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幼儿园食堂财务管理暂行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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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莲都区学校幼儿园食堂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1条 为规范学校食堂财务管理行为,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定,结合我区学校(含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食堂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第2条 学校举办食堂是一项社会公益性事业,原则上由学校自办自管,对个别不具备条件,确需对外承包经营(托管)的食堂,其经营的承包方式、承包合同、招标方法等需报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实施。食堂必须坚持“服务为主,质量为本,安全卫生,自负盈亏”的宗旨,不得以盈利为目的。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及财会人员第3条 学校食堂实行学校法人代表总负责制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食

2、堂财务是学校财务工作的组成部分,食堂财务工作应自觉接受学校财务部门的监督、指导。学校应成立由学校财务人员、工会干部、学生代表、学生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膳管会,具体负责审核、监督食堂经费收支等有关事项。第4条 学校食堂按照“统一管理,独立建帐,成本核算,收支平衡”的原则,经主管部门同意在金融机构开设独立账户,明确财务负责人,负责学校食堂财务工作,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财务人员,财会人员应该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第5条 学校食堂的财务收支实行规范的审批制度。学校食堂重大开支和重要的经济事项决策,除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外,还应向学校膳管会通报有关情况,征求意见。第三章 内部管理制度第6条 建立食堂

3、财会岗位职责制度。学校食堂要明确出纳、会计岗位的设置及其职责和权限,要建立出纳、会计岗位考核制度。第7条 建立食堂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处理程序制度。食堂财务机构内部分工要做到钱帐分管,分工明确、责任清楚,银行预留印鉴章由出纳员、会计员分别保管。食堂财务负责人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抽查出纳会计的库存现金,核对银行存款。出纳员和会计员每月按时进行财务票据接交,并核对资金结余情况。第8条 建立食堂财务审批和账目稽核制度。明确食堂财务审批人员审批的权限、程序、责任;建立内部稽核小组,明确稽核人员的职责、权限、组织形式。学校膳管会定期(至少一学期一次)抽查审计食堂会计账目。第四章 收费票据管理第9条 学校食堂必

4、须按规定使用相关票据,学校食堂票据应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要建立健全伙食收费票据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购领、保管、缴验、发放票据。要建立票据台帐和收费档案,做到票款一致。实行票据核销制,票据存根要按照会计档案管理的要求进行保管。学校食堂收费票据不得转借、转让、代办、买卖,更不得利用收费票据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和违纪违规活动。第五章 收入管理第10条 收入是指学校食堂开展经营活动依法取得的资金。食堂收入主要包括:伙食收入(指食堂为师生和其他单位、人员提供伙食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学生伙食费收入、教职工伙食费收入、客餐收入等)、补助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性资金的收入如学生爱心营养餐、柴伙费等)和其他收入(指利

5、息收入、食堂残值收入等)等。第11条 伙食费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采用包餐制的食堂可向学生收取伙食费,将区财政局专户返还的学生伙食收入纳入食堂财务的伙食收入核算。使用校园“一卡通”的食堂,将财政局专户返还的学生伙食收入记作应付及暂存款,学生在食堂用餐打卡实际支出消费的金额作伙食收入。教职工在食堂就餐,应与学生同菜同价,教职工误餐补贴按月及时划转到食堂财务(一年按10个月计算),并作为教职工伙食收入进行食堂财务核算。第12条 凡属学校非税收入范围的项目及学校代收性项目均不得计入食堂收入。如:学校小卖部(商店)收入、代办学生生活用品收入等。学校更不得将一些擅自立项的违规收入计入食堂收入。第六章

6、支出管理第13条 学校食堂支出要以师生服务为中心,根据“量入为出”原则安排各项支出。要严格支出管理,提高食堂资金的使用效益。学校食堂不得列支学校教职工奖金、补贴等各项福利,该在学校行政帐中列支的公务招待不得无偿占用食堂支出(学校行政需要的招待在食堂就餐的,需按正常饭菜价向食堂支付相应帐款,食堂记入伙食收入的客餐收入)。食堂支出主要包括:购买粮食、副食品、调味品、支付食堂聘用职工工资、食堂耗用的水、电、燃料、零星维修、食堂生活用品等其他支出。食堂用工人数参照相关标准执行。各项支出必须凭有效单据,实行“一支笔,三章制”审批报销制度,并注明报销单据的用途,由经办人、证明人(或验收人)和食堂财务负责人

7、签字同意后方可报销。第七章 食堂收益及资产管理第14条 伙食收益(利润)是指学校食堂因伙食经营而发生的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学校食堂应严格成本核算,勤俭节约,反对浪费,力求收支平衡,略有结余(每学年结余或亏损控制在年度营业额的4%以内),以免影响学生伙食质量,损害学生利益。实行对外承包经营(托管)的食堂的学校食堂,必须报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可实行“不带资式”服务外包,实行利润限额招标制,且利润回报率控制在6%以内。第15条 学校食堂应对各种往来账款及存货进行按月定期清查盘点,学期结束应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做到帐表、帐帐、帐实相符。第16条 学校食堂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

8、用设备单位价值800元以上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具体内容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第八章 财务报告及财务分析第17条 财务报告是反映学校食堂在一定时期内财务状况的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明细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第18条 财务分析是财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食堂应当按照学校行政部门要求,根据食堂财务管理的需要,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第19条 学校食堂财务机构每月要向学校行政部门、膳管会、区教育核算中心报送财务报告,报告食堂经营状况及与经营相关的情况,接受监督。第九章 财务监督第20条 学校膳管会(学校伙食管理领导小组)直接

9、负责对本校食堂经营业务开展实时检查监督。区教育局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对学校食堂财务收支的内部审计工作。第21条 学校食堂经营应以服务为目的,任何单位、部门、个人不得侵占、克扣、挪用伙食费,不得损害学生利益,严格禁止以下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收入不入帐,私设“小金库”。弄虚作假,虚列支出。克扣、挤占、挪用学生伙食费。其它违纪违规行为。第十章 附则第22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小学、幼儿园等各级各类学校。实行承包经营管理(托管)的食堂,参照执行。第23条 各学校应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财务管理实施办法,报区教育局计划财务科备案。第24条 本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试行。附件:1.中小学食堂资

10、产负债表(样表)2.中小学食堂收入支出明细表(样表)3.中小学食堂材料入库单(样表)4.中小学食堂材料出库单(样表)5.莲都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会计核算办法附件1:中小学食堂资产负债表编制单位:年 月 日 科目资产部类年初数期末数科目负债部类年初数期末数一、资产类二、负债类101现金201借入款项102银行存款202应付及暂存款105应收及暂付款203菜票发行106库存材料206代管菜金110固定资产资产合计负债合计五、支出类三、净资产类501 伙食支出301食堂基金502 人员支出302 固定基金503商品和服务支出306食堂结余507 其他支出净资产合计四、收入类支出合计401伙食收入403

11、补助收入406 其他收入收入合计资产部类总计负债部类总计单位负责人: 会计主管: 制表人: 附件2:中小学食堂收入支出明细表编制单位: 年 月 日项目本月数期末数项目本月数期末数一、收入类二、支出类1.伙食收入1.伙食支出其中:其中:学生伙食收入(1)主食支出教职工伙食收入(2)副食支出客餐收入(3)燃料支出搭伙收入(4)水电支出2.补助收入(5)其他支出3.其他收入2.人员支出(1)工资支出(2)奖金福利支出(3)社会保障支出(4)其他支出3、商品和服务支出(1)设备购置费(2)维修(护)费(3)其他支出收入合计支出合计附报:本期食堂利润=本期收入合计-本期成本=( )-( )=( )至本期

12、末累计食堂利润=本期食堂利润+上期末食堂利润=( )-( )=( ) 本期收入合计=伙食收入+补助收入+其他收入本期成本合计=伙食支出+人员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单位负责人: 会计主管: 制表人: 附件3:中小学食堂材料入库单编制单位: 年 月 日品名购进日期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备注合计(大写):¥:一式三联:一联食堂财务记帐,一联仓库记帐,一联存根经办人: 验收人: 保管人: 审批人: 附件4:中小学食堂材料出库单编制单位: 年 月 日品名购进日期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备注合计(大写):¥:一式三联:一联食堂财务记帐,一联仓库记帐,一联存根经办人: 验收人: 保管人: 审批人: 附件5:莲都区中小学幼儿园

13、食堂会计核算办法第一部分总 则一、为加强学校(含幼儿园)食堂管理,规范食堂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客观反映食堂经济活动,根据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和莲都区学校幼儿园食堂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办法。二、本办法适用于莲都区范围内各公办学校食堂(民办学校参照执行)。三、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四、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基础采用收付实现制,以人民币“元”为记账本位币,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并按本办法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会字199619号)办理。五、学校食堂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

14、行。第二部分 会计科目及核算六、会计科目是对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即会计要素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名称。每个会计科目之间既有严格的界限,又有科学的联系,不能相互混淆,正确地设置会计科目、准确掌握科目之间的区别与联系,是开展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为了保证核算口径的统一,便于综合分析,食堂会计科目的名称、编号和核算内容由区教育局统一制定,各学校都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各学校食堂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上报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置必须的会计科目,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必须的明细科目。学校食堂统一使用的会计科目如图表1-1图表1-1会计科目表序号科目名称及编号序号科目名称及编

15、号一、资产类 03 客餐收入1101 现金 04 搭伙收入2102 银行存款14403 补助收入3105 应收及暂付款15406 其他收入4106 库存材料5110 固定资产五、支出类16501 伙食支出二、负债类 01 主食支出6201 借入款项 02 副食支出7202 应付及暂存款 03 燃料支出8203 菜票发行04 水电费支出9206 代管菜金05 其他支出17502 人员支出三、净资产类 01 工资支出10301 食堂基金02 奖金福利支出11302 固定基金03 社会保障支出12306 食堂结余04 其他支出18503 商品和服务支出四、收入类01 设备购置费13401 伙食收入0

16、2 维修(护)费 01 学生伙食收入03 其他支出 02 教职工伙食收入七、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一)资产类第101号科目 现金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库存现金。食堂买菜人员领用的备用金在“应收及暂付款”款科目中核算。2.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学校食堂的库存现金余额。3.学校食堂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食堂现金日记账账面余额定期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第102号科目 银行存款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存入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和通过银行结算的各种收支款项。2.学校将

17、食堂款项存入银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和支付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学校食堂的银行存款余额。3.学校食堂应设置“食堂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定期与银行核对,对账工作每月至少一次,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至相符,做到账款相符。第105号科目 应收及暂付款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发生的各种应收款、暂付款、预付款及备用金等。2.发生应收及暂付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收回或结算各种应收及暂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3.本科目

18、应按不同的项目和债务人进行明细核算。4.本科目的借方余额,为学校食堂尚未结算的应收及暂付款的总额。第106号科目 库存材料 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库存的物资材料以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核算标准的工具、器具、低值易耗品等。对少量随购随用的物资不通过本科目核算。2.购入物资并已验收入库的,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领用物资出库时根据“领物单”,借记“伙食支出”等相应科目,贷记本科目。 3.学校食堂的库存物质,每月盘点一次,发生盘盈、盘亏等情况,属于正常的溢出或损耗,按照实际成本,做增加或减少物资处理,应冲减或增加“伙食支出”。 4.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为学校食堂库存物资的实际库存数。 5.本科目应按照材

19、料的保管地点、种类和规格设置明细账,并根据材料的收、发凭证逐笔登记。第110号科目 固定资产 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固定资产的原价。 2.学校食堂应按照规定的固定资产标准和分类,设置明细账和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明细核算。 3.学校食堂购置固定资产时,应借记有关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现金”科目,同时应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4.学校食堂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5.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价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6.因报废、毁损及盘亏等原因减少的固定资产,按减少固定资产的原值,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清理报废、毁损固定资产

20、的残值变价收入和清理费用列入其他收入。 (二)负债类第201号科目 借入款项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从学校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借入的款项。2.借入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归还本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支付借款利息时,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第202号科目 应付及暂存款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应付、暂存的各类款项。2.本科目按应付、暂存款项的类别或者单位、个人进行明细核算。3.学校食堂发生购入材料、物质等,经验收入库,价款未支付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偿还价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现金”等科目。4.本科目的贷方余额,为学校食堂各项应

21、付暂存款的总额。第203号科目 菜票发行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出售和回收菜票的各种款项。2.学校食堂出售菜票收到现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食堂回收菜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伙食收入”科目。3.本科目的贷方余额,反映学校食堂已出售教职工和学生尚未消费的菜票总额。4.为了控制菜票总发行数,应在报表中备注流通菜票的总数。第206科目 代管菜金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预收、代管的菜金款项。2.预收教职工和学生菜金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或“现金”科目,贷记本科目;教职工、学生发生消费并收入菜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伙食收入”科目。3.本科目的贷方余额,为学校食堂预收代管的菜金总额。(三)

22、净资产类第301号科目 食堂基金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拥有的非限定性用途的净资产中的滚存结余资金。第302号科目 固定基金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因购入、自制、调入、调出、接受捐赠以及盘盈、盘亏固定资产等所形成的基金。 2.新建、购入固定资产时,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价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盘亏的固定资产,按账面原价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按有关规定报批后出售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第306号科目 食堂结余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

23、在一定期间各项收支相抵后的余额。2.期末计算结余时,应将“伙食收入”、“补助收入”“其他收入”等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伙费收入”、 “补助收入”、“其他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将“伙食支出”、 “人员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等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伙食支出”、 “人员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结账后,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学校食堂亏损额,贷方余额反映当年实现的食堂结余。3.年度终了,应将当年实现的贷方结余全额转入食堂基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食堂基金”科目;如果出现借方余额,需用上年滚存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则借记“食堂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24、四)收入类第401号科目 伙食收入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向师生提供膳食服务而取得的收入。2.年末结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食堂结余”科目。3.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学校已收到的伙食收入总额。年末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第403号科目 补助收入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从上级部门或学校取得的补助收入。2.年末结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食堂结余”科目。3.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学校收到的补助收入总额。年末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第406号科目 其他收入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除伙食收入以外的收入,包括泔水处理收入及其他零星杂项收入等。2.年末结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食堂结余”科目。3.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学校食堂已

25、收到的其他收入总额。年末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五)支出类第501号科目 伙食支出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为师生提供膳食服务而发生的各项伙食成本支出。2.本科目设置下列明细科目:01.主食支出:核算大米、面粉等主食支出。02.副食支出:核算肉、禽、水产、蔬菜、水果、蛋、奶、油、调味品等副食支出。03.燃料支出:核算用于食堂的燃料支出。04 水电费:核算食堂水电费支出。05 其他支出:核算食堂伙食方面其他支出。3.发生伙食支出时,借记本科目有关明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当年支出收回时,作冲减伙食支出处理。4.年末结转时,借记“食堂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5.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学校食堂伙食支

26、出总额。年末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第502号科目 人员支出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炊事人员工资、奖金福利、社会保障费等支出。2.本科目设置下列明细科目:01.工资支出:核算食堂炊事人员工资支出。02.奖金福利支出:核算食堂炊事人员奖金福利支出。03社会保障支出:核算用于食堂炊事人员社会保障、医疗体检等方面等支出。04 其他支出:核算食堂除上述以外的人员支出。3.发生人员支出时,借记本科目有关明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当年支出收回时,作冲减伙食支出处理。4.年末结转时,借记“食堂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5.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学校食堂人员支出总额。年末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第503号科目 商

27、品和服务支出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支出。2.本科目设置下列明细科目:01设备购置费:核算食堂维持正常运转和改善食堂管理条件所需要的设备购置费用。02 维修(护)费:核算食堂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修理和维护费用。03 其他支出:核算食堂其他日常支出。3.发生商品和服务支出时,借记本科目有关明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当年支出收回时,作冲减伙食支出处理。4.年末结转时,借记“食堂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5.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学校食堂商品和服务支出总额。年末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第三部分会计报表的编制八、学校食堂会计报表是反映学校食堂在一定期限的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的书面文件,是学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了解食堂经营情况、指导后勤工作的重要资料,必须按照主管部门规定的统一表式认真做好会计报表的编制工作。食堂会计报表主要资产负债表、收支明细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九、学校食堂会计报表应按月报送区教育局计财科、教育核算中心。第四部分附 则十、本办法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和修订。十一、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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