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园地整理工程建设标准研究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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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2006年度研究园地整理工程建设标准研究报告广东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课题组2008年1月1 研究目的12 基本原则13 引用标准名称及标准相关内容规定23.1田间道路系统33.2 灌排渠系统373.2.1输水工程373.2.2排水工程543.3 土壤改良措施803.3.1 客土回填813.3.2 表土剥离823.3.3 原土壤掺砂823.3.4 土地翻耕833.3.5 应用土壤结构改良剂改良土壤833.4防护林带配置844 标准内容研究分析954.1田间道路系统964.1.1田间道路等级的划分964.1.2 控制要素964.1.3 路线974.1.4 路基984.

2、1.5 路基排水1034.1.6 路面1034.1.7 桥涵1054.2 灌排渠系统1104.2.1输水工程建设1104.2.2排水工程建设1244.3 土壤改良措施1334.4防护林带配置1344.4.1 防沙工程1344.4.2 农田防护林1384.4.3 生态保持工程1455 应用成果1465.1 果园整理工程1475.1.1 小区设置1475.1.2 道路系统1485.1.3 灌排系统1485.1.4土壤1495.1.5防护林带配置1505.2 茶园整理工程1515.2.1 小区规格1515.2.2 道路系统1515.2.3 灌排系统1525.2.4 土壤1525.2.5 防护林带配置

3、1525.3 桑园整理工程1535.3.1 小区规格1535.3.2 道路系统1535.3.3 灌排渠系统1535.3.4 土壤1545.3.5 防护林带配置1545.4 热作园整理工程1545.4.1 小区规格1545.4.2 道路系统1545.4.3 灌排系统1555.4.4 土壤1565.4.5 防护林带配置1561 研究目的以增加园地面积和提高园地质量为主要目标的园地整理工程是必不可少的一项建设性工程。通过园地整理可达到地块规整,土层增厚,交通便利,灌排通畅,增加有效园地面积的目的。在进行园地建设时,既要结合灌溉排水、田间道路等工程布局,又要采取合理的地力保持措施以保证整理后的园地质量

4、。因此,依据土地管理法及国家、广东省有关土地开发整理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程等要求,通过对国家跟试点省份园地整理工程建设标准以及相关规定的分析,在充分研究不同园地类型的小区规格、道路系统、灌排系统及防护林配置的基础上,从广东省不同区域的自然条件、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出发,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为前提,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建立一套适宜广东省当地的,科学、完善的园地整理工程建设标准。2 基本原则1 整体性、系统性园地整理工程作为一个系统性工程,涉面广,从灌排渠系统到土壤改良等,内容丰富,与相关行业关系密切,建立的体系要充分考虑到体系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形成一个相对

5、完整的工程体系。2 目的性园地整理工程是以提高交通运输、园地土壤质量、灌溉均匀度以及排水畅通度为目的,各项内容有其非常明确的服务对象,必须紧紧围绕提高园地生产效能,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这一中心,进行体系研究和建立工程体系,为标准编制服务。3 阶段性园地整理工程相对复杂,涉及面广。因此,要充分做好各项工作,划分各时期具体工作,明确阶段性任务,保证阶段性工作顺利进行。4 实用性园地整理工程应满足园地排水畅通、提高园地质量、保持园地肥力等切实要求。3 引用标准名称及标准相关内容规定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

6、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土地开发整理标准(TD/T 101110132000);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04);公路圬工桥涵设计规范(JTG D612005);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04);固化类路面基层和底基层技术规程(CJJ/T 8098);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JTG D402002);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坡耕地治理技术(GB/16543.1-1996)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 小型蓄排引水技术(GB/T16453.4-1996)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SL18-2004);低压

7、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井灌区部分)(SL/T153-95);节水灌溉技术规范(SL207-98);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SL/T41999);农田排水技术规程(SL 15-90);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 风沙治理技术(GB/T16453.5-1996);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 荒地治理技术(GB/T16453.2-1996);造林技术规程 (GB/T15776-1995);江苏省园地、养殖水面整理工程建设标准;广东土壤。由于园地整理工程建设标准须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不同地域、不同的园地类型

8、对园地整理工作的要求是不同的。加之国内有关园地整理方面的标准和设计规范不多,因此在分析过程中重点加入江苏省园地、养殖水面整理工程建设标准等省标准成果和广东土壤等广东当地的参考材料,求分析成果更客观、全面。3.1田间道路系统土地开发整理标准(TD/T 101110132000)土地开发整理标准规定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的总则、内容、程序、方法、成果等的基本要求和项目设计的原则、内容及技术要求。土地开发整理标准适用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规划编制与实施,适用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并作为与设计有关的概预算、审批等方面的依据。现有标准内容规定4.5.2.2 道路宽度:干道路面宽68 m

9、,高出地面0.71.0 m;支道路面宽36 m,高出地面0.50.7 m。4.5.2.3 道路纵坡:主要指干道。平原地区一般应小于6;丘陵山区应小于8,个别大纵坡地段以不超过11为宜。4.5.2.4 道路弯道半径:根据地形、工程难易及行驶安全确定。平原地区或丘陵地区弯道半径不小于20 m,山区最小半径可为15 m,对翻山越岭回头弯道半径一般可采用12 m。4.5.3 田间道设施设计原则a)道路中心线以平直线为主,路长最短,联系简捷。b)道路坡度、转弯角度等技术指标应符合有关技术要求。c)应与田、林、村、渠、沟等布局相协调,有利于田间生产管理。d)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4.5.5 田间道纵

10、坡4.5.5.1 最大纵坡:宜采取68。4.5.5.2 最小纵坡:以满足雨雪排除要求为准,一般宜取0.3%0.4%,多雨地区宜取0.4%0.5%。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对公路工程总体控制要素、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汽车及人群荷载、路线交叉等方面进行了界定,适用于新建和改建公路。本标准只列出同控制公路工程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有关的技术指标,其他相关技术指标均移至相应设计规范。现有标准内容规定1 总则1.0.3公路根据功能和适应的交通量分为以下五个等级:1 高速公路为专供汽车分向、分车道行驶,并应全部控制出入的多车道公路。四车道高速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汽车折合

11、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2500055000辆;六车道高速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4500080000辆;八车道高速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60000100000辆。2 一级公路为供汽车分向、分车道行驶,并可根据需要控制出入的多车道公路。四车道一级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1500030000辆;六车道一级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2500055000辆。3 二级公路为供汽车行驶的双车道公路。双车道二级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500015000辆。4 三级公路为主要供汽

12、车行驶的双车道公路。双车道三级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车辆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20006000辆。5 四级公路为主要供汽车行驶的双车道或单车道公路。双车道四级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车辆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2000辆以下。单车道四级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车辆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400辆以下。1.0.4各级公路设计交通量的预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 高速公路和具干线功能的一级公路的设计交通量应按20年预测;具集散功能的一级公路,以及二、三级公路的设计交通量应按15年预测;四级公路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 设计交通量预测的起算年应为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计划通车年。3 设计交通量的预测应充分考

13、虑走廊带范围内远期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综合运输体系的影响。2 控制要素2.0.2 交通量换算采用小客车为标准车型。确定公路等级的各汽车代表车型和车辆折算系数规定如表2.0.2。2 一、二级公路上行驶的拖拉机按路侧干扰因素计。三、四级公路上行驶的拖拉机每辆折算为4辆小客车。表2.0.2 各汽车代表车型与车辆折算系数汽车代表车型车辆折算系数说明小客车1.019座的客车和载质量2t的货车中型车1.519座的客车和载质量2t7t的货车大型车2.0载质量7t14t的货车拖挂车3.0载质量14t的货车2.0.5 各级公路设计速度规定如表2.0.5。表2.0.5 各级公路设计速度公路等级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

14、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设计速度(km/h)12010080100806080604030202.0.7 各级公路建筑限界应符合图2.0.7的规定。4 一条公路应采用同一净高。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的净高应为5.00m;三级公路、四级公路的净高应为4.50 m。3 路线3.0.1一般规定1 路线设计应根据公路等级及其功能,正确运用技术指标,保持线形连续、均衡,确保行驶安全、舒适。2 确定路线走廊带应考虑走廊带内各种运输体系的分工与配合,据以统筹规划、近远期结合、合理布局,充分发挥和提高公路总体综合效益。3 公路选线必须由面到带、由带到线,在对地形、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调查与勘查的基础上论证,确

15、定路线方案。4 路线线位应考虑同农田与水利建设、城市规划的配合,尽可能避让不可移动文物、自然保护区,保护环境且同当地景观相协调。5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应做好总体设计,使各种技术指标的设置与平、纵线形组合恰当,平面顺适,纵面均衡;各构造物的选型与布置合理、实用、经济。3.0.2 车道宽度应符合表3.0.2规定。表3.0.2 车道宽度设计速度(km/h)1201008060403020车道宽度(m)3.753.753.753.503.503.253.00(单车道时为3.50)3.0.5路肩宽度应符合表3.0.5-1规定。表3.0.5-1 路肩宽度设计速度(km/h)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

16、公路、四级公路12010080608060403020右侧硬路肩宽度(m)一般值3.00或3.503.002.502.501.500.75最小值3.002.501.501.500.750.25土路肩宽度(m)一般值0.750.750.750.500.750.750.750.50.25(双车道)最小值0.750.750.750.500.500.500.50(双车道)注:1)“一般值”为正常情况下的采用值;“最小值”为条件受限制时可采用的值;2)设计速度为120 km/h的四车道高速公路,采用3.50 m的右侧硬路肩;六车道、八车道高度公路,采用3.00m的右侧硬路肩。1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应在右

17、侧硬路肩宽度内设右侧路缘带,其宽度为0.50m。2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采用分离式断面时,应设置左侧硬路肩,其宽度应符合表3.0.5-2规定。左侧硬路肩宽度包含左侧路缘带宽度。表3.0.5-2 分离式断面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左侧路肩宽度设计速度(km/h)1201008060左侧硬路肩宽度(m)1.251.000.750.75左侧土路肩宽度(m)0.750.750.750.503 八车道高速公路宜设置左侧硬路肩,其宽度应为2.50m。左侧硬路肩宽度内含左侧路缘带宽度。3.0.10 四级公路采用4.50 m路基时,应设置错车道。设置错车道路段的路基宽度应不小于6.50m。3.0.11各级公路路基宽度

18、应符合表3.0.11规定。表3.0.11 各级公路路基宽度公路等级高速公路、一级公路设计速度(km/h)1201008060车道数864864644路基宽度一般值4534.5284433.5263224.523最小值42-2641-24.5-21.520公路等级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设计速度(km/h)8060403020车道数22222或1路基宽度一般值12108.57.56.5(双车道)4.5(单车道)最小值108.5-注:1)“一般值”为正常情况下的采用值;“最小值”为条件受限制时可采用的值;2)八车道高速公路路基宽度“一般值”为设置左侧硬路肩、内侧车道采用3.50m时的宽度;八车

19、道高度公路路基宽度“最小值”为不设置左侧硬路肩、内侧车道采用3.75m时的宽度。1 各级公路路基宽度为车道宽度与路肩宽度之和,当设有中间带、加(减)车道、爬坡车道、紧急停车带、错车道等时,应计入这些部分的宽度。2 二级公路因交通量、交通组成等需设置慢车道的路段,设计速度为80km/h时,其路基宽度可采用15.0m;设计速度为60km/h时可采用12.0m。3 四级公路宜采用双车道路基宽;交通量小的路段,可采用单车道4.50m路基宽。4 确定路基宽度时,中央分割带宽度、左侧路缘带宽度、右侧硬路肩宽度、土路肩宽度等的“一般值”和“最小值”应同类项相加。3.0.12视距应符合以下规定:1 高速公路、

20、一级公路的停车视距应符合表3.0.12-1规定。表3.0.12-1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停车视距设计速度(km/h)1201008060停车视距(m)210160110752 二、三、四级公路的停车视距、会车视距与超车视距应符合表3.0.12-2规定。3 双车道公路应间隔设置具有超车视距的路段。4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以及大型车比例高的二、三级公路,应采用货车停车视距对相关路段进行检验。表3.0.12-2 二、三、四级公路停车视距、会车视距与超车视距设计速度(km/h)8060403020停车视距(m)11075403020会车视距(m)220150806040超车视距(m)55035020015

21、01005 积雪冰冻地区的停车视距宜适当增长。3.0.13 直线的最大与最小长度应有所限制。一条公路的直线与曲线的长度设计应合理。3.0.14 圆曲线最小半径应符合表3.0.14规定。表3.0.14 圆曲线最小半径设计速度(km/h)1201008060403020一般值(m)10007004002001006530极限值(m)650400250125603015不设超高最小半径(m)路拱2.05500400025001500600350150路拱2.075005250335019008004502003.0.15 直线与小于表3.0.14所列不设超高的圆曲线最小半径相衔接处。应设置回旋线。回

22、旋线参数及其长度应根据线形设计以及对安全、视觉、景观等的要求,选用较大的数值。四级公路的直线与小于不设超高的圆曲线最小半径相衔接处,可不设置回旋线,用超高、加宽缓和段径相连接。3.0.16 最大纵坡应符合表3.0.16规定。表3.0.16 最大纵坡设计速度(km/h)1201008060403020最大纵坡()34567891 设计速度为120 km/h、100 km/h、80 km/h的高速公路受地形条件或其他特殊情况限制时,经技术经济论证,最大纵坡值可增加1。2 公路改建中,设计速度为40 km/h、30 km/h、20 km/h的利用原有公路的路段,经技术经济论证,最大纵坡值可增加1。3

23、 越岭路线连续上坡(或下坡)路段,相对高差为200500m时,平均纵坡不应大于5.5;相对高差大于500m时,平均纵坡不应大于5。任意连续3km路段的平均纵坡不应大于5.5。3.0.17 纵坡长度应符合以下规定:1 纵坡的最小坡长应符合表3.0.17规定。表3.0.17 不同纵坡最大坡长最大坡长设计速度(km/h)纵坡坡度()12010080604030203900100011001200-470080090010001100110012005-60070080090090010006-5006007007008007-5005006008-3003004009-20030010-2003 连

24、续上坡(或下坡)段时,应在不大于表3.0.17所规定的纵坡长度范围内设置缓和坡段。缓和坡段的纵坡应不大于3,其长度应符合纵坡长度的规定。3.0.18 公路纵坡变更处应设竖曲线。竖曲线最小半径和最小长度应符合表3.0.18规定。表3.0.18 竖曲线最小半径和最小长度设计速度(km/h)1201008060403020凸形竖曲线半径(m)一般值170001000045002000700400200极限值11000650030001400450250100凹形竖曲线半径(m)一般值6000450030001500700400200极限值4000300020001000450250100竖曲线最小长

25、度(m)1008570503525204 路基路面4.0.1 一般规定1 路基路面应根据公路功能、公路等级、交通量,结合沿线地形、地质及路用材料等自然条件进行设计,保证其具有足够的强度、稳定性和耐久性。同时,路面面层应满足平整和抗滑的要求。2 路基设计应重视排水设施与防护设施的设计,取土、弃土应进行专门设计,防止水土流失、堵塞河道和诱发路基病害。3 路基断面形式应与沿线自然环境相协调,避免因深挖、高填对其造成不良影响。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宜采用浅挖、低填、缓边坡的路基断面形式。4 通过特殊地质和水文条件的路段,必须查明其规模及其对公路的危害程度,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增强公路防灾、抗灾能力。5 高速

26、公路、一级公路路面不宜分期修建,但位于软土、高填方等工后沉降较大的局部路段,可按“一次设计、分期实施”的原则实施。4.0.2 路基设计洪水频率应符合表4.0.2规定。表4.0.2 路基设计洪水频率公路等级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设计洪水频率1/1001/1001/501/25按具体情况确定4.0.3 路基高度设计,应使路肩边缘高出路基两侧地面积水高度,同时考虑地下水、毛细水和冰冻的作用,不使其影响路基的强度和稳定性。沿河及受水浸淹的路基边缘标高,应高出规定设计洪水频率的计算水位加壅水高、波浪侵袭高和0.5m的安全高度。4.0.4 路基压实度和原地面处理要求:1 路堤基底应清理和

27、压实。基底强度、稳定性不足时,应进行处理,以保证路基稳定,减少工后沉降。2 路基压实度应符合表4.0.4规定。表4.0.4 路基压实度填挖类别路床顶面以下深度(m)路基压实度()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零填及挖方00.30940.300.809695填方00.809695940.801.509494931.50939290注:1)表列数值以重型击实试验法为准; 2)特殊干旱或特殊潮湿地区的路基压实度,表列数值可适当降低; 3)三级公路修筑沥青混凝土或水泥混凝土路面时,其路基压实度应采用二级公路标准。4.0.6 路面设计标准轴载为双轮组单轴100kN。4.0.7 路面面层类型

28、的选用符合表4.0.7规定。表4.0.7 路面面层类型及适用范围面层类型适用范围沥青混凝土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水泥混凝土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沥青贯入、沥青碎石、沥青表面处治三级公路、四级公路砂石路面四级公路4.0.8 路面结构层所选材料应满足强度、稳定性和耐久性的要求。同时路面垫层材料宜采用水稳性好的粗粒或各种稳定类粒料。4.0.9 路基路面排水应符合以下规定:1 路基、路面排水设计应综合规划、合理布局,并与沿线排灌系统相协调,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污染水源。2 根据公路等级,结合沿线气象、地形、地质、水文等自然条件,设置必要的地表

29、排水、路面内部排水、地下排水等设施,并与沿线排水系统相结合,形成完整的排水体系。3 特殊地质环境地段的路基、路面排水设计,必须与该特殊工程整治措施相结合,进行综合设计。5 桥涵5.0.1 一般规定1 桥梁应根据公路功能、等级、通行能力及抗洪防灾要求,结合水文、地质、通航、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设计。2 特大、大桥桥位应选择河道顺直稳定、河床地质良好、河槽能通过大部分设计流量的河段,不宜选择在断层、岩溶、滑坡、泥石流等不良地质地带。3 桥梁设计应遵循安全、适用、经济、美观和有利环保的原则,并考虑因地制宜、便于施工、就地取材和养护等因素。4 桥涵的设置应结合农田基本建设考虑排灌的需要。5 特殊大桥宜进

30、行景观设计;上跨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桥梁,应与自然环境和景观相协调。6 桥梁结构应考虑桥面铺装进行综合设计。桥面铺装应有完善的桥面防水、排水系统。5.0.2 桥涵分类规定如表5.0.2。表5.0.2 桥涵分类桥涵分类多孔跨径总长L(m)单孔跨径Lk(m)特大桥L1000Lk150大桥100L100040Lk150中桥30L10020Lk40小桥8L305Lk20涵洞Lk5注:1)单孔跨径系指标准跨径;2)梁式桥、板式桥的多孔跨径总长为多孔标准跨径的总长;拱式桥为两岸桥台内起拱线间的距离;其他形式桥梁为桥面系车道长度;3)管涵及箱涵不论管径或跨径大小、孔数多少,均称为涵洞; 4)标准跨径:梁式桥

31、、板式桥以两桥桥墩中线间距离或桥墩中线与台背前缘间距为准;拱式桥和涵洞以净跨径为准。5.0.3 桥梁全长:有桥台的桥梁应为两岸桥台侧墙或八字墙尾端间的距离;无桥台的桥梁应为桥面系长度。桥涵的跨径小于或等于50 m时,宜采用标准化跨径。桥涵标准化跨径规定如下:0.75 m、1.0 m、1.25 m、1.5 m、2.0 m、2.5 m、3.0 m、4.0 m、5.0 m、6.0 m、8.0 m、10 m、13 m、16 m、20 m、25 m、30 m、35 m、40 m、45 m、50 m。5.0.4 桥涵设计洪水频率应符合表5.0.4规定1 二级公路的特大桥以及三级、四级公路的大桥,在水势猛急

32、、河床易于冲刷的情况下,可提高一级设计洪水频率演算基础冲刷深度。2 沿河纵向高架桥和桥头引道的设计洪水频率应符合本标准第4.0.2条路基设计洪水频率的规定。表5.0.4 桥涵设计洪水频率公路等级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大桥中桥小桥涵洞及小型排水构造物高速公路1/3001/1001/1001/1001/100一级公路1/3001/1001/1001/1001/100二级公路1/1001/1001/1001/501/50三级公路1/1001/501/501/251/25四级公路1/1001/501/501/25不做规定5.0.6 桥下净空应符合以下规定:1 通航或流放木筏的河流,桥下净空应符合通航标准及

33、流放木筏的要求。2 跨线桥桥下净空,应符合被交叉公路、铁路、其他道路等建筑限界的规定。3 桥下净空还应考虑排洪、流水、漂流物、冰塞以及河床冲淤等情况。5.0.7 桥梁及其引道的平、纵、横技术指标应与路线总体布设相协调。桥上纵坡不宜大于4,桥头引道不宜大于5。位于市镇混合交通繁忙处,桥上纵坡和桥头引道纵坡均不得大于3。桥头两端引道线形应与桥上线形相配合。6 汽车及人群荷载6.0.1 汽车荷载分为公路级和公路两个等级。汽车荷载由车道荷载和车辆荷载组成。车道荷载由均布荷载和集中荷载组成。桥梁结构的整体计算采用车道荷载;桥梁结构的局部加载、涵洞、桥台和挡土墙土压力等的计算采用车辆荷载。车道荷载与车辆荷

34、载的作用不得叠加。6.0.2 各级公路桥涵设计的汽车荷载等级应符合表6.0.2规定.表6.0.2汽车荷载等级公路等级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汽车荷载等级公路公路公路公路公路二级公路作为干线公路且重型车辆多时,其桥涵设计可采用公路级汽车荷载。四级公路重型车辆少时,其桥涵设计可采用公路级车道荷载的0.8倍,车辆荷载效应可采用0.7倍。6.0.3 车道荷载1 公路级车道荷载的均布荷载标准值为qK10.5kN/m;集中荷载标准值PK按以下规定选取:桥涵计算跨径小于或等于5 m时,PK180 kN;桥涵计算跨径等于或大于50 m时,PK360 kN;桥涵计算跨径大于5 m、小于50 m时

35、,PK值采用直线内插求得。计算剪力效应时,上述集中荷载标准值应乘以1.2的系数。公路级车道荷载的均布荷载标准值qK和集中荷载标准值PK,为公路级车道荷载的0.75倍。2 车道荷载的均布荷载标准值应满布与使结构产生最不利效应的同号影响线上;集中荷载标准值只作用于相应影响线中一个影响线峰值处。8 路线交叉8.2 分离式立体交叉二、三、四级公路间的交叉,直行交通量很大,在不考虑交通转换或地形条件适宜时,宜采用分离式立体交叉。8.4 公路、铁路相交叉8.4.5 公路、铁路相邻时,铁路用地界与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用地界相距不应小于10 m;与二、三、四级公路用地界相距不应小于5m。8.6 公路、管线等相交

36、叉8.6.4 管道与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相交叉且采用下穿方式时,应埋置地下通道;管道与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相交叉时,应埋置套管。通道与套管应按相应公路等级的汽车荷载等级进行验算。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04)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吸取了多年来研究的新成果和新经验,在公路桥梁荷载方面,恒荷载、汽车荷载、人群荷载、汽车冲击力、风荷载、温度作用等都进行了全国性的调查和测试,取得了大量的较具代表性的数据,运用统计数学的方法寻找各种荷载的统计参数和概率分布类型;对于可变荷载,以随机过程概率模型来描述,最终求得在设计基准期内最大值的概率分布。本规范的其他作用(或荷载),尽管未作专门研究,但也是

37、根据国内外最新资料并经多次研讨确定的。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各级公路桥涵的结构设计。现有标准内容规定1 总则1.0.1 为统一公路桥涵设计技术标准,贯彻国家有关法规和公路技术政策,使公路桥涵的设计符合技术先进、安全可靠、适用耐久、经济合理的要求,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依据公路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T 50283)规定的原则和交通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的有关规定制订。1.0.3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各级公路桥涵的结构设计。1.0.4 公路桥涵及其引道的线形应与路线的总体布设相协调。1.0.5 公路桥涵应根据所在公路的作用、性质和将来发展的需要,除应符合第1.0

38、.1条的要求外,还应按照美观和有利环保的原则进行设计,并考虑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便于施工和养护等因素。1.0.6 公路桥涵结构的设计基准期为100年。1.0.7 公路桥涵结构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进行设计。1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对应于桥涵结构或其构件达到最大承载能力或出现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或变位的状态。2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对应于桥涵结构或其构件达到正常使用或耐久性的某项限值的状态。在进行上述两类极限状态设计时,应同时满足构造和工艺方面的要求。1.0.9 按持久状况承载能力设计时,公路桥涵结构的设计安全等级,应根据结构破坏可能产生的后果的严重程度划分为三个设计等级,并不低于表

39、1.0.9的规定。表1.0.9 公路桥涵结构的设计安全等级设计安全等级桥涵结构一级特大桥、重要大桥二级大桥、中桥、重要小桥三级小桥、涵洞注:本表所列特大、大、中桥等系按本规范表1.0.11中的单孔跨径确定,对多跨不等跨桥梁,以其中最大跨径为准;本表冠以“重要”的大桥和小桥,系指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上、国防公路上及城市附近交通繁忙公路上的桥梁。对于有特殊要求的公路桥涵结构,其设计安全等级可根据具体情况研究确定。同一桥涵结构构件的安全等级宜与整体结构相同,有特殊要求时可作部分调整,但调整后的极差不得超过一级。1.0.11 特大、大、中、小桥及涵洞按单孔跨径或多孔跨径总长分类规定如表1.0.11所示。

40、表1.0.11 桥梁涵洞分类桥涵分类多孔跨径总长L(m)单孔跨径Lk(m)特大桥L1000Lk150大桥100L100040Lk150中桥30L10020Lk40小桥8L305Lk20涵洞Lk5注:1)单孔跨径系指标准跨径;2)梁式桥、板式桥的多孔跨径总长为多孔标准跨径的总长;拱式桥为两岸桥台内起拱线间的距离;其他形式桥梁为桥面系车道长度; 3)管涵及箱涵不论管径或跨径大小、孔数多少,均称为涵洞; 4)标准跨径:梁式桥、板式桥以两桥桥墩中线间距离或桥墩中线与台背前缘间距为准;拱式桥和涵洞以净跨径为准。3 设计要求3.1 桥涵布置3.1.1 桥梁应根据公路功能、等级、通行能力及抗洪防灾要求,结合

41、水文、地质、通航、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设计,特大、大桥桥位应选择河道顺直稳定、河床地质良好、河槽能通过大部分设计流量的河段。桥位不宜选择在河汊、沙洲、古河道、急弯、汇合口、港口作业区及易形成流冰、流水阻塞的河段以及断层、岩溶、滑坡、泥石流等不良地质的河段。3.1.2 当桥址处有二个及二个以上的稳定河槽,或滩地流量占设计流量比例较大,且水流不易引入同一座桥时,可在各河槽、滩地、河汊上分设桥,不宜用长大导流堤强行集中水流。平坦、草原、漫流地区,可按分片泄洪布置桥涵。天然河道不宜改移或裁弯取直。3.1.3 桥梁纵轴线宜与洪水主流流向正交。对通航河流上的桥梁,其墩台沿水流方向的轴线应与最高通航水位时的主

42、流方向一致。当斜交不能避免时,交角不宜大于5;当交角大于5时,宜增加通航孔净宽。3.1.4 桥涵水文、水力的计算应符合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J 064)和公路工程水文勘测设计规范(JTG C30)。3.2 桥涵孔径3.2.1 桥涵孔径的设计必须保证设计洪水以内的各级洪水及流水、泥石流、漂流物等安全通过,并应考虑壅水、冲刷对上下游的影响,确保桥涵附近路堤的稳定。桥涵孔径的设计应考虑桥位上下游已建或拟建桥涵和水工建筑物的状况及其对河床演变的影响。桥涵孔径设计尚应注意河床地形,不宜过分压缩河道、改变河流的天然状态。3.2.2 小桥、涵洞的孔径,应根据设计洪水流量、河床地质、河床和锥坡加固形式等条件确定。当小桥、涵洞的上游条件许可积水时,依暴雨径流计算的流量可考虑减少,但减少的流量不宜大于总流量的1/4。3.3 桥涵净空3.3.1 桥涵净空应符合图3.3.1公路建筑限界规定及本条其他各条款规定。图3.3.1 桥涵净空尺寸(尺寸单位:m)E桥涵净空顶角宽度(m),当L1m时,EL;当L1m时,E1m;W行车道宽度(m),为车道数乘以车道宽度,并计入所设置的加(减)速车道、紧急停车道、爬坡车道、慢车道或错车道的宽度,车道宽度的规定减表3.3.1-1;L侧向宽度。二、三、四级公路上桥梁的侧向宽度为其相应的路肩宽度减去0.2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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