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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投标单位投标时须按西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西公资办20091号)文件有关条款交纳投标保证金。西湖区小型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为建设方委托的代收代还项目投标保证金单位。二、交纳保证金账号名称为杭州市西湖区小型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银行帐号为381860736267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德迦支行,不得采用现金,并将已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带至开标现场。三、交纳方式:杭州本地企业一律提供银行进帐单;杭州地区范围内的企业,一律提供银行进帐单原件、复印件;杭州地区以外企业一律提供银行电汇凭证原件、复印件。凭以上单据原件、复印件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并以交易中心财务确认到账后到西湖区小型建设工程交
2、易中心财务换取收据。(电话0571-85368157)四、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壹万伍仟元人民币,此保证金不计利息。(注:不接受网上银行的交纳)。五、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确认其未中标结果起的后7个工作日内凭有效收据到西湖区小型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退还。六、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定施工合同后的7个工作日内,凭合同和有关收据到西湖区小型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退还。七、投标单位出现下列情况,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定合同,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银行地址:杭州市西湖
3、区文一西路199号名仕家园(文一西路与竞舟路交叉口西南角)银行联系电话:0571-88257329西湖区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编号06141120130605045工程名称: 杭州市三墩镇中心小学长桥校区校舍整体维修工程 (盖章) 招标人: 杭州市三墩镇中心小学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日期:2013年6月 日目 录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二、投标须知(一)总则l、工程说明2、合格的投标人(二)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的组成4、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三)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语言、
4、货币和度量衡单位6、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7、投标报价8、踏勘现场9、投标有效期10、投标保证金11、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3、投标截止日期1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15、造价人员投标文件编制(四)开标、评标16、开标 17、投标文件的评审 18、中标人确定(五)合同19、合同签订20、其他三、合同格式(略) 四、工程技术要求及工程规范五、图纸及其它资料(另附) 六、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1工程名称杭州市三墩镇中心小学长桥校区校舍整体维修工程21.1建设地点杭州市三墩镇中心小学长桥校区内31.1建筑面积41.1承包方式包工包
5、料总承包51.1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合格61.3工期要求计划施工总工期:50日历天72.1投标人及其项目经理资质等级专业承包企业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及以上或者具备:设计与施工企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三级及以上. 建造师(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82.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98.4投标预备会(答疑会)投标人在现场踏勘以及理解招标文件、施工图纸中的疑问应整理成书面形式(不署名)于开标3天前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经西湖区建设局小型建设工程管理办公室备案后,在开标2天前将招标答疑上传至杭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联系人:周波 联系电话:13575454487 1010. 2投标
6、保证金的交纳方式按西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交纳(附前)1111.1投标文件份数壹份正本, 肆 份副本(电子光盘一份,光盘上面必须写出单位名称及工程名称)1216.1投标文件递交以及开标的地点、时间地址:西湖区小型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竞舟路228号三楼西侧)时间: 2013年6月14日9时10分1317.2评审办法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二次平均法147.5最高限价104.8733万元备注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最高限价的85作为风险控制价。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以银行保函形式额外提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银行保函必须是杭州市行政区域内(不含5县市)银行出
7、具的银行保函为有效,同时需提供“开立保函协议”(原件)。外地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一律无效) 二、投标须知(一) 总 则1、工程说明1.1本工程基本情况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下称“前附表”)第1项第5项所述。1.2本次招标的范围为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工程内容。1.3本工程的工期要求见前附表第6项所述。1.4本工程采用区财政或集体资金(含部分财政或集体资金),并将用于本工程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1.5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杭州市区级以下小型建设工程管理规定、西湖区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施工单位。2、合格的投标人2.1投标人及其项目经理资质
8、等级要求见前附表第7项所述。2.2本工程采用前附表第8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2.3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的组成3.1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书面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3.2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前附表(2)投标须知(3)合同格式(4)工程技术要求及工程规范(5)图纸及其它资料(6)投标文件格式4、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4.1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和审阅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按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人地址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责任自负;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
9、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4.2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补充和修改,招标人都将在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上传至杭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告知所有投标人,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4.3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均以杭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明确的内容为准。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4.4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杭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
10、上明确。 (三)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语言、货币和度量衡单位5.1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解释这些文件,应以中文为准。5.2本工程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5.3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6、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6.1投标文件由投标文件投标函格式、商务部分格式、技术部分格式和资格审查资料四部分组成。6.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7、投标报价7.1本工程由招
11、标人按施工图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提供工程量。7.2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应是在要求工期内完成招标范围全部工程内容的所有费用,包括完成本工程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等等。7.3投标人应按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计列、或者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仍须按设计图实施,招标人将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7.4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7.5 除招标文件对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报价另有说明的以外,投标人应按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和数量进行报价。投标最高限价见本须知
12、前附表第14项。7.6投标文件中用文字表示的报价与用数字表示的报价不一致时以文字为准。7.7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7.8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8、踏勘现场8.1投标人自行前往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
13、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8.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8.3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自理。8.4本工程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施工图有疑问的,投标人的答疑按照前附表第9项所述。9、投标有效期9.1本工程的投标有效期为60个日历天,自投标截止日开始计算。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9.2在特殊的情况下,招标人可
14、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0款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0、投标保证金10.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招标人可根据本须知第10.2(4)条规定的条件予以没收投标保证金。10.2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照前附表第10项。(1)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5、将在投标有效期期满后7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担保后7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4)如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11、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1.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有关规定编制前附表第11项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11.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1.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
16、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11.4除投标人对错误之处必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校对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1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2.1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 (1)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a招标编号;b工程名称;c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12.2除了按本须知第11.2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投标
17、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可按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原封退回。12.3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2.1款、第12.2款规定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人将拒收或者告知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12.4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13、投标截止日期13.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地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给招标人。13.2招标人可能按本须知第9.2款规定,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
18、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日期为准。13.3投标截止期满后,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法定数的,招标人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招投标监督部门批准后可采用其他发包方式。13.4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返回给投标人。1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1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4.2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2款有关规定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14.3在
19、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14.4在投标截止日期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5、造价人员投标文件编制15.1造价人员投标文件编制必须按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发的2006411号文件执行。15.2本单位无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专用章,可以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编制投标书,加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专用章,并附造价咨询机构的企业资质证书以及双方签订有效的合同或者协议(原件放入投标文件正本,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副本)。15.3各个造价咨询机构不得越级承接咨询业务,一个造价咨询机构在同一个工程中只能受一家公司委托,为其编制标书,该工程的造价咨
20、询机构在同一个工程中只能受一家公司委托。15.4 该工程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标底编制与审核单位不得对外承接编制投标书业务。(四)开标、评标16、开标16.1 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即按照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企业IC卡、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IC卡,委托代理人尚应随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附参加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书供投标人参考),以证明其身份。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没有携带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IC卡,招标人可以拒绝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因投标人没
21、有事先到杭州市西湖区小型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备案,造成投标人不能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6.2 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给投标人。16.3开标由招标人主持。由投标人或者其集体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进行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16.4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16.5 招标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16.6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1)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
22、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3) 投标人代表未携带本人身份证、交易证、开标委托书的;(4) 开标前未到场刷企业和拟派建造师(项目经理)的有效IC卡签到的;(5) 开标委托书内容不完整、涂改,委托书无效的;17、投标文件的评审17.1开标会议结束后,召开评标会议。评标会议采用保密方式进行,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组织。17.2 投标人试图向招标人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7.3 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情况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任何解释。17.4 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况之一
23、的,按资格审查未通过而予以废标,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1) 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建造师(项目经理)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条件和标准的。具体包括:a、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b、企业资质不符合要求;c、建造师停止市场活动;d、建造师无安全考核证书(B证);e、建造师安全考核证书(B证)过期或未登记;f、建造师有在投、在建项目;g、建造师资格不符合要求;(2)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未附保证金收据复印件的;(3) 未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4) 未提供本工程所需资质的造价师或造价员资质证书复印件的;(5) 未提供有效期内的进杭许可:
24、外地施工企业进杭备案登记证或外地进杭施工企业管理手册的;(6) 未提供本工程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书复印件、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开标日本月或上月),原件放投标文件正本,复印件放投标文件副本(项目经理己退休的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复印件);(7) 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8) 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原件及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如复印件模糊不清或复印件中无有效期及有效期过期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需格式或与招标文件提供格式不一致的,按资格审查未通过处理。 西湖区交易中心依据杭州建设信用网的数据对投标人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进行核对(核验企业和注册建造师IC卡)
25、,核对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评标委员会作为资格审查条件第17.4(1)、(6)条的依据。资格审查条件第17.4(2)条根据银行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缴纳确认汇总表进行评审。园林绿化项目的资格审查环节对园林绿化企业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书、三类人员证书不做要求,不适用第17.4款中相关各条内容。17.5 确定评审区间 本工程采用的评审办法“二次平均法”:前附表第13项所述。(一)、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少于或等于5家的,所有投标单位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全部进行评审。(二)、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多于5 家的,评标委员会应先计算评标基准价。即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
26、先去除N 家单位(N=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家数*10%,数值四舍五入)的报价,再按投标报价从高到低的顺序去除N 家单位,然后对剩余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的投标报价进行一次算术平均;最后对第一次平均值以下(不含平均值,不含先前去除的N 家单位报价)的报价进行第二次算术平均。以第二次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该基准价在评审过程中不作调整),并依据基准价(含)以上的投标单位家数,从下面二种方法选择其中一种进行评审:1、基准价(含)以上的投标单位多于(含)5家的,取基准价(含)以上的投标报价前5 名按从低到高的顺序进行评审;2、基准价(含)以上的投标单位不足5 家的,取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之
27、差绝对值最小的前5 名,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进行评审。17.6 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初步评审的要求和规定,对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废标处理:(1) 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11.3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2) 投标书商务部分没有编制人员签字及盖章的,或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印章与招标文件要求资质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3)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4) 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8、的施工工期、质量标准、保修期等要求的;(5)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6) 法律、法规、规章及现行招投标管理规定必须废标的。初步评审予以废除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后续评审。其他投标人按照本办法17.5款确定评审区间的原则(原基准价不作调整)依次替补,直至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单位达到5名,不足5名的全部进入后续评审。17.7 技术标评审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依次进行技术标评审,技术标评审采用通过制。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1)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不能满足要求的;(2) 关键施工
29、技术方案不可行的;(3) 生产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4) 主要施工材料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5) 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对不予通过的技术标书,应出具书面评标报告。对于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无明确规定,施工工艺、技术按照国家规范能满足招标项目施工要求的技术标书,不得随意废除。17.8 商务标评审(1) 投标单位应根据有关要求加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工作。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安全施工、临时设施费等措施费用必须充分保证,其中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和临时设施费四项费用的投标报价总额不得低于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0)规定的相
30、应弹性费率中值计算的所需费用总额的90%,否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其低于成本价竞标;规费(含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农民工工伤保险等规费)、税金等不可竞争费用低于现行规定的作废标处理;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试验费低于招标文件中依法规定的取费基数和费率计取的费用,作废标处理;“施工现场在线监测系统”、民工宿舍“空调设施” 等未按招标人依据市政府、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现行文件要求报价的,作废标处理;(2) 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项目特征描述);(3) 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定内容的;(4) 投标人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报价分析说明和证明材料的;(5) 工程量清单报价
31、与工、料、机报价及对应的报价分析不相符的,或与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明显不匹配的,经评标委员会书面质询,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或评标委员会认定其理由不成立的;(6) 未按招标文件即工程量清单编制总说明中招标人推荐品牌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若提供了招标人推荐品牌以外的产品,应同时提供相当于招标人推荐品牌的同等档次相关证明材料。评标时,评标专家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及专业水平进行谨慎评标,对推荐品牌外产品是否能满足招标人要求做出明确说明,对于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依据不足时,评标专家在详细说明的情况可以废标。17.9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有效投标人不足3名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
32、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力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17.10 评标委员会应按排序推荐3 名中标候选人,但有效投标不足3 名的除外。18、中标人确定评标小组在认真分析标函的基础上,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科学的原则,在西湖区建设局小型建设工程管理办公室的监督下,按名次向招标单位推荐中标候选单位,并提出评标报告。原则上,招标单位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单位为中标单位。中标单位经核准,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向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 (五)合 同19、合同签订19.1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收到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招标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
33、合同,并同时按中标价的10%提交履约保证金。19.2合同格式采用本招标文件的格式文本。19.3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19.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0、其他20.1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要求自行组织实施,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并交诚信保证金(按中标价的5%计取),一旦发现有转让(转包)现象,诚信保证金不予退还。 20.2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现行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 三、合同格式(略)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
34、行政管理局1999年12月24日建建1999313号文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通用条款(略)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词语定义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图纸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工程师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项目经理发包人工作承包人工作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进度计划开工及延期开工暂停施工工期延误工期竣工四、质量与检验工程质量检查和返工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重新检验工程试车五、安全施工安全施工与检查安全防护事故处理六、合同价款与支付合同价款及调整工程预付款工程量的确认工程款(进度款)支付七、材料设备供应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八、工程变更29、工程设计变更30、其
35、他变更31、确定变更价款九、竣工验收与结算32、竣工验收33、竣工结算34、质量保修十、违约、索赔和争议35、违约36、索赔37、争议十一、其他38、工程分包39、不可抗力40、保险41、担保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44、合同解除45、合同生效与终止46、合同份数47、补充条款合同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本合同专用条款(含询标纪要);本合同通用条款;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施工图纸投标书及其附件; 设计变更联系单;施工联系单。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6、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无 语言文字。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现行国家、地方的施工验收规范、操作规程、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及有关的标准和规定。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无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由发包人提供 4、图纸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合同签订后三天内交付给承包人。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承包人对发包人所提供的图纸及相关资料不得披露给第三方。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无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2监理单
37、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 职务: 总监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按监理合同范围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按监理合同范围 。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 职务: 职权: 负责本工程有关工作的联系和协调;代表业主方对本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行使全面管理职能;组织工程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 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无 7项目经理姓名: 职务: 项目经理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项目经理到位率(月到位率=当月到岗日历天数当月日历天)不低于95%,承包人主要施工技术人员到位率(月到位率=当月到岗日历天数当月日历天)不低于100%。项目经理除按要求到岗外必须履行其一切职责,管
38、理施工现场一切事务,还须参加工程建设的所有例会及验收工作;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负全部管理责任项目全套管理班子人员必须真实到位,人员名单进行现场公示,相关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确保人证合一,若发现欺骗业主,将立刻清退,并对公司处以至少3000元/次罚款,项目经理未按规定到岗罚款1000元/次,其他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到岗罚款500元/次。若履约保证金扣完,在工程款中继续扣除;若班子成员累计未到岗达到三次,将视作停工处理;屡教不改的将视违约处理,无条件清退出场,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要求停牌处理;更换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相同资质且必须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上岗。8、发包人工作8
39、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开工前七天,做好有关协调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提供施工用电、施工用水,在开工前七天内接至施工现场并开通,满足施工期间施工用量要求。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开工前七天内开通,并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开工前七天内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
40、成时间: 开工前七天内办好相关手续。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现场进场交底验收,并提供书面资料。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书面通知承包人。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按通用条款第8.1(8)条执行。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办齐本工程进场施工的相应手续。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若有双方以书面形式签订,明确工作内容和费用。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 需自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无 。(2)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
41、称及完成时间: 施工计划开工前三天提供,已完工程量月报表每月25日前报送监理工程师和发包方。 (3)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按通用条款第9.1(3)条执行。 (4) 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无 。(5)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按有关部门规定办理,发包人协助,承包人承担费用。 (6) 完工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按通用条款第9.1第(6)款执行,相应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7) 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实施过程中如有发生 ,保护
42、工作由承包人负责,除文物保护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外,其余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8) 施工现场清洁卫生的要求: 按杭州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化工程要求实施。 (9) 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若有双方以书面形式签订,明确工作内容和费用。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0进度计划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承包人在开工前七天提供正式的施工组织设计报监理审批。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文件后七天内予以批复,逾期则视为认可。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发包人做好各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确保承包人施工进度。 13工期延误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按通用条款第1
43、3条执行。 四、质量与验收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范执行,技术资料保存完整详实,现场施工各道工序、细节必须明确,规范;隐蔽工程验收程序必须规范到位,按工序进行分步验收,先进行自检或测试符合要求后报甲方和监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进入下一道程序或覆盖;验收完毕后有必要的部位应做好记号明示,以便后期管理及维护。其中钢结构要单独进行验收,要请专业检测机构验收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施工;若未按以上程序执行,未经甲方和监理同时验收通过而进行覆盖或隐蔽资料提供不完整详实,甲方有权利要求中标方停工,并进行返工恢复至上道工序验收,由此损失由中标方承担。19工程试车
44、195试车费用的承担: 无 。 五、安全施工按通用条款第20、21、22条执行。 六、合何价款与支付23合同价款及调整232本合同价款采用 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方式确定。(1)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除不可抗力、设计变更、按合同文件约定、现场工程师对工程量签证、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中约定的风险范围外,均为本合同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以上风险费用已在投标时考虑,不再另行计取。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1、工程量按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施工图、联系单按实结算;2、施工组织措施费、施工技术措施费,按投标报价包干不得调整;3、由于工程量清单项目、数量调整,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清单中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参照投标书中类似项目的单价计取;清单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按投标同一口径,套用10定额,参照信息价重新组价;4、清单中项目特征或工程内容发生部分变更,以原投标综合单价为基础,仅就变更部分相应定额子目调整综合单价。5、最终结算价以审计为准。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无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 无 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属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承包人的直接损失,发包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工程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