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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DB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 13153201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 121322012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机构设置及专业技术人员、设备配置标准Standard for structuring of administrative organization of municipal Bridge maintenance and configuration of technicians and equipment2012-07-19发布 2012-10-15实施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机构设置及专业技术人员、设备配置
2、标准Standard for structuring of administrative organization of municipal Bridge maintenance and configuration of technicians and equipment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 13-153-201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 121322012批准部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施行日期:2012年10月15前 言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组织编制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机构设置及专业技术人员、设备配置标准。本标准的编制,旨在规范福建省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机构设置及专业技术人
3、员、设备配置,并促进福建省各设区市、县(区)相关部门加强城市桥梁养护管理,保障城市桥梁运行安全。本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机构组织及人员配置、设备配置。本标准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若有改进意见,请寄送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邮编:350001)或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地址:福州市工业路29号,邮编:350004)。主编单位: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主要起草人:陈华建 林锡安 金能峰 王 伟主要审查人:刘金福 洪桂忠 郑建明 陈有雄 刘海青 余 超 黄超宁 目 次1 总则12 术语2
4、3 基本规定34 机构组织及人员配置4 4.1 机构组织4 4.2 人员配置55 设备配置8本标准用词说明10引用标准名录11条文说明12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12 Terms23 Basic Requirements34 Structuring of Organization and Configuration of Technicians4 4.1 Organization4 4.2 Technicians55 Equipment 8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 10Normative Standards
5、11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121 总 则1.0.1 为加强城市桥梁养护管理,保障城市桥梁运行安全,规范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机构设置及专业技术人员、设备配置,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机构设置及专业技术人员、设备配置。1.0.3 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机构设置及专业技术人员、设备配置除遵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术 语2.0.1 桥梁养护 bridge maintenance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的检测评估、养护维修以及建立档案资料的活动。2.0.2 桥梁养护管理机构 administrative organiza
6、tion of bridge maintenance负责对受托管理的桥梁组织实施桥梁养护的单位。2.0.3 桥梁信息管理系统 bridge information management system关于桥梁基本数据、检测评估、养护维修、结构退化预测、维护对策和计划以及经济分析的计算机信息系统。3 基本规定3.0.1 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机构应包括以下主要职责:1 编制桥梁养护计划;2 组织实施桥梁经常性检查、常规定期检测等检测评估;3 负责桥梁日常养护维修;4 收集、保管桥梁养护有关档案;5 维护、更新桥梁信息管理系统;6 参与制定桥梁抗灾抢险、应对突发事件预案;7 桥梁移交接管。3.0.2 城市
7、桥梁数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设置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机构:1 有2座以上(含2座,下同)特大桥的;2 有5座以上大桥(含隧道,下同)的;3 有25座以上桥梁(含人行天桥、地下通道,下同)的。3.0.3 城市桥梁数量在本标准第3.0.2条规定情形之外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机构。4 机构组织及人员配置4.1 机 构 组 织4.1.1 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机构的组织,可选择部门分工负责制或者养护工程师负责制。4.1.2 城市桥梁养护管理实行部门分工负责制的,可按图4.1.2的规定设置组织机构。检测部门检测工程师检测技术员施 工 员维修部门质 检 员安 全 员桥梁处(科、所等)档案管理员档案
8、部门信息管理员财务、劳工、材料采购保管其他部门综合办公等 图4.1.2 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机构组织设置图4.1.3 城市桥梁养护管理实行养护工程师负责制的,可按图4.1.3的规定设置组织机构。检测工程师或技术员养护工程师施 工 员 检测工程师或技术员 养护工程师 施 工 员 桥梁处(科、所等) 质 检 员其他技术人员 安 全 员 档案、信息管理员财务、劳工、材料采购保管其他人员 综合办公等图4.1.3 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机构组织设置图4.2 人 员 配 置4.2.1 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机构应根据桥梁的数量、桥型、养护等级等,配置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4.2.2 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机构配置的专业技术人员应
9、包括养护工程师、检测工程师(技术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档案(信息)管理员等,且各专业技术人员应符合下列要求:1 养护工程师、检测工程师:土木工程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3年以上城市桥梁专业工作经验,且获得中级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 检测技术员、施工员、质检员:土木工程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土木工程类专业,专科学历,且有2年以上城市桥梁专业工作经验。3 安全员:熟悉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范及规定,并经安全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4 档案管理员:熟悉档案管理相关规范及规定,取得档案管理员资格。5 信息管理员:经培训后能从事城市桥梁相关信息处理工作的计算机或相关专业人员。4.2.3 城
10、市桥梁养护管理机构实行部门分工负责制的,其专业技术人员的配置数量应同时满足表4.2.3-1、表4.2.3-2和表4.2.3-3的要求。表4.2.3-1 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机构专业技术人员配置表(按桥梁的总数量)桥梁设施量专业技术人员配置最低数量(人)检测工程师或技术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档案或信息管理员其他人员桥梁总数量25座21111按需配置25座桥梁总数量50座3211150座桥梁总数量100座64211100座桥梁总数量150座96322150座桥梁总数量200座128433桥梁总数量超过200座的,每多出50座,相应人员增加数32/表4.2.3-2 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机构专业技术人员配置表(
11、按不同桥长类型的桥梁数量)桥梁设施量专业技术人员配置最低数量(人)类型数量检测工程师或技术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档案或信息管理员其他人员特大桥每2座(不足2座的可按2座计,下同)11111按需配置大桥每5座11中、小桥每30座11注:桥梁总数量大于50座的,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档案或信息管理员配置最低数量按表4.2.3-1计。表4.2.3-3 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机构专业技术人员配置表(按不同养护等级的桥梁数量)桥梁设施量专业技术人员配置最低数量(人)养护等级数量检测工程师或技术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档案或信息管理员其他人员等每10座11111按需配置等每30座11等每50座11注:1 桥梁总数量
12、大于50座的,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档案或信息管理员配置最低数量按表4.2.3-1计。2 桥梁养护等级的划分应符合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CJJ 99第3.0.4条的规定。4.2.4 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机构实行养护工程师负责制的,其专业技术人员的配置数量应同时满足表4.2.4-1、表4.2.4-2和表4.2.4-3的要求。表4.2.4-1 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机构专业技术人员配置表(按桥梁的总数量)桥梁设施量专业技术人员配置最低数量(人)养护工程师检测工程师或技术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档案或信息管理员其他人员桥梁总数量25座111111按需配置25座桥梁总数量50座12211150座桥梁总数量100座2
13、44211100座桥梁总数量150座366322150座桥梁总数量200座488433桥梁总数量超过200座的,每多出50座,相应人员增加数122/表4.2.4-2 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机构专业技术人员配置表 (按不同桥长类型的桥梁数量)桥梁设施量专业技术人员配置最低数量(人)类型数量养护工程师检测工程师或技术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档案或信息管理员其他人员特大桥每3座111111按需配置大桥每10座111中、小桥每50座111注: 桥梁总数量大于50座的,养护工程师、质检员、安全员、档案或信息管理员配置最低数量按表4.2.4-1计。表4.2.4-3 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机构专业技术人员配置表(按不同养护
14、等级的桥梁数量)桥梁设施量专业技术人员配置最低数量(人)养护等级数量养护工程师检测工程师或技术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档案或信息管理员其他人员等每20座111111按需配置等每50座111等每80座111注: 1 桥梁总数量大于50座的,养护工程师、质检员、安全员、档案或信息管理员配置最低数量按表4.2.4-1计。2 桥梁养护等级的划分应符合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CJJ 99第3.0.4条的规定。5 设备配置 5.0.1 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机构应根据桥梁的数量、桥型和承担的工作任务等,配置相应的桥梁检测评估与养护维修作业机具、设备。5.0.2 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机构配置的桥梁检测设备应包括检测辅助设备和
15、检测工具设备两类。对经常性检查和常规定期检测作业所需的检测工具设备应配置齐全;对结构定期检测和特殊检测作业所需的检测工具设备可适当配置。5.0.3 城市桥梁检测的辅助设备可按表5.0.3的规定进行配置。表5.0.3 城市桥梁检测辅助设备配置表设备名称配置数量(辆、台、部等)备注巡视作业车12每50座桥梁桥下检测船12每80座跨河桥梁高空作业车12每25座高架立交桥桥梁检测车/按需配备其他辅助设备/按需配备5.0.4 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机构配置的桥梁经常性检查和常规定期检测作业所需的检测工具设备包括:钢刷、刮刀、锤子、望远镜、手电筒、带灯矿工帽、放大镜、钢卷尺、裂缝测宽仪、读数显微镜、照相机、摄像
16、机、标示笔、标示牌等工具设备。5.0.5 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机构可按需配置下列专用检测工具设备:1 经纬仪、精密水准仪、全站仪等测量仪器;2 混凝土强度回弹仪、超声混凝土测试仪、钢结构超声波裂纹探测仪、钢筋位置探测仪、钢筋保护层测试仪、钢筋腐蚀探测仪、氯离子测定仪等无损检测仪器;3 水下摄像机、透地雷达探测仪等特殊仪器。5.0.6 城市桥梁养护维修机具设备可按表5.0.6的规定进行配置。表5.0.6 城市桥梁养护维修机具设备配置表设备名称配置数量(辆、台、部等)备注桥梁总数量50座桥梁总数量50座综合养护车按需配备12综合养护高压冲洗车按需配备12冲洗栏杆、隧道等移动标志车按需配备13施工安全标
17、志移动移动式现场照明设施1223夜间抢险及施工照明工具车1223维修机动作业自卸汽车按需配备按需配备/移动式发电机1225/移动式抽水泵按需配备按需配备地下通道排水防涝续表5.0.6设备名称配置数量(辆、台、部等)备注桥梁总数量50座桥梁总数量50座空压机1223混凝土破碎、坑洞及伸缩缝清理切割机123桥面修补切割气动冲击钻1225混凝土凿除水泥混凝土拌和机按需配备按需配备/砂浆拌和机112/水泥混凝土振捣器1325/钢筋加工机械112钢筋切断、调直、弯曲等钢筋电焊机112/角向磨光机1225砂磨、抛光、除锈等手扶振动压路机(2t)按需配备12日常桥面沥青修补清缝机按需配备12桥面裂缝清理灌缝
18、机按需配备12桥面裂缝填充与修补压力注浆机按需配备按需配备/混凝土喷射机按需配备按需配备/喷涂机械按需配备按需配备/喷砂机按需配备按需配备/其他维修机具设备按需配备按需配备/本标准用词说明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应首先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4)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的条件下可这样做的,采用“可”。2 条文中指明应按
19、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引用标准名录1 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 CJJ 99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机构设置及专业技术人员、设备配置标准DBJ/T 131532012J 121322012条 文 说 明制订说明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机构设置及专业技术人员、设备配置标准DBJ/T 131532012,经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2年7月19日以闽建科201225号文批准发布,并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8月1日以建标标备2012117号文批准备案。为便于城市桥梁养护管理单位及广大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本标
20、准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须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目 次1 总则153 基本规定164 机构组织及人员配置17 4.1 机构组织17 4.2 人员配置175 设备配置191 总 则1.0.1 近年来全国发生多起桥梁事故,造成负面社会影响。究其原因,有超负荷使用、工程质量先天不足、管理理念滞后、养护技术落后、维护经费不足等各种因素,但机构设置不够科学规范,以及专业技术人员严重不足且专业素质低、养护机械设备缺乏等造成养护管理不到位,也是其中重要原因。福建
21、省城市桥梁众多,从目前普查情况看,城市桥梁安全状况不容乐观,亟需完善各地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机构设置,充实养护管理队伍和设备,以加强城市桥梁养护管理工作,保障城市桥梁运行安全。1.0.2 规定了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机构设置及专业技术人员、设备配置标准的适用范围。3 基本规定3.0.2 本条规定了设置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机构的前提条件。按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CJJ 99的要求,对城市桥梁应开展长期养护管理工作。当城市桥梁特别是特大桥、大桥的设施总量达到一定规模时,需要有专业、稳定的养护管理机构及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管养工作。按照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 11第3.0.2条的规定,城市桥梁按其多孔跨径总长或单孔跨径
22、的长度,可分为特大桥、大桥、中桥和小桥等四类,具体划分如下表:桥梁分类多孔跨径总长L(m)单孔跨径Lo(m)特大桥L1000Lo150大 桥1000L100150Lo40中 桥100L3040Lo20小 桥30L820Lo5 对于总长小于8m或单孔跨径小于5m的涵洞可按小桥计。3.0.3 本条规定了在未达到设置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机构前提条件的情况下,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可指定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城市桥梁养护管理,亦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机构。4 机构组织及人员配置4.1 机 构 组 织4.1.14.1.3 规定了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机构的组织形式。目前,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机构设置一般有两种方式
23、: 一是按桥梁养护管理有关工作(主要包括桥梁检测评估、养护维修、技术档案管理等方面)的分工来设置部门,实行部门分工负责制;二是参照交通部门的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桥梁养护管理的技术工作实行桥梁养护工程师负责制。两者各有利弊,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4.2 人 员 配 置4.2.2 本条规定了城市桥梁养护管理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类型和任职资格。除本条所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外,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机构可根据需要配置电气、机械、经济、统计等其他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工作人员。因目前各地城市桥梁养护管理单位招收桥梁专业技术人员比较困难,故仅对各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学历、工作经验等方面提出相应的基本要求,有条件的地
24、区可对其专业、学历、职称评定序列等作更高的要求。4.2.34.2.4 规定了实行部门分工负责制或养护工程师负责制的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配置数量的计算方法。两种组织形式均分别列出按桥梁的总数量、按不同桥长类型、不同养护等级的桥梁数量三种方式进行专业技术人员配置的标准。 专业技术人员配置数量主要是依据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CJJ 99对桥梁的日常巡检、常规定期检测、养护维修等管养工作要求,以及考虑专业技术人员的平均管养能力进行测算的。如表4.2.3-2中,检测人员:特大桥养护等级均为等养护,日常巡检周期按1天,每2座配置1名,上、下午各巡检1座;大桥按等养护等级考虑,每5座配置1名,上
25、、下午各巡检23座大桥;中小桥平均按等养护等级考虑,3天1巡,每30座配置1名,每天巡检约10座,同时检测人员还需负责常规定期检测工作。施工员:按每2座特大桥、每5座大桥、每30座中小桥各配置1名;当桥梁总数量较多时,按平均每25座桥梁配置1名施工员考虑。质检员、安全员、档案或信息管理员等适当配置。各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检测与施工技术人员可相互配合工作。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配置数量计算示例:某市的城市桥梁共370座,其中:按不同桥长类型统计,特大桥16座、大桥34座、中小桥320座;按不同养护等级统计,等养护桥梁220座,等桥梁35座,等桥梁115座。1 如实行部门分工负责制,按表
26、4.2.3-1、表4.2.3-2和表4.2.3-3配置标准计算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的最低配置数量如下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按桥梁的总数量配置按不同桥长类型的桥梁数量配置按不同养护等级的桥梁数量配置最低配置数量(最大值)检测工程师或技术员12+12=248+7+11=2622+2+3=2727施工员8+8=168+8=168+8=1616质检员4444安全员3333档案或信息管理员3333合计505253532 如实行养护工程师负责制,按表4.2.4-1、表4.2.4-2和表4.2.4-3配置标准计算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的配置数量如下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按桥梁的总数量配置按不同桥长类型的桥梁数量配置按不同养护等级的桥梁数量配置最低配置数量(最大值)养护工程师4+4=84+4=84+4=88检测工程师或技术员8+8=166+4+7=1711+1+2=1417施工员16171417质检员4444安全员3333档案或信息管理员3333合计505246525 设备配置5.0.1 配置桥梁检测和维修作业所需的常用机具设备,是保障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机构正常开展养护管理工作的前提条件之一。5.0.2 对委托外部承担的工作项目如结构定期检测、特殊检测等,所需的机具设备由受委托单位自备,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机构根据实际需要适当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