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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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铁二十一局集团共和至玉树(结古)公路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共和至玉树(结古)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预防安全事故,保障建设过程中人身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维护工程建设的正常秩序,实现建设“安全工程、精品工程”的目标,并达到提高工程项目标准化管理的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等国家和青海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共和至玉树(结古)公路的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安全生产管理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第一管理者全面管安全,

2、分管领导具体抓安全,安全职责层层分解,安全责任落实到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和考核评比,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实现建设质量、施工进度和经济效益的目标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第三条安全目标。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本着不断降低风险,改善现场作业环境,消除或降低意外事故(事件)的频次为宗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依据共和至玉树(结古)公路建设实际而制定。安全目标:杜绝较大以上施工安全事故;杜绝重大机械事故;杜绝爆炸事故,杜绝重大火灾事故;员工轻伤率每年控制在3,职业病发病率每年控制在0.3内;施工作业环境达标,创建省、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控制和减少一般责任事故。第三章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资质管理

3、第四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项目部应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建质(2004)213号,设置安全管理专职机构,配备符合资格和数量要求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保证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开展,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 长:张靖雄副组长: 成 员: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质量环保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总结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具体组织开展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第五条 项目部主管安全的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它有

4、关部门考试,取得安全生产考试合格证后方能从事本职工作。特种作业人员须经政府部门指定的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作业队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第六条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见附表)第四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七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一项最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各级必须明确企业法定代表、管理层、各部门及作业层(包括劳务人员)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第八条 项目经理对本项目部的安全负全权责任。一、建立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符合要求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组织成立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二、组

5、织建立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规章制度,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办法,严格奖惩。三、领导组织本项目部安全生产和安全检查,定期分析安全情况,及时制定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对上级安全检查中提出的事故隐患和管理问题,按照“三定”原则(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落实整改。四、负责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防护措施,确保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及有效使用。五、组织本项目部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配备安全可靠的防护工具和劳动保护用品。六、发生事故后,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救援,妥善处置,防止事故扩大蔓延。积极配合事故调查,认真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防止发生重复事故。七、组织本项目部安全

6、质量标准工地的开展。组织制定实施本项目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八、及时、如实报告本项目生产安全事故,组织并配合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九、组织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培训,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建立安全奖惩制度。第九条 项目部总工程师对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负技术管理责任。一、负责组织识别重大危险源,制定安全管理方案和技术措施,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二、应用“四新”技术时负责组织对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组织落实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规程。三、主持项目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验收。严格控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四、参加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对工程项目中存在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从技

7、术上提出整改措施。五、参加、配合项目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从技术上分析原因,提出技术防范措施和整改意见。六、组织制定并审查桥梁施工、深基础开挖、特殊工艺施工及事故易发点的安全技术措施。七、指导安全技术教育,组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第十条 分管安全生产的项目副经理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组织领导责任一、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及实施计划,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其他规章制度,统一组织领导和策划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二、领导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定期组织召开本单位安全生产会议,采纳合理化建议。组织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保证管理方针的落实和目标的实现。三、审核特殊复

8、杂工程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组织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并督促落实。四、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控制重大危险源。主持制定重大隐患整改计划。并组织实施。五、参与安全事故调查、分析及时处理工作。六、主持解决施工生产中有关安全方面的重大纠纷。组织召开安全生产管理现场交流会。第十一条 项目部安质部长一、从生产管理上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并督导项目部对安全管理模块的使用。二、负责安全生产检查,并监督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三、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四、负责对所属各级安全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教育;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的经验。对安全生产工作有突出贡献者给予表扬和奖励五、领

9、导和组织对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并对其进行考核。第十二条 项目部工程部长协助总工程师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一、负责组织编制企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二、协助总工程师对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严格审查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建议。对重大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及其安全技术进行评估。三、协助总工程师开展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负责推广使用“四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并从技术上负责其安全性。四、在检查施工生产时,要同时检查并解决安全技术方面的问题。五、参与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从技术上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第十三条 项目部技术员工程技术人员

10、是技术安全工作的责任人,对所分担的管段工程项目安全技术负责。一、在总工程师、工程部长的领导下,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技术标准制定和审核本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并遵照落实。 二、协助总工程师、工程部长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施工日志等相关安全技术的编写、收集整理。三、跟班作业,纠正施工中安全、质量、工序、工艺、文明工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四、对隐蔽工程的关键部位、重点工序,涉及到线路开通的运营安全,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进行旁站,并有相应记录。第十四条 架子队队长对所承担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一、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向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执

11、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措施。二、负责组织实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装置、设施的验收、使用和维护。三、负责作业人员的岗位培训教育,负责落实开展各项安全活动;落实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四、检查班组作业环境、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的安全状况和人员的施工作业行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接受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五、发生安全事故时,负责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配合事故调查。第十五条 班组长一、安全施工生产作业前,向本工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措施交底。二、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项目安全规定,拒绝违章指挥,监督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工具。三、作业前对本次作业使用的

12、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消除隐患;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活动;召开班前安全讲话,班后进行讲评;做好交班安全情况记录。四、发生安全事故时,停止作业,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第十六条 作业人员一、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规作业。二、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 ,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生产规定。服从安全监督检查人员的指导,有权制违章作业者。三、积极参加安全活动,爱护安全设施,正确使用防护用具、用品。四、对不安全作业要求提出意见,有权拒绝违章指令,对现场隐患和违章指挥可直接向安全管理部门或越级反映情况的。五、分析、判断和及时处理岗位事故隐患;如发生事故,及时、如实报告,并保护现场。第十

13、七条 特殊工种人员(一)、电工1、电工属于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工作负责。2、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用电的规范标准制度,熟练掌握电工知识、技能和用电常识,树立施工用电安全第一的思想;3、参与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措施计划,负责实施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确保安全用电;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用电常识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5、参加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6、落实施工用电的安全责任目标;7、发生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参加或配合调查、分析。(二)、焊工1、焊工属于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对所焊(割)物件和所使用的器具安全负责;2、认真学习贯彻执

14、行金属(气割)作业的规范、标准,熟练掌握焊工作业安全技术知识,树立焊接作业安全第一的思想;3、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操作规程,实施焊工作业,编制焊接作业安全措施计划,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用具;4、认真执行焊接动火审批制度,确保施焊安全;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焊接安全宣传教育工作;6、认真落实安全责任目标;7、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及未遂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参加或配合调查、分析。(三)、架子工1、架子工属于特种行业人员,要持证上岗,对所搭设的安全设施负责;2、认真学习、掌握有关架子工搭设作业的安全技术知识,树立架设作业安全第一的思想;3、参加编制架子搭设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和安全

15、技术操作规程实施架设,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用具;4、参与对所搭设的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工作,并经常对其检查、维修,确保安全;5、参加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6、认真落实安全责任目标;7、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参加或配合调查、分析。(四)、机动车驾驶员1、机动车驾驶人员必须保证身体健康,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树立机动车辆驾驶安全第一的思想;2、作业中必须集中精力,严禁打闹和说笑,要随时注意各种工作情况有无异常现象,严禁带病运转和在运转中维修保养;3、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操作规程;4、严禁超载、超负荷运行;5、发生事故应立即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及时上

16、报,参加或配合调查、分析;(五)、起重工1、起重机械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对所操作的起重机械设备安全负责,必须做到四懂三会,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2、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机械操作人员,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3、对所操作的起重机械设备,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定期保养、维修,严禁带病运转和在运转中维修保养调整作业;4、不得使用安全装置不全(失效)的设备,严禁拆改操作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系统:限制器、限位器、报警器、安全装置、信号装置,故障排除由专业人员负责;5、当使用起重机械与安全发生矛盾时,要以安全第一为原则,操作人员有权拒绝不安全的

17、生产指令;6、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安全规则;7、执行机械交接班和自检验收制度,做好验收、交班、检修、维护、保养记录;8、在有碍安全和健康场所作业应采取安全措施,操作人员配备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9、发生起重机械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必须及时抢救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参加或配合调查、分析;10、认真落实安全责任目标。第五章 安全基础管理第十八条 安全目标管理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围绕安全基础建设内容,建立起全员的岗位安全标准、全方位的安全管理标准、全项目的安全技术标准、全工序的安全操作标准,实现工程项目的安全标准管理和科学管理,使工地达到“

18、五无”目标,即无员工因工重伤、死亡事故;无行车一般事故;无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无交通运输责任死亡事故;无爆炸、火灾事故。第十九条 安全生产投入根据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项目部实行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保证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第二十条 项目部各部门岗位职责(一)综合办公室1、处理项目部领导交办的安全工作,传达、督办项目部领导有关安全方面决定、指标。协助组织召开有关安全生产的各种会议。2、了解掌握安全生产信息及安全事故的处理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3、及进传送上级有关安全文件;接受包含安全问题的来信来访,做好沟通、协调工作。(二)、计划合同部在项目成本管理中,按规定测算、编制、审核、控制、分

19、析安全投入成本。(三)、工程技术管理部1、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编制、审核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负责解决施工中安全技术疑难问题。2、对“四新”技术要制定相应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参加安全设施和设备验收,参与安全检查,提出保证安全的技术改进措施。4、组织参与物资设备、安全防护用品、机具的抽样检验。5、参与安全事故调查处理,针对事故原因提出技术措施。6、对技术难度较大,或对不良条件及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项目,按规定提出施工工艺设计及相应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技术交流,并检查执行情况。7、负责制定防洪、防风、防寒、防震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8、

20、跟踪国内外安全技术标准动态,负责企业安全技术标准的制订与监督实施;组织工程项目安全技术攻关活动,负责新技术和科技成果转化中有关安全技术的应用,组织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优化工作。9、施工调度负责及时传送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要求,了解掌握项目安全生产动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四)、物资设备部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2、制定所负责的安全装置、防护用具、设施及配件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和报废等管理制度,并建立采购、发放台帐。4、鉴定物资设备供应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的安全责任。5、对所负责新购的大型机械设备必须做到“三先”,即:先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先培训操作员;先进行试运转。否则

21、不准投入使用。7、负责物资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和技能考核,监督检查持证上岗情况。8、负责本级和监督下属单位物资仓库及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做好防火、防爆、防盗工作。(五)、安全质量环保部1、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安全规章制度、办法、标准的贯彻执行,监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完善本单位安全工作计划、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办法和体系文件。2、负责组织贯彻落实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保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3、协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本级人员的安全培训。4、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及参与安全考核工作。及时掌握、分析、评估安全生产情况,提出强化安全生产的管理

22、措施。5、参与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专项方案的审查,并督促落实。参与安全设施和设备验收。6、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管理漏洞、问题和隐患。依据奖惩制度,实施奖罚。7、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形势,研究安全生产运行的规律,总结安全生产的经验教训,指导安全工作。8、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投入的使用情况。9、负责安全生产相关报表和资料的统计、汇总、上报工作。10、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六)、财务部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青海省、行业有关安全生产费用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证专款专用,并按规定负责审核本项目购置劳动保护

23、用品、安全仪器和检测工具等经费支出。2、组织编制年度财务计划时,审核安全投入费用使用计划。3、保证经费到位,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第二十一条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项目部加强对全体正式员工及所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才能上岗。2、架子队、班组是项目部生产的“前线”,生产活动是以架子队或班组为基础的。事故常常发生在架子队、班组,因此,架子队、班组安全教育非常重要。建立培训教育考试台帐,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入场教育。由项目经理负责,安质部门组织进行,所有进场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正式员工和劳务工、临时工等所有入场从业人员)都必须进行入场教育、培训和考试,否则一律不准进

24、场上岗。4、转岗教育。由安质部门组织进行。5、特殊工种、特殊岗位教育。要送到劳动部门或有相关资质资格的部门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相关合格证或上岗证、操作证后方可上岗。项目部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特殊岗位人员必须建立专门的档案,进行动态管理。将证件复印件装在胸卡内持证上岗。6、日常教育。贯穿施工全过程,按照时间、单位、工种、工序等分期分批进行安全事项的提醒教育。第二十三条 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检查。为及时发现施工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使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及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实行安全检查制度。一、安全检查形式1、定期检查。项目部至少每月对所管辖或承担施工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2、经常性检查。根据本

25、单位需要和政府部门、上级等相关单位要求,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应对重点项目、关键工程及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实行不定期的安全抽查制度。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要对工程进行日常的巡回安全检查。施工队和班组安全员对班前、班后、班中岗位作业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监控。3、专业性检查。项目部要对隧道工程、桥梁工程,现场生产生活临时设施、易燃易爆物品等专业或单项工程,根据需要和要求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4、季节性检查。根据各地区的季节性特点,各级要对冬季、夏季、雨季、风季施工的防寒、防冻、防滑、降温、防雨、防洪、防风、防水、防雷电、防毒等项工作进行安全检查。二、安全检查组织。定期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应由项目部分

26、管安全领导组织进行。三、安全检查依据内容。一是国家和当地政府部门、上级、建设等相关单位要求及规定。二是国家及行业的有关条例、规范、标准、规则。三是设计文件的规定。四是本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办法、标准。五是项目部制定并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交底。四、安全检查方法。一般采用听汇报、查记录和资料台帐、查施工现场、召开会议等方法。五、安全检查要求及隐患整改。1、安全检查必须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全面细致、不留死角,突出重点,兼顾一般。项目部安质部应建立安全检查台账,将每次检查情况、整改情况详细记录,各级监督检查人员也要做好各自的检查记录。2、对检查发现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7、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要立即制止并纠正。对严重事故隐患和重大安全问题,直接危及施工人员和周围群众安全时,立即要求停止施工作业,并及时组织疏散周围人员,必要时可要求停工整顿。恢复施工时须经检查人员验收合格。3、对检查发现不符合规定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均要进行记录,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定标准要求整改,并填发安全质量环保隐患整改通知书。对严重事故隐患或重大安全问题,由安全管理部门向被检查单位发出安全质量环保监察指令书。每次安全检查后,必要时下发安全检查通报。4、被检查单位或个人接到通知书或指令书、检查通报后,必须认真对待,及时研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分别记入通知书或指令书中,回复检查单位或人员。检查单位(

28、人员)要查验或委托专人验证落实情况。第二十四条 安全会议制度一、项目部每月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分析)例会,总结、分析当前的安全动态及形势,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对策及措施,部署下阶段的安全生产和安全监控重点。班组要每天召开班前、班后安全讲话,及时安排和总结安全生产工作。二、发生安全事故,立即召开专题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原因,找出问题,提出今后的工作要求。三、根据上级安全生产会议及对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应及时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传达贯彻上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并进行贯彻部署。四、各级召开的安全生产会议,做到人员、时间、内容、效果的落实,并要有会议记录。第二十五条 消防安全管理项目部要建立消防安全管理

29、制度,从用火、用电及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方面进行严格管理,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设置消防、报警和疏散等明显标志。第二十六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管理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格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管理。项目部根据国家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规定要求,结合实际情况,针对高风险工程项目、现场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故,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要遵循、衔接政府部门和上级、建设单位的应急预案。编制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经单位组织论证认可。同

30、时,依据规定报当地有关部门和上级单位备案。一旦发生事故,各级组织要按照预案迅速采取措施,做到统一指挥,协调行动,及时处置,控制事态发展。第二十七条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一、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条例(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二、事故报告(一)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要立即向项目部负责人报告,项目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要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部门)报告。(二)项目部内部事故报告程序为:事故现场人员立即向现场施工负责人报告,现场施工负责人向项目部报告,项目部向公司主管领导和业主部门报告。报告的

31、第一责任人为各级主要负责人。报告至公司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三)事故报告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具体按生产安全事故快报表,由项目部负责填报。事故出现新情况应及时报告。(四)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理1、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各级接到报告后,按照分级负责调查处理原则和应急预案要求,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3、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和现场人员应当妥善保

32、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拍照、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三、事故调查处理事故的调查处理各级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职工和事故责任人受不到教育不放过;事故隐患不整改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一)轻伤、重伤事故由现场施工负责人负责调查处理,项目部审查批复。较大事故原则上由项目部负责调查处理,报上级单位审查。(二)事故调查组由各级主管领导负责组织,上级单位或职能部门可派人参与,协助调查处理。在调查过程中

33、,调查组主要工作为:现场勘查、搜集物证;收集事故事实材料(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确定事故的起因物和致害物;分析确定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事故责任分析;提出对事故责任者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三)事故调查组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5日内提交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事故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为: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经过事故救援情况;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具体按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书项目部填报。报告书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复后一周内,由项目部盖章确认,连同当地政府主

34、管部门批复文件一同报集团公司和业主单位。(四)事故结案处理1、事故的定性最终以政府主管部门或业主单位的认定为准。2、事故处理结案后,按照各级负责调查处理的事故等级,负责归档。归档材料为:事故快报表;事故调查报告书及批复;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片;技术鉴定或试验报告;物证、人证、材料;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材料;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诊断书(或死亡报告书);善后处理协议书;发生事故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责任人处理材料和受理人员的材料;有关事故的通报、简报及文件。3、事故处理不符合规定或有疏漏的,上级单位或安全管理部门有权予以纠正,要求重新处理。第二十八条 项目部必须对施

35、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包括劳务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第五章 安全技术管理第二十九条 实行危险源管理与控制。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项分部工程,项目部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检算。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一般情况下,由工程项目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编制。对以下工程,须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主要有:深基坑工程(深度超过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或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复杂的工程);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小间距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高大模板、移动模架及特殊结构的支撑体系工程;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大河中深水作

36、业的工程和其他土石方爆破工程。专家论证审查。项目部组织或聘请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项目部根据专家组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然后按审核报批程序由有关单位及人员签字后,方可实施。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报告要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并要严格按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专业人员和编制人员进行安全监控和验收。第三十条 项目部要执行各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并组织落实。一、安全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概况;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危险部位;针对危险部位采取的具体预防措施(优先采用新的安全技术措施);作业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作业人员遵守的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作业

37、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应采取的措施;发生事故或出现事故苗子后及时采取应急自救措施。二、项目部、架子队的交底必须在施工前进行;班组向作业人员的交底应在每天作业前进行,并将参加交底的人员名单和交底内容记录在班组活动记录中。三、各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一般应与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同步进行。对施工工艺复杂、施工难度大或作业条件危险的,要单独进行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第六章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第三十一条 项目部物资设备管理部门要对采购、租赁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安全防护用具、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包括应急救援器材)从安装(拆除)、验收、检测、使用、定期检查、保养、维修、改造、报废和登记备案等方面制定齐全完善的

38、管理制度,并要严格按照制度管理和使用。第七章 安全生产考核及奖惩第三十二条 项目部和有关人员的考核奖惩,按照项目部现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实施。第三十三条 对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项目部根据现行的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责任单位、责任人员进行行政处理和经济处罚。第三十四条 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实行“三停一清”,即:对没有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就开工作业的,停工整改;对发生危及人身安全和没备安全的作业,停工整改;对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而带病运行的设施没备,停封整改;对没有特殊工种操作证而从事特工种作业的人员,清退出场。第三十五条 对架子队和个人的经济处罚,由安全质量环保部

39、下发罚款通知单,执行安全质量环保保证金制度。第八章 附则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有关内容与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和建设单位、上级单位不一致的,以国家、行业、建设单位、上级单位的规定为准。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项目部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解释。待添加的隐藏文字内容3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共和至玉树(结古)公路项目部 2011年5月31日附表1:安全保证体系框图安全第一、工前培训操作规程规范教育班组安全员安全保证体系技术、施工保证思想保证组织保证制度保证经济保证项目部安全管理委员会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技术、安全规范制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包保责任制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施工技术安全规则教育安质部长全体参建员工奖罚分明经济兑现制定教育计划专业技术培训安全系统工程、提供安全信息制定施工方案、确定防护措施确保施工现场事故易发生点的安全检查安全效果各工种(序)安全生产制度防洪防汛三检制度安全监察检查员巡查制度周、月安全总结评比及开展安全活动制度上级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实现安全管理目标专职安全员附表2: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项目经理:张靖雄桥涵架子队:隧道架子队:路基架子队:项目部安质部:张刚主管安全副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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