)应布置在钢筋或管制成的电极棒(阳极)外侧,露出地面;()接力点井的降水深度大于单级点井降水深度时

15、,其点井间距可略大于单级点井间距,并应由试验确定。,当基坑宽小于六米,水位降低不大于五米时,可用单排线状井点,部置在地下水上游一侧,两边延长一般不小于基坑宽度。如宽度大于六米,宜用双排井点,两侧各一排。面积较大的也可用环状或U状布置。井点管距基坑一般为0.7-1米。井点管间距一般用0.8-1.5米,或由排水量计算和经验确定。,3 引渗井降水,适用条件:()当含水层的下层水位低于上层水位,上层含水层的重力水可通过钻孔引导渗入到下部含水层后,其混合水位满足降水要求时,可采用引渗自降;()通过井孔抽水,使上层含水层的水通过井孔引导渗入到下层含水层,使其水位满足降水要求时,可采用引渗抽降;()当采用引

16、渗井降水时,应预防产生有害水质污染下部含水层。布置原则:()引渗井可在基坑内外布置,井间距根据引渗试验确定,井距宜为;()引渗井深度,宜揭穿被渗层,当厚度大时,揭进厚度不宜小于。,4 管井降水,适用条件:()第四系含水层厚度大于;()基岩裂隙和岩溶含水层,厚度可小于;()含水层渗透系数值宜大于/。布置原则:()降水管井应布置在基坑边线以外;()根据抽水试验的浸润曲线,当井间地下分水岭的水位,低于设计降水深度时,应反算井距和井数;()基坑范围较大时,允许在基坑内临设降水管井和观测孔,其井、孔口高度宜随基坑开挖而降低。,5 大口井降水,适用条件:()第四系含水层,地下水补给丰富,渗透性强的砂土、碎

17、石土;()地下水位埋藏深度在以内,且厚度大于的含水层。当大口井施工条件允许时,地下水位深度可大于;()布设管井受场地限制,机械化施工有困难。布置原则:()大口井井周距基坑边侧处应大于;()大口井可单独使用,亦可同引渗井、管井、辐射井组合使用;()特殊施工条件下,也可布置在基坑中心,采用潜埋井技术。,6 辐射井降水,适用条件:()降水范围较大或地面施工困难;()粘性土、砂土、砾砂地层;()降水深度。布置原则:()辐射井的布置,应使其辐射管最大限度的控制基坑降水范围;()当含水层较薄时,宜单层对应均匀设置辐射管,辐射管的根数,宜每层采用根;含水层较厚或多层时,宜设多层辐射管或倾斜辐射管;()最下层

18、辐射管距井底应大于;()辐射管的长度宜为;()辐射管直径宜为。,7 潜埋井降水,适用条件:()基坑或涵洞底部含水层可为粘土、砂土或砾砂;()因降水条件限制,基坑或涵洞底部残留水体宜小于。布置原则()潜埋井应布置在排降残存水影响最大的部位;()潜埋井应考虑基坑出土、排水、封底的方便。,答:1.不可行。理由有三条:a基础埋深12.4m,基坑面积又较大,不宜布置单排轻型井点;b单排轻型井点应布置在地下水位的上游一侧,即应该在基坑北边布置;c工程位于繁华市区,井点降水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2.不妥。工程验槽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勘查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3.应按如下程序处理:a建设单

19、位应要求勘查单位对软土区进一步进行勘查;b建设单位应要求设计单位根据勘察结果对软土区地基提出设计变更方案;c建设单位或授权监理单位研究设计变更方案并做出决定,与施工单位协议实施变更的费用与工期;d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指示承包单位按设计变更组织地基处理施工。4.主要问题:施工与管理问题,具体表现在:a技术交底制度不健全,对阳台、梁柱节点等关键部位的施工要点未交底清楚;b施工单位现场钢筋工人员素质差,没有严格执行按图施工;c缺乏对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保证质量的施工措施。,5.可索赔的内容:基坑基底软土区处理所需的费用与时间;拆除外墙贴面砖并更换大理石贴面所需的费用与时间。,作业,在工程施工

20、中发生了如下事件:事件一:因建设单位修改设计,致使工作K停工2个月;事件二:因建设单位供应的建筑材料未按时进场,致使工作H延期1个月;事件三: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工作F停工1个月;事件四:因施工单位原因工程发生质量事故返工,致使工作M实际进度延迟1个月。问题:1.指出该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并指出由哪些关键工作组成。2.针对本案例上述各事件,施工单位是否可以提出工期索赔的要求?并分别说明理由。3.上述事件发生后,本工程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是否发生改变?如有改变,指出新的关键线路。4.对于索赔成立的事件,工期可以顺延几个月?实际工期是多少?,解:1.关键线路为,由关键工作A、D、E、H、L组成。2.事件一索赔成立,因为建设单位修改设计应由建设单位承担责任,但不能索赔工期,因为延误的2个月没有超出K工作的总时差,费用索赔成立;事件二索赔成立,因为建设单位供应的建筑材料延误应由建设单位承担责任,而且H工作为关键工作,所以工期索赔成立;事件三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没有超出F工作的总时差,所以工期索赔不成立;事件四索赔不成立,因返工是由于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应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3.上述事件发生后,本工程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不发生改变。4.对于索赔成立的事件,工期可以顺延1个月,实际工期为2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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