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城市集中供热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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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二一四年第四次规划建设委员会审定项目说明书二一四年四月三十日目 录1、许昌市火车站景观改造提升工程12、一桥一广场亮化工程33、莲城大道城市街景综合整治工程54、汉风路、尚集街、三水路、尚德路围合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75、三水路、尚集街、尚德路、劳动北路围合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106、许昌溪林科技园详细规划147、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主中心FD13-1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198、东城区4号地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219、10、天宝路中西段TB-21、TB-23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2311、北城区38-2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2912、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副中心70-1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2、3213、铁西片区26-2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3414、许昌市消防四中队详细规划3615、清林苑详细规划3816、百合佳苑(南区)详细规划4417、溪悦苑详细规划4918、瑞示科技产业园详细规划5319、车站路道路规划5620、周庄街道路规划5721、翠柳路道路规划58许昌市火车站景观改造提升工程一、 位置 许昌火车站站前人流广场,南北长168米,东西宽83米,总面积13960平方米。广场现存在地面老化破损、公共设施破旧等问题。二、设计理念设计文化元素将“莲城、魏都文化、宜居城市”许昌特色,融入到广场设计的文化理念和功能理念中,展现许昌城市窗口形象。三、方案设计整个广场展现整体统一,广

3、场中心花坛以莲花为造型,地面铺装方格形式,体现大方统一。两边林下空间为行人提供宜人的休息空间。 地面设施方面:广场中心莲花图案采用花岗岩进行拼花铺装,广场其它铺装以方格图案为主,采用花岗岩抽线与透水砖相结合的铺装形式。中心花池采用斜面护坡设计,上面为护栏,柱灯的设计以莲花为造型,美化亮化中心花池的环境。 公共设施方面:林下空间座椅设计采用木质座椅,适合行人方便休息;树池保护采用花岗岩围边,内嵌环保材料的树穴保护板。广场护栏设计采用防攀爬的设计,中间添加“莲花”的圆形剪影图案,美化护栏单一的效果。六个出入口满足行人出入,便于广场进行精细化管理。站前道路采用沥青混凝土,车辆出入口采用伸缩门进行管理

4、。设置多功能垃圾箱、电话亭满足功能需求。 绿化设计方面:保留两侧现有休息空间的树木,对中心花坛及临路绿化进行整合调整,增加常绿植物。现有广场绿化增加,景观灯下面增加绿篱,站前道路增加乔木。夜景亮化方面:整体灯光照明采用大型景观灯、花池莲花柱灯、地埋灯、高中低不同层次相结合。大型景观灯装饰以三国文化为主题造型,采用七彩led灯光,提升夜间景观效果。 一桥一广场亮化工程一、位置一桥,即前进路桥。座落在前进路中段清潩河上,全长120米。一广场,即春秋广场。位于建设路中段,春秋楼以南、奎楼街以西、学巷街以东,总用地面积51亩。二、设计主题通过对一桥一广场的亮化设计,充分体现园林绿化、建(构)筑物、景观

5、小品、桥梁的夜景景观,营造和谐、舒适、庄重、大气的夜景氛围,展现许昌历史文化和现代文明。三、 亮化内容(一)前进路桥:主要对桥的护栏、桥体、桥墩进行亮化。1、护栏:内侧采用LED白色洗墙灯照亮青石护栏,充分显示三国文化历史雕塑;外侧LED白色洗墙灯照亮青石护栏,栏杆立柱用LED黄色窄光束投光灯照亮立柱。2、 桥体用LED暖白洗墙灯照亮。3、 桥墩采用黄色投光灯照亮,充分显示桥墩的结构。(二)春秋广场: 主要对春秋广场的园林绿化、景观小品进行亮化。1、 广场北端:在娱乐区内设置四盏晶莹透亮的金色凤灯,既有观赏性又能提供功能性照明;在扇形的绿化区设置五樽内透光的刻有篆体文字的文化柱,充分体现关羽的

6、历史文化故事,绿篱四周用草坪灯点缀体现绿篱的轮廓。2、 广场中部:首先对赤兔马雕塑用暖色光进行投光,夜晚展现赤兔马在夜晚的英姿;其次喷水池北侧的六棵柳树和七棵松树用单色或多色LED投光灯进行照射;为了便于市民群众休闲娱乐,对喷水池南侧平台用四盏功能性照明灯打亮,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3、 广场南端:对原有的图腾柱和风水球用冷暖两色的LED投光灯照射,充分展示图腾柱的文化内涵,林荫小径设置一些草坪灯和间插一些小型文化灯,既有观赏性又有功能性照明效果。4、 广场外围:内侧通道绿篱用草坪灯点缀,休闲石墩底部用暖色光源内透;外侧主要对树木进行投光,充分体现园林广场的特色。四、亮化原则1、文化性。一是

7、体现许昌三国文化特色。许昌是三国文化发源地、春秋广场北侧的春秋楼由关羽夜读春秋而得名,是以三国文化为依托的一处人文景区,也是许昌人民敬仰关羽的象征,考虑到春秋楼的文化特色,重点在春秋广场内增加一些有三国文化内容的灯饰,使之与春秋楼相互协调。2、 安全性。春秋广场是市民的主要休闲娱乐场所,人流密集,因此选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灯具,确保灯具系统的安全可靠,做好各种防漏电措施。3、 景观性。春秋广场设计层次分明,绿地、植物、错落有致,所以亮化的色彩明暗适宜,通过各种灯光的艺术搭配,表现出郁郁葱葱的花木、内涵丰富的文化灯柱、个性鲜明的景观小品,营造出舒适、和谐的夜景景观。4、节能性。充分利用高科技、高

8、效、节能的照明手段,综合各种环境因素,优先选用经济、实用、节能的电光源,形成平时、节日、深夜三种模式。5、协调性。春秋广场、春秋楼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在设计时既体现现有亮化的格调,又充分结合春秋楼特色,将古典与现代、人文与自然有机结合,相互协调。 莲城大道城市街景综合整治工程一、道路概况莲城大道(文峰路至清潩河)全长1.2公里,目前现状存在建筑立面脏乱,部分商业门店牌匾档次不高、设置不规范等问题。二、设计原则(一)整体性原则:从整体城市规划高度控制整治改造设计,统一风格,形成道路特色。(二)动态性原则:用发展的观念确定近期目标和远期目标,保证整治效果的时效性。(三)经济性原则:从实际情况出发,制

9、定合理的整治标准,充分考虑业主操作的现实可能性,最大限度节约财政资金。(四)可操作性原则:对现状建筑与环境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治导则和措施,对细部设计加强操作性指导,以利于整治改造的管理和实施。三、整治内容在保持既有风格、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一楼一策、美化、提升”的原则,根据沿街建筑物的状况不同,对沿街楼体立面采取清洗、刷涂料、贴瓷砖、贴铝塑板、干挂石材等方法进行外部装饰;对建筑立面上的附属物(如:空调、遮阳罩、各类管线)进行统一规范,达到立面整洁、规范、有序。(一)沿街楼体立面。对交通节点的建筑物进行精细化装修;对立面污染严重、杂乱的各类建筑物,进行规范整治;对建筑较新、污染少的建筑物进行清洗,

10、还原建筑物原貌。(二)商业门店牌匾。对沿街商业门店统一设计,不符合设置技术规范的进行整改,达到高度、厚度一致,整齐、美观的要求,提高门店牌匾夜间亮化效果。(三)沿街围墙。主要解决道路两侧围墙破旧问题,统一进行提升改造,达到美观整洁的效果。(四)空调格栅。对沿街建筑物上的空调室外机规整并增设空调格栅,达到整齐划一的效果。 (五)夜景亮化。对重要节点建筑物进行亮化提升。汉风路、尚集街、三水路、尚德路围合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一、 位置 位于汉风路以东,尚德路以北,三水路以西,尚集街以南。规划红线内总用地面积96423平方米(144.7亩),规划绿线内总用地面积87043平方米(130.5亩)。二、主要

11、内容 (一)配套市政设施规划地块内需配备市政公用设施(含变电室、热交换站、公厕、分类垃圾收集器、非机动车存车处及机动车停车库等)及金融邮电设施。(二)设计要求1、地块内的建筑形式及风格宜与周围建筑物相协调。2、规划主出入口占用绿化带宽度不大于12米,次出入口不大于8米,应急通道不小于4米且不大于6米。3、在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中,充分考虑综合管网规划,做到雨污分流,并与城市管网相衔接。4、在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中,沿街建筑设置户外广告牌、门牌牌匾等相关标识标牌应严格按照市城管局制定的许昌市户外门店牌匾标识标牌设置技术规范(许政办2010130号)执行。5、在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中,必须对交通、

12、人流疏散、机动车流向进行分析,编制交通影响分析报告。6、在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中需按照许昌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实施意见实施。7、在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中需规划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 8、在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中需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要求配备无障碍设施。9、规划1号、2号地块在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中应按照不同的商业业态配建停车位。10、若1号地块与2号地块由同一业主取得,可以统一规划。11、2号地块内现状高压线沿规划高压走廊改线后,规划方可实施。 12、地下人防工程应符合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文件。13、公交车停靠站处禁止设置机动车出入口。 14、其他要求符合

13、许昌市城乡规划指标指导意见(修订稿) (许政办201365号)。三、主要控制指标 规划红线内总用地面积:96423平方米(144.7亩) 规划绿线内总用地面积:87043平方米(130.5亩) 其中1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46777平方米(70.2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42157平方米(63.2亩)用地性质:商服(商务为主) 建筑层数:多层、高层建筑限高:80米 建筑密度:45%容 积 率:2.0 机动车停车位:1.0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非机动车停车位:3.0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2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49646平方米(74.5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44886平方米

14、(67.3亩)用地性质:商服(商务为主) 建筑层数:多层为主建筑限高:24米 建筑密度:45%容积率:2.0 机动车停车位:1.0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非机动车停车位:3.0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三水路、尚集街、尚德路、劳动北路围合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一、 位置 位于三水路以东,尚德路以北,劳动北路以西,尚集街以南。规划红线内总用地面积269457平方米(404.2亩),规划绿线内总用地面积252429平方米(378.7亩)。二、主要内容 (一)配套公共设施1、3号、4号地块内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在小区内部设置或沿尚集街集中设置,用地面积不超过规划居住用地总用地面积的12%。 2、居住地块物

15、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小于总建筑面积的3;便民店建筑面积不小于总建筑面积的2。3、居住地块小区体育设施设置的用地面积应符合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的要求。4、居住地块农副产品经营点严格按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创建办市区综合整治占道经营改善道路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许政办2009100号)执行。5、3号地块内规划社区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800平方米。6、4号地块内规划社区卫生服务站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二)配套市政设施1、规划地块内需配备市政公用设施(含变电室、热交换站、公厕、分类垃圾收集器、非机动车存车处及机动车停车库等)及金融邮电设施。2、居住地块内分别规划垃圾分拣房一

16、处,建筑面积均不小于15平方米。 3、4号地块内沿尚集街规划公厕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规划垃圾转运站一处,用地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三)设计要求1、地块内的建筑形式及风格宜与周围建筑物相协调。2、规划主出入口占用绿化带宽度不大于12米,次出入口不大于8米,应急通道不小于4米且不大于6米。3、规划居住地块内新建住房结构比例严格按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执行。4、3号、4号地块内需配建建筑面积分别不小于10150平方米、9700平方米的保障性住房,与小区同步实施,并符合许昌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许政2010

17、67号文件)。5、在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中,充分考虑综合管网规划,做到雨污分流,并与城市管网相衔接。6、在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中,沿街建筑设置户外广告牌、门牌牌匾等相关标识标牌应严格按照市城管局制定的许昌市户外门店牌匾标识标牌设置技术规范(许政办2010130号)执行。7、在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中,必须对交通、人流疏散、机动车流向进行分析,编制交通影响分析报告。8、在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中需按照许昌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实施意见实施。9、在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中需规划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 10、在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中需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要求配备无障碍设施。

18、11、在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中小区公共绿地宜集中设置。12、5号地块内规划小学规模为36班、幼儿园规模为12班,规划小学、幼儿园周边建筑高度不宜超过50米。13、规划1号、2号地块在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中应按照不同的商业业态配建停车位。14、在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中,规划小学、幼儿园主出入口退道路绿线距离不小于30米。15、1号、2号地块统一收储、统一出让、统一规划;3号、4号地块若由同一业主取得,可统一规划。 16、地下人防工程应符合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文件。17、公交车停靠站处禁止设置机动车出入口。 18、其他要求符合许昌市城乡规划指标指导意见(修订稿) (许政办201365号)。三

19、、主要控制指标 规划红线内总用地面积:269457平方米(404.2亩) 规划绿线内总用地面积:252429平方米(378.7亩) 其中1号地块: 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57089平方米(85.6亩) 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52422平方米(78.6亩)2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26083平方米(39.1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22886平方米(34.4亩)用地性质:商服(商务为主) 建筑层数:多层、高层 建筑限高:80米 建筑密度:45% 容 积 率:2.0 机动车停车位:1.0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非机动车停车位:3.0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3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69505

20、平方米(104.3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67456平方米(101.2亩)4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69096平方米(103.7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64657平方米(97亩)用地性质:居住 建筑层数:多层、高层 建筑限高:80米 建筑密度:25% 容 积 率:3.0 绿 地 率:35%机动车停车位:1.0车位/户非机动车停车位:2.0车位/户5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47684平方米(71.5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45008平方米(67.5亩)用地性质:教育科研用地(36班小学、12班幼儿园) 建筑层数:多层为主 建筑限高:24米 建筑密度:20% 容 积 率:0.8 绿 地 率

21、:35%机动车停车位:0.5车位/100名师生许昌溪林科技园详细规划一、位置位于尚集街以南,劳动北路以西,尚德路以北,汉风路以东,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182260平方米(273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164935平方米(247亩)。二、项目定位该项目主要为企业提供绿色的办公环境及场所,建设内容以独栋、联排办公楼为主,园区内配有特色商业、酒店、餐饮等配套服务性设施。三、总体布局方案建筑布局呈分散形组团式布置,以多层办公为主,便于管理与区域划分;少量高层办公建筑沿尚集街布局,在地块内采用对称布局,形成统一建筑风格;规划园区南侧为配套商业和人才公寓。高层办公建筑共六栋,其中四栋12层、一栋15层、一栋

22、18层,建筑高度分别为40.8米、50.7米、60.6米;酒店建筑层数为18层,建筑高度为60.6米;园区内部布置多层独栋办公楼,主要层数为4层,建筑高度为12至16米。四、交通设计规划在清泥河西侧地块设置3个出入口,分别为汉风路主出入口、尚集街主出入口、尚德路次出入口;在清泥河东侧地块设置2个出入口,分别为尚集街主出入口、三水路次出入口。园区采用人车分流的道路系统,外围规划环形机动车道,内部为步行道。五、绿化广场景观设计项目景观设计充分结合许昌市清泥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从水系线型、水系标高、景观设计三个方面进行有效衔接。园区内景观规划主要分为水系、景观环、景观岛、景观轴、景观心和景观点六部分

23、组成,东西地块各形成一处主要景观中心。规划园区内水系环通,形成独具特色景观环境,为办公人群提供优美的高品质室外活动空间。 六、配套设施1、停车:采用地上、地下相结合的停车方式,共规划机动车停车位2007个,其中地上停车位364个、地下停车位1643个;规划非机动车停车位6049个,其中地上4051个,地下1998个。2、消防:规划环形机动车道作为消防车道,满足高层消防环道的要求,规划消防栓14个,消防控制室3个。3、抗震:最高建筑高度60.6米,抗震烈度按照设计规范及地震管理部门的要求设防。4、人防:结合办公楼地下一层设置人防工程,建筑面积为6500平方米,人防面积以人防部门核定为准。5、规划

24、建筑在下一步施工图设计阶段做到雨污分流,并与城市管网相衔接。6、在下一步施工图设计中需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要求配备无障碍设施。7、规划在下一步实施过程中需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8、该项目应由主管部门按照要求及时做好安评及环评审批。9、物业管理用房:在东侧地块内综合楼布置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414平方米。10、规划地下热交换站2处,建筑面积400平方米。11、规划配电室4处,建筑面积120平方米,最终位置以电力部门依据相关规范确定为准。12、规划垃圾分拣房2处,建筑面积30平方米。13、公共厕所:在东侧地块综合楼内布置公共厕所,建筑面积为61平方米。14、地块在下一步

25、建设中需按照许昌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实施意见实施。七、建筑设计 高层办公建筑采用现代建筑风格,材质以仿石漆为主,玻璃幕墙为辅,颜色以黄金麻为主,立面设计端庄挺拔,带有现代时尚感觉,玻璃与实墙面配比适中,节能环保。玻璃颜色以浅蓝色为主,彰显园区高层建筑端庄典雅、雍容大气的时代气息。多层办公建筑风格采用东南亚风格、新中式风格、山地叠台风格、现代式风格,形成丰富的科技园空间模式和建筑效果。八、夜景设计 设计构思:此项目规划设计为科技园办公楼,亮化范围包括建筑立面与顶部,亮化形式以点、线、面的方式相结合,灯具采用LED节能灯具为主,通过不同光线照度与投光颜色,营造园区夜晚美丽的灯光效果。布灯方

26、案:1、办公及商业楼亮化形式以点、线、面的方式相结合,灯具采用LED通过不同光线照度与投光颜色,营造园区夜晚美丽的灯光效果。办公区内部沿女儿墙安装三维D80LED黄色数码管,在高层办公楼顶部部安装LED洗墙灯向上打光,暖黄色调突出建筑柔和、宁静的风格。建筑立面沿四周轮廓安装D80LED黄色数码管,办公楼中间阳台两侧部分间断安装D80LED蓝色数码管,主办公楼楼体顶部安装三排D80LED黄色数码管勾勒出建筑轮廓,楼面窗户间十字交界处安装点光源,突出层次感。小型办公楼建筑四周安装三维D80LED黄色数码管点线结合的亮化方式。2、商业门面部分,在商铺周围安装LED黄色洗墙灯向大理石面投光,大型海报招

27、贴顶部安装投射灯,亮化海报。商业门面每层安装三维D80LED彩色数码管突出商业氛围,点缀层次效果。3、园区入口处采用地埋灯与投光灯相结合的方式亮化,凸显夜晚中整个小区的入口位置,使其醒目。4、科技园内部大空间绿化区域亮化采用户外LED照明灯具,通过不同颜色的射树灯,呈现夜间绿化空间不同层次的绿化亮化效果。内部安装景观灯柱,并配以地埋灯,草坪灯和LED灯带作为辅助亮化,整体亮化效果宁静温馨。九、主要技术指标总技术经济指标: 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 182260平方米(273亩) 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164935平方米(247亩)规划总建筑面积: 272203平方米 规划地上建筑面积: 200843

28、平方米 规划地下建筑面积: 71360平方米 建筑密度: 29.11% 容 积 率: 1.22 机动车停车位: 2007个(地上364个; 地下1643个) 非机动车停车位:6049个(地上4051个;地下1998个)地块一(西地块)技术经济指标: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99088平方米(149亩) 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89627平方米(134亩) 规划总建筑面积: 135326平方米 规划地上建筑面积: 97552平方米 规划地下建筑面积: 37774平方米 建筑密度: 26.94% 容 积 率: 1.09 机动车停车位: 980个(地上80个; 地下900个) 非机动车停车位: 2846个(地

29、上2180个;地下666个)地块二(东地块)技术经济指标: 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83172平方米(124.8亩) 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75308平方米(113亩)规划总建筑面积: 136876平方米 规划地上建筑面积: 103291平方米 规划地下建筑面积: 33586平方米 建筑密度: 28.55% 容 积 率: 1.37 机动车停车位: 1029个(地上284个;地下743个) 非机动车停车位: 3203个(地上1871;地下1332个)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主中心区FD13-1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一、 位置位于隆昌路以北,宏腾路以南,魏文路以东,规划道路以西。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90491平方米

30、(135.7亩), 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80797平方米(121.2亩)。二、主要内容 (一)配套市政设施规划地块内需配备市政公用设施(含变电室、热交换站、公厕、分类垃圾收集器、非机动车存车处及机动车停车库等)及金融邮电设施。(二)设计要求1、规划主出入口占用绿化带宽度不得大于12米,次出入口不得大于8米,应急通道大于4米且小于6米。2、在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中,规划建筑形式、体量、色彩、高度等应参照魏文路两侧城市设计。3、在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中,规划中学、小学主出入口退道路红线、绿线距离均不小于30米。4、在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中,充分考虑综合管网规划,做到雨污分流,并与城市管网相衔接。5、

31、在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中需按照许昌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实施意见实施。 6、在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中需规划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7、规划地块内高压线按规划移除后规划方可实施。8、在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中需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要求配备无障碍设施。9、地下人防工程应符合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文件。10、其他要求符合许昌市城乡规划指标指导意见(修订稿)(许政办201365号)。三、主要控制指标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90491平方米(135.7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80797平方米(121.2亩)用地性质:教育科研(36班中学、36班小学)建筑层数:多层为主建筑限高

32、:24米 建筑密度:20%容 积 率:0.9 绿地率:35%机动车停车位:中学1.2车位/100名师生小学0.5车位/100名师生非机动车停车位:中学70车位/100名师生东城区4号地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一、 位置位于德星路以西,学府街以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6826平方米(10.2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4474平方米(6.7亩)。 二、 主要内容 (一)配套市政设施1、规划地块内东南角规划公厕一座,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2、规划地块内需配备市政公用设施(含变电室、热交换站、公厕、分类垃圾收集器、非机动车存车处及机动车停车库等)及金融邮电设施。(二)设计要求1、规划主出入口占用绿化带宽

33、度不得大于12米,次出入口不得大于8米,应急通道大于4米且小于6米。2、在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中,地块内的建筑形式及风格宜与周围建筑物相协调。3、在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中,沿街建筑设置户外广告牌、门牌牌匾等相关标识标牌应严格按照市城管局制定的许昌市户外门店牌匾标识标牌设置技术规范(许政办2010130号)执行。4、在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中,充分考虑综合管网规划,做到雨污分流,并与城市管网相衔接。5、在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中需规划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6、在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中需按照许昌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实施意见实施。7、在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中需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

34、2012)要求配备无障碍设施。8、地下人防工程应符合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文件。9、规划地块不得设置围墙,土地出让后应按照原修规审批通过的配套设施功能满足北侧居民的需求。10、地块东南角的3F现状建筑底层改造为城市公厕,并兼顾德星路与学府街的沿街景观。11、其他要求符合许昌市城乡规划指标指导意见(修订稿)(许政办201365号)。三、主要控制指标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6826平方米(10.2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4474平方米(6.7亩)用地性质:商服建筑层数:低层建筑限高:18米 建筑密度:40%容 积 率:1.2 机动车停车位:1.0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非机动车停车位:5.0车位

35、/100平方米建筑面积天宝路中西段TB-21、TB-23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一、位置 位于京广铁路以东,劳动西巷以北,天宝路以南,劳动路以西。规划红线内总用地面积178371平方米(267.6亩),规划绿线内总用地面积170322平方米(255.5亩)。二、主要内容(一)配套公共设施1、居住地块内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在小区内部设置或沿铁东街、和平路、规划道路集中设置,用地面积不超过规划地块总用地面积的12%。2、居住地块内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小于总建筑面积的3;便民店建筑面积不小于总建筑面积的2。3、居住地块内体育设施设置的用地面积应符合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的要求。4、居住地块内农副产品

36、经营点严格按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创建办市区综合整治占道经营改善道路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许政办2009100号)执行。5、TB-21-2号地块内规划社区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6、TB-21-2号地块内规划12班幼儿园一座,用地面积不小于4680平方米。(二)配套市政设施1、规划地块内需配备市政公用设施(含变电室、热交换站、公厕、分类垃圾收集器、非机动车存车处及机动车停车库等)及金融邮电设施。2、居住地块内分别规划垃圾分拣房一处,建筑面积均不小于15平方米。3、TB-21-1号地沿和平路规划公厕一座,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三)设计要求1、规划建筑体量、色彩、高度等与许昌

37、市天宝路中西段两侧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相协调。2、在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中,充分考虑综合管网规划,做到雨污分流,并与城市管网相衔接。3、规划主出入口占用绿化带宽度不得大于12米,次出入口不得大于8米,应急通道大于4米且小于6米。4、TB-21-1和TB-21-2号地块若由同一业主取得,可统一规划,并与西侧铁路绿化带统一实施。TB-23-3、TB-23-1a和TB-23-1b号地块若由同一业主取得,可统一规划。5、地下人防工程应符合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文件。6、在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中,沿街建筑设置户外广告牌、门牌牌匾等相关标识标牌应严格按照市城管局制定的许昌市户外门店牌匾标识标牌设置

38、技术规范(许政办2010130号)执行。7、TB-21-3号地块南侧和TB-21-2号地东侧与规划小学相邻的建筑,建筑高度不高于50米,小学体育场地宜在地块西侧布置。8、土地收储过程中,收储方应妥善解决规划地块与现状铁路等相关问题。9、TB-21-2号和TB-23-1b号地块内保障性住房建设按照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洞上社区城中村改造不再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复函执行。10、TB-21-2、TB-23-1b和TB-23-3号地块内新建住房结构比例严格按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执行。11、在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中需按照许昌市可再

39、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实施意见实施。12、在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中需规划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13、在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中需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要求配备无障碍设施。14、在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中,规划地块必须对交通、人流疏散、机动车流向进行分析,编制交通影响分析报告。15、TB-23-7号地块内需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的农贸市场,并采用地上和地下相结合的停车方式。16、在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中小区公共绿地宜集中设置。17、TB-23-1a、TB-23-1b和TB-23-3号地块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中必须征得部队意见。18、规划商服地块在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

40、中应按照不同的商业业态配建停车位。19、TB-23-1a号地块沿天宝路可设应急通道。20、其他要求符合许昌市城乡规划指标指导意见(修订稿)(许政办201365号)。四、主要控制指标规划红线内总用地面积:178371平方米(267.6亩)规划绿线内总用地面积:170322平方米(255.5亩)其中TB-21号地块:规划红线内总用地面积: 125174平方米(187.8亩)规划绿线内总用地面积: 120251平方米(180.4亩)其中TB-21-1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 23441平方米(35.2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 18518平方米(27.8亩)用地性质:商服(公寓、写字楼) 建筑层数

41、: 高层为主 建筑限高:100米 建筑密度:40% 容 积 率:3.5机动车停车位:1.0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非机动车停车位:5.0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TB-21-2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 61551平方米(92.3亩)用地性质:居住 建筑层数: 高层为主建筑限高:100米 建筑密度:25% 容 积 率:3.5 绿 地 率:35% 机动车停车位: 1.0车位/户非机动车停车位: 2.0车位/户TB-21-3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 20732平方米(31.1亩)用地性质:居住(安置地) 建筑层数: 高层为主建筑限高:80米 建筑密度:25% 容 积 率:3.0 绿 地 率

42、:35% 机动车停车位: 0.85车位/户非机动车停车位: 2.0车位/户TB-21-4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 19450平方米(29.2亩)用地性质:教育科研用地(24班小学) 建筑层数: 多层为主 建筑限高:24米 建筑密度:20% 容 积 率:0.8 绿 地 率:35% 机动车停车位:0.5车位/100名师生TB-23号地块:规划红线内总用地面积: 53197平方米(79.8亩)规划绿线内总用地面积: 50071平方米(75.1亩)其中TB-23-1a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 17926平方米(26.9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 14800平方米(22.2亩)用地性质:商服(公寓

43、、写字楼) 建筑层数: 高层为主 建筑限高:80米 建筑密度:40% 容 积 率:3.5机动车停车位:1.0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非机动车停车位:5.0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TB-23-1b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 22493平方米(33.7亩)用地性质:居住 建筑层数: 高层为主建筑限高:80米 建筑密度:25% 容 积 率:3.5 绿 地 率:35% 机动车停车位: 1.0车位/户非机动车停车位: 2.0车位/户 TB-23-3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 7326平方米(11亩)用地性质:居住 建筑层数: 高层建筑限高:80米 建筑密度:20% 容 积 率:3.0 绿 地 率

44、:35% 机动车停车位: 1.0车位/户非机动车停车位: 2.0车位/户TB-23-7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 5452平方米(8.2亩)用地性质:商服 建筑层数: 多层建筑限高:24米 建筑密度:50% 容 积 率:2.0机动车停车位:1.0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非机动车停车位:5.0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北城区38-2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一、位置 位于德星路以西,清苑路以北,永昌东路以南。规划红线内总用地面积66201平方米(99.3亩),规划绿线内总用地面积52302平方米(78.5亩)。二、调整原因 在许昌市城乡总体规划(2012-2030)纲要中,德星路向北延伸至永昌东路,依据市政府关于调整北城区38-2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意见的批复,重新编制北城区38-2号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三、主要内容(一)配套公共设施1、规划地块内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在小区内部设置或沿清苑路、德星路集中设置,用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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