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120328肇庆市城乡规划局肇庆新区水系及防洪排涝专项规划招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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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肇庆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招标编号:0809-1241ZQG3B328/01项目名称:肇庆新区水系及防洪排涝专项规划肇庆市城乡规划局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二一二年三月目 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第三章 规划任务书17第四章 合同(样本)24第五章 附 件32附件1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33附件2 自查表34附件3 投标书36附件4 投标一览表38附件5 详细报价清单(格式自定)39附件6 详细服务方案(格式自定)39附件7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40附件8 项目组成员一览表41附件9 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主要技术人员简历表42附件10-1 2007年以来投标人编制城乡规

2、划项目获奖情况一览表43附件10-2 2007年以来投标人编制同类型项目一览表44附件1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45附件1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6附件13-1 投标保证金47附件13-2保证金退还说明47附件14-1 关于资格文件声明的函48附件14-2 资格文件49附:评标文件50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受肇庆市城乡规划局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0809-1241ZQG3B328/01,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2年3月26日至2012年3月30日五个工作日。 一、招标编号:0809-1241ZQG3B

3、328/01二、项目名称:肇庆新区水系及防洪排涝专项规划三、项目类别:服务类四、招标项目内容、招标项目的性质及要求1、招标项目内容:肇庆新区水系及防洪排涝专项规划2、项目任务安排和进度要求:1)中标人必须于2012年4月30日前,提交初步成果;2)中标人必须于2012年5月20日前,提交纲要成果(征求意见稿);3)中标人必须于2012年6月10日前,提交纲要成果(专家评审稿);4)中标人收到专家评审意见后20日内,向规委会提交纲要成果(审议稿);5)中标人收到规委会审议意见后20日内,向市委、市政府提交规划成果(报批稿);6)中标人收到市委、市政府审批意见后10日内,提交规划成果。3、招标项目

4、的性质及要求: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得分拆报价,且要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详见第三章规划任务书)。五、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3、投标人必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或城市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并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不允许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六、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上述资质证书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到本公司获取招标文件。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2年3月26日至2

5、012年4月17日每天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东省肇庆市天宁北路75号广发银行大厦(原发展广场)15楼。3、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150.00元/套,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或通过转账支付购买。通过转账支付购买的方法如下:将招标文件工本费汇入: 开户名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肇庆分行营业部 账号:107015512010017209 汇入地点:广东省肇庆市 (并请注明购买单位名称及“事由:购买0809-1241ZQG3B328/01号招标文件”)如需邮寄

6、招标文件,请另付特快专递费用¥60.00元。款到指定账户后,招标机构即向合格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所有资料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采购人及招标机构对邮件送达延误、损坏、丢失、毁灭等情形不负任何责任。 5、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报名及投标。 八、招标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

7、送有关证明材料。 九、招标活动实施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递交时间:2012年4月18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2、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4月1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3、投标及开标地点/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信安路肇庆市财政大楼二楼评标室。4、联系人及联系方法:按采购人、招标机构联系方式。十、采购人、采购办、招标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肇庆市城乡规划局联系人:夏小姐联系电话:0758-27651832、采购办:肇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人:黎先生、黄先生联系电话:0758-23131523、招标机构名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地址

8、:广东省肇庆市天宁北路75号广发银行大厦(原发展广场)15楼 招标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小姐、区小姐 联系电话:0758-2313165 财务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758-2313165 传真电话:0758-2313395 电子邮箱:zqhl2313165 评标结果公示网站: http:/、http:/及http:/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内容1项目名称肇庆新区水系及防洪排涝专项规划2项目编号0809-1241ZQG3B328/013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9、,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3、投标人必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或城市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并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不允许以联合体形式投标。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2年3月26日至2012年4月17日每天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东省肇庆市天宁北路75号广发银行大厦(原发展广场)15楼。3、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150.00元/套,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或通过转账支付购买。5项目答疑会本项目不集中举行答疑会。6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式六份,

10、正本一份,副本五份,电子文档一份。7投标有效期90天8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向招标机构交纳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14,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应用人民币,以银行划帐或电汇方式提交,并于2012年4月17日前到帐;9招标活动实施时间和地点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2年4月18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4月1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3、投标及开标地点/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信安路肇庆市财政大楼二楼评标室。10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其中规划技术部分90分,价格10分。投标人须知1.总体说明1.1.适用范围本招标

11、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邀请中所叙述的服务采购。1.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3.关于投标项目投标人需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且要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在招标机构。1.4.合格的投标人1.4.1.具有投标邀请中所述资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为合格的投标人。1.4.2.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的法律、行业、地方法规。1.4.3.本次招标的总控制费用为人民币140万元,即本项目不接受超过人民币140万元的报价。1.5.关于定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一次报价一次评标定标的方式。投标人的报价必须是固定的,且只能作一个最有竞争力的报价和方案,

12、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1.6.定义1.6.1.“采购办”系指肇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1.6.2.“采购人”系指用户单位,即肇庆市城乡规划局。1.6.3.“招标机构”系指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1.6.4.“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机构提交合格的投标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6.5.“实质性响应”系指符合招标文件所有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要求,或限制了采购人权利和投标人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1.6.6.“甲方”系指用户单位,合同的一方当事人。1.6.7.“乙方”系指中标

13、人,合同的一方当事人。1.6.8.“伴随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乙方须承担的有关后期服务。1.6.9.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该作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或解释。1.7.合格的服务1.7.1.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服务,其来源地均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官方贸易关系的国家或地区。1.7.2.采购人将拒绝接受不合格的服务,并有权不予支付任何费用,同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1.8.知识产权投标人应保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成果、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须包括合

14、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1.9.关于投标人1.9.1.投标人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誉好,有经营实力和履约能力,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的法律、行业、地方法规。1.9.2.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具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参加投标、开标仪式,在评标过程中随时接受评标委员会就投标文件内容提出的质疑,并及时如实予以解答、澄清。1.9.3.投标人应提供能证明投标人承担所投项目能力和资格的有关资格、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投标人基本情况;(2)项目实施及服务情况;(3)其他能够证明投标人承担项目能力及资格的资料如:相关资质证书,近年承担

15、类似项目编制的业绩证明,近年承担规划项目编制获得的奖励或荣誉等。1.10.纪律与保密事项1.10.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1.10.2.除投标人被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外,在确定中标投标人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1.10.3.在确定中标投标人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1.10.4.

16、获得本招标文件者,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若有要求,开标后,投标人应归还招标文件中的保密的文件和资料。1.10.5. 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规划任务书、规划文本、图纸等所有资料,投标人获得后,应对其保密。除非采购人同意,投标人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将其用于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开标后,投标人须归还采购人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并销毁所有相应的备份文件及资料。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规划任务书(4)合同(样本)(5)附件(6)评标文件2.2.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如需澄清招标文件的疑点,可用书面提交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招标

17、机构,其通知应确保招标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七天前收到。2.3.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2.3.1.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招标机构提出质疑)。2.3.2.考虑到补充、修正通知及答疑纪要的影响,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天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2.3.3.所公布的补充、修正通知及答疑纪要等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18、。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予以确认。2.3.4.考虑到补充、修正通知及答疑纪要的影响,招标机构可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日期。2.4.招标文件不可偏离部分招标文件中,凡带“*” 号部分为不可偏离条款,投标人必须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3.投标总则3.1.投标文件的编写3.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制作并递交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以确保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被拒绝投标。投标人在投标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都将直接导致废标,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3.1.2.投标语言和

19、计量单位:投标文件和来往函件应用简体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他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招标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1.3.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3.1.4.投标人须用人民币报价。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1.5.

20、投标人投标报价应为所投项目的最终报价,包含一切税费;投标人应自行增加项目实施所必需但招标文件没有包含的所有使用授权、版权、专利等一切费用,如果投标人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在规划服务实施整个过程工作中出现任何的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甲方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3.1.6.投标人在详细报价中须列出规划任务书的所有项目,投标人认为必要的但在招标文件中未列出的其它项目应在报价表后面做出补充,所补充的内容应在详细报价清单加以详细说明。3.1.7.报价栏项目中如出现唯一的数字“0”,则视报价为零;如出现空白,视为未响应。3.1.8.投标人应对其所提交的投标文件每页编制页码,同时编制清晰的索引目录,方便评标小

21、组成员评审。3.2.投标注意事项为确保各投标人充分理解项目要求,请各投标人务必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如我方组织答疑会,请各投标人务必参加,否则因此引起的不利于投标人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3.投标文件的组成3.3.1.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部分:(按以下顺序排列装订)(1) 自查表(2) 投标书(3) 投标一览表(4) 详细报价清单(5) 详细服务方案(6)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7) 项目组成员一览表(8) 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主要技术人员简历表(9) 2007年以来投标人编制城乡规划项目获奖情况一览表(10) 2007年以来投标人编制同类型项目一览表(1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22、托书(仅适用于投标人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13)投标保证金以及保证金退还说明(14)关于资格文件声明的函/资格文件及其他的授权书(15)规划任务书以及规划技术响应性评审表中所提出、设计的需要提供的资料等(16)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文件资格文件视为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份。3.3.2.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单独提交。3.3.3.所有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3.3.4.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因其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错漏而导致的一切后果。3.4.投标3.4.1.全部投标文件一式六份,正本一份(投标文件一份;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份,电子版要求磁盘或光盘介质,WORD或EXCEL格式,不留密码,无病毒),副本五份,

23、并注明“正本”和“副本”。如果副本与正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所有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正式签署。3.4.2.投标人应对投标服务提供完整的详细的实施说明,如投标人对指定的项目要求建议做任何改动,应在投标中清楚地注明。3.4.3.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即投标邀请书中所规定的时间)前送达投标、开标地点(即投标邀请书中所规定的地点),交予招标机构专职负责人员,任何迟于这个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3.4.4.所有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五份及电子版)必须放在完好的信封或包装内密封,在封口及骑缝上加盖投标人的公章;投标一览表单独放在小信封内密封,封口加盖投标人的公章(供唱标用),并在每一信封

24、或包装的封面上写明:收件人名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包装内容: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投标一览表/保证金退还说明信封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联 系 人:联系电话:在规定的开标时间2012年4月18日上午9:30前不得启封3.4.5.招标机构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3.4.6.招标机构不接受电报、电话、电传、传真、快递、邮寄投标。3.4.7.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5.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天。在特殊情况下,招标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

25、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同意延期的投标人根据原有效期应负之权利及责任相应也延至新的有效期。3.6.投标保证金3.6.1.投标人应向招标机构提交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14,000.00元)投标保证金。3.6.2.投标保证金应用人民币,以银行划账或电汇方式提交,并于2012年4月17日前到账:收款单位名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肇庆分行营业部账 号:107015512010017209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请将银行进账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附上投标保证金退还说明,格式详见附件13-2)交给招标机构。3.6.3.如投标人未按3.6.1和3.6.

26、2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将被拒绝。3.6.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条件:(1)如果投标人中标,投标保证金将保持的约束力,直至中标人与采购方签订采购合同,并向招标机构交回一份合同正本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2)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撤回其投标;或被通知签约后拒绝签约;或未能执行缴交中标服务费的规定,则招标机构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最迟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3.6.5.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予以退还。3.7.投标的修改在投标截止前投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修改其投标,在投标截止后不得修改其投标。3.8.投标的撤回在投标截止前投标人

27、可以撤标,在投标截止后不允许撤标。4.开标、评标与定标4.1.开标4.1.1.开标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为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4.1.2.开标由招标机构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4.1.3.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如投标人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备查)。4.1.4.开标时,由采购办或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完成时间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4.1.5.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均当众予以拆封、宣读,除非参加

28、投标的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4.1.6.招标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4.1.7.开标会后,要求投标人派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出席评标会并对本规划方案构思进行陈述,如投标人放弃陈述或陈述人不是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则该投标人在其陈述评审项得分为0分。4.1.8.陈述:只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才有陈述的机会。陈述的先后顺序将通过随机抽签的形式确定。按照抽签确定的陈述顺序,投标人逐一陈述其规划方案构思,每个投标人只有一次陈述机会,时间控制在10分钟之内。4.2.评标4.2.1.评标委员会(1)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五人(或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用户代表一名,其余评委均从

29、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2)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即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响应的依据是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证据。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和关键条文偏离、保留或反对的投标。4.2.2.评标原则(1)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2)评标委员会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否决所有投标。4.2.3.评标委员会将推荐被确定为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次高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本次评标的评分权重为:规划技术评分权重占90%,价格评分权重占10%(详细评标

30、方法见附评标文件)。4.2.4.以下情况将可能导致废标(1)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可能导致废标。(2)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包括招标项目价格、完成时间、项目计划、技术规范、合同的主要条款),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超出经营范围投标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要求的;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4)投标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书的;5)不满足规划任务书中主要原则及要求,或严重超出和偏离的;6)投标有效期不足的;7)投标报价不固定的;8)投标文件密封封口不加盖投标人公章的;9)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不

31、真实。10)投标人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3)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由于不按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规定进行投标的一切后果。4.2.5.评标过程的保密性(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招标机构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4.2.6.投标文件的澄清(1)除评标委员会主动要求澄清外,从开标后至授予合同期间,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与其投标相关的任何问题与评标委员会联系。(2)为有利评标,在开标后,可随

32、时请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内容加以澄清,澄清的内容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以书面形式表达并加盖公章的答复经评标委员会认可后,可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参与评标。4.2.7.相关注意事项(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2)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3)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过程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扩散出与评标无关的人员。(4)评标委员会不直接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

33、4.2.8.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否决后,依法重新招标。4.3.定标评标委员会提出推荐中标意见,经用户单位确认,由采购人、招标机构与预中标人进行最终澄清及对预中标人的资格和履约能力进行再次审查,形成最终合同的基础文件。如在最终澄清过程中,发现预中标人存在重大问题造成其履约能力不能满足要求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视其实际情况,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没收其投标保证金。采购人可以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最终澄清完成后,由招标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招标机构在以下网址:、及http:/公告中标人名单,不在中标名单之列者即默认为落标

34、,招标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中标人应依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自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5.签约及中标服务费5.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5.2中标人必须在中标后,签约前按如下标准和规定向招标机构直接缴交中标服务费。5.2.1.以中标通知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5.2.2.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2002 1980号)执行。本项目类型为服务类(详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服务中标总金额在100万以下的部分,中标服务费按成交总金额的1.5%计算;100万到500万的部分,按0.8%计算;

35、500万到1000万的部分,按0.45%计算;1000万到5000万的,按0.25%计算;中标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5.2.3.中标服务费币种与中标通知中中标价的币种相同。第三章 规划任务书规划任务书1.规划背景及目的1.1规划背景肇庆新区内自然生态条件优越,背山面水,河网密布。规划区南临西江、东靠北江,北有九坑河水库,内有长利涌、横槎涌等主要河涌。规划区地势平坦而低,区内地形标高大都低于西江洪水位,雨水排放不便,存在比较严重的内涝问题。现有的相关防洪、竖向规划只能满足基本的需求,无论是规划范围、建设标准,还是规划理念,都与未来新区的发展目标相差甚远。为确保城市防洪排涝安全,城市水系布局

36、、水环境与城市规划充分融合,对上支撑新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对下指导涉水相关工程的设计建设,并作为城市景观、场地竖向、给排水等规划设计的重要基础,特组织编制本肇庆新区水系及防洪排涝专项规划(2012-2020)。1.2规划目的水是新区重要的生态本底,是彰显城市特色重要的载体之一。确保新区防洪排涝安全,是新区所有规划建设的前提。通过编制新区水系及防洪排涝专项规划,可系统解决与“水”相关的问题水系布局、防洪排涝、水系生态环境保护、水体运行控制等问题,同时协调防洪排涝与场地竖向的关系、水系建设与城市建设用地的关系、水污染治理与水资源综合利用的关系等。2.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与肇庆新区规划区域范围一致,总面积

37、约115平方公里;规划协调区范围南至西江,北至水坑排渠、丰乐排渠以及九坑河水库的汇水区域,西至罗隐涌,东至青岐涌,总面积约为410平方公里。3.规划依据和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主席令2007第74号);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肇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肇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20)(在编);肇庆新区总体规划(2012-2020)(在编);城市水系规划规范(GB50513-2009);城市防洪规划规范(征求意见稿)。4规划内容要求按照肇庆新区总体规划的要求,开展肇庆新区水系及防洪排涝专项规

38、划,包含以下五部分内容。4.1水系布局规划(包括但不少于以下规划内容)以现状水系布局为基础,协调水系与城市用地布局规划、与生态安全体系构建、与景观环境塑造、与基础设施建设(道路场地建设、排水管网建设等)之间的关系,确定规划水系布局。以规划水系布局指导各个分项规划,以各个分项规划的研究成果支撑最终规划水系的形成。在进行各分项规划的研究过程中,以确保城市安全为前提,协调各分项规划之间的关系。根据水域功能类别,对区内水系类别进行划分,根据河道自然规模等因素对水系等级进行划分。4.2 防洪排涝规划(包括但不少于以下规划内容)根据各主要水系的影响范围内城市规划建设规模,确定水系防洪标准;根据地区的重要性

39、,确定城市排涝标准;根据相关规划对城市发展进程的研判,确定防洪排涝分期建设标准。根据河道周边用地情况,根据河道在区域、在片区生态安全格局体系中的作用,根据河道在景观环境塑造方面的作用,在分析研究现状河道断面的基础上,确定规划河道断面的基本形式。整合相关流域防洪排涝规划,根据最新的水文资料,对区域性河道进行水文分析计算,以确定河道洪峰流量,河道规格及设计水面线。综合分析现状地形和场地竖向规划,划定各主要支流的汇水范围,对区内各主要支流进行水文分析计算。以规划水面线作为场地竖向设计的重要依据。分析规划设计水面线和现状地面标高,划定雨水自排和抽排区域,综合分析水利工程投资与场地填方投资的关系,最终确

40、定雨水自排和抽排范围,确定雨水泵站的规模。在水文分析计算的基础上,在空间上落实水系的走向与范围,确定河道建设的规格,防洪排涝设施的建设方式、选址及占地规模。4.3 水系保护规划(包括但不少于以下规划内容)划定水系蓝线保护规划水域,在蓝线外控制一定宽度的滨水绿化带,在滨水绿化带外根据水体功能、水域面积、滨水区地形条件等因素,划定滨水空间控制范围。根据水环境功能区划,确定水质保护目标,分段计算水体纳污能力,以此确定污染物入水控制总量,指导城市用地布局和开发强度,指导城市污水收集处理,面源污染治理,内源污染治理与水生态修复方案。计算确定维持水系统生态平衡的需水量,采取适当措施保障生态需水量。提出维护

41、水生态系统稳定与生物多样性的措施。4.4 水系利用规划(包括但不少于以下规划内容)在保护的前提下有限利用城市水系。根据水系自身特点与城市规划功能布局,确定水域、岸线与滨水空间的利用方式,促进城市水系在功能上的复合利用,提出水系景观设计指引。4.5 工程实施建议总结水系规划工程建设内容,对工程建设进行投资估算,对工程建设的效益进行分析。以重点解决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为抓手,结合城市开发建设的时序,确定水系规划工程的内容及建设时序。5.规划成果要求5.1总则(1)所有规划成果的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所有规划成果的文字说明和文字标注均须采用中文版式,技术图纸和文字必须做到清晰

42、完整、尺寸齐全准确,同类图纸规格应尽量统一。5.2成果形式规划成果应包括书面成果、相应电子数据成果、成果演示光盘以及规划成果展板。(1)书面成果规划成果按文本与主要图纸、说明书与图纸、基础资料汇编分类以A3规格缩印编排成三册。(2)电子数据成果电子数据成果文字采用doc格式,图纸采用dwg和jpg两种格式,并符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关规划成果电子报批和管理的格式要求。(3)其他成果1) 规划成果展板采用A0规格;2) 成果演示光盘:采用多媒体格式,1015分钟,中文配音。5.3成果内容肇庆新区水系及防洪排涝专项规划的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及规划附件三部分。(1)规划文本规划文本是对规划的各

43、项目标和内容提出规定性要求的文件。(2)规划图纸规划图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1)区位分析图2)土地利用现状图3)土地利用规划图4)现状水系及防洪排涝设施分布图5)现状水系功能区划图6)洪涝灾害淹没分析图7)规划水系布局及功能划分图8)防洪排涝系统图9)主要防洪排涝工程设施规划图10)主要河道及堤防规划平面、纵横断面图11)近期防洪排涝设施建设规划图12)水系运行规划图13)水系三线控制图(蓝线、绿线、灰线)14)水系景观规划图15)水域空间利用规划图16)岸线空间利用规划图17)滨水空间利用规划图(3)规划附件规划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书(对规划文本的具体解释)和基础资料汇编。6.附则6.1本次招

44、标的总控制费用为人民币140万元,即本项目不接受超过人民币140万元的报价。6.2开标会后,要求投标人派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出席评标会并对本规划方案构思进行陈述,如投标人放弃陈述或陈述人不是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则该投标人在其陈述评审项得分为0分。陈述: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才有陈述的机会。陈述的先后顺序将通过随机抽签的形式确定。按照抽签确定的陈述顺序,投标人逐一陈述其设计和规划方案,每个投标人只有一次陈述机会,时间控制在10分钟之内。6.3在规划编制过程中,中标人必须保证现状调研、项目编制工作的技术路线与方法制定、中期检查汇报、项目成果汇报等关键环节由项目负责人亲自承担,且驻本项目所在地(即肇庆

45、市)的工作时间不少于1个月,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该项目相关专业高级职称。6.4项目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全程参加项目调研、项目成果汇报、技术审查、专家评审等相关技术活动。6.5与采购人沟通衔接必须由主要技术人员(须指定一名主要技术人员,不得随意更换)或项目负责人承担。6.6规划成果的展示形式、排版必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执行,并符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关规划成果电子报批和管理的格式要求。6.7若中标人提交的规划成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任何设计费用,并追究其法律责任。(1)提交的成果不符合城乡规划技术规范的;(2)提交的规划成果不符合本任务书规定的;(3)提交的规划成果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

46、,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的;(4)未经采购人同意逾期提交规划成果的。6.8除采购人及上级主管部门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展示规划成果。6.9本规划由肇庆新区管委会负责统筹管理,本任务书由肇庆市城乡规划局负责具体解释。7.成果的报送和审查7.1本项目规划审查分为技术审查、初审和终审。技术审查由采购人组织技术小组对成果进行审查;初审由采购人委托专家组对成果进行技术审查,公开展示并征询政府部门及公众意见;终审由采购人把中标人修改完善后的规划成果报肇庆市规划委员会审查及上报市人民政府审批;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技术审查、初审和终审必需的所有汇报资料(含规划成果)并进行规划方案介绍。7.2具体审查时间按合同规定的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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