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创建儿童保健服务合格县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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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隆卫发20138号隆回县卫生局关于印发隆回县创建儿童保健服务合格县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各乡镇卫生院、县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现将隆回县创建儿童保健服务合格县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一三年一月二十五日 隆回县卫生局办公室 2013年1月25日印发 (共印45份) 隆回县创建儿童保健服务合格县实施方案(试行) 根据卫生部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卫妇社发2009235号文件)、湖南省儿童保健工作规范实施细则(试行)(湘卫妇社发20117号)和邵阳市创建儿童保健服务合格县市区实施方案(试行)(邵卫函2012114号文件)要求,为规范儿童保健服务,建立可持续发展的长效

2、工作机制,提升我县儿童保健服务能力,提高儿童健康水平,县卫生局决定开展儿童保健服务合格县创建活动,并组织评估验收。为确保创建工作取得成效,特制订本实施方案。一、创建目标(一)到2013年底,县妇幼保健院、县人民医院儿童保健门诊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司门前、金石桥、滩头、六都寨、小沙江、高平、周旺、山界、岩口、羊古坳、荷香桥11所乡镇卫生院建成儿童保健服务合格单位,并创建3-4家儿童保健服务合格单位示范点;其他开设儿童保健服务项目的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含民营医院)、乡镇卫生院要规范儿童保健门诊建设,开展儿童健康体检服务。(二)到2014年底,全县所有开设儿童保健服务项目的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含民营医院

3、)儿童保健门诊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全县所有乡镇创建成为儿童保健服务合格乡镇。二、创建范围(一)全县开设儿童保健服务项目的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含民营医院)。(二)全县所有乡镇卫生院。三、创建内容和方法(一)按照湖南省儿童保健服务合格县市区建设标准及考核评分细则(以下简称标准和细则)(见附件2)的要求,从儿童保健门诊设置、门诊业务用房与医疗设备、人员资质、服务内容与技术等方面开展创建工作,规范儿童保健服务工作。(二)县级以妇幼保健院为单位,乡镇以司门前、六都寨、岩口、山界4所乡镇卫生院为单位,参照标准和细则进行规范化建设和重点创建,作为县乡级儿童保健工作示范点。通过以点带面,加强儿童保健规范化管理,

4、提高儿童保健和相关技术服务水平,逐步达到“儿童保健服务合格县”的标准。四、评估方法(一)评估依据。湖南省儿童保健服务合格县市区建设标准及考核评分细则为全县儿童保健服务合格县评估验收的基本依据。内容包括:组织管理、服务项目开展、保健质量评价指标房屋设备等。(二)申报验收程序。1、县妇幼保健院、开设了儿童保健服务项目的综合医院以及乡镇卫生院在市、县卫生局和市、县级专家指导下,对照标准和细则进行创建和自评。自评合格,由创建机构向县卫生局递交申请县级初评材料。县卫生局本着“报一家、初评一家”的原则,对申报机构进行逐一审核。初评合格的,县卫生局向市卫生局申报复评。复评合格者,由市卫生局认定该机构为“县级

5、儿童保健服务达标建设合格单位”。2、县级机构(市级认定)和乡级机构(县级认定、市级复核)全部评估合格,由市卫生局向省卫生厅提交“儿童保健服务合格县”复核的书面申请材料及评审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并申请省级复核。3、市级对县、乡两级申报机构不定期复核,其中已按照标准和细则进行评分并合格的机构,可将其结果纳入市对县的机构评估结果进行综合分析,不再重复评估。(三)评估验收办法。1、县级实行全面评估,市里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进行评估。市、县二级均按照湖南省儿童保健服务合格县市区建设标准及考核评分细则对被考核的单位进行考核记分。2、实行百分制记分方法,县级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总分均为100分,85分为合格,

6、低于合格分数以下者要限期整改。其中分数在8084分者,整改时间为6个月,6个月后可以提出再验收的申请;分数低于80分以下者,整改时间为12个月,12个月后可以提出再验收申请。五、管理与监督(一)加强组织领导。儿童保健服务规范化建设是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儿童保健服务的必要条件,是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要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开展创建工作。(二)强化综合指导。儿童保健服务规范化建设工作涉及组织管理、科室设置、房屋设施、服务项目与服务质量等,要按照儿童保健工作的实际需要和创建工作规划,根据“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逐个进行建设与管理指导,确保辖

7、区内儿童保健服务建设合格,促进整体创建目标实现。县妇幼保健院要经常性开展儿童保健服务工作的技术指导。(三)严格考核评估。严格遵守标准和细则,医疗保健机构要对照标准,结合机构自身情况,合理设置儿童保健门诊,根据需求开展相应服务,完善儿童保健管理;卫生局将严格按照标准和细则进行考核评估,统一评估方法,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四)实行动态管理。市、县卫生局对创建合格乡镇的儿童保健工作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查和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提出整改意见。各单位应针对整改意见进行积极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给予警告和通报批评,严重者取消其“儿童保健服务达标合格单位”称号。 附件: 1、隆回县创建儿童保健服务合格

8、县领导小组和技 术指导组成员名单 2-1、湖南省儿童保健服务规范化建设标准及考核评分细则(县级) 2-2、湖南省儿童保健服务规范化建设标准及考核评 分细则(乡级) 3、湖南省创建儿童保健服务合格县市区评审情况统计表附件1:隆回县创建儿童保健服务合格县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袁长如 卫生局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副组长:魏海滨 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成 员:李雪梅 县妇幼保健院书记 刘清华 卫生局业务股长 周阳英 卫生局应急办副主任、妇幼专干隆回县创建儿童保健服务合格县技术指导组名单 组 长:李雪梅 县妇幼保健院副主任医师 成 员:彭玉华 县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 贺艳萍 县妇幼保健院副主任医师 马英浩 县人

9、民医院副主任医师 易阜才 县妇幼保健院副主任医师 刘龙池 县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 阳小艳 县妇幼保健院副主任医师 贺刚利 县妇幼保健院儿保科主任附件2-1:湖南省儿童保健服务规范化建设标准及考核评分细则(县级,总分100分)项目分值考核内容考核方法与评分细则扣分扣分原因实得分组织管理201、科室设置2儿童保健科为医院一级科室查编制部门的批文,无相应设置扣2分2、人员配备101.科室负责人为儿童保健或相近专业高级职称医师。2.人员配备与服务人数和半径及服务项目相符合,均为专职人员。3.儿童保健门诊人员必须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执业护士资格证,开展儿童早期康复及心理测试人员需有相应专科资质及培训证书

10、。4.所有专业人员须接受市级以上儿童保健专业技术岗前培训并考核合格,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业务技术培训;5.脱离儿童保健专业岗位2年者,需重新培训才能上岗。查验单位花名册(岗位名单)与排班表,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培训证书。1科室负责人为中级职称医师扣2分,中级以下扣3分。2.每少一名儿保医护人员扣1分。3.无执业资格,每人扣1分。4.未参加培训每人扣0.5分。3、制度建设81.有儿童保健科主任职责、儿童保健医师工作职责、护士工作职责。2.有儿保科工作制度、基层督导工作制度、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制度、儿童保健手册管理制度、新生儿疾病筛查相关管理制度、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管理制度、新生儿死亡评审制度、托

11、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制度、健康教育工作制度等。 现场查阅资料、人员考核,与相关人员访谈。1.缺少一项制度、职责等扣1分。2.抽查2名工作人员制度、职责的掌握及执行情况,掌握不好执行不到位各扣1分。服务项目开展501.开展儿童生长监测与评价、营养咨询、喂养指导。81有体格测量工作制度、健康检查与生长发育监测工作制度及专业操作流程,技术规范等。2.100%使用儿童保健手册、生长发育监测图。3.服务内容符合要求,技术操作规范。1.查看资料,缺少一项扣1分。2.现场抽查5名体检儿童的儿童保健手册、生长发育监测图使用情况,1例未使用保健手册或生长发育监测图各扣0.5分,扣完3分为止。3.现场考核1名专

12、业人员的测量操作、1名医师接诊2位儿童,测量操作不规范扣2分,医师接诊服务不规范、不全面扣2分。2.开展儿童常见疾病防治技术。61.能开展儿童常见病(营养不良、单纯性肥胖、贫血、佝偻病及铅中毒等)防治工作。2.有相关工作度及诊疗常规等。3.诊断依据标准、检测方法可靠、治疗规范。1.服务内容每缺少一项扣1分。2.考核1名儿保科医生,对儿童常见病的诊治标准掌握情况,不熟悉诊断标准扣1分,治疗不规范扣1分。3.检测方法不标准扣1分。3.开展高危儿保健。101.开展高危儿(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新生儿窒息、新生儿黄疸、高危妊娠母亲分娩儿、PKU、CH等)发育早期监测评估并适时转诊。 2.有高危儿筛查工

13、作制度、疑难病例转诊制度、儿童早期康复工作制度及操作常规等。 3.开展早期脑损伤患儿神经发育障碍早期康复干预。1.未开展筛查不得分;未开展早期康复干预扣4分,干预项目不全,每缺少一项扣1分。2.查看工作制度、筛查登记、康复诊疗档案,每缺少一项扣1分。3.考核12名专业人员操作技术,不规范扣2分。4.不及时转诊每例扣1分,扣完5分为止。4.开展儿童心理行为筛查测评。81.开展儿童心理行为筛查测评、儿童心理卫生咨询指导和适时转诊。2.有心理行为门诊工作制度等及技术操作常规。1.查看相关制度常规,筛查测评记录,缺一项扣1分。2.考核1名专业人员操作技术,不规范扣2分。3.不及时转诊每例扣1分,扣完4

14、分为止。5.开展儿童早期发展促进。81.有儿童早期发展促进工作制度,技术流程、规范。2.提供儿童早期发展促进咨询指导。业务人员了解儿童早期发展指标(感觉、大运动、精细动作、语言和社会适应性行为等方面)及发展促进技术措施。4.开展婴儿抚触、游泳等促进儿童早期发展的项目。1.未开展不得分,一项未开展扣2分。2查看相关工作常规和业务资料、记录本,记录不完善每项扣0.5分。3.查看安全和质量情况,存在安全隐患,无相应措施扣3分。4.考核医务人员儿童早期发展相关知识技能,考核不合格每人次扣1分。5.询问门诊5位儿童家长儿童早期发展知识,要求了解率90,90扣0.5分/人。6.开展儿童视、听、口腔保健。5

15、1.开展儿童视、听、口腔保健和疾病筛查工作。2.有听力筛查、视力检查、口腔保健工作制度及技术常规。3.结合儿童体检及时发现异常并转诊。4.有专人负责院内听力筛查,初筛率达到90%以上,复筛率达到95%以上。11项未开展扣1.5分;2.制度常规缺一项扣1分。3.查看相关记录。无记录扣1分,记录不完善扣 0.5分。4.筛查、复查率不达标各扣1分。5.信息管理、阳性患儿追踪、转诊管理不规范,各扣1分。7.开展预防接种。2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进行。1.查看场地用房,查阅相关记录。2.无相关记录每项扣0.5分,记录不完善每项扣0.2分。8.健康教育31.有各种(健康讲座、宣传折页、墙报、橱窗等)方法为婴

16、幼儿家长提供科学育儿知识与技能。2.育儿讲座至少每2月办1期。3.婴幼儿家长科学育儿知识知晓率85%现场查看、查阅资料。1.无相关宣传资料扣1分。2.健康讲座每少一期扣0.2分。3.婴幼儿家长问卷调查,科学育儿知识知晓率85%,扣1分保健质量评价指标(全辖区)10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达当年妇幼卫生管理目标要求。0-6岁儿童建档率90%。儿童保健手册使用率100%。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85%。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80%。新生儿家庭访视率95%。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当年妇幼卫生管理目标要求。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当年妇幼卫生管理目标要求。06岁儿童血常规检测率95%。高危、营养性疾病儿童管理率100%

17、。现场查看资料,未达到每项扣1分。房屋设备20环境布局21.布局区域化,与疾病门诊严格区分。流程合理,标示明确。环境温馨童趣安全,有空调等设施,室内温度适宜。2.有儿童候检场所,设有候诊坐位10张以上,茶水供应,配置儿童活动器具。3.设立宣传橱窗或宣传版面,有育儿及疾病防治宣教版面和健康处方。实地察看1.布局、流程不合理扣1分。2.标识不醒目、环境不温馨扣1分。业务用房61.健康体检1间,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2.体格测量、营养评估室1间,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3心理行为发育测评室1间,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4.儿童早期发展促进指导室1间,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5.儿童早期康复干预不少于4间:

18、评估室1间12平方米、训练室2间各不小于30平方米,理疗室1间12平方米;其他根据所开项目要求达到标准。5.听力视力保健诊室1间,符合听力筛查隔音要求,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口腔保健诊室1间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6.开展预防接种,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7.健康教育室1间,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可与医院的孕妇学校室共用。现场查看1.缺一个房间扣1分。2.面积不足每室(间)扣0.3分设施、设备121.室内有保暖、通风、空气消毒设备,有流动水洗手池。2.配备诊查桌、小儿诊察床(盖有软垫或床单)。3.配备体重计(杠杆称或电子称)、卧式量床、身高计、软皮尺、营养评价设备、心理行为测评量表与软件、电脑

19、、DDST测查工具及配套设施(小桌子、小椅子、楼梯等)。4.视动性眼震仪、选择性注视检测卡、标准对数视力表(灯光箱)、儿童图形视力表、色盲检查图谱、听觉评估仪、听力筛查仪、儿童口腔预防保健等相关材料和用品等。5. 听诊器、儿童血压计、体温计、聚光手电筒、扣诊槌、一次性儿童压舌板、消毒液杯、阅片灯箱等。6.儿童早期干预辅助设备。7.儿童玩具、电视、DVD机、投影仪。8.有开展血、尿常规检查、肝功能检查、微量元素检测、X光机(500mA以上)影像检查设备等。设施、设备处于功能状态,使用正常。实地察看。1.每缺一项设备或设施扣1分。2.每项设备或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扣0.5分。附件2-2: 湖南省儿童保

20、健服务规范化建设标准及考核评分细则(乡级,总分100分)项目分值考核内容考核方法与评分细则扣分扣分原因实得分组织管理201、人员配备101. 2万人以下的乡镇至少有一名儿童保健专干,每增加2万人口需增加一名儿童保健专干。2.儿童保健门诊人员必须持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或执业护士资格证,并接受儿童保健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合格。3.所有专业人员接受市级以上儿童保健专业技术岗前培训,并考核合格。每年进行一次业务技术培训;4.脱离儿童保健专业岗位2年者,需重新培训才能上岗。查验单位花名册(岗位名单),执业资格证书,培训证书。1.每少一名儿保专干扣3分,专干在岗时间少于1年扣1分。3.无执业资格,每人

21、扣2分。4.未参加培训每人扣1分。2、制度建设101.制定儿童保健医师工作职责、护士工作职责。 2.制定儿童保健门诊工作制度、儿童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儿童保健手册发放管理制度、新生儿访视工作制度、0-6岁儿童健康随访工作制度、高危(体弱)儿管理工作制度、转诊制度、健康教育工作制度、信息管理工作制度等。现场查阅资料、人员考核,与相关人员访谈。1.缺少一项制度、职责等扣1分。2.抽查1名工作人员制度、职责的掌握情况,掌握不好扣1分。服务项目开展451.开展新生儿访视101.有新生儿访视技术常规。2.正常足月新生儿访视次数不少于2次,可由村医访视;高危新生儿须由乡妇幼专干访视并酌情增加访视次数。2.服

22、务内容符合要求,技术操作规范。3.访视记录及时、完整、客观、真实。查看资料,与相关人员访谈。1.无技术规范扣2分。2.未按规范要求服务,每项扣1分。3.抽查10份新生儿访视,记录不全,缺1项扣0.2分,不真实扣5分。2.开展0-6岁儿童健康检查1510-6岁儿童健康检查流程图上墙,有儿童健康检查服务技术规范等。2.100%使用儿童保健手册、生长发育监测图。3.开设常日儿保门诊。开展体格测量、体格检查、生长发育评估,进行母乳喂养、辅食添加、心理行为发育、意外伤害预防、口腔保健、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4.服务内容符合要求,技术操作规范。5.访视记录及时、完整、客观、真实。1.查看资料,缺少一项扣

23、1分。2.现场抽查2-4名体检儿童的儿童保健手册、生长发育监测图使用情况,1例未使用保健手册或生长发育监测图各扣0.5分,扣完3分为止。3.现场考核1名专干接诊儿童、测量操作,接诊服务不规范、不全面、测量操作不规范扣2分。4.抽查10份访视记录,记录不全,缺1项扣0.2分,不真实扣5分。3.开展高危儿、营养性疾病儿童保健151.高危、营养性疾病儿童管理一览表上墙并动态管理。2.有相关儿童常见营养性疾病防治常规等。3对所有高危/营养性疾病 (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新生儿窒息、新生儿黄疸、高危妊娠母亲分娩儿、PKU、CH、中重度营养不良、单纯性肥胖、贫血、活动期佝偻病、先心病、唇腭裂等)儿童应进行

24、登记管理。4.对每一个高危/营养性疾病儿童均应建立个案管理,记录建档时间、疾病名称、随访及转归,进行专案管理。5.使用统一的“湖南省高危/营养性疾病儿童管理登记册”及“湖南省高危/营养性疾病儿管理记录表”。6.管理记录及时、完整、客观、真实。1.服务内容每缺少一项扣2分。2.无高危(体弱)儿童管理一览表上墙扣5分,非动态管理扣2分。3.考核1名儿保专干,对儿童常见病的防治、随访、转诊要求掌握情况,不熟悉扣1分。4.抽查5份记录,治疗随访不规范每例扣1分。5.未使用统一的表、册扣2分。6.抽查5份记录,记录不全,缺1项扣0.2分,不真实扣5分。4.开展预防接种2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进行。1.查看

25、场地用房,查阅相关记录。2.未开展不得分,无相关记录每项扣0.5分,记录不完善每项扣0.2分。5.健康教育31.有各种(健康讲座、宣传折页、墙报、橱窗等)方法为婴幼儿家长提供科学育儿知识与技能。2.育儿讲座至少每3月办1期。3.婴幼儿家长科学育儿知识知晓率85%1.现场查看资料,无相关宣传资料扣1分;健康讲座每少一期扣0.2分。2.婴幼儿家长问卷调查,科学育儿知识知晓率85%,扣1分。保健质量评价指标100-6岁儿童建档率90%。儿童保健手册使用率100%。0-6岁儿童保健管理率85%。0-3岁儿童系统管理率80%。新生儿家庭访视率95%。06岁儿童血常规检测率95%。高危/营养性疾病儿童管理

26、率100%。现场查看资料,未达到每项扣1分。房屋设备25环境布局31.布局区域化,与疾病门诊严格区分。流程合理,标示明确。环境温馨童趣安全,有保暖等设施,室内温度适宜。2.有儿童候检场所,设有候诊坐位5张以上,配置儿童活动器具。3.设立宣传橱窗或宣传版面,有育儿及疾病防治宣教版面和健康处方。实地察看1.布局、流程不合理扣0.5分。2.标识不醒目、环境不温馨扣0.5分。3.服务内容每缺少一项扣1分。业务用房71.有相邻的体检室和测量室,使用面积各不少于15平方米。2.开展预防接种,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3.健康教育室1间,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可与医院的孕妇学校室共用。现场查看1.缺一个房间

27、扣2分。2.面积不足每室(间)扣0.5分设施、设备151.室内有保暖、通风、空气消毒设备,有流动水洗手池。2.配备诊查桌、小儿诊察床(盖有软垫或床单)。3.新生儿访视包:体温计、新生儿杠杆式体重计/电子体重计、听诊器、手电筒、消毒压舌板、75%酒精、消毒棉签,新生儿访视卡、笔等。其中新生儿杠杆式体重计/电子体重计,最大载重为10kg,精确度25g。4.标准儿童体重计(杠杆称或电子称)、卧式量床、身高计、标准软皮尺、营养评价设备。4.标准对数视力表(灯光箱)等。5.听诊器、儿童血压计、体温计、聚光手电筒、消毒儿童压舌板、消毒液杯、阅片灯箱等。6.儿童玩具、电视、DVD机、投影仪。7.有开展血、尿

28、常规检查、肝功能检查、X光机(500mA以上)影像检查设备等。设施、设备处于功能状态,使用正常。实地察看。1、每缺一项设备或设施扣1分。2、每项设备或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扣0.5分。附件3:湖南省创建儿童保健服务合格县市区评审情况统计表机构名称评审情况儿童保健科人员情况儿童保健用房儿童保健门诊服务项目儿童保健门诊设备其他时间分数总人数高级(人)中级(人)初级(人)其他管理用房(间)门诊用房(间)总面积 (平方米)备注:1、机构名称中乡镇卫生院请注明卫生院性质(中心/普通/防保型卫生院)。 2、儿童保健门诊服务项目(请填写序号,可多选):a. 健康体检;b. 生长发育监测;c. 营养评估与喂养指导;

29、d. 神经心理发育评估与早期发展促进指导;e. 视力筛查;f. 眼保健;g. 听力筛查; h.口腔保健指导;i. 计划免疫;j. 常见营养性疾病的防治;k. 高危体弱儿筛查;l.其他未提及项目。 3、儿童保健门诊设备(请填写序号,可多选):a. 小儿诊察床;b. 儿童体重秤;c. 身长测量床; d. 立式身高坐高计;e. 听力筛查仪;f. 新生儿访视包;g. 儿童血压计和听诊器; h. 儿童图形视力表或标准对数视力表(灯光箱);i. 营养评估与喂养指导、神经心理发育评估与指导相应的量表、软件与设备;j. 儿童压舌板和消毒液杯;k. 阅片灯箱;l. 其他辅助设备,如微量元素检测、X光机(500mA以上)影像检查设备;m.儿童口腔预防保健等相关材料和用品;m.其他未提及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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