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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议修,第一条,第三条,第五条,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司第四届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为进一步加强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当董事
2、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证券投资部具体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日常工作,负责保管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资料。,第四条,公司监事会负责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第二章 内部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尚未公开披露的信息。,第六条,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决定;(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3、;(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重大损失;(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七)公司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者总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1,第七条,(八)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九)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宣告无效;(十一)公司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十二)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十三)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十四)
4、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十五)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十六)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十七)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十八)公司尚未公开的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活动;(十九)公司尚未披露的定期报告;(二十)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公司内幕信息公开前能直接或者间接获取内幕信息的单位及个人。,第八条,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一)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
5、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三)公司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及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四)可能影响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或交易对手及其关联方,以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五)参与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咨询、审2,第九条,第十条,计、论证、相关文书制作等各环节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办人以及由于工作关系可以获知重大事件的工作人员;(六)上述规定的自然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七)因履行工作职责而获取公司内幕信息的外部单
6、位及个人;(八)中国证监会依法认定的其他单位和个人。第三章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填写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表,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合同订立等阶段及报告、传递、编制、决议、披露等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其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地点、依据、方式、内容等信息。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研究、发起涉及公司的重大事项,以及发生对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时,应当填写本单位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档案。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接受委托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该受托事项对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填写本机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档案。收购人、重
7、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以及涉及公司并对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事项的其他发起方,应当填写本单位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档案。上述主体应当根据事项进程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分阶段送达公司,但完整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送达时间不得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的时间。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填写。公司应做好内幕信息流转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并做好涉及各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汇总。,第十一条,公司在披露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需经常性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信息的,在报送部门、内容等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可将其视为同一内幕信息事项,在同一张表格中登记行政管理部门的名称,并持续登记报送信息的时间。除上述情
8、况外,内幕信息流转涉及到行政管理部门时,公司应当按照一事一记的方式在知情人档案中登记行政管理部门的名称、接触内幕信息的原因以及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第十二条,公司进行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证券、合并、分立、回购股,份等重大事项,除按照本制度填写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外,还应当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筹划决策过程中各个关键时点的时间、参与3,筹划决策人员名单、筹划决策方案等。公司应当督促备忘录涉及的相关人员在备忘录上签名确认。,第十三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司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工作,及时告知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情况以及相关内
9、幕信息知情人的变更情况。,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交易对手方、中介服务机构,等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司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工作,及时告知公司已发生或拟发生的重大事件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情况以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变更情况。,第十五条,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自查。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公司应当进行核实并依据本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及处理结果报送中国证监会江苏证监局。,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及时补充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信息。内幕信
10、息知情,人档案自记录(含补充完善)之日起至少保存十年。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可查询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第四章 内幕信息保密管理及处罚,第十七条,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在涉及内幕信息的报告及传递时,负有内幕信息保密义务,并负有向公司董事会报告、配合公司董事会进行信息披露的职责,应严格按本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涉及公司的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第十八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内幕知情人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在内幕信息尚未公开披露前将该信息的知情范围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不得在
11、公司内部非业务相关部门或个人间以任何形式传播。,第十九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讨论涉及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应将信息知情范围控制到最小。如果该事项已在市场上流传并使公司股票价格产生异动时,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立即告知公司,4,以便公司及时澄清,或者直接向监管部门报告。,第二十条,内幕信息尚未公布前,内幕信息知情人对其知晓的内幕信息负有,保密的责任,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报道、转送,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者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本人、亲属或他人谋利。,第二十一条,由于工作原因,经常从事有关内幕信息的部门或相关人员,在,有利于内幕信息的保密和
12、方便工作的前提下,应具备独立的办公场所和专用办公设备。,第二十二条,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提供未,公开信息的,应在提供之前,确认已经与其签署保密协议、发送禁止内幕交易告知书等方式明确内幕信息知情人的保密义务,以及违反规定人员的责任追究等事项。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合理理由要求公司提供未公开信息的,公司董事会应予以拒绝。,第二十三条,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应采取设立密码及经常更换密码等相应,措施,保证电脑储存的有关内幕信息资料不被调阅、拷贝。,第二十四条,内幕信息公布之前,档案工作人员不得将载有内幕信息的文,件、软(磁)盘、光盘、录音(像)带、会议记录、会议决议等文件
13、、资料外借。,第二十五条,非内幕信息知情人应自觉做到不打听内幕信息。非内幕信息知,情人自知悉内幕信息后即成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受本制度约束。,第二十六条,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公司应及时进行自查和做出处罚决定,并将自查和处罚结果报送江苏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第二十七条,为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出具专项文件的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潜在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若擅自披露公司信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八条,内幕信息知情人违反本制度,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后果、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14、,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九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相关规定相悖的,按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5,第三十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改、解释。,第三十一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公司于2010年3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同时废止。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1年12月29日6,公司重大事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格式,证券简称:华光股份姓名,证券代码:600475,序号,(自然人,法人、政府部,所在单位/部门,所在单位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注
15、2,职务/岗位,身份证件号码,知悉信息时间,知悉内幕信息地点,知悉内幕信息方式,内幕信息内容注1,内幕信息所处阶段,登记时间,登记人,门)法定代表人签名:,注3公司盖章:,注4,注1:内幕信息事项采取一事一记的方式,即每份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仅涉及一项内幕信息,不同内幕信息涉及的知情人档案应分别记录。注2:内幕信息知情人是单位的,要填写是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人、收购人、交易对方等;是自然人的,要填写所属单位部门、职务等。注3:填写如何获得内幕信息,或根据何种规定获得,包括但不限于会谈、电话、传真、书面报告、电子邮件等。注4:填写内幕信息所处阶段,包括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合同订立,公司内部的报告、传递、编制、决议等。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