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抵押借款合同样本3篇最新.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个人抵押借款合同样本3篇最新.doc(2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个人抵押借款合同样本3篇最新 借款合同又称借贷合同。按合同的期限不同,可以分为定期借贷合同、不定期借贷合同、短期借贷合同、中期借贷合同、长期借贷合同。下面是关于标准个人借款合同范本,欢迎阅读!个人抵押借款合同样本1债权人(以下简称甲方):债务人(以下简称乙方):乙方急需一笔资金作为投资,需向甲方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房产证(以下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的条件下,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借款内容1、借款总金额: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投资的需要,不作为其他非法使用。3、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届满之日清偿。4、借款
2、利息:月息为。乙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第二条 抵押物事项1、抵押物名称:房屋产权证(证号:_)2、抵押物价值:乙方房产证经双方议定估价为_元3、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甲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借款本息为止。第三条 甲乙双方义务(一)甲方义务:1、对乙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2、在乙方到期还清借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还乙方。(二)乙方的义务: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甲方通知乙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
3、并追偿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第四条 违约责任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2、乙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甲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第五条 其他规定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合同并收回相应借款及利息。(1)乙方向甲方提供情况和各项资料不真实。(2)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无力向甲方偿付借款本息。(3)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
4、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3、甲乙双方提供的借款凭证,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遵守中国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若发生争议:1、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2、协商不成,请有关部门调解;3、调解不成,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自即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身份证号码:订立时间:年月日个人抵押借款合同样本2贷款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法定代表人:_ 职务:_地 址:
5、_ 邮码:_ 电话:_贷款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法定代表人:_ 职务:_地 址:_ 邮码:_ 电话:_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作为_ 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 (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贷款内容1.贷款总金额:_ 元整。2.贷款用途:本贷款只能用于_ 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3.贷款期限:在上述贷款总金额内,本贷款可分期、分笔周转审贷。因此,各期贷款的金额、期限
6、,由双方分别商定,从第二期贷款起,必须有双方及双方法定代表签字盖章的新的抵押贷款合同,并将其中的一份送交_ 市公证处公证,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一期贷款期限为:_ 个月,即自_ 年_ 月_ 日起,至_ 年_ 月_ 日止。4.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中国_ 银行的规定执行。5.贷款的支取:(各期贷款是一次还是分次提取,由双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应提前_ 天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的信贷部门审查认可方可使用。第一期贷款_ 次提取。6.贷款的偿还甲方保证在各期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他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他*归
7、还贷款,须经乙方同意。第一期贷款最后还款日为_ 年_ 月_ 日。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第二条 抵押物事项1.抵押物名称:_2.制造厂家:_3.型号:_4.件数:_5.单件:_6.置放地点:_7.抵押物发票总金额:_8.抵押期限:_ 年(或为:自本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贷款本息为止)。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一)乙方的义务: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2.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还甲方。(二)甲方的义务: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
8、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贷款,并追偿已贷出的全部贷款本息。3.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_ ,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4.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贷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6.抵押物由甲方向保险公司_ 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保险费由甲方承担。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的
9、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偿还的贷款本息。第四条 违约责任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2.甲方如未按贷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_ %的罚息。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他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 %的利息。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贷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
10、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第五条 其他规定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
11、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六条 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有关抵押的估计、登记、证明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系经_ 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乙双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诉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本合同自公证书签发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甲方承担。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国的法律、法规,若发生争议:1.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2.协商不成,请有关部门调解;3.调解不成,向_ 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甲 方:_(章)代表人:_银行及帐号:
12、_乙 方:_(章)代表人:_银行及帐号:_订立时间_年_月_日个人抵押借款合同样本3抵押人(甲方):_法定代表人:_法定住所:_邮政编码:_电话:_传真:_基本账户开户行:_账号:_抵押权人(乙方):_法定代表人:_法定住所:_邮政编码:_电话:_传真:_基本账户开户行:_账号:_为保障实现编号为_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债权,甲方愿意以其有处分权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抵押担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被担保债权的种类、金额、利率和期限一、被担保债权为借款合同项下_(短期/中期/长期)贷款,本金为(币种)_ (大写)_(小写)_
13、,利率为_,期限自_年 _月 _日始至_年 _月_日止。二、借款合同上述情况有变化的,以借款凭证为准。第二条 抵押物一、甲方保证1.本抵押物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处分权;2.本抵押物不存在争议、被查封、扣押、监管等情况;3.本抵押物上设定的抵押权未超出抵押物评估价值;4.已完成与抵押有关的审批手续,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5.提供与抵押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二、抵押物情况1.抵押物名称_,数量或面积_,质量_ (抵押物清单及权属证书原件附后)。2.抵押物使用期限_。3.抵押物所在地点_。三、抵押物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大写)_(小写)_。抵押物评估价值由甲乙双方商定。如有
14、争议,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四、抵押率为百分之_,抵押物评估价值与抵押率的乘积不得小于担保债权。甲方对该数额内的抵押财产不得再设抵押。第三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甲方抵押担保的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乙方为实现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含拍卖费,乙方律师费等)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以下简称担保债权)。第四条 抵押物保险一、本合同生效前,抵押物已投保的,甲方须按乙方要求办理以乙方为第一受益人的财产保险变更手续;抵押物未投保的,甲方须按乙方要求办理以乙方为第一受益人的财产保险。二、甲方应为抵押物全额不间断投保,投保期限应长于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贷款展期的,
15、保险期限应相应延长。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退保。三、甲方办理或变更抵押物保险时,应书面告知保险人投保财产已设抵押和保险金赔付的约定情况。第五条 抵押物登记一、以法定抵押登记范围内的财产作抵押的,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共同到法定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二、以法定抵押登记范围外的财产作抵押的,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共同到公证部门办理抵押登记。第六条 抵押物保管一、抵押物由_(甲方保管/甲乙双方封存后甲方保管)。二、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负有维修、保养和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受乙方的监督、检查。三、甲方自登记之日起五日内,须将抵押登记材料、保险单、抵押物权属证书原
16、件等有关文件交付乙方保管。第七条 抵押费用抵押物的评估、保险、保管、维修、保养、提存、运输和抵押登记、公证、鉴定等抵押费用及抵押物拍卖、变卖等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承担。由乙方代缴的,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直接扣收。第八条 抵押的效力一、抵押物已出租的,甲方、承租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前与乙方共同签订或由承租人出具保证抵押权实现的书面文件。二、抵押期间,甲方不得赠与、遗弃抵押物。甲方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的,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否则无效。三、抵押期间,甲方必须转让或处分抵押物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其所得价款应向乙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
17、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甲方电可以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以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四、抵押期间,甲方任何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五、抵押期间,抵押物发生保险事故,所得保险赔偿金作为抵押财产。甲方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乙方损失及保险赔偿情况,其所得保险赔偿金应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也可以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以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六、抵押期间,发生非保险事故的,抵押
18、物毁损、灭失或价值明显减损的,甲方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乙方损失的情况。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或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因毁损、灭失所得的赔偿金,作为抵押财产,乙方有权优先抵偿担保债权,不足以抵偿部分,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七、抵押期间,甲方更新改造的抵押物以及附着物等新增价值,作为本抵押物的组成部分共同担保债权的实现。八、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以抵押方式提供新的担保的,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执行。九、因抵押物所征收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第九条 抵押权的实现一、抵押期间,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
19、可能或已经发生停业整顿、解散(撤销)、破产、关闭等情况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提供由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或采取停止发放借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而提前实现抵押权。二、贷款期间,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未履行合同义务,乙方按照借款合同约定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措施时,乙方有权在债权未受到清偿时提前实现抵押权。三、贷款期限(含展期)届满,乙方债权未受清偿的,甲方应在乙方送达书面通知的十五日内,与乙方协议折价转让或由乙方委托有关中介机构拍卖、变卖抵押物,从而实现抵押权。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债务的,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四、贷款按次分期归
20、还的,如果某期应还款项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的,乙方有权依法处分全部或部分抵押物。五、乙方对抵押物享有优于其他任何债权人的受偿权。六、甲方采取其他方式清偿担保债权的,须经乙方书面同意。第十条 违约责任一、甲方隐瞒抵押物共有、争议、被查封、扣押、监管、重复、抵押、毁损、出(合)资、转让抵押物以及虚假登记等其他情况严重危害抵押权实现时,应向乙方支付担保债权数额百分之_的违约金,并将抵押恢复到乙方认可的原状,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并且,乙方有权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从而提前实现抵押权,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二、发生抵押物毁损或灭失,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乙方的,甲方须承担毁损
21、或灭失之日起担保债权数额每日万分之_的违约金。三、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拒不配合进行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须承担贷款期限(含展期)届满之日起担保债权数额每日万分之_的违约金,并且,乙方有权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及起诉。四、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时实现抵押权的,甲方应承担妨碍清除前担保债权数额每日万分之_的违约金。由于抵押物承租人等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时实现抵押权的,应按其签订或出具的保证抵押权实现的书面文件中的约定,由其承担相应的违约金。第十一条 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就超过部分向乙方支付损害赔偿金。第十二条 甲方不是借款
22、合同项下当事人的,甲方保证,发生抵押物不足以清偿担保债权时,由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第十三条 本合同项下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支付方式为甲方主动支付乙方账户,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直接扣收。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或/和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等有关各方发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时,本合同对其继受人仍具有法律约束力。第十五条 借款合同项下贷款展期或债权转让,无需甲方经过同意;甲方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担保责任。第十六条 借款合同项下债务转让,须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免除债务转让后的担保责任。第十七条 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项下当事人的,在乙方实现抵押权后,有权向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追偿。第十八条 本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
23、无效或解除、甲方财务状况、经营方式、自身体制或法律地位等发生变化或甲方签订的其他任何协议或文件而无效。第十九条抵押期间,甲方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等发生变化而末书面通知乙方时,乙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甲方发送的所有文书,视同送达。第二十条 本合同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至担保债权全部清偿时终止。抵押登记机关要求明确抵押期限的,抵押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或展期协议项下贷款期限届满后两年止。第二十一条 其他约定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一、甲乙双
24、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在不违背专属管辖或国际惯例的情况下,应向_(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甲乙双方在协商、诉讼或仲裁期间,对不涉及争议的本合同其他条款,仍须执行。第二十三条 合同文本一、本合同一式_份,甲乙双方各执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请甲方注意本合同项下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甲方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充分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异议。第二十四条 合同附件本合同项下有关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_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_乙方盖章:_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_个人抵押借款合同样本3篇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