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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优秀班主任评选细则一、评选条件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注重师德修养,在思想品德、文明行为等方面成为学生的表率。热心班主任工作,坚持教书育人,关爱学生。2、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具有团结、协作和勇于创新的精神,能积极主动与科任教师、学生家长取得密切联系,认真做好家访和学生校外教育工作,所任班级无流失学生现象。3、善于做好“学困生”教育帮扶与转化工作,成绩突出,效果显著。4、能积极主动探索新形势下学生教育的工作方法、途径和技巧,并采取相应的教育措施,及时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和心理辅导工作,效果显著。5、能按时、高标准地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常规工作任务。6、所带班级具有良好的班风,学生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行为习惯,遵守学校一日常规,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乱扔乱丢,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在班集体建设和各项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7、连续两年担任班主任工作。(含两年)二、评选程序1.政教处计算班级量化考核得分。2.校委会领导考评考核。3.张榜公示。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不得参加评选优秀班主任。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对学校制度、布置工作抵制或消极应付。班级管理中出现重大责任事故。不讲究教育方式,教育行为损害学生人格引起不良影响。班主任例会迟到3次,无故缺勤1次。其他有违师德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