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永县鑫隆新型材料环评报告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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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永环站2015验11号项目名称:新型环保建筑材料项目委托单位: 永春县鑫隆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永 春 县 环 境 监 测 站二0一五年六月承 担 单 位:永春县环境监测站站 长:李劲松项 目 负 责 人:郑永辉报 告 编 写 人:张强审 核:审 定:现场监测负责人:张强参 加 人 员: 郑永辉、李鹏锋、张强 永 春 县 环 境 监 测 站电 话:059523871007传 真:059523871007邮 编:362600地 址: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表一建设项目名称新型环保建筑材料项目建设单位名称永春县鑫隆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建设项目性质新建主要产品名

2、称新型轻质环保材料设计生产能力年产8000吨新型轻质环保材料实际生产能力年产8000吨新型轻质环保材料环评时间2014年12月29日开工日期2015年3月投入试生产时间现场监测日期2015年4月29 日、30日环评报告表审批部门永春县环境保护局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浙江商大环保有限公司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永春县鑫隆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永春县鑫隆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投资总概算2000万元环保投资总概算16万元比例0.80%实际总投资1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9.5万元比例0.95%验收监测依据1. 环发200038号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2.24);2.

3、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01.12.27);3. 闽环保2002监2号福建省环保局转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2002.1.22);4. 永春县鑫隆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委托书(2015.4.27) (附件一);5.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永春县鑫隆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永春县环境保护局,永环审2015表8号 (2015.2.28) (附件二)。验收监测标准标号、级别根据永春县环保局永环审(2008)报告15号审批意见及现行相关标准,本次验收监测标准为:1.本项目为年产8000吨新型轻质环保材料,若项目的

4、性质、规模、地点或采用的工艺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环评审批手续。2.项目五生产废水排放;职工生活污水应经化粪池预处理直接用于周边林地施肥用水,不外排。3.应选用先进、低噪声生产设备,并应采取有效的消声隔音减振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噪声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和4类(靠公路一侧)标准。4.粉尘、苯并芘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恶臭气体排放执行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石料烘干和沥青加热的燃油锅炉的燃料均为轻柴油,干燥滚筒产生的粉尘经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3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5、,烘干废气执行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及泉州市非电锅炉、热载体锅炉排放浓度限值。锅炉废气排气筒高度为8米,废气排放执行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相关标准。5.固体废物应妥善处置,不得随意堆放、焚烧或倒入溪流。6.主要污染物控制指标:二氧化硫0.5吨/年,氮氧化物1.0吨/年。7.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按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做好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投产三个月内应依法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验收监测参照标准标号、级别粉尘、苯并芘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恶臭气体排放执行GB145

6、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烘干废气执行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及泉州市非电锅炉、热载体锅炉排放浓度限值.噪声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和4类(靠公路一侧)标准。表二主要生产工艺及污染物产出流程(附示意图):1工程概况:永春县鑫隆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永春县苏坑镇光明村,审批内容为年产8000吨新型轻质环保材料,实际总投资1000万元,年产值240万元,年产8000吨新型轻质环保材料。该项目聘有职工4人,其中住厂员工3人,年工作日60天,每天工作10小时。该项目于2014年11月13日委托浙江商达环保有限公

7、司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评工作于2015年2月份完成报送永春县环境保护局审批,2015年2月28日永春县环境保护局以永环审(2015)表8号给予审批,同意该项目建设。根据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永春县鑫隆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27日委托永春县环境监测站对该项目进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因我站实验室进行装修,无法进行监测工作,因此分包给福建省科瑞环境监测有限公司(附件三),于2015年4月29日、30日对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现场监测。项目地理位置图见图一。2.主要生产设备:表1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及规格生产能力数量备注环评时验收时1骨料斗2m

8、3/个5个5个2皮带输送装置1套1套3附属:振动器、骨料传感器、拉绳式安全保护装置1套1套4倾斜皮带输送机(附属:剔料筛、拉绳式安全保护装置)1台1台5干燥滚筒1台1台6燃烧器(附属燃油泵、雾化用空压机)1台1台7热料提升机1台1台8石料提升机1台1台9振动筛1台1台10鼓风机1台1台11搅拌机1台1台12矿粉储罐(附属:气动破拱装置、料位计、粉料螺旋输送器)60t1个1个13沥青罐50t2个2个14沥青输送泵1台1台15加热器1套1套16装载机700KW1个1个17锅炉30t1个1个18柴油罐8t1个1个续表二3、主要原辅材料:表2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序号主要原辅材料名称环评时年用量实际年用量

9、1沥青370吨370吨2碎石5230吨5230吨3石屑2080吨2080吨4矿粉320吨320吨4、主要环保设施:表3主要环保设备一览表序号环保设施名称环保设施投资额(万元)1废水处理循环系统2.02废气处理5.03噪声1.54固体废物储存场所1.0合计9.5续表二废气间接导热油矿粉沥青加料加热计量计量外运成品称料5.树脂工艺品生产工艺流程图及产污工序:粉尘噪声振动筛分骨料提升机输送烘干筒预热皮带输送石屑碎 石加料锅炉废气、锅炉引风机噪声废石料分料锅炉加热沥青混凝土搅拌噪声废气环评设计工艺和污染物的变化:项目所在地N图一:项目地理位置图表三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流程(附示意图、标出废水、

10、废气监测点位):一、主要污染源 (1)废水:生产废水:项目生产用水主要来自于原料堆场的雾化淋洒、石料输送过程喷水降尘及场地清洗废水。场地清洗废水及初期雨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处理后排放。生活污水:据调查现有职工4人,住厂员工3人,主要为办公楼用水和厂区内职工用水,职工每人每天生活废水排放定额为120L,日排水0.44吨,年排放量为26.4吨。(2)废气:主要来源于粉尘、沥青储罐呼吸废气、成品仓出料废气、烘干废气、锅炉废气及产品运输过程产生的废气。1、粉尘本项目石料装卸过程产生的粉尘是堆料场作业粉尘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另外石料堆场(骨料仓)也是粉尘的一个产生点。项目原料堆场到料仓范围内无组织排放的粉尘

11、中尤以颗粒物较小的粉料粉尘为主。2、沥青储罐呼吸废气项目沥青加热过程进出储罐过程会产生少量的“呼吸”废气沥青烟。3、成品仓出料废气项目成品仓出料废气为无组织排放,产生量小。4、烘干废气项目配套一台干燥滚筒,用于石料加热烘干,燃料为轻柴油,其产生燃油废气主要为烟尘、SO2及NOX。5、锅炉废气项目使用导热油锅炉将沥青间接加热,锅炉采用柴油作为燃料,项目消耗轻柴油为20t/a,产生的锅炉废气主要为烟尘、SO2及NOX。6、产品运输过程产生的废气本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之一为沥青,沥青及其烟气对皮肤粘膜具有刺激性。项目沥青及产品运输过程,均可能会散发少量的异味,散发出沥青烟恶臭污染物,属无组织排放。(3

12、)噪声:主要来源于搅拌机、引风机、振动筛振动、装载等过程。噪声经厂房隔音和自然衰减后向厂界外排放。(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不合格)石料、漏滴沥青、拌合残渣及生活垃圾。续表三二、污染物处理和排放流程1、废水的处理工艺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全年生活废水产生量为57.6t,项目生活废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直接用于周边林地追肥灌溉,不外排。注:W1为废水监测点位和编号2、废气的处理工艺有组织排放废气处理工艺项目配套一台干燥滚筒,用于石料加热烘干,燃料为轻柴油,其产生的燃油废气经过布袋除尘后通过30m高的排气筒直接排放。该项目使用导热油锅炉对沥青进行间接加热,锅炉采用

13、柴油作为燃料,产生的锅炉废气通过8m高的排气筒排放。监测点位设置按照HJ/T397-200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中的有关要求,在排气筒出口布设废气监测点位,见下图的A、B,共进行两个生产周期的监测,主要监测因子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集气罩(吸尘器) 排气筒 A、B 外排注:A为排气筒出口采样断面无组织排放废气处理工艺该项目原料运输车辆采用加盖帆布,原料堆场加盖顶棚和围挡,并定期对周边道路进行洒水。监测点位设置根据HJ/T55-2000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中的有关规定,在项目的上风向厂界布设1个参照点,下风向厂界布设3个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监控点,共进行两个生产周期的监测,主要监测

14、因子为颗粒物、臭气浓度、苯并芘。监测点位置见图三。无组织废气 厂界 A 无组织排放注:A为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监控点位置和编号。3、厂界噪声经厂房隔音和自然衰减向厂界外排放:根据目前厂界邻近的环境状况、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本次厂界噪声验收监测在项目厂界四周布设4个厂界环境噪声测点,因该企业夜间不进行生产,固本次监测频次为昼间监测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值,监测点位置见图三。厂界环境噪声 厂房隔音 厂界 S1 噪声排放注:S1为厂界环境噪声监测点位位置和编号4、固体废物处置方式。公司职工4人,住厂

15、员工3人,年工作日60天,公司生活垃圾年产生量为0.21t,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不合格)石料、漏滴沥青、拌合残渣及生活垃圾由苏坑镇光明村村委会统一清运处理 (附件四)。附图1、项目厂区平面图、排气筒位置、厂界无组织废气、废水及噪声监测点位示意图 厂区平面布置图、排气筒位置、厂界无组织废气及噪声监测点位示意图S2山 地山 地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S1S3山 地山 地图例 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测点排气筒位置噪声监测点注:红色实线为项目边界山 地S4 图一:项目厂区平面图、排气筒位置、厂界无组织废气、废水及噪声监测点位示意图表四: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监控结果采样日期监测点位监测频次测点编号监测项目及监测

16、结果颗粒物(mg/m3)臭气浓度(无量纲)苯并芘(g/m3)2015.4.29厂界无组织上风向(1#)(G1参照点)1参照点G1-10.138100.0022参照点G1-20.162100.0023参照点G1-30.188100.0022015.4.29厂界无组织下风向(2#)(G2监控点)1监控点G2-10.487150.0022监控点G2-20.447170.0023监控点G2-30.533180.0022015.4.29厂界无组织下风向(3#)(G3监控点)1监控点G3-10.376160.0022监控点G3-20.447140.0023监控点G3-30.406150.0022015.4

17、.29厂界无组织下风向(3#)(G3监控点)1监控点G4-10.294170.0022监控点G4-20.372160.0023监控点G4-30.333180.0022015.4.29监测当日,3个监控点中浓度最大值0.533180.002执行标准1.0200.008检测结论达标达标达标备注:1、 依据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规定,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苯并芘”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规定;厂界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执行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二级标准的规定;2、 结果中有“”表示未检出,其数值为该项目的检出限。采样

18、日期监测点位监测频次测点编号监测项目及监测结果颗粒物(mg/m3)臭气浓度(无量纲)苯并芘(g/m3)2015.4.30厂界无组织上风向(1#)(G1参照点)1参照点G1-40.173100.0022参照点G1-50.126100.0023参照点G1-60.197100.0022015.4.30厂界无组织下风向(2#)(G2监控点)1监控点G2-40.517160.0022监控点G2-50.466140.0023监控点G2-60.553150.0022015.4.30厂界无组织下风向(3#)(G3监控点)1监控点G3-40.418130.0022监控点G3-50.349160.0023监控点G

19、3-60.388130.0022015.4.30厂界无组织下风向(3#)(G3监控点)1监控点G4-40.306150.0022监控点G4-50.357160.0023监控点G4-60.283140.0022015.4.30监测当日,3个监控点中浓度最大值0.553160.002执行标准1.0200.008检测结论达标达标达标备注:1、 依据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规定,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苯并芘”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规定;厂界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执行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二级标准的规定;2、 结果中有“

20、”表示未检出,其数值为该项目的检出限。续表四:废气无组织监测结果分析与评价该公司无组织排放的废气,经福建省科瑞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监测其污染物无组织排放厂界监控浓度分别为:4月29日1#参照点颗粒物在0.1380.188 mg/m3之间,最高浓度0.188 mg/m3,臭气浓度10;2#颗粒物在0.4470.533 mg/m3之间,最高浓度0.533 mg/m3,臭气浓度1518;3#颗粒物在0.3760.447 mg/m3之间,最高浓度0.447 mg/m3,臭气浓度1416;4#颗粒物在0.2940.372 mg/m3之间,最高浓度0.372 mg/m3,臭气浓度1618;苯并芘均未检出。4月

21、30日1#参照点颗粒物在0.1260.197 mg/m3之间,最高浓度0.197 mg/m3,臭气浓度10;2#颗粒物在0.4660.553 mg/m3之间,最高浓度0.553 mg/m3,臭气浓度1416;3#颗粒物在0.3490.418 mg/m3之间,最高浓度0.418 mg/m3,臭气浓度1316;4#颗粒物在0.2830.357 mg/m3之间,最高浓度0.357mg/m3,臭气浓度1416;苯并芘均未检出。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臭气浓度及苯并芘监控浓度值可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及GB14554-93恶臭

22、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二级标准的规定。表五:锅炉排气筒废气监测结果锅炉型号:YYW-700Y(Q)型有机热载体炉排气筒高度:8米监测依据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使用燃料:轻柴油监测期间工况:锅炉正常运行,符合监测要求监测点位监测日期测点编号含氧量(%)烟气标干流量(m3/h)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级)实测浓度(mg/m3)折算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实测浓度(mg/m3)折算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实测浓度(mg/m3)折算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锅炉废气排气筒出口(Q1出口)2015.4.29Q1出口-113.54.1910

23、39.0521.43.8110-223548.8210-2821940.332/Q1出口-213.84.261037.9618.8225279187/Q1出口-313.64.1510310.224.1194575177/平均值13.64.201039.0721.4215079186/2015.4.30Q1出口-413.74.301036.8115.93.4610-223549.7310-2811890.3431Q1出口-513.44.171038.0318.72558851981Q1出口-613.54.221039.6822.62149771801平均值13.54.231038.1719.12

24、354811891执行标准1302002501 执行标准2400400检测结论达标达标达标备注:1、 执行标准1: 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燃油锅炉”标准的规定;2、 执行标准2:泉州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中附件21的要求。续表五:窑炉废气监测结果监测日期监测点位测点编号含氧量(%)空气过剩系数(a)烟气标干流量(m3/h)烟尘SO2NOX烟气黑度(级)实测浓度(mg/m3)折算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实测浓度(mg/m3)折算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实测浓度(mg/m3)折算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

25、)烘干废气排气筒出口(Q2出口)2015.4.29Q2出口-116.44.66.6410416.346.01.10441243.241012857.091Q2出口-216.85.06.8810417.950.5471331042941Q2出口-316.54.76.7210414.841.8521471103111平均值16.64.86.7510416.346.14813510529712015.4.30Q2出口-416.74.97.1610415.542.91.08491353.171042887.041Q2出口-516.34.56.9010413.838.241113962651Q2出口-6

26、16.64.87.0510416.946.7451241012791平均值16.54.77.0410415.442.6451241002771执行标准12001 执行标准2400400检测结论达标达标达标达标备注:1、烘干废气排气筒高度:30米;2、烘干器型号:TTB-2000型全自动重油/轻油一体式燃烧器,额定功率19.7MW;3、烘干使用的燃料:轻柴油;4、烘干废气处理设施:布袋除尘;5、执行标准1:依据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规定,烘干废气“烟尘、烟气黑度”执行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的(干燥炉、窑)二级标准的规定;6、执行标准2:依据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规定

27、,烘干废气“SO2、NOX”执行泉州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中附件21的要求。7、在2015年4月29日、30日监测期间,烘干工序正常运行,符合监测要求。续表五:废气排放量统计结果废 气 排 放 量 统 计 结 果 表7-1 废气排放量统计结果一览表设备名称监测日期废气量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锅炉废气2015.4.294.20103 (m3/h)3.8110-2(kg/h)8.8210-2(kg/h)0.332(kg/h)2015.4.304.23103(m3/h)3.4610-2(kg/h)9.7310-2(kg/h)0.343(kg/h)两天平均值4.22103(m3

28、/h)3.6410-2(kg/h)9.2810-2(kg/h)0.338(kg/h)锅炉废气年排放量25.3(万m3/a)2.1810-3(t/a)5.5710-3(t/a)2.0310-2(t/a)烘干废气2015.4.296.75104(m3/h)1.10(kg/h)3.24(kg/h)7.09(kg/h)2015.4.307.04104(m3/h)1.08(kg/h)3.17(kg/h)7.04(kg/h)两天平均值6.90104 (m3/h)1.09(kg/h)3.20(kg/h)7.06(kg/h)烘干废气年排放量828(万m3/a)0.131(t/a)0.384(t/a)0.847

29、(t/a)锅炉废气+烘干废气年排放量853 (万m3/a)0.133(t/a)0.390(t/a)0.867(t/a)污染物控制指标0.5(t/a)1.0(t/a)检测结论达标达标备注:本项目锅炉年运行60日,日排气1h;烘干工序年工作60日,日排气2h。续表五:废气排气筒监测结果分析与评价项目配套一台干燥滚筒,用于石料加热烘干,燃料为轻柴油,其产生的燃油废气经过布袋除尘后通过30m高的排气筒直接排放。该项目使用导热油锅炉对沥青进行间接加热,锅炉采用柴油作为燃料,产生的锅炉废气通过8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基本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要求。经现场采样监测,监测结

30、果如下: Q1锅炉废气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分别为21.4 mg/m3和19.1mg/m3,颗粒物排放速率为3.8110-2 kg/h和3.4610-2 kg/h,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分别为50 mg/m3和54mg/m3,二氧化硫排放速率为8.8210-2 kg/h和9.7310-2 kg/h,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为50 mg/m3和54mg/m3,氮氧化物排放速率为0.332 kg/h和0.343 kg/h;Q2烘干排气筒废气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分别为46.1mg/m3和42.6mg/m3,颗粒物排放速率为1.1010-2 kg/h和1.0810-2 kg/h,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分别为135mg/m

31、3和124mg/m3,二氧化硫排放速率为3.24kg/h和3.17kg/h,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为297 mg/m3和277mg/m3,氮氧化物排放速率为7.09kg/h和7.04kg/h。烘干废气及锅炉废气年排放量为8.53106m3/a,烟尘年排放量为0.131t/a,二氧化硫年排放量为0.390t/a,氮氧化物年排放量为0.867t/a,符合环评批复主要污染物控制指标,即二氧化硫0.5吨/年,氮氧化物1.0吨/年。监测结果可见,Q1和Q2排气筒监测数值符合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的(干燥炉、窑)二级标准及泉州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32、中附件21的要求。表六:噪声及工况监测结果噪声监测点位布设(图三)监测结果厂界噪声监测日期:2015年4月29、30日,测点分布见图1,监测结果见下表。监测日期测点编号监测点位监测时段主要声源监测结果,Leq dB(A)测量值背景值实际值执行标准达标情况2015.4.29(昼间)S1厂界西侧10:1810:38交通噪声65.361.563.370达标S2厂界北侧10:4610:56搅拌机噪声68.747.668.760不达标S3厂界东侧11:0711:17风机噪声67.548.067.560不达标S4厂界南侧11:2911:39工业噪声56.646.356.660达标2015.4.30(昼间)

33、S1厂界西侧15:0515:15交通噪声64.260.861.270达标S2厂界北侧15:3415:44搅拌机噪声67.946.567.960不达标S3厂界东侧15:5316:03风机噪声66.845.966.860不达标S4厂界南侧16:1116:21工业噪声55.745.055.760达标监测工况及必要的原材料监测结果该公司夜间没有进行生产,故不进行夜间噪声监测。据该公司的生产统计,在验收监测期间的生产情况为:(附件五)2015年4月29日生产新型轻质环保材料133.3吨,主要原辅材料:沥青6.2吨、碎石87.2吨、石屑34.7吨、矿粉5.3吨,达生产负荷100%;2015年4月30日生产

34、新型轻质环保材料128.0吨,主要原辅材料:沥青5.9吨、碎石83.7吨、石屑33.3吨、矿粉5.1吨,达生产负荷96%,年工作时间60天。表七:环保检查结果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 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固废和职工生活垃圾。公司生活垃圾年产生量为0.21t,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不合格)石料、漏滴沥青、拌合残渣及生活垃圾由苏坑镇光明村村委会统一清运处理。绿化、生态恢复措施及恢复情况: 该项目在厂区内进行局部绿化环保管理制度及人员责任分工: 未制定专门的环保管理制度和环保专项人员。应急计划:监测手段及人员分工: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站监测。存在的问题:1、应加强对无组织排放源的管理2、制定相关的环保管理

35、制度和专项负责人员其他:项目对环保要求的落实情况见附表: 项目竣工“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情况一览表。验收监测结论:永春县鑫隆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已竣工,并投入生产,根据有关的环保要求,该公司于2015年4月27日委托永春县环境保护局对其进行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永春县环境监测站于2015年4月29日、30日组织实施了该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工作。在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负荷为实际生产能力的96%100%。本次验收结论如下:1、废水验收监测结论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全年生活废水产生量为26.4t,项目生活废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直接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项目生产用水主要来

36、自于原料堆场的雾化淋洒、石料输送过程喷水降尘及场地清洗废水,场地清洗废水及初期雨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处理后排放。2、废气验收监测结论项目配套一台干燥滚筒,用于石料加热烘干,燃料为轻柴油,其产生的燃油废气经过布袋除尘后通过30m高的排气筒直接排放。该项目使用导热油锅炉对沥青进行间接加热,锅炉采用柴油作为燃料,产生的锅炉废气通过8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基本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要求。监测结果可见,Q1和Q2排气筒监测数值符合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的(干燥炉、窑)二级标准及泉州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中附件21

37、的要求。该项目原料运输车辆采用加盖帆布,原料堆场加盖顶棚和围挡,并定期对周边道路进行洒水。该公司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臭气浓度及苯并芘监控浓度值可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及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二级标准的规定。表八: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续表八: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3、厂界噪声验收监测结论项目正常生产时,所监测的4个昼间厂界环境噪声测点的Leq值显示,其中S2、S3两个点位未能达到相应标准,S1、S4点位能达到相应标准。因项目周边并无环境敏感点,故噪声超标点位对周边影响不大。4、固体废物验收结论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固废和职

38、工生活垃圾。公司生活垃圾年产生量为0.21t,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不合格)石料、漏滴沥青、拌合残渣及生活垃圾由苏坑镇光明村村委会统一清运处理。建议: 1、加强对无组织排放源的管理,尽可能减少无组织粉尘的排放。2、采取适当的消声减震措施,确保所有厂界噪声达到相应标准。3、加强固体废物的管理,全部存放在固定储存场所。4、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做好各项污染防治工作。5、制定相关的环保管理制度和专项负责人员。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填表单位(盖章): 永春县环境监测站 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永春县鑫隆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地点永春县苏坑镇光明村建设单位永春县鑫隆新型材料有限公司邮编

39、362605联系电话13905087051行业类别C30建设性质新建建设项目开工日期投入试运行日期设计生产能力年产8000吨新型轻质环保材料实际生产能力年产8000吨新型轻质环保材料投资总概算(万元)2000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16.0所占比例%0.80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永春县鑫隆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实际环保投资(万元)9.5所占比例%0.95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永春县鑫隆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环评审批部门永春县环保局批准文号永环审(2015)表8号批准时间2015.3.10环评单位浙江商达环保有限公司初步设计审批部门/批准文号/批准时间/环保设施监测单位永春环境监测站环保验收审批部门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废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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