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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绿色生产管理规程DB -XXX-20XX条文说明20 成都制 定 说 明本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绿色生产管理规程DB ,经四川省 2014年XX 月XX 日以 号文批准发布,并经 2014 年 月 日以 号文批准备案。本规程是由编制组进行广泛而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四川省及我国其他省市的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绿色生产管理经验,同时参考国内外先进技术法规、技术标准,通过反复讨论、协调、修改和专家审查后编制而成。为便于广大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施工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程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绿色生产管理规程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程的条文说
2、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程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程规定的参考。目录1 总 则12 术 语33 基本规定44 厂址选择55 生产设施65.1 设备要求65.2 厂区要求76 选材和设计87 生产管理98 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108.1 安全生产108.2 职业健康109 运输管理119.1 一般规定119.2 原材料运输管理119.3 预拌混凝土运输管理.1110 施工现场要求1210.1 设施要求1210.2 施工管理要求121 总 则1.0.1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政策,倡导绿色建筑
3、和低碳生产及建设宜居成都的理念,推进本省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环境建设和环境质量及安全生产管理(职业安全健康)的进一步提高,在保证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质量的前提下,以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为目标,依靠科学管理和技术手段,使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生产过程中实现污染排放最小化和资源利用最大化的生产方式,特制定本标准。1.0.2 本规程规定了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从选址、建设到运营生产过程中相关绿色生产的要求,并对混凝土和砂浆的原材料选用、预拌混凝土和砂浆企业生产流程管理和预拌混凝土及预拌砂浆使用现场做了相应的规范要求。1.0.3 有关标准包括但不限于:1 混凝土和砂浆设计、生产、应用
4、与检验标准:预拌混凝土GB/T 14902预拌砂浆GB/T2518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 50326体力劳动分级GB3869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程GB50119人工砂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241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52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 146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 10混凝土拌合用水JGJ 63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预拌混凝土HJ/T 412预拌混凝土生产与施工质量管理规程DBJ 50-038预拌混凝土生产管理规程DB 11/642绿色施工管理规程DB/T 50-0662 环境保护
5、相关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3096、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GB 1234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55。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限量GB185882 术 语本章给出了本规程使用的六个术语。在编写本章术语时,参考了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 50640 等国家现行标准中的相关术语,因此在相关规范标准中出现的与本规程相关的术语不再一一列出。本规程的术语是从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绿色生产管理的角度赋予其涵义的,
6、但涵义不一定是术语的定义。同时,还给出了相应的推荐性英文术语,该英文术语不一定是国际上通用的术语,仅供参考。2.0.2 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流程中的选材、配合比设计、生产、供应活动和产品性能均对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影响重大,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 节水、节地、节能和节材,确保资源利用率最大化;2 降低噪声、降低粉尘、回收污水和利用废渣,确保环境污染率最小化;3 优化厂区建设,确保生产环节过程中的健康、安全和环保。2.0.4废水废浆主要指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过程中,清洗生产设备和运输设备时产生的含有水泥、粉煤灰、矿粉、外加剂和砂等组分的可以回收利用的悬浊液,不包括化学污水、养护水、厨房油水
7、、洗菜水、卫生间水、衣服洗涤水等。2.0.6 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过程中的废物料主要有洒漏砂石与粉体材料、拌合物、硬化混凝土或砂浆、压碎试块等。部分废物料是可以回收利用的,如拌合物可以通过砂石分离机分离出砂石后重新用于生产;而那些不具有再利用价值的废物料,则统一被称为“废弃物”。3 基本规定3.0.1 环境影响评估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监测评估机构承担。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须取得生产经营许可和行业生产资质证书后方可生产。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每年均应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对有组织和无组织粉尘排放、噪音排放进行监测,环境鉴察部门检查时企业需出具相应监测报告。3.0.3 预拌混凝土和
8、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应组织绿色生产管理教育培训,增强各岗位人员的绿色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意识。岗位培训可以是企业内部组织的,也可以是外部相关机构组织的专项培训。教育培训的内容如下:1 安全生产、健康及环境保护政策; 2 与岗位工作相关的健康、安全及环境影响;3 个人安全责任及安全作业行为;4 要求向上级汇报所有工伤、事故、疾病及潜在的可能引起事故的危险;5 应急步骤,撤退路线,集合区及报警。 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因发展需要和实际需求而确需建立分站或分公司时,绿色生产管理也应符合本规程之相关规定。3.0.4 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均应采取相应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和环境
9、保护措施,保证人员的健康安全和现场的文明整洁。1 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对生产性污水、粉尘、噪声及废弃物进行控制、处理及合理回收利用,并应符合相应规范要求。2 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使用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设置运输车辆的冲洗设施,冲洗污水应进行处理,未经处理合格后,不得直接排入市政排水管网设施。对可能扰民的施工噪声等污染,应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控制。3 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应制定相应的绿色生产管理责任制度,定期开展自检、考核和评比工作。4 厂址选择4.0.1 项目选址应工业布局和城市规划要求,还要结合预拌混凝土生产特点因地制宜,且不应破坏以下场地和区域:1 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
10、区、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森林及郊野公园;2 坡度大于25%的林地;3 主干河流、水库及湿地;4 维护生态系统完整性的生态廊道和绿地;5 其它生态保护区。4.0.2 项目选址与建设严禁破坏重庆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并应符合重庆市城乡规划历史文化特色保护规划导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1 环境敏感区 是指具需特殊保护地区的区域: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规划确定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世界遗产地、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保护地等。2 集中居住区 是指
11、居民小区或自然村。3 搅拌站选址的基本要求:如离居民区、商业区至少1km,离河流等水源地至少300m的要求。 4.04 已建成且已投产的条件不满足4.0.1和4.0.2条款要求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不得进行原地增建和扩建,宜根据当地规划和市政管理要求进行相应绿色生产管理措施整改或搬迁。5 生产设施5.1 设备要求5.1.1 购买空压机、搅拌机、装载机等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时应考虑选用低噪声、低能耗设备。购买的运输车尾气排放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环保标准,严禁购买国家及地方命令禁止的设备。试验设备精度必须满足相关规范要求。5.1.2 购买运输罐车、泵送设备、锅炉等设备时,应考虑选用节能性设备。条件允许时,
12、泵送设备和锅炉宜选用清洁能源性设备,如电泵等,以降低能源消耗和减小环境污染。5.1.6 搅拌站(楼)1 搅拌站(楼)的上料、配料、搅拌过程会产生大量粉尘和噪音,虽然搅拌楼(站)内有除尘设施和封闭实施,可以降低噪音、避免粉尘外泄,但仍会有一些粉尘。完全密闭可以防止粉尘的外泄。搅拌站(楼)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和建筑施工场地噪音限制GB12523之相应要求。2 搅拌站(楼)一层采用混凝土结构,可减少搅拌机的振动,主体二层及以上部分应全封闭,封闭墙体材料宜使用隔音型塑钢型板材。主操作室应密封严密,与主站空间隔离,以减少粉尘和噪音, 为操作人员提供更为人性化的操作环境。3
13、冲洗设置的安装应远离各电子和气动原件,冲洗时亦应保证电子及气动元件不受侵蚀。5.1.7 搅拌主机、筒仓当条件允许时,宜设置专用密闭的停车粉料吹灰房,并要求进行完全封闭,并在封闭墙体中使用隔音板材,以防止粉尘和噪音污染。粉料运输车自带的气泵会产生较大噪音,预拌混凝土企业宜配置专用空气压缩装置以辅助卸料,有效降低噪音。液态储存罐体应设置均化装置,如内置式搅拌系统、管道循环系统或气动均化装置。5.1.8 砂石堆料场、配料计量仓斗及输送皮带系统等必须进行完全封闭,并在封闭墙体中使用隔音板材,以防止粉尘和噪音污染。可配置收尘或喷淋装置以降低粉尘污染,同时还应对计量电子元件及气动元件采取必要的防水防潮保护
14、。有效的排水措施主要指设置排水沟,其目的是为了保证砂石堆场内无积水5.1.9 企业车辆及设备应进行集中点维修,并对更换零部件进行集中规范处理,避免造成环境污染。1 车辆及泵机等设备维修时,应提前准备容器对泄漏油液的回收。2 对废旧油品、油液过滤器、油管等配件应集中收集处理,避免随意丢弃造成污染。3 对设备废弃的电池、塑料制品、轮胎等零部件应分类回收,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危害。5.1.10厂区大门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车轮、罐体、料斗及料槽等进行冲洗,以避免赃车出厂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5.1.11 混凝土生产企业应配置混凝土回收分离清洗设备,对废混凝土进行砂石分离清洗,清洗后的
15、砂石继续用于混凝土生产。将浑浆水进行集中回收沉淀处理后使用于生产中,或经过试验验证后,将浑浆水进行合理安全的直接使用生产中。沉淀池底部及四周应硬化处理,防止渗漏,并应及时清理。5.2 厂区要求5.2.1 厂区主要交通道路基础应单独处理,使之能满足混凝土运输车辆重载和原材料运输车辆重载行驶要求。5.2.3 厂区内未硬化的空地应进行绿化,绿地面积占企业总用地面积比率不宜低于20%;未经绿化处理空地应按相关要求进行覆盖,以防止扬尘产生和水土流失。5.2.4 垃圾的清理必须采用相应容器以运输,防止运输过程的吹散挥洒污染。5.2.5 允许噪声,昼间为70dB(A声级),夜间为50dB(A声级)。5.2.
16、6 办公设施的室内外采光和通风应满足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和地标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 50-052的相关规定。5.2.7 “门前三包”是指混凝土企业将担负的市容环境责任三包,主要任务包括:“一包”门前清扫保洁;“二包”门前责任范围内的秩序良好,市容市貌整洁有序;“三包”门前责任区内的设施、设备和绿地整洁等。6 选材与设计7.0.1绿色高性能混凝土的设计理念是指在满足混凝土工作性和强度的前提下,进行预拌混凝土的原材料选择和配合比设计时尽可能的采用高性能混凝土设计思想,尽可能提高混凝土的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6.0.3 使用高性能减水剂可以在保证混凝土质量的前提下减少水泥用量
17、;与传统的萘系减水剂比较,聚羧酸减水剂的生产不使用甲醛等有害物质的减水剂。是一种环保型的减水剂,此外,聚羧酸型减水剂中碱含量和氯离子含量低,有利于提高的混凝土长期和耐久性能,宜加大推广使用。6.0.4通过技术手段,在保证混凝土材料性能的基础上,循环利用废弃的混凝土固体废料,扩展对再生混凝土的研发和生产运用,以降低混凝土固体废料对环境的污染,实现混凝土生产企业的“零排放”。再生混凝土的性能指标须满足相关标准规范要求。6.0.5 鼓励采用新技术,最大化利用固体废弃物、再生骨料等环保材料,实现资源综合利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应加强技术创新研究,扩展对工业废料的合理利用,综合利用粉煤灰、矿渣、钢
18、渣、锰渣、磷渣、石灰石粉、尾矿等工业废料经过加工处理制成矿物掺合料,以替代水泥用量,降低对水泥的消耗,降低生产成本和对环境的污染。矿物掺合料材料性能检验指标和使用须满足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7 生产管理7.0.2 采用信息化管控系统是预拌企业常用的计算机自动控制生产管理系统。信息化管控系统可将预拌混凝土企业的销售、生产、设备管理、财务结算等业务,运用计算机信息管理技术进行智能融合,实现生产自动化,并使所有业务通过信息共享、协同办公实现高效化、精细化管理,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7.0.5 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过程产生的工业废水回收率达100%;产品生产过程产生的固
19、体废弃物回收利用达95%以上。废弃砂石的使用应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52 的规定;废弃混凝土拌合物的使用应符合预拌混凝土GB/T 14902 的规定。生产过程中的废料包括废弃集料、废弃拌合物和废弃硬化物。7.0.9 预拌混凝土和砂浆企业在生产中,使用水泥的散装率应达到100%,其它粉体材料散装率应达95%以上,当确需使用袋装粉料时,在投料过程中必须采取相应措施,减少扬尘。8 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8.1 安全生产8.1.1 办公区应布置在生产区域外,但应邻近生产区,以便紧急情况得及时处理。生活区应在生产区域以外,且应统筹安排布局,满足安全、消防、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安排。
20、办公区与生活区必须按消防要求配置消防灭火设施。8.1.2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流程图应包括安全通道示意图、领导小组名单、联系电话及常用急救电话等内容。8.1.3 各大构筑物应与架空高压线保证1m以上的安全距离,并按消防要求配置消防灭火设施。8.1.4 所有安全标志必须符合国家相应规范标准。8.2 职业健康8.2.1 企业法人或总经理应负责对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的全面管理工作。同时,健康安全管理负责人需持证上岗。8.2.4 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应符合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的相关规定。8.2.6 企业应对参观及临时外来工作人员进行进场前的个人安全提醒及要求,其进入生产区域时,必须佩戴安全帽等
21、防护装备,并应有企业相关部门人员陪同。9 运输管理9.1 一般规定9.1.2 运输车辆指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运输车和原材料运输车。当地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指各地、市、州的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的相关规定。9.2 原材料运输管理9.2.2 所有原材料的供应运输必须严格按当地交通、路政和环保等相关部门管理要求执行,不得超载,赃车和故障车严禁上路行驶。9.2.3集料运输车料斗必须按要求进行遮盖或覆盖,以减小运输过程中的环境污染。粉料运输车罐体必须密闭,装料完毕后当进行罐体外清洁处理,防止运输中的扬尘污染。9.3 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运输管理9.3.1 混凝土和砂浆运输车应按规定装运,确保运输过程中混凝土
22、和砂浆不漏洒。行驶中严禁超载、超速,以防止安全事故发生。9.3.2 因建设需要,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运输车作为特殊车辆经常性会进入市区等限制区域,车身外观应及时清洁,定期油漆罐体等部件,保持整洁,没有“沾、粘”污渍现象。车身应有明显的企业标识,有利于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9.3.4 罐车行驶过程中,放料滑槽及其它活动部件应固定,以防止松动脱落。9.3.5 在装料后至卸料完毕全程中,应随时查看搅拌操作杆是否在进料转动位置,搅拌罐应保持3-6r/min的慢速转动,以保证混凝土拌合物的匀质性。9.3.6 应根据工程所在位置、所需混凝土和砂浆品种、数量、供应距离、入模方式与施工效率、道路交通状况及天气状
23、况等,合理确定运输路线,避免混凝土和砂浆在路途中耽搁时间过长或在施工现场又长时挤压超过工作性变差等现象,同时还应减少施工现场等料时间。10 施工现场要求10.1 设施要求10.1.1 施工现场应设置混凝土及砂浆运输车及泵机进场专用通道,通道应有足够的高度和宽度以保证行车安全;主要通道路基应进行特殊处理,使之能满足运输车辆重载行驶要求。车辆出入口,宜设置交通安全指挥人员;夜间施工时,在交通出入口和运输道路上,应有良好的照明,危险区域,应设警示标志。10.1.2 施工现场出口处还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以避免车辆带泥渣上路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更主要的是要形成进出车辆进行清洗的良好习惯。沉淀后的水泥浆体
24、及固体废料及时集中清理和处理可以减少环境污染,水经过沉淀过滤可以重复冲洗车辆,可以减少水资源的浪费,是绿色环保节能的重要举措。10.2 施工管理要求10.2.1 施工是将混凝土与砂浆产品应用于工程结构的接口环节,所以,在此环节需使用单位对原材料的质量、性能提出具体要求,使生产企业按照要求提供相应的产品,使用单位再按照相应要求检查验收所供应的预拌产品。这样既可以减少因责任不清而产生的纠纷,也可以提高各方的效益,是绿色建材的具体体现。准确计算材料需用量,避免供应材料的浪费以及对环境造成影响,同时亦有利于对质量的控制。10.2.2 混凝土和砂浆施工方案指浇筑振捣、找平、二次复振、碾压、提浆、压光、拉
25、毛、早期护理等环节的具体操作方法和措施;养护方案是指养护的方法(覆盖、浇水、涂养护液、包裹薄膜等)、养护时间控制等方面的具体规定;交货验收方案是指对验收方法(试样制取、试件制作及养护管理等)、检验的批量和要求、合格的判定和不合格的处理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应急预案是指运输和施工过程中遇到突发事件或极端天气的紧急处理措施。运输过程中的突发事件有道理不畅通形成的堵车、运输设备故障等,极端天气有高温、暴雨、冷空气等。在应急预案中,应明确突发事件和极端天气的处置方法和应急措施,包括设置施工缝、覆盖等。10.2.4 对于剩余的混凝土及砂浆,应运输至指定的场所处理,或是返回生产企业进行集中处理,避免造成污染和浪费。清洗泵机和泵管等设备的污水与废渣的处理应满足本规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