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岭小学拆建工程初步设计反馈意见书.doc

上传人:laozhun 文档编号:2373381 上传时间:2023-02-16 格式:DOC 页数:28 大小:1.07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红岭小学拆建工程初步设计反馈意见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8页
红岭小学拆建工程初步设计反馈意见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8页
红岭小学拆建工程初步设计反馈意见书.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8页
红岭小学拆建工程初步设计反馈意见书.doc_第4页
第4页 / 共28页
红岭小学拆建工程初步设计反馈意见书.doc_第5页
第5页 / 共2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红岭小学拆建工程初步设计反馈意见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红岭小学拆建工程初步设计反馈意见书.doc(28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红岭小学拆建工程初步设计反馈意见书二一四年四月声明1. 报告技术内容依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及相关国家和地方标准规范编制。2. 报告无咨询单位签字盖章无效。3. 报告发生改动、换页或剪贴后无效。4. 未经咨询单位同意,报告不得部分复制。5. 如对报告有异议,应于收到报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咨询单位提出,逾期视为认可报告成果。6. 报告仅对本项目有效。 项目名称: 红岭小学拆建工程 委托单位: 深圳市罗湖区工务局 咨询单位: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报告编写人: 潘攀 审 核 人: 报告日期: 2014年4月14日 目 录一、项目目标1二、项目概况1三、项目自评估2四、建议21五、其他要求22红岭小学

2、拆建工程初步设计反馈意见书翠北小学绿色建筑项目组:杨奇飞 陈伟亮 潘攀 徐燕琴 黄琳联系电话:13421329270(潘攀)一、项目目标本项目绿色建筑建设目标: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 一星级和深圳市绿色建筑评价规范SZJG30-2009金级。二、项目概况红岭小学项目位于深圳市罗湖区松园路原红岭小学校内,东隔宝安南路与金园花园、天地大厦相望,西临松园北路,南临松园路,北靠蔡屋围发展大厦。本项目为一栋新建教学综合楼,总用地面积10401.28m2,总建筑面积15533 m2。其中新建地上建筑面积13542m2,包括教学区7112.3m2,办公区2447.8m2,架空层68

3、3.4 m2,地下建筑面积2298m2;保留建筑面积2991m2,包括1049m2教学综合楼、735m2家属楼、1207m2教师单身公寓。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53号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2013年8月20日起新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民用建筑需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本项目申报绿色建筑范围为新建教学综合楼,总建筑面积为15533 m2。三、项目自评估根据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和项目的初步设计资料对翠北小学拆建和加固工程项目进行初步自评估,本项目得分情况汇总如下。一般项(共43项)优选项数(共14项)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

4、环境质量运营管理共6项共10项共6项共8项共6项共7项共14项达标6442510不达标02220210不参评0404144一星标准要求(折算后)3232210评价结论本项目在现有条件下已达到国标绿色建筑一星标准备注:设计阶段不参评用“”表示,本项目不参评用“”表示,该条文达标为“”,不能达标为“”。类别分项指标及要求简要描述对应条文拟采取的措施达标判定控制项5.1.1 场地建设不破坏当地文物、自然水系、湿地、基本农田、森林和其他保护区。原址重建5.1.2 建筑场地选址无洪涝灾害、泥石流及含氡土壤的威胁。建筑场地安全范围内无电磁辐射危害及火、爆、有毒物质等危险源。缺氡浓度检测报告5.1.3不对周

5、边建筑物带来光污染,不影响周边居住建筑的日照要求。通过分析现状日照分析图与新建教学楼日照分析图,新建教学大楼整体而言改善了周围居住建筑的日照。但部分居住建筑日照变差。5.1.4场地内无排放超标的污染源5.1.5施工过程中制定并实施保护环境的具体措施,控制由于施工引起的各种污染以及对场地周边区域的影响。一般项5.1.6场地噪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的规定。环评中无项目实际噪声检测值,需补测。5.1.7建筑物周围人行区风速低于5m/s,不影响室外活动的舒适性和建筑通风。室外风模拟,一般可满足5.1.8合理采用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等方式。有屋顶绿化可达标,需达到50%5.1.

6、9绿化物种选择适宜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且采用包含乔、灌木的复层绿化。5.1.10场地交通组织合理,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超过500m。500m内公交站有西湖宾馆站、天地大厦站、帝豪酒店站、建设集团站。5.1.11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地下建筑面积2298m2,主要功能为停车场和设备用房。优选项5.1.12 合理选用废弃场地进行建设。对已被污染的废弃地,进行处理并达到有关标准。5.1.13 充分利用尚可利用的旧建筑,并纳入规划项目。鉴定报告5.1.14室外透水地面面积比不小于40。塑胶运动场不透水,比较难满足。需提供景观部分技术指标5.2节能与能源利用类别分项指标及要求简要描述对应

7、条文拟采取的措施达标判定控制项5.2.1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符合国家批准或备案的公共建筑节能标准的规定。需提供节能计算书5.2.2空调采暖系统的冷热源机组能效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05第5.4.5、5.4.8及5.4.9条规定,锅炉热效率符合第5.4.3条规定。无中央空调5.2.3不采用电锅炉、电热水器作为直接采暖和空气调节系统的热源。5.2.4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规定的现行值。需提供照明功率密度计算书,注意建筑照明设计标准新标准今年6月1日实施5.2.5新建的公共建筑,冷热源、输配系统和照明等各部分能

8、耗进行独立分项计量。一般项5.2.6建筑总平面设计有利于冬季日照并避开冬季主导风向,夏季利于自然通风。需做模拟报告后确定5.2.7建筑外窗可开启面积不小于外窗总面积的30%;建筑幕墙具有可开启部分或设置通风换气装置。需提供门窗表和外窗可开启面积比例计算书5.2.8建筑外窗的气密性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 7107规定的4级要求。外门窗气密性不低于等级6级5.2.9合理采用蓄冷蓄热技术。5.2.10利用排风对新风进行预热(或预冷)处理,降低新风负荷。5.2.11全空调系统采取实现全新风运行或可调新风比的措施。5.2.12建筑处于部分冷负荷时和仅部分空间使用时,采取有

9、效措施节约通风空调系统能耗。5.2.13采用节能设备与系统,通风空调系统风机的单位风量耗能功率和冷热系统的输送能效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05第5.3.26、5.3.27条的规定。提供风机单位风量耗能功率计算书5.2.14选用余热或废热利用等方式提供建筑所需蒸汽或生活热水。5.2.15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建筑,冷热源、输配系统和照明等各部分能耗进行独立分项计量。优选项5.2.16建筑设计总能耗低于国家批准或备案的筑节能标准规定值的80%。5.2.17采用分布式热电冷联供技术,提高能源的综合利用率。5.2.18根据当地气候和自然资源条件,充分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

10、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的热水量不低于建筑生活热水消耗量的10%,或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不低于建筑用能量的2%。?5.2.19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规定的目标值。?5.3节水与水资源利用类别分项指标及要求简要描述对应条文拟采取的措施达标判定控制项5.3.1在方案、规划阶段制定水系统规划方案,统筹、综合利用各种水资源。5.3.2设置合理、完善的供水、排水系统。5.3.3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管网漏损。5.3.4建筑内卫生器具合理选用节水器具。节水器具节水率不小于10%。5.3.5使用非传统水源时,采取用水安全保障措施,且不对人体健康与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11、。如有水景设计,水景用水采用非传统水源一般项5.3.6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合理确定雨水积蓄、处理及利用方案。5.3.7绿化、景观、洗车等用水采用非传统水源。绿化灌溉、道路冲洗5.3.8绿化灌溉采用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方式。5.3.9非饮用水采用再生水时,利用附近集中再生水厂的再生水,或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合理选择其他再生水水源和处理技术。5.3.10按照用途设置用水计量水表。5.3.11办公楼、商场类建筑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不低于20%,旅馆类建筑不低于15%。优选项5.3.12办公楼、商场类建筑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不低于40%,旅馆类建筑不低于25%。5.4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类别分项指标及要求简要描

12、述对应条文拟采取的措施达标判定控制项5.4.1 建筑材料中有害物质含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18580GB18588和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的要求。5.4.2 建筑造型要素简约,无大量装饰性构件。一般项5.4.3施工现场500km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重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60%以上。5.4.4 现浇混凝土采用预拌混凝土。现浇混凝土采用预拌混凝土。5.4.5 建筑结构材料合理采用高性能混凝土、高强度钢。5.4.6 将建筑施工、旧建筑拆除和场地清理时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分类处理,并将其中可再利用材料、可再循环材料回收和再利用。5.4.7 在建筑设计选材时考虑使用材料的可循环使用性能。在保证安全

13、和不污染环境的情况下,可再循环材料使用重量占所用建筑材料总重量的10以上。5.4.8 土建与装修工程一体化设计施工,不破坏和拆除已有的建筑构件及设施,避免重复装修。5.4.9办公、商场类建筑室内采用灵活隔断,减少重新装修时的材料浪费和垃圾产生。5.4.10 在保证性能的前提下,使用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材料,其用量占同类建筑材料的比例不低于30。优选项5.4.11 采用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小的建筑结构体系。5.4.12 可再利用建筑材料的使用率大于5。5.5室内环境质量类别分项指标及要求简要描述对应条文拟采取的措施达标判定控制项5.5.1采用集中空调的建筑,房间内的温度、湿度、风速等参数符合现

14、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中的设计计算要求。5.5.2建筑围护结构内部和表面无结露、发霉现象。中空玻璃,可满足5.5.3采用集中空调的建筑,新风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中的设计计算要求。5.5.4 室内游离甲醛、苯、氨、氡和TVOC等空气污染物浓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规定。5.5.5宾馆和办公建筑室内背景噪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 118中室内允许噪声标准中二级要求;商场类建筑室内背景噪声水平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商场、书店卫生标准GB 9670的相关规定。5.5.6建筑室内照度、统一眩光值

15、、一般显色指数等指标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中的有关规定。缺统一眩光值一般项5.5.7建筑设计和构造设计有促进自然通风的措施。需进行模拟计算5.5.8室内采用调节方便、可提高人员舒适性的空调末端。5.5.9宾馆类建筑围护结构构件隔声性能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 118中的一级要求。本项目建筑不属于宾馆类建筑。5.5.10建筑平面布局和空间功能安排合理,减少相邻空间的噪声干扰以及外界噪声对室内的影响。5.5.11办公、宾馆类建筑75%以上的主要功能空间室内采光系数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 50033的要求5.5.12建筑人口和主要活动空间

16、设有无障碍设施。有无障碍厕所、增加无障碍楼梯、坡道优选项5.5.13采用可调节外遮阳,改善室内热环境。5.5.14设置室内空气质量监控系统,保证健康舒适的室内环境。5.5.15采用更合理措施改善室内或地下空间的自然采光效果。5.6运营管理类别分项指标及要求简要描述对应条文拟采取的措施达标判定控制项5.6.1 制定并实施节能、节水等资源节约与绿化管理制度。5.6.2建筑过程中无不达标废气、废水排放。5.6.3 分类收集和处理废弃物,且收集和处理过程中无二次污染。一般项5.6.4建筑施工兼顾土方平衡和施工道路等设施在运营过程中的使用。5.6.5 物业管理部门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5

17、.6.6 设备、管道的设置便于维修、改造和更换。5.6.7对空调通风系统按照国标标准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GB 19210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清洗。5.6.8建筑智能化系统定位合理,信息网络系统功能完善。应符合智能建筑设计标准,需满足公共建筑智能化系统应具备的子系统:智能化集成系统、信息设施系统、信息化应用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公共安全系统、机房工程、建筑环境等设计要素。?5.6.9 建筑通风、空调、照明等设备自动监控系统技术合理,系统高效运营。5.6.10办公、商场类建筑耗电、冷热量等实行计量收费。优选项5.6.11 具有并实施资源管理激励机制,管理业绩与节约资源、提高经济效益挂钩。根据深圳市

18、绿色建筑评价规范SZJG30-2009和项目的初步设计资料对翠北小学拆建和加固工程项目进行初步自评估,本项目得分情况汇总如下。深圳标准自评表(公共建筑,设计阶段认证)总分(共63分)实际总得分得分项(共58分)创新项(共5分)节地与室外环境(共13分)节能与能源利用(共17分)节水与水资源利用(共8分)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共7分)室内环境质量(共9分)运营管理(共4分)得分8(1项不参评)5(5项不参评)52(2项不参评)5(1项不参评)1026不参评不参评9项,折算金级标准为2736评价结论本项目在现有条件下未达到深圳绿色建筑银级标准说明: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阶段的评价,应满足标准中所有适用于

19、设计阶段的控制项的要求,且每类指标得分之和不低于2分,并按满足得分项的累积得分,划分为四个等级,等级划分原则如下:铜级:1924分,银级:2531,金级:3243分,铂金级:4463分深圳标准绿色建筑自评表(公共建筑,设计阶段认证)填表说明:1、此表用于申报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阶段认证的居住建筑,主要评价依据绿色建筑评价规范(SZJG30-2009)附录A;2、设计阶段不参评用“”表示,本项目不参评用“”表示,该条文达标为“”,不达标为“”。6.1节地与室外环境类别分项指标及要求简要描述对应条文拟采取的措施达标判定 控制项6.1.1场地建设不破坏当地文物、自然水系、湿地、基本农田、森林和其他保护

20、区。1 场地设计充分保留与利用场地内有环保价值和资源再利用价值的水域、地形地物、植被、道路、建筑物与构筑物等;2根据国家及深圳相关规定保护场地内有较高生态价值的树木、水塘、水系,确实需要改造的,工程结束后,须生态复原。原址重建6.1.2建筑场地选址无洪灾、泥石流及含氡土壤的威胁。建筑场地安全范围内无电磁辐射危害和火、爆、有毒物质等危险源。建筑选址符合国家和深圳市的相关安全规定。1 对用地的选址与水文状况做出分析,用地位于洪水水位之上或有可靠的城市防洪设施,防汛能力达到防洪标准GB 50201的要求,充分考虑到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的应对措施;2 用地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要求;

21、3 选址周围土壤氡浓度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的要求。如利用原有工业用地的,进行土壤化学污染检测和评估,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4 选址周围电磁辐射强度符合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 8702与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GB 9175的要求,选址远离电视广播发射塔、雷达站、通信发射台、变电站、高压电线等;选址远离油库、煤气站、有毒物质车间等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和毒气泄漏等区域。根据环评报告,项目选址无洪涝灾害、泥石流威胁,安全范围内无电磁辐射危害及火、爆、有毒物质等危险源。6.1.3不对周边建筑物带来光污染,不影响周围居住建筑的日照要求。1 幕墙建筑的设计与选材合理,符合现行国

22、家标准玻璃幕墙光学性能GB/T 18091的要求;2 控制室外照明中射向夜空与住户外窗以及溢出场地边界的光束; 3 日照分析证明不影响周边居住建筑的日照要求。需提供建筑前后日照CAD图纸。6.1.4场地内无排放超标的污染源。1 饮食店、锅炉房、发电机房、配套商业、厨房、垃圾站和垃圾处理场等排放的有害气体、粉尘等经净化处理后排放或高空排放。污废水经净化处理后排放;2 空调排热与排风采取高位排放措施,并不对行人产生影响;3 空调制冷设备采用环保制冷剂,不采用CFC制冷剂。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废气,经净化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备用发电机、水泵、风机等设备均布置在地下专用机房内

23、,机房使用隔声门,泵和风机进行基础减震,风机进出口管道加装消音器。生活垃圾拟由环卫部门提供一手机处理,餐厨垃圾拟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收运处理。6.1.5项目建设过程中制定并实施保护环境的具体措施,防止大气污染、土壤污染、噪声污染、水土流失与水污染及光污染等。1 施工组织提出行之有效的控制扬尘的技术路线和方案;2 识别各种污染和破坏因素对土壤可能产生的影响,提出避免、消除、减轻土壤侵蚀和污染的对策与措施;3 施工工程污水、食堂污水、厕所污水分别经处理达标后排放,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的要求;4 严格按照规定时段施工,采取有效降噪措施,建筑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 12

24、523的要求;5 采用适当的照明方式和技术,避免电焊及夜间作业照明对周边环境造成光污染;6 合理布置现场大型机械设施,避免对周围区域产生有害干扰;施工现场设置围挡,采取措施保障施工场地周边人群、设施的安全。一般项6.1.6场地环境噪声符合深圳市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分的规定。环评报告无相关检测数据。6.1.7对建筑室外风环境进行模拟分析,并在模拟分析的基础上采取相应措施改善室外风环境。建筑物周围人行区域距地面1.5m高处的风速放大系数不大于2,80%人行区域距地面1.5m高处的风速放大系数不小于0.3。室外风环境模拟报告,一般能满足6.1.8 合理采用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符合以下任一项即为满足要

25、求:1 屋面绿化面积占屋面可绿化总面积的比例不小于30%;2 垂直绿化种植面积不少于2%的屋面面积或垂直绿化种植长度不小于10%的屋面周长。建议做屋顶绿化,达到50%。6.1.9 屋面绿化面积占屋面可绿化总面积的比例不小于50%。建议做屋顶绿化,达到50%。6.1.10 绿化物种选择适宜深圳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且采用包含乔、灌木的复层绿化。1 每100m绿地上乔木量不少于3株,灌木量不少于10株;2 每100m硬质铺地上乔木量不少于1株;3 场地内70%树种和植物数量的产地距场地的运输距离在500km以内,保留利用场地内胸径大于100mm的成年树木;4 按道路长度计道路遮荫率不低于80;

26、5 选用木本植物种类满足:场地面积5万m时不少于45种;场地面积510万m时不少于55种;场地面积10万m时不少于60种。木本植物应不少于54种。6.1.11 场地交通组织及停车设计满足以下要求:1 主要出入口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超过500m,且有2条及以上公交路线,或距场地出入口800m内有地铁站;2 机动车停车泊位配置符合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的相关规定,无遮荫地面停车比例不超过30%;3 场地内配套有相应的自行车停车场(库)。机动车位:0.51.2车位/100学位,校址范围内至少设置2个校车停车处。自行车位:812车位/100个师生。6.1.12 场地内设置可遮荫避雨的步行连廊

27、,其总长度不少于人行道总长度的20。6.1.13 室外透水地面面积比不小于40%。塑胶运动场不透水,较难达标6.1.14 场地下垫面遮荫与浅色饰面。1 场地中不少于50%的硬质地面有遮荫或铺设太阳辐射吸收率为0.30.7的浅色材料;2 不少于75%的非绿化屋面为浅色饰面,坡屋顶太阳辐射吸收率小于0.7,平屋顶太阳辐射吸收率小于0.5;3 建筑外墙浅色饰面,墙面太阳辐射吸收率小于0.6。需提供材料的太阳能辐射吸收率,一般不达标6.1.15 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地下空间建筑面积与建筑占地面积之比不小于15%。地下建筑面积2298m2,主要功能为停车场和设备用房。6.1.16 充分利用尚可使用的旧

28、建筑,并纳入规划项目。鉴定报告6.1.17 合理选用废弃场地进行建设。对已被污染的废弃地,进行处理并达到有关标准。不在废弃场地内6.1.18 在场地内开辟城市公共通道、城市公共开放空间或建筑楼层架空作为绿化休闲等功能。6.2节能与能源利用类别分项指标及要求简要描述对应条文拟采取的措施达标判定控制项 6.2.1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符合深圳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SZJG 29的规定。一般满足6.2.2 空调系统冷热源机组能效比和锅炉热效率符合深圳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SZJG 29的规定。暂无空调设计6.2.3 不采用电热锅炉、电热水器作为空气调节系统的热源。严格限制“高质低用”的

29、能源转换利用方式,高品位的电能不可直接转换为低品位的热能作为空调系统的热源。6.2.4 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高于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规定的现行值。新标准6.2.5 新建的公共建筑,冷热源、输配系统和照明系统等各部分能耗进行独立分项计量。1 新建公共建筑安装分项计量装置,与城市能耗统计数据中心联网;2 对建筑内各主要耗能环节如冷热源、输配系统、照明、办公设备和热水能耗等进行独立分项计量,物业定期记录。具有标准协议通讯接口的分项能耗计量仪表,宜纳入建筑能耗管理系统。一般项 6.2.6 合理设计建筑朝向与开窗面积。符合以下任两项即为满足要求: 1 建筑的主朝向为正南北朝

30、向或在正南北朝向正负15以内,主要功能房间避开夏季最大日射朝向;2 建筑每个朝向的窗(包括透明幕墙)墙面积比均不大于0.70,屋顶透明部分的面积不大于屋顶总面积的20%;3 建筑的正东、正西和西偏北、东偏北方向无大面积的玻璃门窗或玻璃幕墙,东西向窗(包括透明幕墙)墙面积比不大于0.50。6.2.7 外窗设置外遮阳,建筑的外窗综合外遮阳系数不大于0.8。6.2.8 外窗设置可调节外遮阳,建筑的外窗综合外遮阳系数不大于0.6。6.2.9 建筑外窗的气密性不低于国家标准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 7107规定的6级要求,透明幕墙的气密性不低于建筑幕墙物理性能分级GB/T 15225规定的3

31、级要求。外门窗气密性等级6级6.2.10 合理利用蓄能材料和建筑构造,实现建筑本体蓄能。6.2.11 合理采用蓄能设备和系统。6.2.12 利用排风对新风进行预热(或预冷)处理,降低新风负荷。 1 比较排风热回收的能量投入产出收益,合理采用排风热回收系统;2 运行可靠,实测的热回收效率达到设计要求。6.2.13 全空气空调系统采用全新风运行或可调新风比的措施。符合以下任一项即为满足要求:1 新风取风口和新风管所需的截面积设计合理,实现新风比可调节;2 实际运行中,过渡季节合理采用全新风运行或增大新风比的模式。6.2.14 建筑物处于部分冷热负荷时或仅部分空间需要使用空调通风系统时,采取有效措施

32、节约空调通风系统能耗。符合以下任两项即为满足要求: 1 合理划分空调系统分区。根据房间的朝向、使用特点等因素,细分空调区域,实现空调系统分区控制;2 根据负荷变化实现制冷(热)量调节;3 水系统采用变频运行系统或全空气系统采用变风量控制。6.2.15 空调通风系统的风机单位风量耗功率和冷热水系统的输送能效比符合深圳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SZJG 29第7.2.26、7.2.27条的规定。提供风机单位风量耗能功率计算书6.2.16 建筑空调能耗不高于深圳市建筑节能标准规定值的80%。6.2.17 建筑内所有电梯均使用节能型电梯,并采用节能控制方式。无电梯6.2.18 选用余热或废热利用等

33、方式提供建筑所需蒸汽、生活热水或其他热需求。6.2.19 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高于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的目标值。公共区域照明光源的平均发光效率不低于60 lm/W。无遮盖停车场照明功率密度不大于1.6W/ m2,人行道或广场照明功率密度不大于2 W/ m2。?6.2.20 公共建筑照明采用节能控制方式,符合以下任两项即为满足要求: 1分级设计一般照明和局部照明,满足低标准的一般照明与符合工作面照度要求的局部照明相结合,局部照明可调节;2自然采光良好的场所,按该场所照度要求自动控制开关或调光;3个人使用的办公室,采用人体感应或动静感应等自动控制方式;4 走廊、楼梯间

34、、门厅等公共场所的照明,采用集中控制,并按建筑使用条件和天然采光状况采取分区、分组与定时自动调光控制等措施。 建议满足2和46.2.21 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建筑,冷热源、输配系统、照明、办公设备、电梯等各部分能耗进行独立分项计量。对非电能源实现按主要用途分项、定时计量。6.2.22 充分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符合以下任一项即为满足要求:1 可再生能源产生的热水量不低于建筑生活热水消耗量的10;2 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不低于建筑用电量的2;3 合理采用地源、水源等新型热泵空调技术。太阳能提供生活热水。?6.3节水与水资源利用类别分项指标及要求简要描述对应条文拟采取的措施达标判定 控制项6.3

35、.1在方案设计阶段制定水系统设计方案,统筹、综合利用各种水资源。1 根据深圳地区水资源状况、气候特征和不同的建筑类型,以及低质低用,高质高用的用水原则对用水水量和水质进行估算与评价,提出合理用水分配计划、水质和水量保证方案;2 水系统设计方案包括用水定额的确定、用水量估算及水量平衡、给排水系统设计、节水器具与非传统水源利用等内容。6.3.2 设置合理、完善的供水、排水系统。1 公共建筑给水排水系统的设计符合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等的规定;2 管材、管道附件及设备等供水设施的选取和运行不对供水造成二次污染,优先采用节能的供水设备;3 设有完善的污水收集和排放设施;4 根据地形、地貌

36、等特点合理设计雨水排放渠道、渗透途径或收集回用途径,保证排水渠道畅通,实现雨污分流。6.3.3 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管网漏损。 1 选用密闭性能好的阀门、设备,使用耐腐蚀、耐久性能好的管材、管件;2 给水系统无超压出流现象;3 根据水平衡测试标准安装分级计量水表,安装率达100;4 合理设计供水系统,避免供水压力过高或压力骤变。6.3.4 采用节水器具和设备,节水率不低于10%。节水率不低于10%。6.3.5 使用非传统水源时,采取用水安全保障措施,且不对人体健康与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1 雨水、再生水等非传统水源在储存、输配等过程中有足够的消毒杀菌能力,且水质不会被污染,以保障水质安全,水质符合

37、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 18921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的规定;2 雨水、中水等在处理、储存、输配等过程中符合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 50335、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 50336及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 50400的相关要求;3 供水系统设有备用水源、溢流装置及相关切换设施等,以保障水量安全;4 景观水体采用雨水、再生水时,水景方案包括水景设计和水质安全保障措施等。 一般项 6.3.6 合理规划地表与屋面雨水径流途径,滞流截污,采用多种渗透措施增加雨水渗透量,减少径流污染。建筑密度小于等于35的建筑,其综合径流系数不高于

38、0.60;建筑密度大于35的建筑,其综合径流系数不高于0.65。一般满足6.3.7 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合理确定雨水积蓄、处理及利用方案。方案采用了雨水收集回用等技术设施,并符合以下任一项即为满足要求:1 采用雨水入渗措施;2 采用雨水调蓄排放系统。6.3.8 绿化、景观、洗车等非饮用水采用非传统水源。非传统水源用于以下任两项即为满足要求:1绿化;2洗车或冲洗道路;3景观。绿化和冲洗道路6.3.9 绿化灌溉采用微灌、渗灌、低压管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方式。喷灌6.3.10 非饮用水采用再生水时,利用附近集中再生水厂的再生水,或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合理选择其他再生水水源和处理技术。满足以下任一项即为满足要

39、求:1 选用市政再生水;2 采用建筑中水,并依次考虑优质杂排水、杂排水、生活排水等的再生利用。本项目采用雨水。6.3.11 按使用用途和水量平衡测试标准要求设置用水计量水表。分用途及用水量设计用水计量水表6.3.12 办公楼、商场类建筑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不低于20,旅馆类建筑不低于15。6.3.13 办公楼、商场类建筑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不低于40,旅馆类建筑不低于25。6.4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类别分项指标及要求简要描述对应条文拟采取的措施达标判定 控制项 6.4.1 建筑材料中有害物质含量符合国家标准GB 1858018588和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的要求。不使用国家及深圳市建设行政

40、主管部门公布的限制、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6.4.2 建筑造型要素简约,无大量装饰性构件。1 不具备遮阳、导光、导风、载物、辅助绿化等作用的飘板、格栅和构架等不作为建筑构成要素在建筑中使用;2 屋顶等不设立单纯为追求标志性效果的塔、球、曲面等异形构件。6.4.3 将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分类处理和回收利用,回收利用率不低于30%。新建工程的建筑垃圾控制在每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50吨以下。6.4.4 现浇混凝土采用预拌混凝土。现浇混凝土采用预拌混凝土一般项6.4.5 施工现场500km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重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比例大于70。6.4.6 采用预拌砂浆。 采用预拌砂浆6.4.

41、7 建筑结构材料合理采用高强度钢。6层以上的钢筋混凝土建筑,钢筋混凝土主体结构使用HRB400级(或以上)钢筋作为主筋占主筋总量的比例大于70%。6.4.8 建筑结构材料合理采用高强高性能混凝土。6层以上的钢筋混凝土建筑,符合以下任一项即为满足要求:1 高性能混凝土用量占混凝土总量的比例超过50%;2 混凝土竖向承重结构中采用强度等级为C50(或以上)的混凝土用量占竖向承重结构中混凝土总量的比例超过70%。6.4.9 土建与装修工程进行一体化设计施工。6.4.10 办公、商场类建筑可变换功能或布局的室内空间中,不少于30%的室内空间采用灵活隔断。6.4.11 在建筑设计选材时考虑使用可再循环材

42、料。在保证安全和不污染环境的情况下,可再循环材料的使用重量占所用建筑材料总重量的比例大于10。一般可满足6.4.12 在保证性能的前提下,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材料的使用重量占同类建筑材料总重量的比例不低于30。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材料中废弃物取代原有同类产品中天然或人造原材料的比例不低于20%。6.4.13 再利用建筑材料的使用重量占所用建筑材料总重量的比例大于5。6.4.14 采用钢结构、砌体结构或木结构等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小的建筑结构体系。6.5室内环境质量类别分项指标及要求简要描述对应条文拟采取的措施达标判定 控制项6.5.1 采用集中空调系统的建筑,房间内的温度、湿度、风速等参数符合深圳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SZJG 29的规定。6.5.2 采用集中空调系统的建筑,新风量符合深圳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SZJG 29的规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施工/环境 > 项目建议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