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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室药品管理制度一、化学药品保管室要阴凉、通风、干燥、有防火、防盗设施,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二、药品及药品柜均应避免阳光直射及靠近热源,要求避光的试剂应装于棕色瓶中或用黑纸或黑布包好存于暗柜中。三、药品应摆放整齐,酸、碱药品应分开存放,易燃药品应单独存放。化学危险品两人监督领用。四、要注意化学药品的存放期限,一些试剂在存放过程中会逐渐变质,甚至形成危害,化验员必须对库存试剂进行定期检查,发现有变质或有异常。现象要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改进贮存条件和保护措施。五、试剂瓶上必须有完整的标签,发现标签模糊或掉落时应立即更换标签。无标签或标签无法辨认的试剂都要当成危险物品重新鉴别后小心处理,不可随便乱扔,以免引起严重后果。六、化学试剂应定位放置,用后复位节约使用,但剩余的化学试剂不准倒回原瓶。七、化验药品领取应有领用人、时间、数量、用途等明细的记录。化验人员根据自己分管的工作,领用药品,严格按照药品的配制方法配制药品。检验人员应对各自使用药品试剂按规范做好标识。包括注明配制日期、有效期、配制人,按规定存放,不得使用失效、过期药品。八、危险品的发放,本着先进先出的原则,化学危险品的由领用必须是双人领取,双人签字。做到用多少领多少,并一次配制成使用试剂,若有剩余须立即退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