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基础知识讲座.ppt

上传人:laozhun 文档编号:2369262 上传时间:2023-02-16 格式:PPT 页数:46 大小:28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保险基础知识讲座.ppt_第1页
第1页 / 共46页
保险基础知识讲座.ppt_第2页
第2页 / 共46页
保险基础知识讲座.ppt_第3页
第3页 / 共46页
保险基础知识讲座.ppt_第4页
第4页 / 共46页
保险基础知识讲座.ppt_第5页
第5页 / 共4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保险基础知识讲座.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保险基础知识讲座.ppt(4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保险基础知识讲座,培训内容第一讲 风险与保险第二讲 保险术语第三讲 财产保险第四讲 人身保险第五讲 再保险第六讲 保险业务经营,第一讲 风险与保险一、风险及风险管理二、保险概述,.风险定义:是指在特定客观情况下,在特定期间内,某种损失发生的可能性。.风险组成要素:风险因素风险事故损失,一、风险概述,鞋带松 增加跌倒的机会踩住鞋带而跌倒 造成 受伤,风险因素风险事故 损 失,风险管理.含义:风险管理是指经济单位通过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对风险实施有效的控制和妥善处理风险所致损失,期望达到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安全保障的管理活动。,风险管理2.原则: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保障 3.处理办法:

2、回避风险、预防风险、自留风险、转移风险,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的关系,风险是保险产生和存在的前提风险发展是保险发展的客观依据保险是风险管理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方法之一保险经营效益要受风险管理技术的制约,(一)保险定义 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 合同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投保人、保险人)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 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赔偿)财产 人身(给付)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 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承担给付保 商业行为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二、保险概述,(二)保险的职能.基本职能分摊风险、补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前提手段)(目的).派生职能投资

3、、防灾防损,(三)保险的分类.按保险标的:财产保险、人身保险.按政策:政策性保险、商业保险.是否以赢利为目标:社会保险、商业保险,(三)保险的分类.按转嫁风险方式:原保险、再保险 按保障对象:个人保险、团体保险 按实施方式:自愿保险、法定保险,第二讲保险术语,(一)保险合同主体保险人亦称承保人,是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根据保险合同收取保险费,在保险事故中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人;投保人又称为要保人,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交付保险费义务的人。被保险人,是指根据保险合同,其财产利益或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往往同时就是被保险

4、人。受益人,是指在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同时作为受益人。,(二)保险合同形式,保险合同一般采用书面形式。保险单是保险合同的主要体现形式和证明。此外,投保单、暂保单、保险凭证、批单等也在不同程度上构成保险合同的一部分。投保单又称要保单,是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文件,投保单本身不是合同,但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单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单是保险合同的正式书面文件,一般由保险公司签发:保险单上载明了双方当事人的具体权利义务,主要包括保险条款、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保险标的、保险期限等以及其他一些特别约定内容:保险单是保险

5、合同双方确定权利义务和索赔理赔的主要依据。,(二)保险合同形式,保险凭证,是保险公司签发给投保人的证明保险合同已经订立的书面文件,一般不记载保险条款,实质上是一种简化的保险单,具有与保险单同等的法律效力。暂保单是在某些情况下,正式出具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之前,保险公司签发给投保人的临时保险凭证,其作用是证明保险公司已经同意承保,暂保单一般都有一个有效期限,待保险单出具,自动失效。批单是保险公司应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要求出具的修订或更改保险合同内容的书面文件,其实质是对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一经签发,就成为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三)基本概念,险种:保险产品;险类:同一种类险种的集合;基本险:指可以

6、单独投保和承保的险别;附加险:指不能单独投保和承保的险别,投保人只能在投保基本险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加以投保。,(三)基本概念,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保险价值: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相互约定并记录于保险合同中的保险标的价值。它是投保人可以投保的最高限额,是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即财产在投保或者出险时的市场价值。保险金额:是指一个保险合同项下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即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实际投保金额:同时又是保险公司收取保险费的计算基础。保险费:简称“保费”,是保险人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险保障而向投保人收取的价金;,(三)基本概念,保险金额和保险价值的关系

7、:财产保险合同中,对保险价值的估价和确定直接影响保险金额的大小。保险价值等于保险金额是足额保险: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是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赔偿;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是超额保险,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金额无效,恶意超额保险是欺诈行为,可能使保险合同无效。,第三讲财产保险,财产保险概念,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主要有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财产保险的特征:财产及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 可以货币衡量价值的财产和利益 保障功能表现为经济补偿,财产保险的业务种类,企业财产保险 家庭财产保险 货物运输保险 运输工具保险 工程保险 特殊风险保险 农业保险 责任保险

8、 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货物运输保险,是以各种运输货物作为保险标的,承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遭受各种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的一种保险。,运输工具保险,是以载人或载运货物或从事某种交通作业的工具为保险标的,承保各类运输工具因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及运输工具所有者采取施救、保护措施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的保险。,运输工具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船舶保险,飞机保险,工程保险,专门承保一切工程项目在工种期间及工程结束后一定时期的一切意外的物质损失及对第三者应负的人身伤害与财产损失的经济赔偿责任。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分为:建筑工程保险和安装工程保险,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民事赔偿责任

9、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分类:产品责任险、公众责任险、雇主责任险、职业责任险,保证保险,是指被保证人根据权利人的要求向保险人申请担保自己信用的保险。分类:忠诚保证保险、产品保证保险、合同保证保险、,信用保险,是权利人要求保险人担保义务人的信用的一种保险。分类:出口信用保险、投资保险,第四讲人身保险,人身保险的概念和特点,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发生死亡、伤残、疾病等事故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保险人依合同约定承担保险金的责任。特点:1、保险金额确定不以保险标的的价值为依据;2、保险金给付属约定给付(除医疗保险);3、保险利益以人与人的关系来确定 4、保

10、险期间具有长期性 5、不存在超额投保、重复保险、代位求偿问题,人身保险的主要业务类型,人寿保险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人寿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以生死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主要有:死亡保险、生存保险、两全保险,年金保险,是指被保险人生存期间,保险人按合同约定的金额、方式、期限,有规则并且定期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生存保险。我国把年金保险叫“养老金”,在香港叫“公积金”年金:是收付款项的一种方法,是指一方当事人在规定或约定的期限内有规则并且定期地向另一方当事人给付一定金额的方式。,健康保险,指被保险人在患疾病时发生医疗费用支出,或因疾病所致残疾或死亡时,或因疾病、伤害不

11、能工作而减少收入时,由保险人负责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健康保险所承保的疾病危险构成要件:由于非明显的外来原因造成的 由于非先天的原因造成的 由于非长存的原因造成的,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或残疾,按照合同约定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的人身保险。伤害是指外来的致害物以一定的方式破坏性地接触致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实。意外是指伤害的发生是被保险人事先没有预见到的,或伤害的发生违背了被保险人的主观意愿。,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区别,人身保险 财产保险保险对象 身体、生命 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保险期限 多为长期性 多为短期性合同性质 定额给付 补偿性稳定程度 相对稳定 相对较差 另外,

12、两者的经营管理手段也不相同。,第五讲再保险,(一)概念,再保险又叫分保,是对保险人所承担的风险的保险,是保险的保险。在再保险过程中,保险公司既是原保险合同的保险人,又是再保险合同的投保人。,保险公司分出人分出公司,再保险公司分入人分入公司转分保分出人,转分保保险 公司转分保接受人,(二)种类,从实施方式上分类:法定与自愿 从责任限制上分类:比例分保(成数分保、溢额分保)非比例分保(超额赔款分保、超额赔付率分保)从分保安排上分类:临时分保、合同分保、预约分保,(三)作用,1、分散风险分散巨额、巨灾、经营风险2、控制保险责任控制每个风险单位的责任 控制一次巨灾事故的责任累积 控制全年的责任累积3、

13、扩大经营能力4、增加保险公司的净资产,提高保险公司的偿 付能力5、增进国际间的交流,提高保险技术6、形成巨额联合保险基金,第六讲保险业务经营,保险业务经营原则,风险大量原则 在可保风险的范围内,保险人根据自己的承保能力,尽力承保大量风险标的 风险选择原则 是指保险人对投保人所投保的风险种类、风险程度和保险金额等,应有充分和准确的认识并作出选择,尽量使保险标的的风险性质相同 风险分散原则 是指保险人为保证经营稳定性,应使风险分散的范围尽可能扩大。风险分散,包括承保前分散和承保后分散。,保险业务经营环节管理,展业,承保,理赔,防灾防损,资金运用,保险宣传 展业渠道,业务选择 承保管理,含义、意义 理赔原则 理赔程序,概念 内容 方法,原则 方式,谢谢大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施工/环境 > 项目建议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