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政策与团体寿险.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财税政策与团体寿险.ppt(2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财税政策与团体寿险,2007年5月,团体寿险涉及的主要财务政策及处理办法,团体寿险涉及的主要税收政策及处理办法,课程主要内容,企业主要列支渠道,福利费管理费用工资及其储备金其他费用,企业福利费分析,福利费内容,福利费税前列支规定,企业职工医疗费(劳保医疗)、职工去外地就诊费、洗理费、企业医务室经费、餐补费、企业医务人员的工资、交通费、职工福利设施用款,外企: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4%,内企:计税工资的14%允许在税前列支,国家政策,国家允许企业为职工办理保险所需资金用福利费结余列支,管理费主要科目,公司经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险费,董事会费,咨询费,审计费,税 金,保险费,业务招待费
2、,管理费与福利费的区别:福利费支出有额度限制(工资总额的14%,管理费支出没有额度限制,但要符合税法规定),工资及工资储备金,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实行工效挂钩工资总额的企业,可以建立工资储备基金。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可以成为企业商业保险的列支渠道之一。特别是一些垄断经营的大型和特大型企业。,其他费用,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财务学基本原则,有一些特定的投保支出,可以在其他费用中列支。如用于特定的促销目的的赠送保险就可以记入销售费用。,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文)财政部 劳动保障部关于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0218号)财政部关于企业为职工购买保险
3、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361号),政策依据,解读财企(2003)61号文,为职工缴纳的除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外的社会保险费,作为劳动保险费列入成本(费用);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应付福利费中列支;由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从职工个人的应发工资中扣缴。辽宁等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地区的企业,提取额在职工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作为劳动保险费列入成本(费用);非试点地区的企业,从应付福利费中列支,但不得因此导致应付福利费发生赤字。补充医疗保险所需费用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从应付福利费中列支,应付福利费不足部分作为劳动保险费直接列入成本(费用)。,解读财企(2003)61号文,为职
4、工购买商业保险,作为职工奖励的,所需资金从应付工资中列支;作为职工福利的,所需资金从结余的应付福利费中列支,但不得因此导致应付福利费发生赤字。涉及的税收问题,按照国家税收政策的有关规定处理。公益金应当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方面的资本性支出,不得用于支付职工的保险费用。,企业购买团体寿险资金列支渠道,党政机关和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购买商业保险的规定,财政部 监察部关于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若干问题的规定(财金200488号)购买险种:仅限于人身意外险 具体包括:1、公务旅行交通意外保险 2、特岗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 3、援藏援疆等支援西部地区干部 职工购买的意外伤害险,党政机
5、关及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购买商业保险的财务列支规定,1、公务旅行交通意外保险差旅费2、特岗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3、援藏援疆等支援西部地区干部 职工购买的意外伤害险,福利费列支,福利费不足部分从人员经费中列支,不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购买商业保险的规定,财政部 监察部关于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若干问题的规定(财金200488号)购买险种:人身意外险&.补充医疗保险 具体包括:1、公务旅行交通意外保险;2、特岗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3、援藏援疆等支援西部地区干部 职工购买的意外伤害险;4、建立补充医疗保险;,不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购买商业保险的财务列支规定,福利费列支,福
6、利费不足部分从人员经费中列支,1、公务旅行交通意外保险差旅费2、特岗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3、援藏援疆等支援西部地区干部 职工购买的意外伤害险4、补充医疗保险社会保障费(工资的4),团体寿险涉及的主要税收政策及处理办法,允许在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保险金,国税发200084号:纳税人为全体雇员按国家规定向税务机关、劳动社会保障部门或其指定机构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失业保险费,在管理费中按规定的比例扣除。,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的保险费,特殊工种的法定人身保险费,国税发200084号:纳税人为其投资者或雇员个人向商业保险机构投保的人寿保险或财产保险,以及在基本保障以外为雇员投保的补充保险,
7、不得扣除。,不允许在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保险金,(一)企业为全体雇员按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或标准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可以在税前扣除。(二)企业为全体雇员按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或标准补缴的基本或补充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可在补缴当期直接扣除;金额较大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企业在不低于三年的期间内分期均匀扣除。,允许在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保险金,国税发200345号文件,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应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纳时(即该保险落到被保险人的保险账户)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负责代扣代缴。,国税局关于单位为员工支付有关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1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 财税200594号,单位为职工个人购买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等,在办理投保手续时应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因各种原因退保,个人未取得实际收入的,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予以退回。,现行的税优政策极不完善,针对商业保险的税优在执行过程中缺乏实效。,基本结论:,发展展望:,依据国外的相关模式,随着中国社会保障体系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更为明朗的政策支持正在酝酿。但这有个过程。,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