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坂田街道旧村旧工业区更新单元项目北片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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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1 项目概况12 改造前环境回顾性评价53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74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95环境保护措施156 清洁生产与总量控制247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258项目选址及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269工程环境监理和管理制度3010 结论311 项目概况随着龙岗坂田片区建设日趋成熟,坂田高新区、坂田老墟镇建设日益成熟,坂田土地资源越来越少。五和大道、地铁五号线的规划建设使得周边土地利用价值的得以提升,也使得周边效益差、环境差的旧工业区的改造成为可能。同时面对目前全球的金融海啸,规划区内的小规模、经营状况差的企业面临淘汰,旧工业区面临改造升级,为城市功能提升、城市面貌改善提供了巨大空间。为了解决旧村、旧

2、工业区存在的各种城市问题,保证城市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提升城市整体建设水平,实现旧工业区与其它地区的统筹规划和协调发展,构建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城市旧工业区进行有计划的改造成为必然。因此,深圳市龙岗区旧城改造办公室委托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开展龙岗区坂田街道坂田村旧工业区专项规划工作。2011年3月22日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坂田村旧工业区改造专项规划取得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的批复(深规土函2011597号)。坂田街道旧村旧工业区更新单元项目北片区(以下称为“本项目”)属于坂田街道坂田村旧工业区改造专项规划中的北片区,位于梅观高速以东、五和大道以西,贝尔路以南、吉华路以北。根据关

3、于龙岗区坂田街道坂田村旧工业区改造专项规划的批复(深规土函2011597号),项目拆迁范围包括02-01、02-02、02-03、02-04、02-05、02-06、02-07七个地块及水斗坑路、坂田工业路、泰山路、金银街、百利路;建设用地范围为02-01、02-02、02-06、02-07四个地块,02-02、02-03、02-04、02-05四个地块、水斗坑路、坂田工业路、泰山路、金银街、百利路不属于本项目的建设内容,需另做环评。深圳市信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建设。本项目总投资166945万元,拆迁用地面积为197256m2,开发建设用地面积为132966.1平方米,计容积率总

4、建筑面积546188平方米,其中住宅508971平方米(含保障性住房22960平方米)、商业29947平方米、公共配套7270平方米(包括12班幼儿园、6班幼儿园、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文化室、居委会、社区警务室、邮政所、社区服务站、公厕、再生资源回收点、环卫工人休息室)。项目北侧为I hotel酒店(未运营),隔I hotel酒店为贝尔路,隔贝尔路为华为工业区;东侧为五和大道,隔五和大道为坂田高新工业区及黄君山社区;东南面为信义嘉御山(在建);南面为百利路,隔百利路为利金城工业园;西面为水斗坑西村及华雅工业园。本项目地块内建筑拆迁时间预计为2013年6月至2013年12月,共7个月;开工建设时间

5、预计为2014年1月至2016年6月,共30个月。项目所在区域市政管网完善,运营期污水可纳入坂雪岗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附近主要敏感点有北侧的I hotel酒店(未运营)、西侧的水斗坑西村、东南侧的信义嘉御山(在建)及东侧的黄君山社区。其中,I hotel酒店与项目距离约10米,水斗坑西村及信义嘉御山与本项目距离均约15米,项目施工噪声、扬尘对其影响最大。本项目周边主要污染源包括有北侧贝尔路、东侧五和大道、西侧规划的水斗坑路、东南侧规划的金银街、南侧百利路、内部规划的泰山路、坂田工业路的交通噪声、汽车尾气,以及西北侧富士康工业区、北侧华为工业区、东侧坂田高新工业区、西侧华雅工业园、西南侧世和化

6、妆用品(深圳)有限公司、南侧利金城工业园、西南侧龙壁工业园等工业污染源的生产废气及噪声。项目临贝尔路、五和大道第一排建筑受其交通噪声影响相对较大。汽车尾气、工业废气及噪声对项目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其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1、02-01地块规划为6栋2532F的住宅楼,商业位于住宅楼的1F,本项目包括地下二层的停车场(层高均3.85m)。2、02-02地块规划为1栋12班幼儿园。3、02-06地块规划为4栋3239F的住宅楼及集中商业裙楼,集中商业裙楼共有5层楼,本项目包括地下二层的停车场(层高均3.85m)。4、02-07地块规划为10栋2845F的住宅楼及1栋6班幼儿园,商业位于住宅楼的1F

7、,本项目包括地下二层的停车场(层高均3.85m),其配套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居委会、社区警务室、邮政所、社区服务站位于6栋1F,文化室位于1栋1F,公厕、再生资源回收点、环卫工人休息室位于2栋1F。项目经济技术指标见表1-1。表1-1 经济技术指标地块编号02-01地块02-02地块02-06地块02-07地块用地面积(m2)33254360022617.773494.4总建筑面积(m2)1429893200121748385259计容积率建筑面积(m2)1163893200100316326283其中住宅(m2)112631-81101315239商业(m2)3758-192156974配套

8、设施(m2)-3200-4070其中社区健康服务中心(m2)-400文化室-1500居委会-100社区警务室-50邮政所-100社区服务站-200公厕-60再生资源回收点-30环卫工人休息室-306班幼儿园-160012班幼儿园-3200-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m2)26600-2143258976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m2)26600-2143258976机动车停车数量地下(辆)700-5641552人口容量(个)3604-259510088“90/70”控制(商品房)90平米以上面积(m2)78842-5677122066890平米以下面积(m2)33789-2433094571建筑面积90平

9、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合计)70%容积率3.5-4.444.44建筑覆盖率()15%-63%18%绿地率()30%-30%30%建筑高度(m)限高150限高10限高150限高1500 40m图例 拆迁范围 建设用地范围图1 项目平面布置图2 改造前环境回顾性评价2.1 项目改造前基本情况根据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坂田村旧工业区改造专项规划,本项目拆迁范围内土地利用现状主要为工业用地、四类居住用地和道路用地。2.2改造前环境影响回顾性分析2.2.1水环境影响回顾性分析 工业废水项目拆迁用地范围内无工业废水产生及排放。生活污水据调查,拆迁范围原有工业企业工人共约2600人,生活

10、污水产生量约491.4m3/d。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简单处理后,接入五和大道DN400排污管网,接入坂田污水提升泵站后进入坂雪岗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2.2.3 大气环境影响回顾性分析区域内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有机废气、注塑废气、焊锡废气等。由于上述企业基本为中小型加工企业,产生量相对较小,因此大多数工业企业均未对产生的废气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深圳市高迪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于2012年11月06日11月12日对项目选址区进行了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监测期间拆迁范围内工业企业尚未搬迁。根据大气环境监测结果,项目内G1大气监测点的 CO、SO2、NO2的一小时平均浓度和PM10的日均浓度均达到环境空

11、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TVOCs达到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中的相应标准,非甲烷总烃的一小时平均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采用的一次浓度2.0 mg/m3。因此原有工业企业排放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2.2.3 声环境现状分析深圳市高迪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于2012年11月06日11月07日对项目选址区进行了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监测期间拆迁范围内工业企业尚未搬迁。根据声环境现状监测,项目选址区西南边界(N1)、东南边界(N2)、02-02地块用地范围内(N5)、西北边界(N6)、西边界(N7)昼间及夜间均达到2类标准要求;项目选

12、址区北边界(N4)昼间、夜间均达到4a类标准要求;项目东边界(N3)昼间达到4a类标准,由于项目东侧主干道五和大道的交通噪声夜间噪声监测值超过4a类标准。因此原有工业企业噪声影响对周围声环境可以接受。2.2.4 固体废物现状分析项目拆迁范围内工业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员工生活垃圾、纸板边角料、废塑胶料、废锡渣、布料边角料、废漆包线、废胶带、金属边角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油墨、废绝缘漆桶等危险废物。根据调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专业公司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2.2.5 土壤环境现状分析为了了解原工业企业在生产过程及原辅材料的堆放过程对

13、土壤可能造成的影响,本项目在建设用地范围内设置3个环境土壤现状采样点(K1、K2、K3),K1为项目02-06地块内塑胶厂,K2为项目02-02地块内印刷厂,K3为项目02-07内玩具厂。根据监测结果表明:铬、锌、镍、铜、铅、镉、汞、的含量均达到展览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暂行)(HJ350-2007)中的A级标准,说明项目区域内原有工业活动基本未对土壤环境质量造成明显不利影响,各监测物浓度均在标准范围内。2.3 改造前存在的环境问题综上所述,改造范围内主要为工业区及民房,改造前主要环境问题如下:1、改造范围内生活垃圾收集站设施不完善,区内随意弃置垃圾,卫生环境较差。2、改造范围景观为一般

14、旧工业区与小型居住区面貌,与城市形象不符。经改造,项目改造范围内工业厂房、民房等将全部拆迁,建成集商业、居住等功能的综合配套复合功能区。由于改造范围内无重污染的企业存在,基本为加工类型的工业企业,无原材料生产企业,原有工业活动基本未对土壤环境质量造成明显不利影响,项目改造区内工业企业搬迁拆除后不存在场地遗留环境问题。3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声环境本评价于2012年11月0607日连续2日,分昼间、夜间对项目对选址区噪声环境进行了监测,结果表明从监测结果可知,项目选址区西南边界(N1)、东南边界(N2)、02-02地块用地范围内(N5)、西北边界(N6)、西边界(N7)昼间及夜间均达到2类标准要求;

15、项目选址区北边界(N4)昼间、夜间均达到4a类标准要求;项目东边界(N3)昼间达到4a类标准,夜间超过4a类标准,超标量约为3.4-3.9dB(A)。其中项目东边界夜间噪声超标主要是项目东面为城市主干道五和大道的交通噪声引起。大气环境现状为了了解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情况以及受周边企业大气污染物影响的程度,本环评引用利金城工业园(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S1、G2点的大气现状监测数据,另特委托深圳市高迪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于2012年11月06日11月12日对项目选址区进行了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根据利金城工业园(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S1、G1、G2点的大气现状监测数据统计可

16、知,根据监测结果,G1、G2 点监测期间的SO2、NO2、CO 、PM101小时平均浓度均能达到大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浓度限值要求,占标率也相对较低。S1监测点监测期间的TVOC可以满足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的相关要求。根据选址区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可知,G1大气监测点的 CO、SO2、NO2的一小时平均浓度和PM10的日均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TVOCs达到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中的相应标准,非甲烷总烃的一小时评价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采用的一次浓度2.0

17、mg/m3。土壤环境现状铬、锌、镍、铜、铅 、汞、镉的含量均达到展览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暂行)(HJ350-2007)中的A级标准。从监测数据可知,项目区域内原有工业活动基本未对土壤环境质量造成明显不利影响,各监测物浓度均在标准范围内,基本可以满足项目开发建设用地的要求。地表水环境现状本评价对观澜河水质现状评价引用深圳市环境质量报告书(2011)中深圳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关于观澜河水质现状的常规监测资料。深圳市环境监测站在观澜河布设清湖桥、放马埔、企坪三个监测断面(图5-7的w1、w2、w3)。监测结果表明:2011年观澜河全河段年均值超标的项目有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

18、量、氨氮、总磷、总氮、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和粪大肠菌群,整体水质受到严重污染,劣于类。与2010年相比,观澜河综合污染指数变化幅度在10%以内,水质基本保持稳定。地下水环境现状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中类标准。生态环境现状项目选址区为已建成区,区内无珍稀野生动植物物种,生态环境一般。4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4.1 拆迁期环境影响评价地表水环境影响拆迁期生活污水经流动厕所收集后,煮饭、洗衣等产生的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一起排入市政管网进入坂雪岗污水处理厂处理。因此,项目拆迁期污水对水环境影响不大。大气环境影响项目拆迁现场近地面粉尘浓度一般为1.530mg/m3,影响范围受风向

19、、风速、湿度等因素制约,但一般在100米内。水斗坑西村、I hotel酒店、黄君山社区由于距离项目施工场界比较近,受施工扬尘的影响较大。应加强施工管理,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降低施工扬尘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噪声影响项目周边敏感点主要有水斗坑西村、I hotel酒店、黄君山社区等,距离项目施工场界距离在1070m,其中水斗坑西村、I hotel酒店等受拆迁影响较大,昼间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标准标量20dB(A)以上,项目拆迁过程中会造成上述敏感点声环境质量下降。本项目拆迁过程中,应采取一定的环境保护措施,尽量降低对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固体废弃物项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包括

20、有拆迁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施工单位如能重视其影响,采取适当措施,结合实际运送情况,建议项目建筑垃圾运输至部九窝余泥渣土受纳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定期清运,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4.1 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生态环境影响本项目占地132966.1平方米,建设完成后项目选址区的土地属性由居住用地变为居住用地。随着建设的完成,绿地率将达到30%,符合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04)中对旧城改造后绿地率的相关要求。据调查,项目选址区及其附近区域无天然珍稀植被,未发现野生珍稀动物,本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的动植物基本不产生影响。项目施工期间如果不采取任何水土保持措施,水土流失为1000t/km

21、2年,总量约133吨。在采取较为完备的水土保持措施后(施工期间采取平整、压实、建立沉砂池等积极有效的措施),水土流失强度降至级较少级。地表水环境影响由于项目区域现状市政污水管网比较完善,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均可通过市政管网接入坂雪岗污水厂进行处理,因此,项目在对施工期废水采取一定的隔油、沉砂等预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其影响较小。地下水环境影响由于本项目位于城市建成区,属于地下水环境较敏感区,项目建设过程不开采地下水,基本不会造成环境水文地质问题,但由于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潜水埋深较浅,在基坑开挖过程中将可能遇见地下水,在项目采用适合的基坑支护措施,坑内排水,工程建设能有效地阻止污染

22、物的垂直下渗,因此在正常情况下可排除对地下水形成新的污染源。项目生活污水可经项目东侧的五和大道污水支管,接入市政污水管网,不外排,对地下水基本没有影响。大气环境影响项目施工现场近地面粉尘浓度一般为1.530mg/m3,影响范围受风向、风速、湿度等因素制约,但一般在100米内。水斗坑西村、I hotel酒店、信义嘉御山、黄君山社区由于距离项目施工场界比较近,受施工扬尘的影响较大。应加强施工管理,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降低施工扬尘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噪声影响项目周边敏感点主要有西面水斗坑西村、东南面信义嘉御山、东面黄君山社区等,距离项目施工场界距离在1570m,根据表6.3-11中噪声的预测结果,在不

23、选用静压桩机的情况下,结构阶段产生的施工噪声对周边影响最大,叠加现状噪声值后西面水斗坑西村昼间超标量为24.8 dB(A),东南面信义嘉御山的昼间超标量为24.8 dB(A),东面黄君山社区的昼间超标量为12.5dB(A)。以上预测结果与实际施工略有偏差,由预测结果可以看出,项目施工期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较大,尤其是对I hotel酒店、水斗坑西村、信义嘉御山。固体废弃物项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包括有建筑垃圾、挖方产生的余泥渣土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施工单位如能重视其影响,采取适当措施,结合实际运送情况,建议项目建筑垃圾和弃土、弃渣运输至部九窝余泥渣土受纳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定期清运,对周围

24、环境影响不大。4.2 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地表水环境影响本项目是集商业、住宅于一体的旧改房地产项目,在运营期所产生的对水环境影响最大的是生活污水,项目区域内的社康中心运营过程中亦产生少量的医疗废水,餐饮产生的餐饮废水。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坂雪岗污水处理厂的服务范围,项目所在地块附近污水管网配套完善,建成后可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接入坂雪岗污水处理厂处理。因此,项目运营期污水对水环境影响不大。地下水环境影响本项目运营期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污水在正常条件下,进入市政管网,对地下水基本无影响。大气环境影响本项目商业餐饮拟设于02-06地块集中商业裙楼,根据污染源核算,项目餐饮油烟产生总量为

25、0.2t/a。本项目餐厅加装除油烟设备,同时应针对餐饮业建设餐饮专用烟道,使之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处理后的油烟需由专用烟道通往所在商业楼塔楼顶部高空排放。本项目地下车库营运时段内,每小时至少换气5次时,车库中CO有害气体含量可达到卫生部颁布的卫生建设标准。项目发电机是作为备用发电,发电机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将主要在其运行期间局限在排气口附近的区域,在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后,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可以接受。本项目设置公厕一处,设在02-07地块2栋1F,在采取严格的管理清扫措施后,其臭气浓度也非常低。一般不会对周边大气造成明显不利影响。噪声影响本项目

26、运营期对声环境影响主要来源于项目噪声源如各类风机、备用发电机、冷水机组、冷却塔等设备噪声、停车场噪声以及商业噪声。项目各类风机、备用发电机、冷水机组等设备位于地下室,有建筑物的阻挡,在采取隔振、消声、降噪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冷却塔在使用专门的隔声屏障,并设置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可将冷却塔噪声控制可接受范围内。本项目商业、住户的出入口独立分开设置,因此商业人流对住户影响较小。商业区的经营者,应按相应规定控制商业噪声,用于招徕顾客的音响,不得超过所在区域的环境噪声标准。物业管理部门应对经营者的行为进行监督。本项目02-06地块商业裙楼拟引入餐饮,餐饮业厨房操作及抽油烟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

27、结构传声属于低频噪声,应需采取减震隔振措施,使其达到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的要求。固体废弃物本项目共产生生活垃圾、商业垃圾22t/d,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可采取有效的分类收集方式,避免造成资源的浪费,同时可以保证住宅区内、商业区良好的生活环境。本项目的餐饮厨余垃圾为0.38t/d,按照深圳市餐厨垃圾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理处置,对周边影响不大。本项目产生医疗垃圾0.05t/d,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不随意与生活垃圾混合丢弃,按以上相关要求进行处理后,项目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产生的少量医疗垃圾不会对环境产生显著

28、不利影响。4.3 外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外环境噪声影响本项目主要受贝尔路及五和大道的噪声影响,根据预测结果,靠近贝尔路及五和大道一侧住宅楼昼间均满足4a类标准,夜间均超4a类标准,因此,建议项目对住宅临道路一侧安装带隔声效果的隔声窗,给住户提供一个安静的室内声环境。根据类比监测结果可知,地块间规划的城市支路的交通噪声对本项目影响不大。外环境汽车尾气影响项目周边道路产生的汽车尾气对本项目的影响,本项目采用大气监测结果。在东南风、东风的情况下,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监测点的CO、SO2、NO2的一小时平均浓度和PM10的日均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的要求,说明周边道路

29、汽车尾气第本项目影响较小,可以接受。现状周边工业区废气影响评价周边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大气特征污染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烃、TVOCs。为了解周边工业企业排放的废气对本项目的影响,本项目在项目地块内设置了一大气监测点。根据本次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看,在吹东风的情况下,主要影响企业为坂田高新工业区,项目内G1点所测得TVOCs达到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中的相应标准,非甲烷总烃的一小时评价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采用的一次浓度2.0 mg/m3。在吹西风或西南风的情况下,主要影响企业为华雅工业园、世和化妆用品(深圳)有限公司、利金城工业园、龙壁工业园,项目内G1

30、点所测得TVOCs达到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中的相应标准,非甲烷总烃的一小时评价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采用的一次浓度2.0 mg/m3。在吹北风的情况下,主要影响企业为华为工业区、富士康工业区,项目内G1点所测得TVOCs达到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中的相应标准,非甲烷总烃的一小时评价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采用的一次浓度2.0 mg/m3。因此,说明周边工业区排放的废气对本项目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现状周边工业区噪声影响评价根据本次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项目选址区西南边界(N1)、东南边界(N2)、02-02地块用地范围

31、内(N5)、西北边界(N6)、西边界(N7)昼间及夜间均达到2类标准要求;项目选址区北边界(N4)昼间、夜间均达到4a类标准要求;项目东边界(N3)昼间达到4a类标准,由于项目东侧主干道五和大道的交通噪声夜间噪声监测值超过4a类标准。因此项目周边工业企业噪声影响对项目的噪声影响可以接受。现状工业企业风险分析根据现场勘察及资料收集,项目周边现状工业企业未存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工业企业以中小型电子、塑胶、五金加工厂为主,无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因此现状工业企业存在的风险主要以火灾为主。项目应配套相应的消防工程,如沿建筑物四周设有环形消防车道,配备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洒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

32、手提灭火器、消防水池等,对消防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能够正常运行,同时应及时更换,对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员工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培训,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同时设置安全疏散通道并保持畅通。规划一类工业用地外环境影响分析规划落实的情况下,项目西南面、东面、北面规划的一类工业用地产生的废气及噪声会对项目造成一定影响。项目所处流域为观澜河流域,属水源保护区范围。根据关于对观澜河(石马河)流域实行建设项目环保限批的通知(深环2008171号),规定“禁止在观澜河(石马河)流域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化学制浆、造纸、电镀、制革、线路板、印染、发酵、规模化养殖和危险废物综合利

33、用或处置等重污染行业;除了市重大项目、民生工程、市政工程等项目外,暂停审批观澜河(石马河)流域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电氧化、化工、食品加工等重污染行业项目”。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一类工业用地是指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基本无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类型的用地。因此规划的一类工业用地对项目可能造成的影响很小。垃圾转运站外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东南侧约15m为在建的信义嘉御山配套垃圾转运站,其最大转量为200m2,位于项目的上风向。为了说明垃圾转运站恶臭对本项目的影响,本项目类比甘李工业园垃圾转运站的现状空气监测结果说明其影响。甘李工业园垃圾转运站最大转量为200m2,根据环境空气现状监测,在不利气

34、象条件下,距离垃圾转运站10米处,垃圾收集站臭气浓度为17,臭气强度为2.15,未超出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二级标准要求。5环境保护措施5.1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防止扬尘措施项目应严格按照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 393-2007)及深圳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第187号令)规定执行:(1)施工过程产生扬尘,施工现场作业(包括清运渣土)必须进行洒水降尘,防止扬尘污染。(2)严格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强化源头治理。一是施工单位必须指派专人负责扬尘管理;二是施工工程施工前,工地周围应设置高度不低于1.8 米的围挡;三是施工作业时,必须辅以持续加压洒

35、水设施,以抑制扬尘飞散;四是施工中的土方作业、建筑垃圾管理与运输等防尘措施,必须采取与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同样的措施。(3)施工工地地面、车行道路应当进行硬化等降尘处理。(4)气象部门发布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应当停止土石方挖掘、爆破等作业。(5)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不得使用空气压缩机等易产生扬尘的设备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6)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的,应当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禁止高空抛掷、扬撒。(7)施工机械在挖土、装土、堆土、路面切割、破碎等作业时,应当采取洒水、喷雾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8)对已回填后的沟槽,应当采取洒水、

36、覆盖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9)使用风钻挖掘地面或者清扫施工现场时,应当向地面洒水。(10)建议工程配备洒水车一部,对施工现场和进场道路进行定期洒水,保持地面湿度,根据本工程特点,建议在无雨日的上下午各洒水次,减少二次扬尘产生。(11)临时性的废弃物堆场,应当设置围挡、防尘网等;长期存在的废弃物堆场,应当构筑围墙或者在废弃物堆场表面种植植物。(12)划分料区和道路界限,及时清除散落的物料,保持道路整洁,并及时清洗。(13)工程建设期间,其所使用的具有粉尘逸散性的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废弃物,应当密闭处理。若在工地内堆置,则应采取覆盖防尘布、覆盖防尘网、配合定期喷洒粉尘抑制剂等措施,防止风蚀起尘。

37、防止噪声措施(1)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根据项目选址周边情况,禁止在中午(12:00-14:30)和夜间(23:00-7:00)施工,由于工艺需要、需要夜间施工、应向有关部门申请夜间施工许可证,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运行动力机械设备的数量,尽可能使动力机械设备均匀地使用。(2)本项目施工包括土石方阶段、基础阶段、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四个几段,施工方式以机械施工为主,项目产生的噪声包括施工机械作业噪声和运输车辆的噪声。为避免施工机械作业噪声对敏感点的影

38、响,项目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合理布局,尽量将高噪声的机械设备靠项目场地南侧布置,尽量远离敏感点;对于运输车辆的噪声,由于项目必须经五和大道,当运输车辆通过五和大道时,沿途为黄君山社区,因此,项目运输车辆在途径黄君山社区的路段,应禁止喇叭,并低速行驶。在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对敏感点的噪声影响在可接受范围以内。(3)应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进行文明施工,建立健全现场噪声管理责任制,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素质培养,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意识。(4)施工单位应该加强与附近居民住户的沟通,施工时,应在建筑施工工地显著处悬挂建筑施工工地环保牌,注明工地环保负责人及工地

39、现场电话号码,以便公众监督及沟通。(5)从控制声源和噪声传播以及加强管理等几个不同角度对施工噪声进行控制。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期生产废水包括施工过程中混凝土搅拌产生的水泥浆水,该部分废水颗粒物浓度高,因此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且不在现场搅拌,以减轻污染。对于施工现场产生的泥浆废水,必须严格遵守“二级沉淀、三级排放”,且排放口需确保接入排污管网,排入坂雪岗污水处理厂。(2)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检修,以防止设备漏油现象的发生;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应在专业厂家进行,防止施工现场地表油类污染,以减小初期雨水的油类污染物负荷。(3)采取措施控制地表降尘积累,以减小降水前地表积累的污染负荷。

40、(4)施工场地修建沉淀池,使生产废水沉淀后排放,沉淀池内淤泥定期清理,运往碴场堆放。(5)工程开始绿化的时候需要的生态用水和清洁用水较多。在项目施工时,可考虑采用目前相对较为先进的中水回用技术,收集小区内天然降雨及可循环利用的非污染水,待主体工程施工完成后,满足小区内绿化、清洁设施用水需求。(6)项目应严格加强对拆迁施工人员的管理,同时修建化粪池处理施工期生活污水,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接入市政管网并纳入坂雪岗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水土保持措施(1)预防措施由于项目选址周边其他区域为城市建成区,在项目施工前应进一步对建成区地址进行稳定性验算,确保边坡稳定安全,同时也要体现生态绿化,避免表面石

41、质化,加强对边坡种植乔灌等植物;同时在施工过程中需注意施工程序,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方案。此外,在施工期前要对施工人员进行有关环境保护的宣传和讲解,提高他们保护环境的意识,积极保护当地环境。(2)临时措施项目在各个地块红线内设置临时施工围墙拦截泥沙,并在围墙内修建临时排水沟,场区内设置多个临时沉砂池,经沉砂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严禁施工期间产生的泥沙未经沉砂池处理直接排入河道。在施工中应实施排水工程,以预防地面径流直接冲刷施工浮土,导致水土流失加剧。项目需对主体建筑以外的裸露地表采取喷播灌草籽、撒播草籽等绿化措施,逐步恢复项目用地内的绿化。(3)雨季应急措施由于深圳地区雨季从4月到9月份,历时长,

42、降雨强度大,雨季施工成为工程建设水土流失主要产生原因。雨季施工前,根据工程情况准备一定数量的防雨材料,如塑料布、无纺布、装土编织袋等,以备急用,做到能随时调用。若在汛期进行施工时,应在每次降雨时派专人对排水系统的重点地段进行检查对造成淤积和雨水拥堵的地方及时进行疏通,保证过水的顺畅。同时采用防水材料覆盖在裸露地面和临时堆土面上;雨季期间对道路、排水系统、沉砂池等实行专人维护,保证道路畅通、排水畅通。降雨过后对排水系统产生损坏的部位应及时的进行修复,并对整个排水系统进行清淤。固体废弃物的治理措施1、对于施工期固体废物应集中处理,及时清运出施工区域。2、对于如废油漆、涂料等不稳定的成分,可采用容器

43、进行收集,并及时清理。3、 对于由施工人员产生的较集中的生活垃圾,由于其中含有较多的易腐烂成分,必须采取密封容器收集,以防止下雨时雨水浸泡垃圾,产生渗滤液,影响周围大气环境。4、对于人员活动产生的分散垃圾,除对施工人员加强环境保护教育外,也应设立一些分散的小型垃圾收集器(如废物箱),并派专人定时打扫清理。施工期少量的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部门处理。5.2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1、本项目应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制,防止错接或乱接的情况发生。同时应该加强项目区内的绿化,杜绝裸露地表的存在,保证雨水中含泥砂量较少。2、本项目生活污水应先经过化粪池预处理、餐饮废水先经隔油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

44、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再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坂雪岗污水处理厂。3、加强环保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项目设置的化粪池或污水处理系统等环保设施和污染源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使之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4、项目运营期间,应对项目排水系统和市政污水管网之间的通畅运行进行跟踪,防治管道阻塞。5、深圳市属于缺水城市,节约用水意义重大。根据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的要求,园林绿化等市政用水应当采用先进节约用水技术,按照节约用水规划使用经处理的中水。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1、项目建设的化粪池采取防渗措施。2、生活污水应严格接入市政管网,坚强管理,特别要杜绝污水事故排放。大气环

45、境保护措施1、餐饮油烟废气本项目餐饮油烟的污染防治对策如下:(1)对于商业餐饮排放的油烟,建议厨房加装除油烟设备如静电油烟机等,油烟应引至商业楼楼顶,应设置专用烟道,并与其它的公共烟道独立开来,排气筒出口段的长度至少应有4.5倍直径(或当量直径)的平直管段。本项目商业餐饮排放的油烟需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相应要求(小于2mg/m3)。(2)由于项目现阶段尚无具体餐饮油烟排放口位置,本项目建议对于餐饮油烟排放的设计,满足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要求,应该考虑风向及周边建筑物的情况,防止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本项目建议将餐

46、饮油烟排放口安置于02-06地块2栋住宅楼塔楼顶东北角,排气口建议朝向正东方向(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饮食餐饮业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的通知(深环2008153号)文件,新建楼宇在环保竣工验收中须核实是否规划饮食娱乐功能及相应的楼层、面积,是否配置餐饮专用烟道及具备烟道容量;新建的饮食娱乐项目应安装污染防治设施,辖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须严格按照“三同时”管理有关规定,对污染防治设施组织验收并核发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对于本项目商业餐厅未来引入的餐饮项目,必须编制独立的环评报告,对餐饮设置的环境可行性进行论证。2、地下车库汽车尾气防治措施本项目停车系统主要位于地下,地下车库汽车尾气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包括:(1)地下车库的通风排烟系统应该独立设置,不能与上层通风系统或空调系统混为一个系统。(2)排风口布置要均匀,总排风口应位于建筑物的最高处或者远离主体建筑和人行通道,以免形成二次污染。(3)尽量简化排风、送风、排烟系统,在通常设计中,可将排风系统兼做排烟系统,实现技术和经济上的双赢。(4)地下车库营运时段内,保证每小时至少换气5次时,车库中CO有害气体含量可达到卫生部颁布的卫生建设标准。(5)合理调度停车场车辆的停放,减少发动机工作的时间和在停车场行驶的距离,减少污染物的排放。3、 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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