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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总则第101条 本规划是澄江镇城镇建设、管理的指导性文件。在城镇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第102条 本规划服从国家及浙江省有关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要求。第103条 本规划所采用的用地标准及各项配套指标均采用城市标准。第104条 因城镇建设需要编制的各种专项规划、详细规划,以本规划为依据。第105条 本规划的局部调整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二十二条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程序进行调整和审批。第106条 本规划由黄岩区村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以及黄岩工业园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第10
2、7条 规划期限为:近期 2000年2005年 远期 2005年2020年第二章 镇域村镇体系规划第201条 澄江镇共有25个行政村,分为三个经济区:果、粮、养殖经济区,是黄岩区柑桔、蔬菜生产基地;旅游疗养经济区,以焦坑村为中心,是黄岩区旅游疗养基地;林、牧经济区,以发展林业、畜牧业为主。第202条 澄江镇村镇体系按镇域中心中心村基层村三级布局。其中镇域中心在澄江镇镇区,中心村包括后林、焦坑、凤洋、葛村、凉棚岭、东岙、东江河、三官堂,基层村包括临西、横屋、下灰洋、桥前、沈岙里、山头舟、仪江、余家屿、岙里、大巍头、岙口。第203条 规划期末镇域城镇人口5.2万人,镇域城镇化水平为76.5%。第三章
3、 性质与规模第301条 镇区主要职能:黄岩城区近郊镇,是澄江镇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第302条 镇区性质:全镇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黄岩区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集居住、旅游、休闲为一体的卫星城镇。第303条 镇区人口规模:规划确定镇区近期人口规模为1.8万人。远期规模为5.2万人。第304条 镇区用地规模:规划确定镇区近期用地规模为1.8km2,远期用地规模5.75km2,人均用地110m2/人。第四章 镇区规划范围第401条 镇区规划范围分为规划建设区和规划控制区范围。(1) 规划建设区范围,北面以永宁江为界;东面以行政区界为界;西面以外围规划路为界;南以黄长复线为界,内含仙浦喻、桥头王、仙
4、浦汪、余家屿、童家洋、葛村、凉棚岭7个村庄,面积为5.75 km2。(2) 规划控制区范围包括以下11个村庄村界范围:仙浦喻、桥头王、仙浦汪、余家屿、童家洋、江田、新江、岙口、岙里、葛村、东江河。(3) 规划控制区范围的一切建设活动必须遵循本规划报黄岩区规划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第五章 镇区建设用地布局第501条 镇区建设用地结构分为一个中心,四个发展组团的布局结构。镇中心位于北院线与黄长线交汇处。四个发展组团为镇区工业发展组团和三个居住组团。第502条 工业用地布置在镇东路以西,黄长线以北,永宁江以南地区,规模为101.31ha,以一、二类工业为主。第505条 仓储用地设在工业用地西侧
5、,面积 11.25 ha,位置详见规划图。第506条 居住用地分二类,R1为一类居住用地,主要以市政公共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的住宅用地为主。R2为二类居住用地,主要以村民住宅及插建改造住宅用地为主。第507条 居住用地的建设必须严格坚持统一规划,集中开发的原则,其中道路、市政设施、绿化和公共建筑应与住宅建设相配套。第508条 “澄江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各项用地,尤其是公共建筑用地、市政设施用地、绿化用地、道路交通用地,必须严格按照规划予以控制实施,不得占用。第六章 镇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第601条 镇区商业服务设施按点、线、面相结合的结构体系,形成完善的商业服务系统。金融、商业服务设施主要
6、沿北院线、黄长线两侧分布。第602条 澄江镇行政管理办公用地集中在镇政府办公楼附近及新中心附近。第603条 在镇新行政管理中心附近设置一所文化活动中心,配置图书馆、青少年活动中心、老人活动中心。第604条 镇中学配置按每2.22.5万人一所普通中学,规划期末,澄江镇新增1所中学,规模为2430班,用地面积2.5-3.5ha,位置见规划图。第606条 镇小学按每1.2 万人左右设一所小学,到规划期末新增小学3所,规模为1218班,用地面积1-1.5ha,位置见规划图。第607条 在北院线与黄长线交汇处的绿地内规划一座体育中心,用地规模1.95ha,内设标准田径场、足球场及若干体育设施。第608条
7、 澄江镇医疗卫生设施布点应纳入台州市黄岩区统一规划,并符合卫生部门的三级医疗卫生网布局,镇区以社区医疗为主,扩建澄江镇医院,使床位数达到100床,增设二个医疗站。在交通便捷、服务距离适中地段安排门诊所。第七章 镇区园林绿地及景观规划第一节 绿地规划第711条 绿地系统形成以公园绿地、街头绿地为点,街道林荫道、滨水绿化带为线,松岩山景区山体为面,相互结合的多层次、多功能的园林绿地体系,以体现现代化城镇特色,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2m2以上,绿化覆盖率30%以上。第712条 增设公园3处,每处ha以上,以保证为居民提供大片绿色空间和日常游憩活动场所。第713条 生产绿地:在松岩山脚下设一苗圃花圃用地,
8、面积达建成区面积的2%。第71条 防护绿地:沿永宁江设置50100米绿化带,西官河两侧设置10米绿化带,保护河岸,涵养水源并构成城镇优美的外轮廓线。第71条 道路绿地:园林景观路的绿地率不小于40%;红线宽度在405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小于25%;红线宽小于4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小于20%。 第71条 树种选择:基调树种:浙江樟,香樟,鹅掌楸;骨干树种:白玉兰,柏木,桂花,雪松,浙江楠,合欢,红枫。第二节 景观规划第721条 镇区景观体系由中心轴、点线构成第722条 景观中心:镇区景观由三个景观中心构成:镇区中心居住组团中心,镇区中心位于北院线与黄长线交汇处附近, 主要布置商业、文化、教育、卫生、
9、娱乐、绿化等用地,景观突出商务、办公气氛、市民休闲、文化活动特色。居住组团中心包括三个居住区中心,景观体现以人为本,为居民提供安静、舒适的居住环境。第723条 景观轴:由两条自然景观轴和三条人文景观轴组成,沿永宁江,西官河两岸安排绿化带环绕镇区,三条人文景观轴由北院线,黄长线、镇东路组成,该三条轴集聚了多个景观节点,体现完整的现代城镇风貌。第724条 景观分区:镇区外景观突出环镇绿地,北面突出滨江风光,东西方向突出田园风光,南面突出山林风光,镇区内生活居住区体现生活风貌。第725条 景观节点:景观节点包括各处公建设施集中区,生活性道路交叉口、工业区入口、小游园、街头绿地、各类广场等。第八章 风
10、景旅游规划第801条 松岩山是台州市近郊风景名胜区,景区范围约4km2,区内有众多造型优美、奇异的石林山峰,规划按省级风景名胜区来进行。第802条 松岩山风景区近期开辟黄岩区(台州市区)松岩山长潭水库一线的一日游短程线路。远期将松岩山风景区纳入台州市旅游开发总体规划,成为旅游集散点之一。第803条 近期建设澄江镇镇区到松岩山前寺山下公路,路基宽度大于8米,路面等级提高。景区内适当建设管理、商业、饮食、交通设施,入口处可建设少量度假娱乐设施,同时将岱石庙、莲尖坪、后寺等文化遗产纳入风景体系,增加风景旅游的内涵。第九章 镇区环境保护及环境卫生规划第一节 环境保护第911条 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
11、明确环境目标。大气质量;松岩山风景区为一级标准,其它区为二级标准。第912条 地面水体为级水质标准。第913条 噪声达到环保部门规定的功能分区标准,合理布局,按功能分区组织实施。第914条 对有污染的企业实施关、停、迁、转等措施,实行“三同时”,以达到“三个效益”的统一。第915条 对企业排放的废水、废气的浓度、总量实行控制。第916条 废水排放达标率应达到100%;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近期达70%,远期达90%;工业废气达标率近期达95%,远期达100%。第二节 环境卫生规划第921条 逐步实现分类收集,袋装收集,收费计量收集垃圾转输体系,逐步实现城市生活垃圾、粪便处理减容化、无害化、资源化
12、。第922条 设置垃圾转运站2个,垃圾送往城区垃圾处理场处理。第923条 按镇区人口2%配置环卫工人,按2辆/万人配置环卫机械。第924条 主要街道每隔500米设置不低于三类标准的公共厕所,实行专人负责收费管理。第925条 镇区主要街道每隔100米设置一个废物箱。第926条 增设一个环卫基地,占地2000m2。第十章 交 通 系 统 规 划第1001条 城镇道路以方格网为主,镇区主要干道红线宽为30-50米,间距控制在700-1000米,次干道红线宽为16-22米,间距控制在300-500米。第1002条 修建黄长复线,道路宽度36米,建筑控制红线宽50米。第1003条 修建北院线澄江镇区部分
13、,成为镇区纵向主要干道,北院线宽度36米,建筑控制红线宽50米。第1004条 开通一条贯穿新前、澄江两镇的工业大道,使工业园区联成一个整体,道路红线宽30米第1005条 加强各村间道路的建设,使镇区到各村之间道路等级为三级公路。第1006条 公交车站安排在黄长线镇中心区附近,同时内设停车场,占地面积约3000m2。第1007条 规划中结合主要道路设置城镇文化广场和绿地广场,结合沿江绿化带设置滨江活动广场,结合金融商贸用地设置商业广场采用硬质景观与绿色景观相结合并适当设置雕塑小品,烘托和美化环境。第1008条 交通设施:于北院线、黄长线、黄长复线主要出入口处设置社会停车场二处,各占地约1500m
14、2,并于镇区主要道路交叉口增设交通信号设施。第1009条 规划新建3座大小不等的桥梁横跨永宁江,密切澄江镇与城区以及与新前镇之间的联系。城镇道路等级划分一览表道路红线(m)建筑退线(m)备注过境公路36米7米黄长复线,北院线 主干道 30米 5米工业大道 镇东路次干道16-22米4米支路710米3米第十一章 市 政 工 程 规 划第一节 给水规划第1111条 水源:长潭管引工程引水(56万m3/d)供给。第1112条 水厂:由澄江水厂原地向南扩建供给,近期10万m3/d,远期20万m3/d,占地不少于100亩,并预留远期进一步扩建用地。第1113条 用水量指标:采用人均综合用水指标,近期700
15、升/人.日,远期 870升/人.日。规划期用水量近期1.3万m3/d,远期4.5万m3/d。第1114条 管网规划:镇区范围内采用环状管网布置,镇区周围村庄采用树枝状管网布置,远期与城区构成环网,同时,跨过永宁江与新前镇联网。给水管铺设原则上南北向道路于西侧、东西向道路于北侧定位。第二节 排水规划:第1121条 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第1122条 污水排水量:污水量按给水量的80%计,近期1万m3/d,远期 3.6万m3/d。第1123条 污水管网规划及污水处理:于黄长线设置截流主干管收集镇区污水,沿途设置泵站提升污水,将污水送往黄岩城区江口污水处理厂处理(一期8万吨/天,二期28万吨/天
16、),处理达标后排放。第1124条 在污水泵站未建成运行时,粪便污水必须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方可排放。第1125条 本规划区工业废水排放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工业废水排放有关标准。第1126条 雨水规划:采用台州市暴雨强度公式 2132423(1+0.5371gP) q0= L/S.ha (t+13.45)0.671设计重现期 Q=1年地面集水时间T=10 分钟 雨水径流系数=0.6第1127条 雨水管网规划:于城镇16m以上道路下敷设雨干管,于小区或街坊密集地区增设雨水支管,使雨水尽快排入附近沟渠河流,最终排入永宁江。第三节 电力规划第1131条 用电量指标采用黄岩城区人均综合用电指标,近期1568kw
17、h/人.年,远期4008kwh/人.年。总用电量近期为2822万kwh,远期为 20841万kwh。第1132条 变电站规划:保留现有110kv永宁变电站,最终容量为2x40MVA。远期增设一座110KV变电站,用地面积为4000m2 ,另设10kv开闭站4个。第1133条 电网规划:电力电缆沿道路敷设,局部采用地下直埋式,原则上于南北向道路西侧,东西向道路南侧敷设。第四节 邮电规划第1141条 电信市话容量为近期1.5万门,交换机容量为2.1万门,普及率60%;远期3万门,交换机容量为4万门,普及率45%。第1142条 增设一处电信用地,用地面积约3000m2。第1142条 电信电缆:电缆逐
18、步由架空改为埋地铺设,沿南北向道路于东侧,东西向道路于北侧铺设。第1143条 保留现有邮电支局,建立起四通八达,技术先进的邮政通讯网络。 第五节 广播电视第1151条 广播电视覆盖率达100%,广播与电视实行并网共缆传输,增加调頻节目及电视节目数量,建成现代化广播电视系统,电缆沿南北向道路于东侧,东西向道路于北侧铺设。第六节 燃气系统第1161条 镇区气化率近期达90%,远期达100%。第1162条 气源选择:近期采用液化石油气,远期采用天然气。第1163条 耗气量参照黄岩城区确定:近期耗热75万千卡/年.人,远期耗热80万千卡/年.人第1164条 近期建一座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占地1000m2
19、。第十二章 城 镇 防 灾 规 划第一节 消防规划第1211条 明确责任区,以接警5分钟以内到达责任区边缘为目标。第1212条 近期设集镇消防队,远期镇区范围内设置一个三级消防站,占地4000m2。第1213条 应按消防站等级配备消防设施。第1214条 消防管网与生活、生产共用一个管网,断面16米以上的道路交叉口及明显处,每隔120米设一个消火栓。消防管网最小管径为DN100。第二节 防洪规划第1221条 确定镇区永宁江江堤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第1222条 城镇范围内永宁江治理方针为“中疏、下排”。主要是加宽部分河道,截直部分河道,疏通河道及建设堤坝。第1223条 加强
20、镇域各河道的疏浚治理,增设防内涝设施。第十三章 村 庄 改 造 规 划 第1301条 澄江镇规划范围内的仙浦喻、桥头王、仙浦汪、余家屿、童家洋5个村,今后都将逐步转变成城镇用地,因此在进行城镇建设时必须把以上村庄纳入城镇建设统一考虑,使其逐步达到城镇居民生活环境水平。第十四章 规 划 实 施 措 施第1401条 健全规划管理制度,加强规划管理工作,确保总体规划的顺利实施。第1402条 在总体规划指导下,抓好近期建设,尽早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有关专业工程规划,尤其是近期开发建设地段的详细规划,宏观上以总体规划为依据,微观上有修建性详细规划为指导,走上步步有规划,按规划建设,按规划实施管理的正确轨
21、道。第1403条 切实加强近期开发热点地段的规划管理,这些地段包括黄长线复线,工业大道,镇东路,北院线沿线等。加强农村居民点和村办工业用地的管理,以避免违章建筑干扰城镇未来的用地扩展。第1404条 贯彻群众路线,加强法制建设,进一步健全法制,保证依法实施总体规划。澄江镇总体规划是指导澄江镇建设的法定文件和进行建设管理的基本法,任何单位和个人非经履行法定程序无权做原则性的改变。第1405条 要在统一规划管理的大前提下,加强对总体规划的宣传,利用各种媒体,使广大市民熟知规划内容,增强广大群众的规划意识和法制观念。组织群众动员各方面的力量支持澄江镇总体规划的实施。第十五章 附 则第1501条 本规划
22、文本与图册及说明书共同组成台州市黄岩区澄江镇总体规划全部文件。本规划文本与图册及说明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1502条 本规划文本与其它规划文件自上报批准之日起生效。镇规划区内的土地使用及各项建设活动必须符合及执行本规划。 附表: 澄江镇建设用地平衡表序 号用地代号 用 地 名 称面 积(万)占城市建设用地(%)人 均(/人)现状规划现状规划现状规划1 R居住用地17.4230.2329.940.0243.544.282 C公共设施用地10.163.5317.311.0425.2512.223 M工业用地18.35101.334.417.6145.919.484 W仓储用地0.511.250.81.961.252.165 T对外交通用地6.1938.610.66.7115.57.426 S道路广场用地2.1154.623.69.495.310.507 U市政公用设施用地2.269.843.91.715.651.898 G绿地1.565.932.611.463.812.69 合 计城市建设用地58.41575.31100100146110.64 备注:2000年现状非农业人口0.4万人2020年规划非农业人口5.2万人澄江镇总体规划用地汇总表序号类 别 名 称面积(万m2)占城镇总体规划用地比例(%)1城镇总体规划用地631.41002城镇建设用地575913水域和其他用地5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