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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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加大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力度,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保护交通建设成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非法超限超载车辆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065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曲政办发201012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坚持源头治理与路面治理相结合,重点治理与长效治理相结合,行政手段、经济手段与法律手段相

2、结合,治理力度与社会可接受程度相结合,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群众监督,严厉打击非法超限车辆和非法改装车辆的违法行为对公路的损坏等,多方面入手,多管齐下,进一步遏制车辆超限行为,促进我县公路交通事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二、工作目标通过对货运车辆的超限治理,禁止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和桥梁上行驶,确保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率逐年递减,2010年控制在6%以内,2011年控制在4%以内,2012年以后控制在2%以内。达到遏制车辆超限行为,优化运力结构的目的,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和谐的道路运输市场,确保公路设施完好和道路安全畅通。三、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整治超限运输工作的组织领

3、导,成立超限运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 锐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副组长:李红能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吴建航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朱祥明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成 员:骆德刚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吴 波 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队长高海荣 县监察局局长朱国生 县发改局局长李明富 县经济局局长陈 健 县财政局局长平俊林 县安监局局长殷石林 县质监局局长李 宁 县工商局局长伏鸿翔 县广电局局长 方红林 陆良运政所所长 刘 方 陆良公路路政管理大队队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朱祥明兼任,副主任由陆良县交通局副局长(暂缺)、路政大队队长保华波担任。办公室负责超

4、限治理工作的指导、调度、协调、信息收集、报表统计、宣传报道和监督检查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和上级报告有关工作情况。办公室工作人员按工作需要从各成员单位抽调壹人集中办公。四、实施步骤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各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超限超载的危害、治理的目标、意义、治理的标准与措施及工作安排,以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路政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活动。第二阶段:集中治理阶段。由县人民政府组织交通、公安等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联合对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严格整治。坚决禁止车货总重量超过55吨以上车辆上路行驶。第三阶段:长效治理阶段。治理工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由集中治理转为日常性治理,确

5、保治理工作长期稳步推进。五、工作措施(一)发布限载通告。依据公路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发布道路交通限载通行通告。严格执行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所有车辆在装载时,既不能超过下列第1至5种情形的超限标准,又不能超过下列第6种情形规定的超载标准。1、二轴车辆,其车货总重20吨;2、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30吨;3、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40吨;4、五轴车辆,其车货总重50吨;5、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55吨;6、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米(集装箱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2米),车货总长18米,车货总宽度2.5米;(二)强化路面治理。加大流动稽查力度。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和法律规定,重点打击违

6、法超限超载车辆。对非法超限超载行为采取“控”(控制源头装载)、“拆”(对非法改装、拼装车辆强行恢复和拆解)、“卸”(卸载超限货物)、“罚”(处罚超限违法行为)、“记”(对违法驾驶人员给予违纪记分)、“赔”(收取路产损坏赔偿费)、“拘”(将违法行为当事人移交公安机关)等手段依法强制管理,形成多方联运、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三)加强对特大桥梁和危桥的管理,严禁超限超载车辆和超过限定标准的车辆通过桥梁。对确定的危桥,要依据分类标准设置明显标志和限高、限宽设施,派专人值守。要按照行业标准开通便道或指定绕行路线,保障车辆正常通行,防止交通堵塞。(四)坚持卸载,依法管理,避免重复处罚。交通、公安

7、部门在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中,必须坚持卸载与处罚相结合,对在治理中卸载的货物要进行规范、妥善管理。(五)加强新闻宣传。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超限超载的危害、治理的意义和目的、治理标准与措施以及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的社会治理环境。要及时报道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宣传典型事迹,曝光暴力抗法或冲岗的行为,震慑不法经营者,争取社会各界最大程度的理解和支持,营造共同遏制超限运输蔓延的强大声势和社会氛围。(六)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严把车辆注册、市场准入、市场管理等关键环节,采取有效措施遏制超限超载行为。严格车辆注册登记工作,掌握

8、车辆注册一手资料,交通、公安交警部门要及时沟通车辆信息,确保车辆参数核定的严肃性和准确性,杜绝“大吨小标”及只注册行驶证而没有缴纳交通规费的车辆上路行驶。集中整治过后实行“三个不减”,即力度不减、人员不减、经费不减,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六、明确部门职责县交通局:(1)负责开展对非法超限超载车辆流动稽查,负责货运机动车辆进行超限检测,(2)负责货运车辆通过检测属超限的依法收取公路超限运输赔(补)偿费,并责令超限车辆自行卸载;县公安局:(1)负责维护治超秩序,确保治超人员的人身安全,接到超限检测站报警后十五分钟内赶到现场处警;(2)对妨碍执法的违法行为从重从快查处,并将查处的结果在新闻煤体上予

9、以曝光。县公安交警大队:(1)负责维持超限车辆卸载秩序工作,协助交通部门对超限超载车辆按规定进行卸载;(2)负责对堵塞公路的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并强制疏导交通;(3)负责拆除货车非法加装车厢墙板,对擅自改变车箱长度或拦板高度的货运车辆经营者,依法从重处罚;(4)负责对超过车辆行驶证核定载质量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县经济局:加强对车辆生产改装企业的监管,配合工商等部门对车辆非法改装企业进行整治,坚决取缔无证无照非法经营。县安监局:负责对煤矿企业货物装载的监督管理,严禁煤矿企业放行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出场(厂)。县工商局:(1)加强运输市场主体资格的监管和无照经营的查处力度;(2)协助运管所对修配企业

10、非法改装车辆的行为进行清理整顿。县运政所:(1)加强对运输企业货物装载的源头监管,与运输企业签定不超限超载协议;(2)对于超限超载违法事实超过3次的营运驾驶员,取消其营业性运输从业资格;(3)对于有超限超载登记的营运货车的运输企业,责令其停业整顿;(4)负责对县内汽车修配厂进行清理整顿,严管非法改装车辆、加装车厢墙板的修配企业。县发改局:负责协调运输市场价格,指导货方与承运方签订运输协议价,对故意扰乱市场价格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县质监局:对治超工作所需检测设备依法实施计量检定,实行缺陷货车召回制度。加强对从事改装、拼装车辆生产企业生产场所及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杜绝无标生产行为。实施车辆强制性产

11、品认证制度,查处不符合认证要求的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县广电局:负责治超宣传工作,大力宣传超限超载的危害及其案例,对恶意超限和暴力抗法等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县监察局:加强对治超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治超不力、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规定构成公路“三乱”的单位和人员,严格实施责任追究。七、工作要求(一)强化部门联动。各相关部门要按照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依法行政,公开执法,严禁不作为或乱作为。要加强信息调度,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和整治进度,及时防范和妥善解决各类突发性事件。各相关部门既要履职尽责,又要加强协调配合,不得相互推诿、失职渎职,确保治超工作

12、取得实效。(二)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执法过程中,要按照“统一口径、统一标准、统一行动”的要求,严厉查处超限超载车辆。对拒绝、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特别是暴力抗法的,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自觉做到规范执法,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三)妥善处理应急事件。在超限超载集中治理期间,县公安局负责制定陆良县超限超载集中治理期间堵塞公路、集体闯卡和围攻执法人员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安排一定警力,维护道路交通和治安秩序,确保社会稳定。(四)经费保障。为确保全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长期稳定开展,县财政把治超工作经费

13、纳入本级财政综合预算。(五)加强监督和责任追究。在开展治理期间,县纪委监察部门将对有关部门和执法人员加强监督,严格执行“八不准”规定:1、不准徇私舞弊;2、不准为超载车辆和违规企业说情;3、不准简单粗暴执法;4、不准对执行方案软拖硬抗;5、不准泄露举报人的有关信息;6不准乱收费、乱罚款。7、不准随意认定超限超载;8、不准私自放行未处理的超限超载车辆。对部门执行本方案不作为或乱作为的,纪委监察机关严肃查处,决不姑媳迁就。在县交通局设立超限超载车辆行为举报电话(6223440),在县监察局设立超限超载车辆治理工作监督电话(6225561),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八、工作模式模式一: (一)由于我县县乡

14、公路路政管理所面临的问题是:1、管养里程多,分布广、线路长,与路政管理人员少、经费装备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2、车辆超限运输危害县乡公路情况相当严重。尤其是我县西桥至响水坝公路自二七年六月改造通车以来,曲陆高速公路实施计重收费,国道326线多年失养, 活水乡石槽河煤矿的开采,致使公路路面及其桥梁难于承受超重车辆的重压,造成路面网裂、沉陷、变形、松散和坑槽等病状,导致大部分桥梁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3、县乡公路路政管理执法依据不完善,治理超限超载运输缺乏必要的法规政策支持,工作难度不断增加。为加强对我县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的治理,将委托曲靖公路路政管理支队陆良公路路政管理大队负责陆良县行政辖区内县乡

15、公路上超限超载车辆的治理工作,(二) 陆良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接管县乡公路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的治理权后,一切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及罚没收据必须使用陆良县交通局提供的票据,所收取的公路路产损失赔偿费及罚没收入必须全额上缴陆良县非税收入管理局。按财政全额返还给陆良县交通局的金额,其40%用于陆良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办公经费及运转费用,另60%用于陆良县交通局管辖的县乡公路养护及维修。模式二: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曲政办发20101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国道326过境公路青山一西桥段4月中旬通车在即,为了更好的保障该公路的完好,畅通由陆良县交通局路政

16、管理大队和曲靖公路路政管理支队陆良公路政管理大队共同在新建国道326陆良过境公路开展对非法超限超载车辆流动稽查,对货运机动车辆进行超限检测,依法收取公路超限运输赔(补)偿费,并责令超限车辆自行卸载。所收取的公路路产损失赔偿费及罚没收入全额上缴陆良县非税收入管理局,按财政全额返还给陆良县交通局的金额,其40%用于治超办公经费及运转费用,另60%用于陆良县交通局管辖的县乡公路养护及维修。所需人员、配置、运转经费列如下表:治超工作经费运行计划表一、 启动经费1、 装备配置名称数量金额(万元)备注路政车3辆30路政制服30套6春、夏、秋装,大衣2000元/每套/每人便携式称重仪2台12摄像设备1部0.

17、5液晶指示灯、照明设备、停车示意牌5个、5个、5块0.5锥型警示桶50个0.3反光背心30件0.15钢盔、武装带30套0.3电警棍10支0.152、人员配置配备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的治超协管员30名,按照四班三运转24小时不间断流动巡查;确保每班路政人员不少于5人。治超协管员工资1500元/人。 3、生活配置名称数量金额(万元)备注生活用房150平方米4.5搭建活动板房生活用具2套1.0厨师2名0.3聘请高低床15张0.5棉絮、被套30套1.0太阳能2套0.6生活标准25元/每人/每天(按30人计)750元/天4、 以上配置共需资金57.8万元。二、每年运转经费 治超协管员人员工资1500元/人*30人*12个月=54万元,治超人员生活费750*365=273750.00元,装备费3万元。共计73.5万元,共计81.3750万元。三、 以上两项经费共计139.1750万元,其中:启动经费57.8万元,每年运转经费81.37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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