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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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临泉县2012年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工程迎仙中心校教学楼建设项目监理二次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J20150064采购人: 临泉县教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 临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2015年5月22日目 录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3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5第三章 评审办法17第四章 采购合同19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38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临泉县2012年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工程迎仙中心校教学楼建设项目二次1 采购条件 本采购临泉县2012年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工程迎仙中心校教学楼建设项目监理二次(项目编号:J20150064)已经批准。采购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采购人为临泉县教育局,采购代理机构为临泉

2、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选择供应商。2.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2.1、项目编号:J20150064 2.2、项目名称:临泉县2012年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工程迎仙中心校教学楼建设项目监理二次 2.3、项目预算:6万元。 2.4、服务期: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5、项目内容:新建四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2995m2,工期180日历天,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的工程施工监理。划分1个标包。3供应商资格要求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3、投标人须具备房建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3、监理能力。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建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采取谈判资格后审。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谈判者,可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栏目下载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5.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5.1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5月27日15时00分。地点:临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标一室。5.2 逾期送达的或未按要求密封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不予接收。6.踏勘现场和谈判预备会采购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谈判预备会。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发布。8

4、. 联系方式采购人:临泉县教育局地 址:临泉县城关镇前进东路302号联系人:朱猛电 话:0558-6527029采购代理机构:临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地 址:临泉县城鲖阳西路94号联系人:李晓亮电 话:0558-6405675传 真:0558-64056719、招标采购监督机构名 称:临泉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地 址:临泉县城鲖阳西路94号传 真:0558-6405693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采购人采购人:临泉县教育局1.1.3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临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地 址:临泉县城鲖阳西路94号 1.1.4项目名

5、称临泉县2012年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工程迎仙中心校教学楼建设项目监理二次1.1.5建设地点临泉县迎仙镇1.2.1资金来源财政1.2.2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1.3.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1.3.3服务期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1.3.4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关法规、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等有关规定1.4.1申请人资质条件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投标人须具备房建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建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1.4.2是否接受联合体申请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9.1

6、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竞争性谈判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1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1.12偏离 不允许 允许,允许偏离幅度及其处理方法2.1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其他材料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2.2.1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5年5月27日15时00分2.2.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所有申请人有义务在网上自行查询,无需以书面形式回复。请申请人密切关注网站关于本项目的补遗、答疑、变更等内容,及时下载使用。如申请人不查询,后

7、果自负。2.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3.3.1申请文件有效期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起计算60天3.4.1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申请人的基本账户汇出。从分公司或办事处汇出无效。 汇入单位:临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泉县支行账号:34001711208059067899到户时间:2015年5月27日15时00分前。谈判保证金金额:壹万元。其他要求:1、谈判保证金的转款凭证(银行转账回单、网银回单原件或复印件)须在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随谈判响应文件提交。申请人应承担保证金在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到帐的风险,是否在截止时间前到帐,以采购

8、中心财务到帐记录的时间为准。 截止时间后到户的,谈判保证金无效。2、在银行付款单备注栏注明投标项目“J20150064”或项目名称。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方案 不允许 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外封包的封口处须密封并加盖申请人公章;2、投标一览表、投标函、投标报价表、技术规格偏离(响应)表须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本文件要求。3.7.4申请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3.7.5装订要求

9、每一份申请文件装订一册。正本和副本均须用A4纸装订成册(图表页可例外),宜标注页码。应采用粘贴方式装订,不宜采用活页装订(宜用胶装),否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4.1.2封套上写明临泉县2012年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工程迎仙中心校教学楼建设项目监理二次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在2015年5月27日15时00分前不得拆封申请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地址:4.2.2递交申请文件地点临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标一室4.2.3是否退还申请文件 否 是。5.1谈判时间和地点谈判时间:同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谈判地点:同提交申请文件地点6.1谈判小组组

10、建谈判小组构成:专家评委3人;抽取方式:随机抽取。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银行汇款履约担保金额形式: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完毕后退还。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8.1 参与谈判要求委托代理人签署谈判文件的,谈判文件中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8.2预算价6万元。8.3不良行为记录的定义/8.4谈判结果公示谈判结果在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媒介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8.5谈判文件的解释权构成本谈判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同一文件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不

11、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人负责解释。8.6申请文件内容不一致的确认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与申请函及申请函附表不一致的,以报价函及申请函附表为准;申请函与申请函附表不一致的,以申请函为准;小写数字与大写数字不一致的,以大写数字为准;其他内容不一致的,以不利于申请人的解释为准。8.7退还谈判保证金未成交的谈判报价单位的谈判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退还。8.8履约保证金成交单位的谈判保证金将转入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的一周内全额退还。8.9付款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第5项支付。临泉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投 标 人 须 知一、凡到县招标

12、中心参与投标竞争及办理相关业务的建设工程类申请人、政府采购类供应商、土地出让及产权交易类竞买人统称申请人。二、申请人进入县招管局和招标中心办公场所,均被音视频监控系统全程记录,并作为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据。申请人要自觉约束自己的言行,注重文明礼貌,遵守公共秩序,自觉爱护公物。三、申请人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办理参加开标等投标事项,中标人要按要求参加约谈、缴纳履约保证金、领取中标通知书及签订合同。四、申请人代表办理参加开标、申请退还保证金、参加约谈、领取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等业务,需持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否则不予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退还(变更)项目负责人证书的,需持有授权

13、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并经业主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五、申请人要严格遵守招标采购交易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不得缴纳保证金后不参加投标,不得通过资格预审后不参加投标,不得存在借挂靠资质、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情形。六、申请人要严格执行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法规及纪律,不得向监管部门人员、招标采购单位人员、招标中心人员、代理机构人员有吃请、馈赠等违法违纪行为。七、申请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进行质疑、异议、投诉,不得恶意或违规投诉。八、申请人要自觉接受监督管理,积极配合调查处理。九、申请人在招标采购交易过程中如发现有关单位工作人员存在违法违纪情形,有权监督

14、,并可按规定程序向有关部门反映。1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己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采购。1.1.2 本采购项目采购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采购代理机构: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采购项目名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采购建设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采购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 采购范围、工期和工程质量1.3.1 本次采购范围:见申请人须知前

15、附表。1.3.2 本项目的工期: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项目的工程质量: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 申请人资格要求1.4.1 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负责人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2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申请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

16、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申请。1.4.3 申请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参加本次谈判(已提交的申请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代建人;(3)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4)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6)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被责令停业的;(8)被暂停或取消参与政府采购资格的;(9)财产被

17、接管或冻结的;(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11)受到行政处罚且在投标限制准入期限内的。1.5 费用承担申请人准备和参加谈判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谈判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谈判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竞争性谈判公告(或竞争性谈判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申请

18、人踏勘项目现场。1.9.2 申请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申请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申请人在编制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申请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谈判预备会1.10.1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谈判预备会的,采购人按竞争性谈判公告(或竞争性谈判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谈判预备会,澄清申请人提出的问题。1.10.2 在谈判预备会召开前,申请人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将需要采购人澄清的问题送达采

19、购人。1.11 分包申请人拟在成交后不容许分包。1.12 偏离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偏离竞争性谈判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竞争性谈判文件2.1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1)竞争性谈判公告(或竞争性谈判邀请书)(2)申请人须知(3)评审办法(4)合同协议书(5)概况(6)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格式)(7)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和最终报价,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2.2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2.2.1 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谈判文

20、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澄清申请,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予以澄清。2.2.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将在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3天前,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站公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3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2.3.1 在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3天前,竞争性谈判文件修改通知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站公布。3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3.1 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的组成3.1.1 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一、招标公告二、申请人须知三、评标办法四、合同书五、概况六、竞争性谈

21、判申请文件格式3.2 谈判报价3.2.1谈判报价应包括申请人成交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所需支付的一切费用。3.3 申请文件有效期3.3.1 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申请文件有效期内,申请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申请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申请人延长申请文件有效期。申请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申请人拒绝延长的,其谈判失效,但申请人有权收回其谈判保证金。3.4 谈判保证金3.4.1 申请人在递交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的同时,应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

22、和第六章“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格式”规定的谈判保证金格式递交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谈判的,其谈判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 申请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其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作废。3.4.3 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后5 个工作日内,向未成交的申请人退还谈判保证金。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申请人在规定的申请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2)成交人在收到成公路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谈判时弄虚作假,与其他参与谈判

23、的单位串通损害公共利益的;4)干扰和影响谈判过程和结果的。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应附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6 备选方案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申请人不得递交备选方案。允许申请人递交备选方案的,只有成交人所递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成交人的备选方案优于其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的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方案。3.7 竞争性谈判申请文

24、件的编制3.7.1 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应按第六章“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3.7.2 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应当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关服务期、申请文件有效期、服务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或复印。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正本按第六章“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格式”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并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修改之处应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或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3.7

25、.4 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正本份,副本份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宜清楚地标记 “ 正本”或“ 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4纸印刷( 图表页可例外),分别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并不宜采用活页装订。4递交申请文件4.1 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宜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申请人单位章。4.1.2 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

26、求密封的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2 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4.2.1 申请人应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4.2.2 申请人递交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的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申请人所递交的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不予退还。4.2.4 采购人收到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后,向申请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3 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申请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竞争性谈

27、判申请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3.2 申请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申请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谈判会5.1谈判会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1.10.3项规定的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和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召开谈判会。申请人有关人员参加谈判会的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5.2 谈判会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召开谈判会:(l)宣布谈判会纪律及程序要求;(2)公

28、布在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的申请人数量。 (3)检查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的密封情况(非公开招标项目进行谈判的,各轮报价均不公开);(4)谈判小组对文件及报价进行评审。 (5)初审后组织谈判报价。6谈判6.1谈判小组6.1.1 谈判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谈判小组成员人数3人。6.1.2 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采购人或申请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申请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谈判公正进行的;(4)曾因在采购、评标以及其他与

29、政府采购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情形。6.2 谈判原则谈判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审谈判小组按第四章“评审办法”内容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结论分为通过和未通过。本次竞争性谈判程序为N轮谈判、N+1报价;报价单位的第N+1轮报价应低于自已的第N轮报价。谈判并不限定只进行N+1轮报价,如果谈判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申请人进行多轮报价。在谈判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及重大调整的前提下,申请人下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谈判小组按申请人最终的投标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选出报价最低的申请人为预中标人,报价次低的申请人为预中标候选人。

30、最终报价相同的,由申请人随即抽取。7合同授予7.1 成交方式7.1.1谈判小组推荐1至3名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成交候选人等信息将在指定媒体予以公示,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依据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人。7.1.2申请人对评标结果的质疑和投诉应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提出。7.2 成公路知采购人确定成交人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7.3 履约担保7.3.1 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7.3.2 成交

31、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谈判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 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按成公路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根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和成交人的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协议书。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谈判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成公路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人退还谈判保证金;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需要

32、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评审办法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形式评审标准申请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第五章“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内容符合第五章“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中内容的要求,内容清晰可辨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超过最高报价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规定以响应文件所附复印件为准总监理工程师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以响应文件所附复印件为准3响应性评审标准服务内容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规定监理服务期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33、”规定服务质量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规定响应文件有效期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规定谈判保证金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规定监理大纲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1.评审方法1.1谈判小组对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进行评审。1.2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谈判不限于两轮,谈判小组如认为有必要进行多轮谈判。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谈判文件技术服务需求合同条款未作实质性变动情况下,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前一轮或初始报价。1.3本项目为有效最低价法,对通过评审的申请人的最终报价按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排序第一的申请人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序第二的申请

34、人为第二成交候选人。如最终报价相等,则由最终报价相等的申请人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1.4如谈判小组按照谈判办法评审只能产生1家合格单位,谈判小组作重点评审后,确定该单位的投标报价相对于控制价降幅合理的,应推荐该单位为预中标人。谈判小组按谈判文件评审出来的合格申请人最低投标报价相对于控制价降幅过小的,谈判小组作重点评审后,应否决所有投标。2初步评审标准2.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资格后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对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进行评审。评审中,谈判小组可要求申请人对资格评审标准、响应性标准(不含谈判保证金)中的不合格指标在

35、谈判小组要求的时间内进行修正,以达到合格条件,如申请人未能或拒绝修正的,评审结论按未通过处理,响应文件无效。附件:报价函谈判报价函申请人项目名称临泉县2012年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工程迎仙中心校教学楼建设项目监理二次谈判报价 报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第四章 采购合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第一部分 协议书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

36、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规模: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 协议书;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5. 通用条件;6. 附录,即: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身份

37、证号码: ,注册号: 。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大写): ( )。包括:1. 监理酬金: 。2. 相关服务酬金: 。其中:(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六、期限1. 监理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2. 相关服务期限:(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七、双方承诺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

38、监理与相关服务。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八、合同订立1.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2. 订立地点: 。3.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临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盖章) 临泉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盖章)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1. 定义与解释1.1

39、定义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 “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1.1.2 “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3 “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4 “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5 “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

40、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1.1.6 “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1.1.7 “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1.1.8 “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1.1.9 “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1.1.10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1.1.11 “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41、。1.1.12 “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1.1.13 “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4 “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1.1.15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6 “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1.1.18 “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

42、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1.2 解释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2.2 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4)通用条件;(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2. 监理人的义务2.1 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2.1.1 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1.2 除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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