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龙岩大道南段三红肖路后田路道路工程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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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环评证乙字第1331号龙岩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龙岩大道南段三期(红肖路-后田路)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仅供环境主管部门信息公开使用)山西清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二零一六年九月目 录前 言i第一章总 则11.1编制依据11.2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41.3环境功能区划及评价标准61.4评价目的、原则、内容、重点及评价时段81.5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111.6环境保护目标13第二章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222.1工程项目概况222.2推荐方案设计及技术标准242.3工程施工方案462.4项目征地和拆迁512.5交通量预测522.6工程污染源分析532.7产业政策分析602.8规划符合性

2、分析602.9工程选线选址的可行性分析61第三章环境概况和环境现状调查663.1自然环境概况663.2社会经济概况683.3区域污染源693.4环境质量现状71第四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824.1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824.2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984.3生态环境影响分析1104.4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144.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1164.6社会环境影响评价1164.7景观环境影响分析119第五章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1215.1环境合法性评估1215.2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评估1215.3项目建设的社会、经济可行性分析1235.4社会稳定风险综合分析1245.5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1255.

3、6评价结论126第六章环境风险评价与应急预案1276.1风险的定义1276.2环境风险因素分析1276.3道路运输环境风险影响分析1286.4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129第七章水土保持方案1347.1水土流失现状1347.2防治分区及防治责任范围1347.3水土流失预测结果及综合分析1357.4水土保持措施布局及水土保持典型措施设计1367.5水土保持投资概算及损益分析141第八章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1448.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及建议1448.2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及建议149第九章环境经济损益分析1539.1社会经济效益分析1539.2工程建设造成的环境经济损失分析1549.3环保

4、投资经济损益分析154第十章公众参与15610.1公众参与的目的和作用15610.2公众参与的形式和程序15610.3公众参与调查对象和内容15710.4公众参与调查结果统计分析15810.5公众意见反馈情况及处理结果15910.6小结160第十一章环境管理与监测16111.1环境管理计划16111.2环境监理16311.3环境监测计划165第十二章总结论16912.1工程概况16912.2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6912.3公众参与17412.4总结论175前 言一、项目背景龙岩大道为龙岩市中心城区南北向综合性主干道,远期为中心城区南北向快速路,在龙岩中心城市主城区道路红线规划中,是龙岩市南北

5、向干道二轴中的一轴,为中心城区的交通轴和景观轴,向南至厦蓉高速扩容线东肖联邦村互通出入口,向北至北三环路,连接双永高速北互通出入口。根据龙岩中心城市道路红线规划,龙岩大道南段从双龙路至后田路共分三期,其中龙岩大道南段一期(双龙路-兴业路)即将竣工,二期(兴业路-红肖路)正在建设,三期(红肖路-后田路)已完成初步设计。目前厦蓉高速扩容工程正在施工建设,厦蓉扩容在东肖后田村设互通口,接龙腾南路。因此,包括龙腾南路二期、后田路及龙岩大道南段三期等东肖后田互通接线工程的建设将变得十分紧迫。龙岩大道南段三期(红肖路-后田路)起始于红肖路路口以北、向南方向下穿厦蓉扩容高速公路(在建)后,跨越拟改道东肖溪,

6、终止于后田路。道路全长共3160米,宽度78米,断面分配型式为:7.5米(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7.5米(辅道)-5米(绿化带)-15米(机动车道)-8米(中央绿化分隔带)-15米(机动车道)-5米(绿化带)-7.5米(辅道)-7.5米(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项目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机动车道设计速度60km/h,辅道设计速度30km/h,交叉口设计车速30 km/h,改性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总投资193904.87万元,工程预计2017年1月开始动工,至2018年12月建成,工期24个月。龙岩市城乡规划设计院于2016年3月编制完成了龙岩大道南段三期工程(红肖路-后田路)方案设计文件,在20

7、16年3月25日龙岩市城市规划研究中心组织专家及各有关部门对本工程方案设计进行了审查;建设单位在2016年5月26日取得福建省龙岩市城乡规划局“关于龙岩大道南段三期(红肖路-后田路)道路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龙规审201650号)”。二、评价工作过程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规定,龙岩大道南段三期(红肖路-后田路)(简称: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2016年龙岩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山西清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进行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司接受委托后,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收集有关资料及调查研究,并于20

8、16年在联邦村和后田村等村委会公示栏张贴公告进行一次公示,同时在福建环保网上发布了公示信息;我司根据项目性质、规模和项目所在地周围区域环境特征,进行了项目环境影响因素识别、污染因子筛选和初步工程分析,在此基础上初步完成了龙岩大道南段三期(红肖路-后田路)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并于2016年在联邦村和后田村等村委会公示栏张贴公告进行第二次公示,同时在福建环保网上进行第二次公示,进一步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并发布了环评报告书简本供群众取阅。报告书结论公示之后,建设单位于2016年发放了公众参与问卷调查表,广泛征询公众意见,并根据项目性质、规模和项目所在地周围区域环境特征,进行项目

9、环境影响因素识别、污染因子筛选和初步工程分析,于2016年编制完成了龙岩大道南段三期(红肖路-后田路)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版),以供建设单位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应围绕项目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环境现状调查、资料收集工作,分析工程建设及项目运营期间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提出环保措施并进行广泛的公众参与活动,力求真实、完整、全面地体现该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评价工作过程见图0-1。图0-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图三、项目特点及主要环境问题1、项目特点项目道路为龙岩市中心城区主干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路线与龙岩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龙岩市城市环境规划

10、(修编)和龙岩市新罗区生态功能区划等规划相符。本项目为道路新建工程,全长3160m,呈南北走向。项目共占地37.41hm2,均为永久占地,占地主要为耕地和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项目涉及6处平面交叉口,2处下穿道路,1座桥梁,4座天桥,无隧道。项目评价范围内现状主要为后田村和联邦村等村庄民居、农田。项目周边规划多为住宅、商业及教育用地,沿线西侧为永丰鑫城、东发小区、隔顶小学、龙福小区(收储待建)、佳益小区(收储待建)、后田公共用地等,东侧为东肖市场、东肖小学、东祥住宅B地块、东肖商服收储用地、金宸小区(收储待建)、荣盛嘉苑(收储待建)、变电站、东坑收储用地等规划。项目所建道路下穿厦蓉高速公路扩容项目

11、。项目评价范围内无饮用水源地、无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无重要的风景名胜和自然保护区。项目涉及的拆迁主要为土砖混合结构简易房。拆迁补偿方案和安置措施由当地政府负责,龙岩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协助处理。2、主要环境问题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以生态和景观影响为主,主要包括:土地占用、生态破坏、水土流失和景观破坏等;环境污染方面重点关注沿线噪声分布情况、施工扬尘、水质污染等;社会影响方面关注生活质量、征地拆迁、交通组织等。运营期的影响主要为噪声、大气污染等方面,这些影响为长期影响。(1)施工期施工废水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施工扬尘对区域环境空气的影响。施工过

12、程植被破坏对沿线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临时施工场地、弃土场破坏现有植被对生态环境的影响。(2)运营期交通噪声和汽车尾气对沿线声环境质量和环境空气质量产生影响。运输事故可能影响道路正常运营。项目交通量的增长对项目影响区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居民生活质量的影响。四、主要结论龙岩大道南段三期(红肖路-后田路)道路工程选址于龙岩市新罗区东肖镇内。项目的建设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区的路网结构,方便周边市民的出行促进区域经济的健康发展。项目建设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龙岩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项目选址、选线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项目途经张氏祠堂,项目路线及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均会做出避让措施,防治对

13、张氏祠堂造成破坏,本项目不涉及其他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历史文化保护地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于项目红线外影响范围内东肖镇政府门口发现1株已挂牌保护的香樟。在对需要保护的敏感目标作出相应的防范措施的情况下,项目选址、选线与周边环境基本相协调。本项目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虽然项目建设的同时会带来一定的环境资源破坏和污染问题,但是这些影响主要发生在施工期及工程沿线,在采取和适当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后,影响会有所减少或避免。总体来说,项目的有利影响是主要的、显著的,不利影响是局部的、短期的。在严格执行和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实环保措施与主体工程建设的“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从环

14、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第一章 总 则1.1 编制依据1.1.1 法律(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7)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2004年8月28日;(8)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1998年12月27日;(9) 中华人民共

15、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修正),2004年8月28日;(1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12)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2006年3月18日;(13)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年11月29日。1.1.2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1) 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规定,2005年;(2)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2013年5月1日;(3) 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交通部2003年第5号令;(4) 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1996年

16、8月3日;(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令第33号,2015年6月1日;(6)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1998年12月27日)及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11年1月8日);(7)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57号,1998年12月27日);(8)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2011年7月1日);(9)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3月18日);(10)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2013年2月16日;(11)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17、 2010年第5号);(12)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的通知,国发200028号;(13) 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3年第5号;(14) 水利部、交通部关于印发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规定的通知,水保200112号文;(15) 交通部关于印发关于在公路建设中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164号;(16)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17) 交通部关于开展交通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通知,交环发2004314号;(18) 关于加强公路规划和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

18、革委员会 交通部,环发2007184号);(19) 关于加强城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境保护部环办200870号; (20) 关于发布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环发20107号;(21) 关于印发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发2010113号);(22) 关于开展交通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交环发2004314号);(23) 国家环境保护部关于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通知,环发201211号;2012年9月29日;(24) 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交公路发2009226号,2009年5

19、月12日。1.1.3 地方性法规及相关规划(1) 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福建省人大常委会,2012年3月31日);(2) 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1998年5月30日修正;(3) 福建省水土保持条例,福建省人大常委会, 2014年5月22日;(4) 福建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福建省人大常委会,2002年10月1日;(5)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福建省人民政府,1996年9月28日);(6) 关于加强公路两侧建筑管理的规定(福建省人民政府,1996年3月25日);(7) 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对重大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进行环保审核的通知(闽环

20、保监2010144号,2010年12月24日);(8) 福建省生态功能区划(福建省人民政府,2010年1月27日);(9) 福建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闽林20051号,2005年3月23日); (10) 福建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2012年2月1日起实施;(11) 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12) 福建省“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专项规划;(13) 福建省 “十二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专项规划(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201134号);(14)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前期加大力度推进交通重点项目建设十条措施的通知,闽交规201228号;(15) 福建省固体废物污

21、染环境防治若干规定,2010年2月日;(16) 龙岩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龙岩市人民政府;(17) 龙岩市城市环境规划(修编)龙岩市人民政府,2003年;(18)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转批龙岩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类别区划、龙岩市环境空气达标工作方案和龙岩市中心城市环境噪声功能区划的通知,龙岩市人民政府,龙政2000综31号,2000年;(19) 龙岩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定方案龙岩市人民政府,2006年11月;(20) 龙岩市新罗区生态功能区划;(21)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中心城市地下水资源管理规定的通知(龙政综2005282 号);(22)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龙岩市生活饮用水

22、地下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闽政文200822号);(23)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龙岩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定方案的批复(闽政文200714号)。1.1.4 技术性依据(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 2.1-2011;(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1993;(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 19-2011;(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7)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8)

23、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 /T 15190-2014;(9)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10) 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J/T006-1998;(11) 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试行),JTJ005-1996;(12)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13) 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14)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15)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1.1.5 直接依据(1) “龙岩大道南段三期(红肖路-后田路)”环境影响评价的委托书,附件一;(2)龙岩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

24、公司营业执照,附件二;(3)龙岩中心城市主城区道路红线规划(2013-2030),龙岩市城乡规划设计院,2014年4月;(4)龙岩大道南段三期(红肖路-后田路)道路工程方案设计批复,2016年5月26日;1.2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1.2.1 评价因素识别本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生态、景观环境影响,包括:土地占用、生态环境破坏、水土流失和景观等;环境污染方面重点关注沿线噪声分布情况、施工扬尘、水质污染等;社会影响方面关注生活质量、征地拆迁、交通组织和社会维稳等。运营期的环境影响主要为噪声、大气污染和环境风险等方面,这些影响为长期的。此外项目建成运营后对交通、土地利用价值、经济发

25、展的正面作用较为明显。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结果如表1-1。表1-1 环境影响评价因素识别结果一览表 工程行为环境资源前期施工期运营期征地拆迁安置取弃土场路基工程机械作业路面工程管线工程桥涵工程材料运输道路绿化运输行驶社会环境土地利用经济农业就业居住旅游生态环境水质水土保持林地、耕地陆域动植物生活质量声学环境大气环境景观美学注:“/”表示长期/短期影响;“涂黑/白”表示不利/有利影响;空白表示无相互影响。1.2.2 评价因子筛选(1)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因子筛选 项目施工挖填方会造成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 施工噪声、扬尘对居民敏感点的影响; 征地、拆迁等社会环境的影响。(2)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因子筛选

26、车辆运行的交通噪声和汽车尾气对规划敏感目标的影响; 工程完工后对经济建设、交通、景观等的影响。主要评价因子筛选结果见表1-2。表1-2 环境影响评价因子筛选结果一览表序号影响因素项 目评价因子1生态环境评价因子土地利用、植被、水土流失、景观预测因子水土流失2水环境污染因子pH、COD、SS、石油类、NH3-N、BOD5现状评价因子pH、CODMn、SS、NH3-N、BOD53环境空气污染因子NO2、CO、TSP现状评价因子PM10、NO2、CO预测评价因子CO、NO24声环境污染因子等效连续A声级(Leq)现状评价因子等效连续A声级(Leq)预测评价因子等效连续A声级(Leq)5固体废物污染因

27、子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因子固体废物1.3 环境功能区划及评价标准1.3.1 环境功能区划及质量标准1.3.1.1 水环境项目所在区域主要水体为项目西侧与本项目终点交叉的东肖溪。根据龙岩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定方案,东肖溪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IV 类标准,详见表1-3。表1-3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序号项目类类类类类1pH(无量纲)692高锰酸盐指数24610153五日生化需氧(BOD5)3346104氨氮(NH3-N)0.150.511.525悬浮物(SS)*20253060150注:SS参考水利部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

28、标准限值1.3.1.2 大气环境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功能区划为二类功能区,环境空气执行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见表1-4。表1-4 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污染物项目取值时间浓度限值(二级标准)单位PM10年平均70ug/m324小时平均150TSP年平均20024小时平均300NO2年平均4024小时平均801小时平均200CO24小时平均4mg/m31小时平均101.3.1.3 声环境(1)环境噪声现状及运营近期拟建道路沿线区域现状主要为村庄和耕地等。根据路段沿线的用地现状及声环境质量现状,所在区域为二类声环境功能区。道路交通干线边界线35m

29、范围内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标准;交通干线边界线35m范围外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2)运营中远期(规划实现期)项目所在地为规划为以生活居住为主的区域,为二类声环境功能区。本道路为城市主干道,道路沿线两侧主要规划为高层建筑,道路交通干线边界线外35m以内或第一排建筑物面向道路一侧的区域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标准,其余区域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评价范围内的学校等特殊敏感建筑,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表1-5 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dB(A)类别昼

30、间夜间功能区范围2类6050道路交通干线边界线外35m以外4a类7055道路交通干线边界线外35m以内、第一排建筑面向道路一侧区域1.3.2 污染物排放标准1.3.2.1 水污染物施工期机械设备冲洗和施工车辆冲洗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不外排;施工场地设置移动式环保厕所,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附近农田水肥。1.3.2.2 大气污染物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沥青铺设过程产生的沥青烟尘排放浓度限值参照沥青溶炼、浸涂过程的排放浓度限值,其中特征污染物沥青烟和粉尘排放标准见表1-6。表1-6

31、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单位:mg/m3污染物名称生产工艺排放浓度限值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沥青烟溶炼、浸涂(沥青铺设)40生产设备不得有明显无组织排放存在颗粒物路基填筑、车辆运输1201.01.3.2.3 噪声施工期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执行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标准限值,标准值见表1-7。表1-7 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施工阶段噪声限值昼间夜间各施工阶段70551.3.2.4 土壤侵蚀评价指标根据JTGB03-2006 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土壤侵蚀强度可参照SL 190-2007

32、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确定,具体分级指标见表1-8。根据龙岩土壤侵蚀模数等值线图,项目区土壤侵蚀模数为400t/(kma)。表1-8 土壤侵蚀强度分级标准表(摘录自SL190-2007)级别平均侵蚀模数 t/(km2a)平均流失厚度(mm/a)微 度200,500,10001500011.11.4 评价目的、原则、内容、重点及评价时段1.4.1 评价目的(1)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本项目建设的选线可行性,为工程施工方案、施工工艺的选择提供必要的科学依据;(2)通过对项目沿线评价范围内的社会环境、自然环境的调查,分析预测本项目在设计、施工和运营各阶段对环境的影响,确定其影响程度和范围,并提出预防和减缓

33、污染的对策和措施;(3)将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议和评价结论反馈于工程设计和施工。为优化工程设计提供科学依据,以减少或减缓由于工程建设而导致的对周围环境的负面影响;(4)为该项目的施工期、运营期的环境管理,以及沿线的经济发展、村镇建设及环境规划提供科学依据。1.4.2 评价原则为了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的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法规、法令、标准和规范,本评价将遵守以下原则:(1)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能源政策、环境保护政策及法规,全面贯彻总量控制、达标排放、清洁生产的原则。(2)提高环境评价的实用性、科学性,保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质量,为工程设计、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3)充分合理地利用现有资料

34、,缩短评价周期,节省人力、物力。(4)通过现场调查方式进行工程分析,保证工程分析结果的准确性。(5)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对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做出明确论证,并力求使环评结论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1.4.3 评价内容根据本工程特点及现场踏勘、调研成果,确定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如下:(1) 工程分析根据主体工程前期工作研究成果综述工程概况,结合对现有道路工程现状调查,进行工程环境影响因素分析,并对施工期及运营期主要环境污染排放源强进行分析。(2) 声环境影响评价在针对本工程道路进行的现状评价监测和评价的基础上,预测不同时期不同时段对沿线声环境的影响,为施工期和运营期噪声治理工程和环境管理

35、提供依据。(3) 环境空气影响评价对道路沿线环境空气治理进行现状监测及评价,预测施工过程中对场地周围环境影响及道路运行后汽车排放的污染物对沿线环境的影响。(4)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通过现状监测,对沿线河流水质现状进行评价,分析、预测工程对沿线地表水水质可能造成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水环境保护措施。(5)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对本工程项目所在区域的生态环境进行现状调查,包括道路建设对土地利用、水产养殖、植被损失及恢复、野生动植物保护、弃渣处置等的影响评价。(6) 社会环境影响评价评述路线走向与沿线社会发展的关系,对沿线经由的居住小区、学校、村庄的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结构等情况进行现状调查。(7)

36、 固体废物主要分析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施工废料的种类和数量。(8) 环境风险评价对本工程运营期危险品运输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风险事故的防范及应急计划。1.4.4 评价重点环境影响要素中,施工期以生态环境、声环境及地表水环境影响为重点;营运期以水环境、声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为重点。表1-9 环境影响要素和评价重点序号评价重点重点评价内容1生态环境本项目对沿线农业生态和自然生态的影响,包括耕地占用及植被保护措施、珍稀动植物保护及生态恢复措施2声环境营运期公路交通噪声对沿线重要敏感点等保护目标的影响,预测影响范围、程度及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等3社会环境本项目的建设带来的拆迁安置和施工干扰等影响1.

37、4.5 评价时段根据工程工期安排,本评价的预测时段可分为施工期和运营期,具体见表1-10。表1-10 评价时段表区段评价时段时间跨度施工期施工期全时段2017年1月2018年12月运营期第1年2019年第7年2025年第15年2033年1.5 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1.5.1 评价工作等级1.5.1.1 地表水环境评价等级项目施工期废水排放量较少,污染物复杂程度较为简单,与周边最近水体为项目西侧东肖溪,对水体影响较小;运营期路面雨水仅在降雨时形成,污染物主要为SS等,水质成分简单,运营期无废水产生。根据HJ/T2.3-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本项目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三级。1

38、.5.1.2 地下水环境评价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本项目属于类项目,因此本报告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1.5.1.3 大气环境评价等级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属二类环境功能区,本项目建设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期施工粉尘和营运期机动车排放含有NO2、CO等的尾气,均属于无组织排放的废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5.3 评价工作分级方法”中的特殊规定“对于以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等城市道路为主的新建、扩建项目,应考虑交通线源对道路两侧的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评价等级应不低于二级”。本项目设计等级为城市主干道,因此,本项目

39、大气评价等级定为二级。1.5.1.4 声环境评价等级本项目营运期的交通噪声属于线性污染源,项目主要处在适用GB3096-2008规定的2类和4a类区,道路建设完成后噪声增加值高于5dB(A)。根据HJ2.4-200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中“5.2.2建设项目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为GB3096-2008规定的0类地区,以及对噪声有特别限制要求的保护区等敏感目标,或建设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在5dB(A)以上(不含5dB(A),或受噪声影响人口数量增加较多时,按一级评价”。因此,确定本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一级评价。1.5.1.5 生态环境评价等级本项目为线性工程,拟建道

40、路线路不涉及自然历史遗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工程用地主要为农田、旱地、民房及山坡地等,位于生态敏感一般区域,路线总长度为3160m,小于50 km,总占地面积为37.41hm,小于2km2,根据HJ19-20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1.5.1.6 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主要环境风险为因交通事故和违反危险品运输的有关规定,使被运送的危险品在运输途中突发性发生泄露、爆炸、燃烧等,造成很短时间内一定面积的污染事故。参照HJ/T169-2004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定为二级,着重提出风险防范措施。1.5.

41、2 评价范围评价范围参照JTJ005-96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的一般规定确定,项目评价范围如下:(1)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东肖溪:东肖溪中桥上游100m至下游1000m。(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运营期:道路中心线两侧200m范围;施工期:施工场地外缘200m范围内。(3)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运营期:道路中心线两侧各300m范围;施工期:施工场地外缘300m范围内。(4)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拟建道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范围,并包括200m以外区域临时用地外缘200m的范围。 (5)社会环境影响评价范围评价范围为受项目征地拆迁直接影响的后田村、联邦村等;评价对象为直接受影响个人、群体或单位

42、;以道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为评价范围。表1-11 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一览表环境要素评价等级评价范围水环境三级东肖溪(东肖溪中桥上游100m至下游1000m)大气环境二级运营期:道路中心线两侧200m范围;施工期:施工场地外缘200m范围声环境一级运营期:道路中心线两侧各300m范围;施工期:施工场地外缘300m范围环境风险二级着重提出风险防范措施生态环境三级道路中心线两侧各向外延伸200m,及临时用地外缘200m的范围社会环境道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为评价范围、涉及征地拆迁的东肖镇菜园村、后田村、联邦村等1.6 环境保护目标1.6.1 声环境、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施工期和运营初期:根据设计单位提供工程推荐方案沿线两侧200m范围内环境空气敏感目标和沿线两侧300m范围内声环境敏感目标主要为菜园村、后田村、联邦村等。沿线声环境、环境空气敏感点及保护目标见表1-15及图1-1。营运中期和营运远期:根据规划,待片区道路建成后,现有的居民楼陆续拆除,根据片区规划重新建设安置小区、学校及其他配套设施。因此,待项目运营后,营运中期和远期的敏感目标为周边的永丰鑫城小区、东肖中心小学及规划建设的商住区域等,详见表1-16及图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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