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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午托机构问题的思考及探讨西工区教体局午托办 王姿玫【摘 要】现在在我国各个城市的学校周边几乎都有这样一群以替家长照料孩子作为工作的人,他们每人都有着较为固定的一批午托学生,随着学生午托人数的增加,午托问题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关注。为什么会出现午托现象,它的存在给我们带来了一些什么样的思考? 【关键词】午托 问题 思考 探讨 一、西工辖区午托机构发展现状西工区是全市经济、文化、金融、交通、商贸中心,人口密集,学校众多。我们对辖区30所小学周边的午托机构进行了摸底调查,目前我区共有午托服务机构123家,参加午托的学生2934名,占西工区在校生总数的14 %。二、午托机构产生的背景 (一)社会原因我们
2、的小学生下午点多就放学了,而此时家长还没下班。请假吧,一两次可以,长期这么做可不行。再说了,接了孩子后送到哪里去?带到单位影响工作,留在家里孩子太小没人管,家长不放心。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四点半”现象,而这样的现象,也是促成午托出现的主要原因。午托行业的开创人、原郑州市人大代表魏玲1996年受到“四点半”现象启发,成立了中国第一个午托中心。这个合理解决孩子放学“四点半”问题的行业,受到了家长们的热烈欢迎,迅速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发展,全国各地各类午托机构如雨后春笋纷纷出现,给数以万计的家庭解决了孩子上学接送的老大难问题。(二)家庭原因1、生活观念的转变。年青一代为了减少接送孩子的麻烦、中午做饭吃的麻
3、烦等,加之现在的城市现状是人多、车多,孩子在路上安全不一定能够得到保障,还不如送到午托机构更为安全、放心、省事。孩子午托出去后,给工作繁忙的父母适当的缓冲,可以在中午得到一定的休息时间。 2、孩子自己的意愿。现在的学生多为独生子女,午托机构的出现给孩子们提供了接触更多孩子的机会,各种个性的孩子要在一起吃饭、学习、玩耍等。所以有的孩子就算家庭有条件不一定非得午托,他们仍然向父母提出要午托的要求。 三、午托机构存在的问题 1. 午托机构多为“黑户”,管理混乱当前社会上开设的很多午托班都属于“黑户”,根本没有相关部门批复,也没有相应证件。即便是寥寥的几家有“身份证”的午托机构,其证件也是五花八门:有
4、的办理的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证件,有的办理的是家政部门的证件,有的甚至直接在工商部门注册了一个公司。学生家长与午托机构一旦发生纠纷,投诉无门、索赔无门,尤其是有可能造成的有关学生人身安全与伤害等恶性事件,将造成极其严重的社会负面影响。我们在摸底过程中接触到的午托班负责人都表示了无奈。他们也非常希望合法化,告别“黑户”拿到正式的“身份证”。2. 午托机构多为家庭式作坊,生活环境差不少午托班都“隐藏”在学校周边的居民楼里,规模较小的条件会相对差一些,规模较大的条件较好。很多孩子吃饭、做作业都在同一个地方,客厅摆满了课桌椅,这既是学生的“饭堂”,也是学生做作业的“教室”;休息室过于拥挤,大部分为上下床
5、,一间不到10平方米的房间,里面摆放七八张上下铺床是常有的事,更有条件差的直接搭一个大通铺,如果有要午休的孩子由于空间有限也经常得不到好好的休息,因为周围有很多孩子在打闹,而午托机构的管理者对此却常常无能为力。一些午托班还宣称拥有教师资格证的专业辅导老师,但是当你要看这些老师的资格证时,很多都是敷衍了事。 3. 午托机构餐饮安全性没保障 午托机构里的食用油、肉品、蔬菜等这些餐桌上的主要材料是否安全、干净、卫生等是我们很多家长最为担心的问题。孩子在午托机构不单要吃饱,更重要的是安全,才能说吃好的问题。西工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所工作人员表示,按照国家规定,食药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对经营场所现做现卖的食品
6、进行监管,如果午托班没有在相关部门进行注册,只是在居民家中进行,他们则无权监管。再则一些面积较小,厨房达不到相应标准的午托班,根本办不下来食品卫生许可证,给员工办个健康证就算“对得起”家长了。很多午托班将消毒柜、诱人的食谱等摆放在显眼位置以招徕生意,至于平时消毒柜开不开,食谱执行得是否严格,采买是否新鲜等,就要看“良心”了,不注重食物卫生,食品原材料采购不是由正规供应商供应,极易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或感染其他疾病的可能。 4. 午托机构缺乏消防安全保障措施许多午托机构都没有经过消防检查验收,具有严重安全隐患。有的午托机构简单的灭火器使用期限已过,有些午托班是单体楼,只有一条很窄的楼梯逃生通道,不
7、利于遇到危险时进行疏散,万一发生火灾,逃生通道就成了一个不容忽视的大问题。午托机构人员没有进行过消防培训,遇到危险时就不能较好的保障孩子的安全问题。西工消防大队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午托班没有正式身份,一般在消防部门没有备案,更不会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午托服务需求较大,大量学童都住在没有合法使用资质的场所内,消防隐患重重。与此同时,截至目前,国家法律法规及消防规范对于校外午托场所的消防安全技术要求没有十分明确的规定,午托机构在选择场所、如何装修、如何保证场所消防安全等方面缺乏可供参考的标准。很多家长认为,午托班乱点不算啥,最担心的还是安全问题。孩子们没有足够的安全意识,也没有自我保护能力,一旦出现事
8、故,也缺乏必要的应急措施,面对良莠不齐的午托,家长们也很难放心“托”。5. 午托机构多存在扰民现象这是午托机构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午托班大部分是租赁居民区的房屋,与小区业主之间存在纠纷。自开学以来我们接到的110投诉,全是居民小区业主强烈要求午托班停办,认为设置在小区内的午托班过于吵闹,损害了业主利益。四、规范午托机构的意见和建议 (一)明确教育部门的职责洛阳市午托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中要求:“教育部门负责定期组织对午托机构开展联合检查,加强对午托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和指导,及时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学校应当在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对本校学生在午托机构的基本情况进行统计,并报所在地县(市、区)教育部门”。
9、我们在学期开学后要求各学校对本校学生在午托机构的基本情况进行了统计,上报汇总后建立台帐制度,加强对午托机构的日常巡查。在我们对辖区午托服务机构进行的摸底调查中发现,这些午托机构大部分都分布在学校周边的家属院内,规模大小不等。其中人数超过50人的有14家,这些午托班人数众多,人均面积不足3平方。下一步我们将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午托机构协调联席会,对辖区已摸底的123家午托机构进行一次联合大检查,按照暂行办法要求,对符合要求的午托机构督促其尽快到相关部门咨询办证,对不符合要求的午托机构,联合工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二)地方政府应加强对午托机构的监管力度对于午托机构的管理,2013年3月洛阳市人民政府
10、出台了午托机构管理暂行办法,10月又对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办法从审批、登记和日常管理方面,对午托机构进行规范管理。为贯彻落实暂行办法,依法整治和规范我区午托机构的管理,西工区政府负责对午托机构的日常管理,教育、工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食品药品监督、卫生、公安、住建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午托机构的管理工作,专门成立了区午托机构领导小组,制订了区午托机构管理工作制度,促进了我区午托机构的健康发展,为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三)家庭应尽力承担起照料孩子的责任 教育界人士认为,“午托”等托管机构起到的只是暂时托管的作用,孩子的成长是需要家长陪伴在身边的,这种过程谁也替代不了。建议
11、家长要尽量处理好工作与生活的关系,不能因为生意忙或工作忙等理由,把孩子往午托机构一送了之。因为这样做既对自己的孩子有些不太负责任,而且对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也不容易及时发现。如果长期把孩子放在午托机构,父母会失去很多与孩子进行沟通和交流的机会,导致对自己孩子的情况不能及时地把握,在家午餐午休更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 (四)学校能否开办校内午托据了解,北京、上海等一线大城市的中小学校都实行的是配餐制,学生中午不回家。多数家长企盼学校能开办校内午托,学校能否想办法提供一定条件的场所让部分确实无力中午照顾孩子的家庭学生在学校吃饭和休息。虽然午托超越了学校的教育本分,但学校应勇于承担起这个责任,另
12、外,学校也可以借鉴大学的做法,引入有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进驻学校承担午托服务。这样既避免学校参与管理,又能让学生得到优质服务,家长也可以安心工作。我区的一所民办学校有不少的走读学生,这些学生有午托需求,学校统一安排寝室、午餐,办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健康证,并聘请了几名专职午托生活老师和专职采购人员、保洁、厨师等,学校提供的午托服务既解决了父母中午无法照顾孩子的大问题,又吸引了大量生源。(五)午托机构进行自我规范,营造一个让家长更为放心的环境 就算大部分家长能尽量照顾自己的孩子,但肯定还是会有一定数量的学生需要午托。所以作为午托机构必须正规化、应尽量从安全、餐饮、午休到学习辅导等方面改善条件,这样一部分家长还是会选择把孩子放到午托机构来的。暂行办法第三章共十六条内容在安全保障、卫生管理,签订协议书等方面详细地对午托机构服务进行了规范和要求,相信只要将暂行办法落实到位,就一定能让孩子安全、让家庭无忧、让社会放心。 总的来说,只要家庭、学校、社会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都来切实关心学生的午托问题,采取更加负责任的态度,就会营造出一个有利于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条件,使社会更加和谐、稳定、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