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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项目名称:年产2万吨生物质成型燃烧颗粒建设项目委托单位:湖南蓝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核工业二三研究所环境检测中心二一四 年 九 月承担单位:核工业二三研究所环境检测中心项目负责人:报告编写人:协作单位:核工业二三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审 核: 签 发: 核工业二三研究所环境检测中心电话:0731-85484684传真:0731-85484684邮编:410007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桂花路34号 表一(1)建设项目名称年产2万吨生物质成型燃烧颗粒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名称湖南蓝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太平桥镇人民政府建设项目性质未批新建主要产品名称设计生产能力实际生
2、产能力生物质成型颗粒2万 t/a2万 t/a环评时间2013年11月开工日期2013年8月投入试生产时间2014年5月现场监测时间2014年7月3031日环评报告表审批部门长沙市环境保护局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湖南省气象局环境影响评价室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溧阳市金梧机械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溧阳市金梧机械有限公司投资总概算2000万元环保投资总概算40万元比例2%实际总投资2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40万元比例2%验收监测依据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1998)。2、国家环保总局13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3、国家环保总局200038号文(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
3、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4、委托书(湖南蓝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14年7月30日) 附件1)。5、经审批的湖南蓝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生物质成型燃烧颗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3年11月)。6、审批意见(长沙市环境保护局2014年4月22日关于湖南蓝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生物质成型燃烧颗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附件2)7、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5号湖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07年8月。验收监测标准标号、级别1、外排废气:制粒及筛分阶段产生的粉尘经旋风+布袋除尘系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2、厂界噪
4、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表一(2)项目基本情况工程内容及规模:湖南蓝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生物质成型燃烧颗粒建设项目位于浏阳市太平桥镇唐家园村石狮组,占地面积约8000m2。建设项目总投资为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占总投资2%。湖南省气象局环境影响评价室于2013年11月完成了该项目的环评报告表,长沙市环保局2014年4月22日批复同意该项目的建设。1、主要设备及设施表1-1 主要生产设备设施表序号资产名称型号单位数量1皮带输送机JWPD600台12筛选机SCY150台13喂料机TLSS32台14滚筒JWHG台15出料机TLSS
5、32台16风机4-72N08C台17卸料机1400台18关风机TGF60台110提升机TDTG5028台111永磁筒TCXT30台112刮板机MGSS32台113手动闸门JWQD32台114待制粒仓2M3台115制粒机JWZLH420T台216风机4-72N08C台117卸料机1400台118风机4-72N08C台119卸料机JWZLH420T台120关风机TGF60台121皮带输送机JWPD600台122成品仓5M3台123自动打包称SZD-40台124封布输送机SKY-350台125空气压缩机-台12、生产规模年产2万吨生物质成型燃烧颗粒,产品主要成份见表1-2。表1-2 主要原辅材料项目
6、名称用量来源备注主要原辅材料锯木屑2.22(万t/a)浏阳农林木加工厂及家具厂粉碎状3、能源消耗本项目能源消耗见表1-3。表1-3 能 源 消 耗序号名 称年用量(2万t/a生物质成型燃烧颗粒生产能力消耗量)1电20万kWh5、劳动定员本项目劳动定员为15人。年生产天数为260天,一班制生产。6、工程主要变更情况表1-4 环评及批复要求和实际建设情况对照表序号环评及批复要求实际建设情况1本项目所用原料为锯木屑、秸秆、稻壳,因原料未分类,需进行破碎筛选以及烘干处理工序,设置热风炉及烘干机。项目所用原料为锯木屑,本身为粉碎状,无破碎及烘干处理工序,不设置热风炉、烘干机。2设食堂供员工饮食设家庭式厨
7、房供极少数员工饮食3筛选阶段设置旋风+布袋除尘系同筛选阶段将皮带输送装置进行密封处理,未设置旋风除尘+布袋除尘系统表二主要生产工艺(附示意图):1、生物质成型燃烧颗粒生产工艺流程简图锯木屑筛选提升 永磁筒 旋风+布袋制粒仓、成型制粒旋风+布袋筛分成品包装主要污染工序:(1)废水职工的一般生活污水和厨房污水。(2)废气锯木屑筛选产生的粉尘;成型制粒过程产生的粉尘。(3)噪声原料运入、产品运出时车辆运行噪声,原料筛选、提升、成型制粒、筛分等工序产生的噪声。(4)固体废物筛选机杂质、除尘器截留的粉尘、铁屑、不合格产品及生活垃圾。表三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流程(附示意图、标出废水、废气监测点位)
8、:一、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废水主要来源于职工的一般生活废水和家庭式厨房废水,由于职工主要为附近居民,食宿不在厂内,产生废水量较小。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用于浇灌。二、废气(1)生产制粒、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在生物质成型燃烧颗粒生产制粒、筛分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旋风除尘器和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高15m的排气筒排放。工艺流程图如下:排放15m排气筒引风机布袋除尘器旋风除尘器含尘气体 说明:废气监测点 (2)油烟本项目职工主要为附近居民,在厂外食宿,设家庭式厨房供少量值班人员饮食,排放的油烟很少。三、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是原料运入、产品运出时车辆运行噪声,皮带输送机、筛选机、风机、振动筛、除尘风机等机
9、械设备的噪声。项目采用合理布局,减震、隔声,风机设置消声装置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于车间内工作的人员建议配备耳塞等防护装备。四、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筛选机杂质、除尘器截留粉尘、筛分不合格产品、铁屑及生活垃圾,铁屑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综合利用,不能回收的置于垃圾桶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除尘器截留的粉尘及筛分不合格产品回用于生产。 表四 废气监测结果本项目废气污染监测内容见表4-1,监测结果见表4-2。表4-1 废气监测内容污染源监测点位监测项目采样日期监测频次生产车间制粒、筛分等过程产生的粉尘厂界东南西北四个方向,除尘塔颗粒物2014.7.30312次/天,连
10、续2天表4-2 生产车间及厂界粉尘监测结果计量单位:浓度:mg/m3采样日期 采样点位采样频次厂界东面5米厂界南面5米厂界西面5米厂界北面5米除尘塔2014年7月30日第一次0.501.001.001.503.00第二次0.500.750.751.252.752014年7月31日第一次0.750.751.251.252.75第二次0.750.501.001.253.25标准值排放浓度:120mg/ m3(15m排气筒)监测参数受检工序:制粒、筛分等过程,厂界东、南、西、北四个方向。 排气筒高度:15m 采样位置:距离地面3m处监测结果与评价:由表4-2可知,厂界周边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11、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的要求。附:监测气象条件7月30日:天气:晴;风向:南风;气温:29.0-38.1;气压:98.5-99.5kPa;湿度:48%;风速:0.4-0.7m/s;7月31日:天气:多云;风向:南风;气温:27.1-34.9;气压:98.9-99.7kPa湿度:58%;风速:0.4-0.7m/s。 表五 噪声及工况监测结果噪声监测点位布设(示意图)噪声监测布点示意图如下:(监测时气象条件:3031日风向均为东风,昼间、夜间风速均为0.40.7 m/s。)7#6#N湖南蓝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办公楼4# 浏跃公路1#3#2#注:表示噪声监测点噪声监测结果监测点监测结
12、果Leq dB(A)评价标准Leq dB(A)7月30日7月31日昼夜昼夜昼夜1#50.542.551.743.960502#52.143.250.344.13#50.043.150.443.34#49.142.749.043.25#48.443.048.943.16#46.542.547.341.87#48.543.949.343.4说明:1、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2、该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为46.552.1 dB(A),夜间噪声监测值为41.844.1dB(A)符合验收监测评价标准。监测工况验收监测期间产品产量见如下附表,生产负荷
13、达到设计能力的75以上。附表 监测期间产品产量日期菌种粉产量(吨/天)额定加工量(吨/天)负荷百分比()7.30约30约4075.07.31约3177.5备注:年生产天数为260天,每天生产8小时计。表六(1) 环保检查结果 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处理: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筛选机杂质、除尘器截留粉尘、筛分不合格产品、铁屑及生活垃圾,铁屑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综合利用,不能回收的置于垃圾桶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除尘器截留的粉尘及筛分不合格产品回用于生产。 绿化、生态恢复措施及恢复情况:项目充分利用地块原有植被,在北侧与华太烟花厂接壤处有一绿化带,厂区东侧与山包下办公楼有一绿化带,厂区内
14、种树植草,绿化率为6.25。 环保管理制度及人员责任分工:企业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制度明确了公司总裁、副总裁、技术质量部经理、生产部经理的环境保护职责。具体责任分工见附件7。 监测手段及人员配置:该项目没有监测手段及监测人员配置。 应急计划: 该项目制订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存在的问题:原材料锯木屑卸运堆放过程中会产生粉尘,主要影响工作人员,对厂界周围居民等敏感点由于沉降及绿化带阻挡等影响较小,需加强对工作人员防护管理(配备防尘口罩等),规范化原材料卸运堆放。 其他: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检查(见下页)。表六(2) 环保检查结果其他: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检查根据长沙市环保局
15、2014年4月22日文对湖南蓝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生物质成型燃烧颗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要求,对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落实情况如下: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二、建设单位在设计、建设和营运期间,必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建设和运行中按要求执行了环保 “三同时”制度。1 加强水污染控制。本项目无生产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旱厕收集的生活污水全部回用于浇灌,严禁排入自然水体。项目无生产废水,未设置食堂,只设有家庭式厨房供少数员工值班饮食,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回用于浇灌。2 加强大气污染控制。生产破碎、烘干、制粒及冷却筛分段工序产生粉尘分别经旋
16、风+布袋除尘系统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后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热风炉燃料燃烧产生的烟尘经旋风+布袋除尘系统处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时段标准后经不低于20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食堂厨房须安装国家认可的油烟净化装置,外排油烟须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引至房顶高空排放;原材料运输过程必须进行遮挡,避免造成扬尘污染;本项目热风炉燃料必须采用生物质燃料,严禁使用燃煤。项目原料使用锯木屑,不设置生产破碎、烘干工序;制粒及筛分工序产生粉尘经旋风+布袋除尘系统处理达标经不低于15
17、米排气筒排放;项目不设置热风炉、烘干机;项目未设置食堂,只设有家庭式厨房供少数值夜班员工饮食,排放油烟量较小。3加强噪声污染控制。合理布置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降噪、隔声、减振等措施,加强厂区内绿化,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针对不同声源采取减震、隔声、消声措施,经一定距离的衰减,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厂界噪声能达标排放。4加强固体废物管理。按照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规范设计、建设及使用。除尘器截留的原料粉尘和原料筛选阶段产生的大物料回用于生产;永磁筒截留的铁屑收集后外售;冷却筛分级
18、出来的不合格产品全部用于热风炉燃料。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综合利用,不能回收的定期送至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筛选机杂质、除尘器截留粉尘、筛分不合格产品、铁屑及生活垃圾,铁屑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综合利用,不能回收的置于垃圾桶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除尘器截留的粉尘及筛分不合格产品回用于生产。5加强环境环境风险防范。本项目原材料和产品属于易燃物品,应合理安排储存位置和储存方式,禁止原料和产品露天堆放,应设立专用的储存仓库,做好防火措施,并在靠近花炮厂一侧设立消防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制定有关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严防安全事故发生。本项目产品设有仓库储存,但原
19、材料因卸运及进料原因堆放在半封闭厂房内,在原料卸运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会影响工作人员。本项目加强了环境管理,制定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6.加强清洁生产。从生产工艺、设备、原料、资源综合利用、污染物排放水平等因素全面贯彻清洁生产要求,确保所有外排污染物达标排放。本项目利用锯木屑生产生物质成型燃烧颗粒,践行资源综合利用,在生产过程中确保了所有外排污染物达标排放。7.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二氧化硫0.49吨/年、氮氧化物0.8吨/年。本项目因原材料只使用锯木屑,原料成分单一,不存在湿度过大问题,项目无烘干工序,因而不设置热风炉及烘干机,不会有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排放。8.项目须严格
20、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执行,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采用的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符合经现场检查,项目较好的执行国家建设项目的管理规定,按规定进行了环评,各项审批手续、档案材料齐全。公司的环境管理机构及管理规章制度基本完善。工程对长沙市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意见基本进行了落实,各项措施合理可行。表八 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8.1 结论1、“三同时”执行情况:本项目年产2万吨生物质成型燃烧颗粒建设项目在主体工程立项、设计、施工和试生产过程中,依据国家有关环保政策要求,环保设施执行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试生产的“三同时”制度,目前各项环保
21、设施运行状况基本正常。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回用于浇灌。3、废气:监测结果表明,制粒及筛分工序产生粉尘经旋风+布袋除尘系统处理达标经不低于15米排气筒排放,厂界及除尘塔出口粉尘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4、噪声:监测结果表明,四周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5、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筛选机杂质、除尘器截留粉尘、筛分不合格产品、铁屑及生活垃圾,铁屑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综合利用,不能回收的置于垃圾桶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除尘器截留的粉尘及
22、筛分不合格产品回用于生产。6、环境管理检查情况:(1)本项目执行国家建设项目的管理规定,按规定进行了环评,各项审批手续、档案材料齐全。公司的环境管理机构及管理规章制度基本完善。(2) 工程对长沙市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意见基本进行了落实,各项措施合理可行。8.2 建议1.加强对项目“三废”治理设施的检查和维护,确保“三废”达标排放。2.原材料卸运堆放需规范化,加强对工作人员防护管理,配备必需的防护装备(口罩、耳塞等)。3.加强防火,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8.3 竣工验收结论根据本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结果,湖南蓝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生物质成型燃烧颗粒建设项目建设前期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长沙市环保局批复意见所提出的环保措施。各项环保设施设计合理,运行后可以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建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