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厂房拆迁资产拍卖定点服务商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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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苏 州 市 政 府 采 购招 标 文 件 标 号:SZYC2014-Y-G-003采购单位:苏州工业园区土地储备中心、苏州工业园区城市重建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地产经营管理公司采购内容:2014-2016年度苏州工业园区厂房拆迁资产拍卖定点服务商采购类别:服务类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二O一四年九月前附表项号内容规定1采购内容:厂房拆迁资产拍卖定点服务商2采购数量:4家3投标有效期为四十五天(日历日)4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叁仟元整单位: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账号:1102020209000342238银行:苏州工行道前支行查询电话:65158669 注:各投标单位请在递交投

2、标保证金填写银行单据时必须注明所投项目标号,投标保证金必须按银行规定的支付方式,于2014年10月13日16:00前达到指定账号(拒收现金);请投标单位提供账户信息,方便保证金退还,不退现金。5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14年9月28日上午11:0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至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联系地址:苏州市人民路905号二楼;电话:(0512)65158669 65158110;传真:0512-65158669;联系人:张尧荣、高飞,投标答疑书面答复时间:2014年9月29日下午2:00以前。6投标文件 正本份数为一份 副本份数为二份7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4年10

3、月14日下午13:30-14:00地点: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8楼苏州工业园区国土房产局会议室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8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0月14日下午14:00整9开标时间:2014年10月14日下午14:00整地点: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8楼苏州工业园区国土房产局会议室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10中标服务费:人民币叁仟元整(每家定点拍卖公司),费用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时付清。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1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65总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函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20第四章:招标书33第五章:

4、合同主要条款36第六章:评分标准42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 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工业园区土地储备中心、苏州工业园区城市重建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地产经营管理公司的委托,为2014-2016年度苏州工业园区厂房拆迁资产拍卖定点服务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SZYC2014-Y-G-003二、招标内容:项目名称:2014-2016年度苏州工业园区厂房拆迁资产拍卖定点服务商项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三、招标文件发售信息:出售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4年10月10日,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

5、外)出售地点:苏州市人民路905号二楼出售方式:现场或邮寄出售(以邮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须经招标代理公司确认报名合格后汇款,否则报名费用不予以退还;因邮寄而导致报名资料的原件、复印件等相关文件的遗失等责任与招标采购单位无关,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售价:每套3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标书款汇款地址:苏州市人民路905号汇款银行及账号: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账号:1102020209000342238)报名咨询:张尧荣、高飞(0512)65159202、65158110保证金缴纳及查询电话: 鞠会计(0512-65158669)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文件复印件:报

6、名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拍卖经营许可资质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以上材料均要求加盖公章)四、开标信息:投标时间: 2014年 10月 14日13:0013:30时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 10 月 14日下午13:30时整 开标时间: 2014年 10 月 14日13:30时整 投标、开标地点: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8楼苏州工业园区国土房产局会议室 投标、开标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五、采购单位:名 称:苏州工业园区土地储备中心、苏州工业园区城市重建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地产经营管理公司电 话: 夏宇联 系 人:0512-66606932六、招标代

7、理单位:名 称: 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 址: 苏州市人民路905号二楼电 话: (0512)65158669 65158110传 真: (0512)65158669联 系 人: 张尧荣、高飞七、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电话:0512-6668116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说明和释义1. 说明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1.2 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1.3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 词语释义2.1 招标采购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招标活动的法人。2.2 投标人:响应招

8、标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 响应:投标人根据招标采购单位或招标采购单位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2.4 合同:采供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2.5 甲方(采购方):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6 乙方(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7 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2.8 天:日历日。2.9 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

9、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2.10 产地: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2.11 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12 实质响应:满足有关本次采购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要求。2.13 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14书面形式:指书面文字、合同书、信件和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二、投标人3. 合格投标人的范围3.1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法

10、人;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3.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1.7 购买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2合格投标人的特殊条件3.2.1投标人具有政府有关部门核发的拍卖经营许可资质。3.2.2投标人工商及税务注册地必须为苏州市区(含新区、工业园区、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及吴江区)。4. 投标人代表4.1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

11、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详见统一格式)。5. 投标费用 5.1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6、联合投标6.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三、招标文件的说明7. 招标文件7.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购买招标文件 3日内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否则,由此产生的影响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

12、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7.2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不是直接从招标采购单位处购买获得的,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及其补遗的真实性、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8. 招标文件的澄清8.1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与地点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或投标答疑会的方式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来源),答复将送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迟于前附表规定时间提交的疑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回答,也不承担由此带来的对投标人投标结果的影响。8.2投标人的询问通知应不得迟于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提疑时间前使招标采购单位收到。迟于上述规定时

13、间提交的询问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回答。9. 招标文件的修改9.1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9.2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9.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投标人。9.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

14、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10. 投标答疑10.1投标人应于前附表所述时间和方式递交书面提疑,迟于该时间的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回答其提疑。10.2勘察现场:10.2.1根据自身投标需要,投标人可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10.2.2招标采购单位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采购单位现有的并认为能使投标人可利用的资料。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0.2.3 经招标采购单位允许,投标人可为勘察目的进入招标采购单位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

15、采购单位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勘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10.2.4投标人应在现场勘察时,熟悉现场及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招标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10.3投标答疑包括招标采购单位认为可以回答且不会引起投标人误解的相关问题和答复,答疑的副本将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由于投标答疑会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由招标采购单位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四、投标文件说明11. 提示与要求11.1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

16、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11.2无论是否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都应将招标文件及以后的所有通知、文件等视为保密文件。12.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12.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可能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13. 投标文件的组成13.1 授权部分:13.1.1 投标函;13.1.2

17、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13.1.3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13.1.4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13.2 企业基本概况:13.2.1 企业状况一览表(详见招标文件格式);13.2.2 投标人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13.2.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2.4拍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3.3在苏州的办公场所证明文件:13.3.1自有房产的出具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13.3.2租赁房屋的出具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13.4 企业从业人员状况:13.4.1 企业从业人员及拍卖师情况表;13.4.2 企业注册拍卖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3.4.3 企业从业人员资格证

18、书复印件(除拍卖师);13.4.4 注册拍卖师劳动合同(经鉴证)复印件;13.4.5企业员工人事代理关系证明文件复印件(由江苏省内各市人才交流中心或江苏省内相关人力资源公司出具)(若有);13.4.6 2014年1月至7月企业员工缴纳各类社会保障基金证明文件及从业资格证复印件;13.4.7外聘的退休人员或内退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或内退证明复印件。13.5企业业务能力状况(13.5.2、13.5.3仅指在苏州市从事的拍卖交易事项,包括各区和各市):13.5.1 2012年、2013年拍卖成交业务汇总表;13.5.2 2012年、2013年物资设备拍卖数量汇总及明细表;13.5.3 2012年、20

19、13年接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授权经营主体委托拍卖项目数量汇总及明细表。13.6企业内部建制和管理状况:13.6.1 企业内部组织机构图;13.6.2 企业内部工作流程图;13.6.3 企业内部质量控制制度;13.6.4 企业内部业务档案管理制度;13.6.5 企业内部人事管理制度;13.6.6 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13.7 其他资料13.7.1可以证明企业资信、质量服务的证书、文件、推荐信等;13.7.2 投标人自己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13.8 投标书说明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上述“13.1-13.7”款规定的资料;否则,投标文件将因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文件的完整与否,将

20、直接影响投标人的评分。投标单位提供的所有复印件须真实有效,如复印件模糊等因素评委有权扣分。14.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4.1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顺序编写,装订成册。15投标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15.1本次招标采用固定报价,投标人无需自行对拍卖收取的服务费进行报价,中标后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收费办法收取拍卖服务费,(即转让项目向资产买受人按资产拍卖总成交金额收取5的服务费)若每场总服务费低于人民币2000元的,则由委托方补足。另,除公告费用由委托方承担外,拍卖过程中产生的其他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拍卖公司)承担。16. 投标保证金16.1 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的名义

21、,按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及以下条款的规定,缴纳至招标文件指定账户(银行转账或网上银行支付至保证金账户)。招标采购单位将仅对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款项已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人开据“投标保证金收据”。16.2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收款单位: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银行账号:1102020209000342238开户银行:苏州工行道前支行注:各投标单位请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填写银行单据时必须注明所投项目标号,投标保证金必须按银行规定的支付方式,于2014年10月13日16:00前达到指定账号(拒收现金);请投标单位提供账户信息,方便保证金退还,不退现金。16.3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

22、标人,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采购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代理机构凭收据予以退还(无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方与中标方签订的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代理机构凭收据予以退还(无息)。16.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6.5.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的;16.5.2投标人串通投标、行贿或投标文件中含有故意的虚假陈述;16.5.3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6.5.4 中标方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缴付中标服务费的;16.5.5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

23、法规的行为。16.6 中标人如有16.5条款所述情形,招标采购单位仍有权按相关法规的规定选择下列条款之一执行:16.6.1要求中标人按照其投标文件继续履行;16.6.2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在标书有效期内另行评定中标者或重新招标。17.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7.1 自开标日起45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7.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按本须知第17条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但投标保证金不会被没收。

24、18.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8.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的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第6项所述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8.2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打印或书写,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亲自签署或盖章,并加盖公章。若未按上述要求签署的投标文件将拒绝。18.3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采购单位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9.1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标

25、明招标编号、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正本”或“副本”等内容。19.2 投标人应将全部投标文件及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进行密封。密封带的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采购单位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在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或加盖投标单位印章。19.3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代理人将拒绝接受投标文件,并原封退还给投标单位。 20. 投标截止时间20.1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人送达到前附表规定的投标地点。20.2 招标采购单位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采

26、购单位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20.3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拒绝接收。20.4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采购单位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份,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宣布本次招标失败。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招标采购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的书面通知或在开标前收到该撤销的书面通知。投标人的原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将不予退还。21.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采购单位,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21.3撤回投标应以书面的形式在投标截

27、止时间前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该书面撤回通知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撤回投标的时间以书面撤回通知送达招标采购单位或邮电到达日戳为准。21.4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六、开标和评标22. 开标22.1 招标采购单位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及有关方面代表参加。22.2 参加开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凭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能出示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的招标采购单位将有权拒绝接

28、受其投标文件。22.3开标时由公证员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标志情况并公证,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唱标。22.4招标采购单位在开标仪式上,将公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及其投标的修改、投标的撤回等,招标采购单位将做唱标记录。投标人代表应在唱标记录上签字确认。22.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22.6 在开标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22.6.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盖章及未按规定数量递交;22.6.2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22.6.3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22.6.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

29、质性要求的。23. 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23.1 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23.2 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负责具体的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23.2.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作出评价;23.2.2可以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23.2.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23.2.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23.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23.3.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3.3.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3.3.3对评

30、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23.3.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23.3.5配合相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23.3.6配合招标采购单位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24. 评标内容的保密24.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4.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中标资格。24.3在评标期间,招标采购单位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投标人进行联系。25. 对投标文件初审25.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首先

3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等,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评标委员会有权将其拒绝:25.1.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规定制作的;25.1.2未按本须知规定提交资格文件;25.1.3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25.1.4投标人拒绝修正错误;25.1.5投标人的报价是选择性的;25.1.6投标人的报价只投了部分内容;25.1.7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25.1.8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25.1.9 其他被评委会认定无效的情况。25.2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服务范围、

32、服务质量等;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5.3招标采购单位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的名次相应排列。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5.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25.5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25.6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

33、标。26. 投标的澄清26.1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采购单位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26.2有关澄清的答复应采用书面形式,该书面答复应有投标人全权代表签署确认,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26.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的价格及实质内容。27废标27.1 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27.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7.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

34、采购方不能支付的;27.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7.2 废标后,招标采购单位将把废标的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8. 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28.1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8.2评价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并按如下步骤进行:第一步: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按评分标准(详见第六章)进行综合打分。第二步:按评标得分的由高到低对投标人进行排名,排名在前4位的将被确认为预中标单位。若实际

35、参加投标的单位不超过4家(即少于或等于4家),则按投标单位数量的80确定预中标单位(采用去尾法)。注:1、若出现得分相同的投标人,在公证处的组织下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前位的投标人。2、若无法满足本次招标所需拍卖服务商数量的,则空缺数量由采购人采用其他方式另行确定。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条件、评分标准,对投标人所提供服务内容的可行性、服务质量保证承诺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评价,同时考虑以下因素: 28.2.1服务质量保证(保障)内容;28.2.2投标人基础设施情况;28.2.3投标者的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28.3参与政府采购工作的态度(信誉):如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苏财购字(

36、2013)3号文件中所列的失信或不良行为的,将按照江苏省及苏州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扣分。七、授予合同29. 中标单位的确认29.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资格审查情况,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按照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按招标采购单位的委托向招标采购单位推荐中标候选单位。29.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中标结果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示。各投标单位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应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同时该质疑应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授权代理人签署。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收到经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授权代理人签

37、署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如投标单位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或质疑未经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授权代理人签署,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对该质疑不予答复。29.3招标采购单位在合同签订后,可以增加原中标货物和服务的数量,但增加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中标货物和服务金额的10%。 29.4评标委员会有权评定中标,同时也有权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者中标。同时,为维护国家利益,招标采购单位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的权力,且无须向受影响的投标人承担任何责任。30. 合同授予标准30.1招标采购单位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

38、须知规定评选出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30.2在合同签订之前,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对中标单位的履约能力进行最后审查,审查方式包括询问、调查和实地考察,如发现中标单位提供的材料虚假或对标书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则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签约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在标书有效期内另行评定中标者,或重新招标。31. 中标通知书31.1确定出中标单位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接受。31.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1.3在中标单位按本须知规定提供了履约保证金后,招标采购单位及时将未中标的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3

39、1.4招标采购单位对未中标单位不承担解释未中标原因的义务。32. 合同的签订32.1中标单位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与甲方代表签订合同。否则按放弃中标权处理。32.2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为依据。33. 履约保证金33.1中标的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33.2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三日内按前附表的规定将履约保证金交至采购人指定账户。33.3履约保证金(无息)将在中标人履行完合同后,凭采购人的收款收据在十个工作日内退返中标人。八、其他事项34. 中标服务费34.1中标单位须按前附表的规定支付中标

40、服务费,该费用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天内付清。34.2中标单位如果未按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招标采购单位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保留诉讼的权利。35. 监督和公证35.1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35.2招标采购单位的招标过程将通过公证机关进行公证。37. 未尽事宜37.1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说明: 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 ,投标方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1、(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我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41、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2014-2016年度苏州工业园区厂房拆迁资产拍卖定点服务商的招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代理人:(签字)年 月 日 2、投标函投标函 : 我们收到贵公司 号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投标。1、我们愿

42、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内容,我们的投标报价包括整个拍卖服务过程中的各种税费、人工、保险、劳保、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不含公告费用)。2、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3、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书的有效期限为开标后 四十五 天。5、我们愿意提供招标采购单位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6、我们认为你们有权决定中标者,还认为你们有权接受或拒绝所

43、有的投标者。7、我们愿意遵守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8、我们承诺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9、我们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并同意投标人须知中关于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10、如果我们中标,我们愿意在签订合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11、我们承诺我公司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的要求,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12、综合说明:(1)伴随服务及配合措施;(2)要求甲方提供的配合;(3)对招标文件有不同意见的偏离说明;(4)其它说明。 所有有关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单位: 联系人: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传真:投标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3、企业从业人员情况表:企业从业人员情况表序号姓名性别年龄职称专业/资格从事本工作时间备注从业人员总数:根据填写情况,请注明评分得分档次。注:附专业职称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及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投标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4、企业注册拍卖师人员情况表企业注册拍卖师人员情况表序号姓名性别年龄职称拍卖师专业及证书号从事本工作时间备注人员总数:根据填写情况,请注明评分得分档次。注:附拍卖师注册资格证书复印件及社保证明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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