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基础教育对外合作办学实施办法.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2429729 上传时间:2023-02-19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6.2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大学基础教育对外合作办学实施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大学基础教育对外合作办学实施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大学基础教育对外合作办学实施办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大学基础教育对外合作办学实施办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大学基础教育对外合作办学实施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大学基础教育对外合作办学实施办法.docx(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大学基础教育对外合作办学实施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大学基础教育对外合作办学,扩大学校基础教育品牌影响,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条基本原则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为指导,根据学校基础教育对外合作办学的现状和社会需要,本着“传播先进的教育思想、输出优质的教育资源、服务地方基础教育”的理念,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点、确保质量、有序推进”的原则,按照“政府支持、多元投资、师大管理”的合作思路,旨在提升区域教育质量,满足地方教育需求,充分整合大学在基础教育领域的优质资源,建立多方共同支持的教育平台,为地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提供高质量、高水平的教育资源

2、。第二条合作模式充分利用学校的优势和特色,与地方政府、社会团体或企业进行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基础教育合作办学,主要合作模式有下列三种:(一)直接管理附属学校1 .大学或大学下属单位占有一定产权或股份;2 .大学许可该校使用“大学附属XX学校(分校)”名称;3 .由大学选派(聘)专人对学校进行管理;4 .大学或大学下属单位依据产权或股份(品牌、师资等)比例获取办学收益。(二)受委托管理附属学校1 .由地方政府、社会团体或企业提出并筹办;2 .地方政府、社会团体或企业负责附属学校所有办学经费的投入;3 .大学许可该校使用“大学附属XX学校(分校)”名称;4 .学校全部或部分业务由地方政府、社会

3、团体、企业或该校理事会(董事会)依据协议委托大学管理;5 .大学依据合作协议获取合作办学费。(S)项目服务型附属学校1 .由地方政府、社会团体或企业提出并筹办;2 .大学根据具体情况,许可该校使用“大学附属XX学校”或“大学战略合作伙伴”或“大学教学实验基地”等名称;3 .大学不参与该校的人事、财务、资产以及日常教学管理,仅提供有偿的项目服务;4 .附属学校办学行为接受大学监督和评估;5 .大学依据合作协议获取合作费。第三条合作条件根据社会需求、地区经济发展情况、合作方的性质与合作模式,合作办学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当地政府明确对拟合作项目的支持。(二)合作方须具备符合办学条件的实体、办学资质

4、和充足的办学资金。(三)合作方向大学交纳合作办学费。(四)合作方须提供合作项目运作经费的缺额部分。第四条合作流程一般情况下,基础教育对外合作办学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拟合作方表达合作意向;(二)职能部门受理;(三)经学校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同意后,职能部门考察、调研;(四)撰写评估报告;(五)组织相关部门讨论并形成意见;(六)拟定合作协议;(七)征求学校法律顾问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A)提交校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审议;(九)签订协议。第五条附则(一)大学基础教育对外合作办学由相关职能部门统筹管理,任何附属单位及其关联方未经学校许可,不能使用大学及其附属学校的相关品牌与第三方合作或独立办学。(二)本办法由基础教育管理与合作办公室负责解释。(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