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doc

上传人:仙人指路1688 文档编号:2649439 上传时间:2023-02-21 格式:DOC 页数:10 大小:3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片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片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片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片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片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片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片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doc(10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晋中市迎宾片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为了改善居民生活条件,提高城市品位,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转型和升级,市政府将迎宾片区改造项目列为2014年城建重点工程A类建设项目。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省、市有关房屋征收的法规政策,特制定本方案。 一、制定本方案的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 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五) 住建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六)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二、房屋征收范围东至中都路,西至正太北街、康乐街,南至菜园街,北至市中医院南围墙、九普南围墙。 三、征收原则

2、 房屋征收补偿安置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公平补偿、结果公开的原则。四、征收部门与实施单位晋中市人民政府为该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的主体,晋中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房屋征收办)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的征收部门,省、市有关部门、榆次区人民政府为该项目被征收人的主管单位,征收范围内的行政、企事业单位为该项目征收补偿安置的实施单位。市 房屋征收办组织协调该项目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省、市有关部门、榆次区人民政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下属单位、企业、个人的房屋征收 补偿安置工作。征收范围内的行政、企事业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集体和个人的房屋征收工作;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无单位

3、的个人的房屋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 榆次区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具体负责房屋征收工作。电信、电力、广电、国防光缆、供水、供气、供热等管线所属单位按照“谁的资产谁迁移”的原则,积极支持和主 动参与该项目的房屋征收工作。五、征收签约期限房屋征收签约期限: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六、被征收人认定(一)征收范围内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证的单位和个人为被征收人。(二)征收范围内无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证,但能提供其它相关手续,经市房屋征收办审查认定为被征收人。七、土地、房屋面积及用途认定(一)土地认定被征收人土地的用途、面积以土地使用证记载的为准。(二)房屋认定1、被征收人具有房屋所有权证的,其

4、用途和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的记载为准。被征收人对房屋所有权证的建筑面积有异议的,经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的单位核实,市房屋征收办审核后,以审核面积为准。2、被征收人无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室内地面到檐高不低于2.8米,且符合居住条件的永久性房屋(砖木、砖混、窑洞结构),并是2008年1月1日以前建设的予以认定。经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的单位核实,市房屋征收办审核后,以审核面积为准。3.符合以上认定条件的一层建筑并与房屋一体的厨房、厕所、过道等建筑,按其建筑面积的2/3认定。八、征收补偿安置方式(一)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可选择货币补偿,也可选择房屋产权调换。选择货币补偿的,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

5、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补偿,具体标准按第九条中确定的价格执行;选择住宅产权调换的,可选择在本区域新建的住宅楼安置或选择异地安置(地址:辽阳路新晋世家);选择商业产权调换的,在本区域按同层同面积进行安置。市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按本方案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二)对认定为违法建筑以及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一律不予补偿。九、房屋货币补偿标准和办法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经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的单位对该项目征收范围内的各类房屋进行评估,确定房屋货币补偿标准如下:(一)住宅房屋1、按结构类型的评估全新单价结合新旧程度及楼层系数给予补偿。砖混现浇结构楼房(水、

6、电、暖齐全)5500元/,砖混预制结构楼房(水、电、暖齐全)5400元/,砖混结构平房(水、电、暖齐全)5400元/,砖木结构平房和瓦顶平房(水、电、暖齐全)5350元/,裱砖木结构平房(水、电、暖齐全)5300元/。2、住宅楼层系数六层楼楼层系数层数一二三四五六系数0.981.021.021.011.00.97五层楼楼层系数层数一二三四五系数0.991.011.021.00.98四层楼楼层系数层数一二三四系数0.991.011.020.98三层楼楼层系数层数一二三系数1.01.010.99(二)商业房屋1、按评估的全新单价结合新旧程度及楼层系数给予补偿。属于出让土地上的房屋12000元/,属

7、于划拨土地上的房屋6000元/。2、商业楼层系数层数一二三四五六七八系数.00.90.70.650.60.50.450.42(三)单位办公用房、工业及仓储用房按房屋结构类型的评估全新单价结合房屋新旧程度给予补偿。1、属于划拨土地上的房屋:砖混现浇结构楼房(水、电、暖齐全)5000元/,砖混预制结构楼房(水、电、暖齐全)4800元/,砖混结构平房(水、电、暖齐全)4500元/,砖木结构平房和瓦顶平房(水、电、暖齐全)4200元/,裱砖木结构平房(水、电、暖齐全)4000元/。2、属于出让土地上的房屋:砖混现浇结构楼房(水、电、暖齐全)5500元/,砖混预制结构楼房(水、电、暖齐全)5300元/,

8、砖混结构平房(水、电、暖齐全)5000元/,砖木结构平房和瓦顶平房(水、电、暖齐全)4800元/,裱砖木结构平房(水、电、暖齐全)4600元/。(四)自建房屋及其它按房屋结构类型的评估全新单价并结合新旧程度给予补偿。砖混结构8001000元/,砖木结构500800元/,轻钢结构200500元/,层高在2.2米以上的地下室1500元/。装饰及附属物的补偿按本次征收确定的标准进行补偿(补偿项目见附件)。(五)货币补偿办法被征收人签订协议并完成搬迁,经市房屋征收部门确认后一次性支付。十、房屋产权调换标准和办法(一)住宅房屋1.被征收人购买原房屋建筑面积以内的,起价为4250元/。2.优惠价格。被征收

9、人购买超过原房屋建筑面积50%(含50%)以内的,起价为4250元/;超过部分在50%至60%(含60%)范围内的,起价为5500元/;超过60%的,最多可再享受5以内的调节面积,起价为6000元/。(二)商业房屋按被征收房屋属出让土地的按建筑面积1:1的标准给予安置,属划拨土地的需交纳有关费用后方可按建筑面积1:1的标准给予安置。(三)单位办公用房、工业及仓储用房属行政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认定为办公、宿舍、酒店用途的按1:1的标准安置(安置产权对原单位),或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安置。属工业、仓储用房的,不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经具有房屋评估资质的单位评估价格后,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四)选房办

10、法被征收人按照“谁先签订协议并完成搬迁,谁先选房”的原则进行选房。十一、搬迁、临时过渡、停产停业补偿标准(一)搬迁补偿费。采取一次性货币补偿属住宅类的被征收人,以审核后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准,房屋建筑面积在30(含30)以下的一次性支付1000元;建筑面积超过30,超过部分按8元/标准支付;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按上述标准给予支付两次搬迁费。非住宅类搬迁费按20元/标准支付。(二)临时过渡方式及补偿费。房屋征收对住宅类房屋采取被征收人自行临时过渡方式,过渡费补偿标准以审核后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准。房屋建筑面积30(含30)以下的每月按500元支付;房屋建筑面积超过30的,超过部分按每月5元/的标准

11、支付。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一次性支付6个月的临时安置过渡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过渡期限最多为36个月,预支付24个月,其余在交房时按照实际过渡时间一并结清。(三)停产停业补偿费按以下两种方式选择补偿:1、按上一年度被征收人上报税务部门的月平均利润值计算一次性给予一年补偿。2、根据被征收人的营业用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给予500-1000元的一次性补偿。十二、补助办法(一)对符合享受保障房条件的被征收人优先予以保障房安置,不轮候,实行应保尽保。(二)对于容积率低,且具有土地使用证的住宅类被征收人,按照土地面积给予补助。(容积率=建筑面积院内所有房屋的建筑面积包括棚房以及自建房土地面积)

12、容积率在0.5(含0.5)以下的,补助1200元/。容积率在0.5-0.6(含0.6)的,补助1000元/。容积率在0.6-0.7(含0.7)的,补助800元/。容积率在0.7-0.8(含0.8)的,补助600元/。容积率在0.8-0.9(含0.9)的,补助400元/。对于既无土地使用证也无房屋所有权证的,不享受容积率补助。(三)对于住改商房屋,被征收人需提供2014年6月30日前工商部门注册的营业执照、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并与被征收人房屋注册地相符,按照营业用房的建筑面积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补助。十三、奖励办法被征收人在签约期限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

13、议并按协议规定的期限完成搬迁的,且属于个人房产的,按照合法房屋补偿额(不包含搬迁费、过渡费、容积率补助、装饰装潢及附属物补偿等)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超过规定期限签约的不再享受奖励政策;属于单位房产的不享受奖励。(一)选择货币补偿的。征收决定实施之日起30日内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按期搬迁完毕交房的,给予房屋补偿额20%的奖励;45日之内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按期搬迁完毕交房的,给予房屋补偿额10%的奖励;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按期搬迁完毕交房的,给予房屋补偿额5%的奖励。(二)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征收决定实施之日起30日内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按期搬迁完毕交房的,给予房屋补偿额10%的

14、奖励;45日内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按期搬迁完毕交房的,给予房屋补偿额5%的奖励;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按期搬迁完毕交房的,给予房屋补偿额3%的奖励。十四、法律责任与监督(一)市直有关部门、房屋征收部门及被征收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中,不能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或者玩忽职守的,由市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二)被征收人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五、其它规定(一)自征收范围确定之日起,未经规划、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15、违法占地、违章抢建、新建、扩建或改建任何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改变房屋用途。否则,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并一律不予补偿。(二)对签约期限内, 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的,市政府将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依法作出征收决定,对不履行征收决定的,由晋中市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三)房屋被依法征收后,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所涉及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归房屋征收部门所有,严禁被征收人自行拆除。(四)双方签订协议十日内,被征收人必须搬迁完毕并将房屋钥匙交予征收部门。(五)征收范围内涉及的集体土地及房屋,参照本方案执行。(六)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规政策,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协商解决。(七)征求意见时间: 2014年7月10日-2014年8月10日。晋中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2014年7月9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施工/环境 > 项目建议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