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循环经济工业聚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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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绥中县循环经济工业聚集区控制性详细规戈!文本(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8)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9)(9)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10)葫芦岛市总体发展规划(2015-2030)(H)辽宁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12)绥中县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13)其他相关法规及技术规范第4条规划范围规划用地位于县城西北侧,大果树农场与二道岭村交界处,用地面积16.58公顷。第二章规划定位第5条目标愿景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垃圾分拣及处理方式,实现再生产、再利用、再循环的能量及物质循环利用,助推绥中县建设成为美丽宜

2、居的“绿色可持续城市”。第6条发展定位以“资源一产品一再生资源”闭环经济模式,建立高效的垃圾治理体系,将绥中县循环经济工业集聚区打造成为“葫芦岛市西部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绥中县城市垃圾处理中心”。第7条规模预测预计绥中县循环经济工业聚集区的处理规模为:生活垃圾600td,厨余垃圾IOOtd,医疗垃圾10td,建筑垃圾4000td.第三章规划用地第8条土地利用规划规划环境设施用地15.37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92.69%;规划供电用地0.38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2.30%:规划防护绿地0.83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5.0斓。表1规划用地统计表第一章总则第1条规划背景为了满足绥中县及周边地区

3、城镇化发展的需求,振兴乡村,缓解绥中县近几年内垃圾量迅速增长的问题,以及保护自然资源、预防和控制环境破坏和污染、避免侵害脆弱的生态系统、促进环卫设施改造和配套升级。依托绥中县(葫芦岛西部)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在县城西侧大台山农场(大台东村至南头道岭村中段)区域周边规划建设厨余垃圾处理、医疗垃圾处置、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炉渣综合利用等项目,形成小型的循环经济工业聚集区。循环经济工业聚集区是符合“双碳”宏观政策,是球色增长的新动力,可与原大台山果树农场果业产业、文化旅游、乡村建设等结合,相互依托,可推动全县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助力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循环经济工业聚集区道路、电力、热力等市政配套设施基

4、础较好,可以提高招商引资吸引力,提升绥中县的城市形象,逐步使乡村振兴、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促进可持续发展。第2条规划原则(1)综合处理,能纳尽纳。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为核心,协同处置和利用其它固体废物,实现能源梯线利用、产业耦合循环、废水和废渣集中处置;(2)统筹布局,集中处置。以绥中县为中心,合理确定各类固体废物收集范围,不受行政区划限制,统筹收集处理;(3)统一设计,分类推进。根据废物处置情况和资源化利用市场形势,科学规划资源化利用项目。第3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19年修订版(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4)城市

5、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1日)(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6)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51328-2018)第14条道路交叉口规划道路交叉口采用平面交叉,在交叉口处的道路红线和缘石转弯半径应满足行车视距三角形的要求。第15条道路竖向(1)原则上以现状地形为主,尽量减少挖填方量。(2)设计上需满足道路排水要求,以及机动车爬坡要求。第16条停车泊位控制按照0.2/100HT建筑面积标准,设置机动车停车位。露天停车场按每车位25-30平方米计:自行车停车场按每车位1.5平方米计。公共停车场(库)出入口位置规定: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出入口不宜设在主干路交叉

6、点附近,且距离交叉口大于50米;自行车公共停车场的出入口应设在次干路和支路上。停车场建设方式遵循分期建设,地下与地上结合的原则。第六章市政工程规划第17条给水工程规划(1)需水量预测根据规划区发展规模,依照相关规范和相近规划实例,结合绥中县(葫芦岛西部)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采用不同类别用地用水量指标法对规划区需水量进行预测,预测远期需水量2000mL(2)水源规划距规划区约4.2km处有现状绥中县净水厂,现状设计规模3万m/d,规划扩建至9.5万md,可满足规划区用水需求。规划以绥中县净水厂作为规划区水源。现状净水厂水源取自王宝河,近期水源仍为地下水,远期水源引自猴山水库。(3)

7、管网规划规划输水管线由绥中县净水厂引至规划区,接入规划区内规划给水管道。规划给水管道沿规划道路敷设,规划管径为DNlOo-DN200。(4)消防供水规划按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同一时间火灾次数为一次,用水量按室内外消用地代码用地名称用地面积(hm*)占建设用地比例(%)大类中类UU12供电用地0.382.30U2环境设施用地15.3792.69GG2防护绿地0.835.01Hll城市建设用地16.58100.00第9条功能结构合理布局循环经济集聚区功能结构,规划分为五个功能区。分别为垃圾焚烧发电厂、服务管理区、垃圾填埋区、固废垃圾处理区(固废垃圾处理区可细分为建筑垃圾处理区、炉渣综合利用

8、区、财余垃圾处理区、医废垃圾处理区)、66KV变电站。第四章绿地系统规划第10条绿地指标规划防护绿地0.83公顷。规划防护绿带宽度为10米。第11条绿地布局规划(1)优化绿地布局,构建绿道系统,实现规划区内外绿地连接贯通。(2)工业集聚区周边建设防护绿带,以道路防护绿带和高压线防护绿带为屏障,减少对外界环境的污染。(3)推行生态绿化方式,广植当地树种及对污染有较强防护的树种,减少人工干预,让乔濯草合理搭配,自然生长。第五章道路交通规划第12条对外交通规划用地南部为迎宾路、北部为大绥线。在工业集聚区西部规划一条城市道路与迎宾路、大绥线相连,通过迎宾路、大绥线可连接至城市主干路。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

9、18米。第13条内部交通对工业集聚区内部道路进行规划引导,内部道路分为双车道路面宽7.0米,单车道路面宽4.0米。规划区用电电源可引自现状220kV绥中变电站。垃圾焚烧发电厂也可作为规划区电源来源。(3)电网规划规划区的主供电源仍为IOkV电源,区内的电压等级为10/0.4kV0规划区规划设置66kY变电站1座,总容量IOMVA-IOkV开闭站选择预装箱式。IokV开闭站电源电缆采用双根YJV22-8.715kV-3X240型电缆并列供电。IOkV开闭站单母线分段接线,1OkV开闭站不同段母线分别由66kY变电站不同母线段供电。规划区内IOkV变电站可根据用户的情况和需要确定是采用独立式、附设

10、式还是箱变式,以及确定变电所的容量。IOkV电缆敷设方式选择排管敷设。电力排管采用150纤维水泥电缆管。配电设备采用技术先进、性能可靠、低损耗、免维护的环保节能型设备。规划区内垃圾焚烧发电厂年最大发电量为9583.3万kWh,所发电量全部经专用线路上网。规划垃圾发电厂新出1回66kV线路至国网22OkV绥中变电站。厂内设1066kV升压站,经66kV联网电力专线入网,并配套建设调度自动化及保护通讯光纤通道。IokV启动/备用电源为系统倒送电。第20条电信工程规划规划区范围内电信网络实现光缆传输的方式,线路采用地埋电信管道,电信管道沿规划路敷设。电信管道采用110双壁波纹塑料管,塑料管组合敷设。

11、电信管道规划的路由和数量必须满足各类公共信息业的要求,合理分配管孔资源。要求对进入规划区的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中国移动、有线电视等通信线路敷设的管道统整合规划、统建设、统一管理。第21条燃气工程规划规划区用气采用天然气,气源可由现状大地天然气门站经规划中压输气管线输送至规划区。管道在穿越主要干道时应敷设在套管内,套管埋深要大于1.2米,套管直径大于管道直径IOOrnm以上。第22条供热工程规划工业集聚区供热负荷约为八明可采用天然气、焚烧发电厂余热及热源厂进行供热。热力管道的敷设方式为直埋敷设。一级网采用有补偿直埋敷设方式,在管网设计时,管道转弯尽量利用自然补偿,其他长直管道处设补偿器。分支管网

12、及分断阀处应设有检杳井,检防用水量之和考虑,其消防总用水量为IoOLs.供水系统分室内消火栓系统、室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洒系统,其中自动喷洒30Ls;室内消火栓40Ls;室外消火栓30Ls为满足消防要求布置消防系统的管道布置为环形,保证供水的安全和可靠性,室外消火栓管道沿道路一侧布置地埋式消火栓,消火栓间距为不大于120m,服务半径不大于150m。消防水池设在给水泵房附近。第18条排水工程规划(1)雨水管网规划雨水管道结合规划道路布置,在规划区内干路设置雨水主干管,雨水经干管收集后将雨水送至规划区外市政雨水管道排放。规划区雨水管道管径为D600o对规划区内运输垃圾车辆易造成污染的道路、上料坡道

13、、地磅等区域的前15分钟初期雨水设雨水收集池收集。规划区内各厂区设地下式初期雨水收集池(可兼做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经过专用管道排至初期雨水收集池,15分钟后雨水溢流排入规划区雨水管。雨水收集池内初期雨水由提升泵定时定量输送入各厂区生产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消除规划区雨水地表径流对水体造成的污染。(2)污水管网规划规划区内污水主要为垃圾渗滤液等生产废水。规划区内生产废水由各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经处理废水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循环冷却水补充水的标准后,全部作再生水回用。规划区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经处理后生活污水部分送至各厂区

14、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用,部分排入规划市政污水管道,最终进入绥中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污水管道结合规划区内规划道路布置,结合建筑单体污水出户管道位置,充分利用地势高差,应尽可能以重力流收集污水,合理的布置室外污水管道。污水管道管径为D300,管材采用高密度聚乙烯管,在管渠交汇、转弯、管渠尺寸或坡度改变时及直线管段通常25-60m设检查井。第19条电力工程规划(1)负荷预测规划区用电负荷约为5MW,其中垃圾焚烧发电厂最大用电负荷为2.2MW。(2)电源规划经济工业集聚区,营造现代化工业集聚区。第30条整体风貌规划建筑控制以图则建筑高度为标准,在建筑布局上应错落有致,可根据不同的开发意向采用不同

15、的风格。建筑色彩上可以以市场认同为准绳,体现标志性建筑特点。第31条夜景照明夜景照明以各功能空间为重点照明地段,公共建筑顶部照明应按照夜间远处眺望的要求设计,同时展示城市空间的形象,突出建筑空间鲜明的开放性、公众性和时代性,强调室内外空间的过渡和交融。沿城市道路及建筑,应体现现代城市风格,同时协调统一整个地块夜景工程。第32条标示系统健康有序的城市空间需要一套有序明确的指示系统,以设计简洁、易识连续和多样的特点,标识与建筑、绿地以及设施的有机结合,直接反映城市的品质。建筑名称及广告标识要统一规划,避免影响建筑物及公共环境的影响效果。保证行人和机动车驾驶者的安全,要通过建筑标识系统、设施标识系统

16、、机动车路标系统以及步行道标识性系统的设计,形成套有序明确的城市标识系统。查井设计应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第七章地块开发与控制第23条地块划分与箱码地块的边界要具备可识别性。地块划分以天然的边界或城市道路为依据,内部则以用地性质加以区分。地块采用三级编码的方式,分区编号-街区代码一地块代码组成。规划用地共划分为10个地块。第24条开发强度控制公用设施用地等基础设施用地,容积率控制在LO以内。防护绿地为容积率非控制地块,地块开发应符合相关规范。第25条建筑高度控制供电用地建筑高度控制在24米以内。环境设施用地建筑高度控制在80米以内。建筑高度需满足航空限高要求。第26条建筑密度控制公用设施用地等基

17、础设施用地,建筑密度控制在50%以内。防护绿地为建筑密度非控制地块,地块开发应符合相关规范。第27条绿地率控制绿地率采用下限指标的控制方式。公用设施用地等基础设施用地,绿地率不小于20机第28条建筑后退红线距离控制控制建筑物后退红线应符合图则的要求,具体见相关地块图则的规定。第八章城市设计导则第29条总体目标良好的生态环境和景观条件有利于地区的和谐发展。发挥绿色优势,加强生态发展也是现代城市提升城市价值和完善城市品位特色道路。本次规划设计以高标准建设新的循环表1规划用地统计表用地代码用地名称用地面积(h12)占建设用地比例(%)大类中类UU12供电用地0.382.30U2环境设施用地15.37

18、92.69GG2防护绿地0.835.01Iill城市建设用地16.58100.OO表2规划指标一览表备注:按照0.2/100肝建筑面积配建机动车停车泊位。地块编号用地性质代码用地性质名称总用地面积(M2)容积率建筑密度(蛤绿地率建筑限高机动车出入口备注(%)(M)方位A-Ol-OlU2环卫设施用地65210.171.0502080WA-O1-02U2环卫设施用地16311.86WA-O1-03U2环卫设施用地6547.321.0502080WA-O1-04U2环卫设施用地15183.751.0502080WA-O1-05U2环卫设施用地17847.591.0502080WA-O1-06U2环卫

19、设施用地23764.821.0502080WA-O1-07U2环卫设施用地8806.731.0502080WA-Ol-08G2防护绿地7859.03A-O1-09G2防护绿地449.15A-Ol-IOU12供电用地3804.721.0502024WA-OI-C6I-Ol-0:A-Ol-01控制指标绥中县循环经济工业聚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代码用埴面lR(maC)H堆遂筑网离*)机动车出入口方位AFl-OIU266210.171.050200W-A-Ol-02U216311.86-A-Ol-OOU26647.321.0502080A-Ol-OtU2151W751.0SO20卸,V-A-0l*awI,“一“IlgI道RmuIat你*IMwU2*点标IIaubSds:(.止ux开口I*MiKttIlj*I122tvAH.aITSflMrqn1 .图则中尺寸半径标高标注单位为1米二控制点坐标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2 .控制指标中绿地率为控制下限,建筑高度为控制上限,容积率及黄建筑密度为控制上限,表中机动车出入口方位,W为西.3 .图则中除车行出入口方位为引导性内容,其他均为强制性内容。注4.建筑后退控制要求应按照图则所示,原则上不得突破.5 .建筑限高以航空限高为准。6 .各控制地块停车位指标计算详见本规划说明书相关解释与说明。绥中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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