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面基层、面层施工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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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克拉玛依至塔城高速公路KT-3标一分部路面基层、面层工程项目劳 务 合 同 甲方: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G3015克拉玛依至塔 城高速公路项目第KT-3标段项目一分部乙方:2012年 月路面基层、面层工程劳务合同甲方: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G3015克拉玛依至塔城高速公路项目第 KT-3标段项目一分部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优质、高效、快速、安全地完成克塔高速公路KT-3标一分部的工程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业主、监理工程师等方面的要求,甲方将路面水泥稳定砂砾基层、沥青混凝土面层(细粒式40mm、中粒式60mm、粗粒式70mm)的施工

2、、完成与缺陷的修复授予乙方承担,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并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并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工程项目及内容一、工程名称: 路面水泥稳定砂砾基层、沥青混凝土面层工程 二、施工桩号: K185+000-K220+600、塔城连接线及互通 三、工作内容: 路面水泥稳定砂砾基层、沥青混凝土面层工程施工 四、承包价款: 承包单价详见附件 1、合同中各分项工程的承包单价应视为已包括完成上述工程所有工序(详见附件)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设备费、安全施工费用、文明施工费、施工环保费、保险、税金、施工人员和设备进出场费用、安拆费用、场

3、地建设和恢复费、施工及生活用水电费等一切为完成或辅助上述工序施工所需要的工作内容的费用。同时包括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2、工程量是根据本工程的设计提供的预计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应完成工程的实际和准确的工程量。3、如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材料以及机械设备等情况下,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约定单价从乙方结算工程款中扣除。五、本合同的文件组成:1、甲方本项目的相关合同作为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的文件。2、合同执行过程中,业主、监理工程师、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给下达的有关文件、会议纪要、电函、指令、备忘录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3、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工程量。4、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向

4、乙方提供或下达的施工图纸、有关文件、信函、会议纪要、指令等也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六、计量及支付 1、乙方在施工中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支付,甲方不向乙方提供任何的材料预付款。2、乙方应根据设计图纸规定与甲方共同收方确认的工程量并按合同中的单价进行结算。涉及本工程的劳务工程量的签认及劳务结算的资料必须经甲方项目经理签字认可后才能作为乙方向甲方要求支付工程款的有效凭证。3、工程付款和结算具体办法是:乙方根据完成的分项工程情况,在符合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向甲方提出的收方申请,由甲方负责组织工程部、试验室、现场管理技术员与乙方指定人员共同现场收方并签认,并且经甲方项目经

5、理签字认可方可作为乙方劳务结算支付的有效凭证。甲方根据经双方确认的工程数量按合同中的单价进行结算。每月计量款到帐后5日内进行一次结算,对双方确认的工程量经甲方会同业主、监理验收合格后可支付,每次结账扣留15%的保证金(其中10%作为履约保证金,5%作为质量保证金),按乙方当月完成的产值扣除保证金后支付计量工程款。最终结算时支付10%履约保证金,剩余5%的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质保期为两年)本合同工程不出现质量问题后,即全部付清给乙方(质保金不计利息)。4、本合同单价中包含税费,税费由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缴纳并向甲方提交税票。5、甲方因资金紧张造成的延期支付,甲方不承担延期支付的利息。6

6、、本工程甲方不支付预付款。7、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凭经甲方有关部门审核签字的结算单和合同书进行末次计价并签订末次结算协议,办理退场手续,工程余款根据业主资金的到位的实际情况一次或分期支付,不计息。8、乙方指定 身份证号: 为本工程计量支付资料的签认人,负责办理计量支付手续并复核签认。七、工期 进场施工日期: 年 月 日,计划完工日期: 年 月 日(具体施工时间按照甲方时间安排为准,以及非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期的工期顺延)。八、材料供应1、现场施工必需的模板、钢钎、钢丝绳、紧线器、铁锹、扫帚、锤等所有人工工具均由乙方自带,费用包含在合同单价中,不单独计量。2 、施工用电:乙方生活用电由乙方

7、解决并承担费用。现场施工如需用电,电源、电路、用电设备均由甲方提供。3、本工程所用其他施工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除混合料运输由甲方提供外,其余小型机具或设备均由乙方自备并承担费用(例如:各类人工工具、模板、现场倒运车辆、生活用车、人员接送车)。九、临时设施完成本合同承包内容所必需的现场生产性临时设施(用于乙方住宿、后勤等用途的临时设施除外)由甲方承担材料费用乙方出工修建,方案须经过甲方同意。乙方驻地均由乙方自行搭建或租用民房,费用乙方承担。十、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技术交底书等有关规定组织施工,执行甲方制定的项目质量计划规定,工程质量等级为优良。2、乙方应保证自己的资质和经验适合本工程,

8、并提供合法的资质证书等证明文件;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和工作指令负有复核的责任和义务,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或未达到上款约定的质量等级,均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3、乙方对未达到上款约定的质量等级的工程和有缺陷的工程进行无偿返工或修补,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如返工或修补后仍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乙方应按工程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对不合格工程和有缺陷的工程进行返工或修补,其返工或修补费用由乙方承担。十一、施工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 1、 乙方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负责,开工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持证上岗

9、。乙方必须将岗前培训、安全教育记录以及特殊工种操作证复印件报甲方备案。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及操作规程组织施工,教育、督促全体施工人员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制度、措施和要求,特别是要遵守针对本工程施工特点(及重大危险源)的施工安全规定。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制定出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各种事故;加强对人员驻地、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及各项措施和设施落实。确保人员、设备、物资、工程的安全,费用自理。承担因管理不善、防护设施不全以及违章操作等原因造成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非施工人员伤亡事故责任及费用。4、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的法规、法令、政策、职业健康及

10、环保条例,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按施工操作规程,文明施工;乙方所有需进场施工人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医院对其进行健康检查,健康证明报甲方备案;制定合理的环境保护措施,做好现场的管理及布置,生活、建筑垃圾和废弃物要妥善处理,集中堆放,不得随意堆放。如果因乙方原因发生各种环境污染、机械设备损坏及其他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甲方可以协助但不承担任何费用及责任。5、乙方必需为其劳务施工人员办理不低于3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十二、双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1.1负责场地的初步平整,负责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协助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难题。1.2 负责按合同约定供应本工程所需的材料和设

11、备。1.3负责土地征用、青苗补偿、建筑物拆迁及临时用地租用事宜。1.4向乙方派出工地代表,代表甲方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进行管理及监督。本合同工地代表为: 。1.5向乙方派出质量监督员,监督乙方施工质量、现场管理、原材料使用。对不符合技术规范及质量要求的行为,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顿或依据甲方的管理规定进行罚款。甲方质量监督员受甲方工地代表领导。1.6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要求对乙方所施工的工程进行检查、验收。1.7负责按本合同约定办理结算、支付。1.8甲方有权合理调动乙方现有人员、机械,进行有偿使用,乙方不得无理拒绝。2 、乙方1、 对甲方供应材料办理签认手续。2、必须提供构成工程本体的自购材

12、料出厂合格证、检验合格证。3、自行解决承包内容中规定的由乙方完成的“三通一平”、临时设施的施工、管理和维修,以及完工后拆除工作。4、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规定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5、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自行制定劳务人员的工资待遇,按时支付劳务人员工资,并按甲方要求将发放的工资表上报甲方备案。如乙方书面委托由甲方代付其劳务人员工资的,乙方应按要求及时向甲方上报代付工资总额及工资发放表,代付工资总额不得超过当期结算应付款额,代付总额在当期结算款中扣除。6、自主解决劳务人员居住和生活设施,临时房屋、工棚、场地的修建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按规定为劳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或费用。 7

13、、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自行安排劳务人员节假日休息,承担相应的费用支出。8、按乙方承诺条件及施工计划需要,组织自备施工机具设备和周转材料准时进场;机具设备和周转材料进场后,没有甲方的同意,不得擅自调离,且性能满足施工需要。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按违约条款处理。9、自行解决、协调与当地政府和村民发生的纠纷和矛盾。10、按照工程需要提供夜间或非夜间施工照明、看守、维护和警卫。11、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活动。12、遵照甲方相关管理体系运行要求及规定,加强相应的质量、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13、乙方撤离现场时,应清除并运出装备、剩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设施,做到现场和工程整洁,

14、达到甲方认可的使用状态。若甲方委托他人清理,则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从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14、乙方机械设备、人员进出场时,乙方均应向甲方提交清单。十三、不可抗力在本工程的不可抗力指战争、入侵,核辐射或放射性污染,军事或非军事政变或内战,以音速或超音速飞行或其它飞行物体所引起的压力波,烈度八度以上(含八度)的地震、龙卷风、台风、洪水、泥石流的自然灾害或地质灾害等。十四、索赔在合同实施过程中,除本合同约定外不论因何种因素影响,甲方均不接受乙方提出的任何调价索赔申请。因不可抗力因素引起损失的,互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乙方应在事件发生后12小时内书面告知甲方,必须在事件发生之日起5天内上报

15、有关资料。十五、违约责任规定及质量事故责任1、出现一般质量事故,除令乙方停工返修外,对乙方处以5000元的违约金,连续两次出现不合格工程,甲方有权勒令乙方退场,并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费用。2、 乙方发生严重打架、斗殴、违法乱纪等行为并给甲方声誉造成重大影响的,一次性对乙方处以20000元违约金。3、 乙方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除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全部费用外,每伤1人对乙方处以20000元违约金;每死亡1人对乙方处以100000元违约金。4、以上违约金甲方向乙方出具通知单,乙方必须签收,如拒绝签收,甲方视为乙方已签收,甲方在乙方月度计量款中扣除。5 违约责任5.1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乙方严重违

16、约,甲方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或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5.2进度滞后,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承担乙方任何费用。5.3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5.4乙方承诺和按现场施工实际需要进场的人员、设备,若乙方不能按时组织到位,则甲方有权根据施工的整体需要,另行安排施工队伍和机械设备进入本合同所列工程范围内加快施工进度。5.5 乙方不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调度指挥或不执行甲方的管理规定。5.6乙方出现偷工减料行为。5.7乙方施工管理混乱,施工中出现严重的安全事故、质量事故、进度严重滞后,合同自动终止,乙方无条件自行撤出现场。5.8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分包、转包给他人,则甲方有权

17、终止合同。5.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非甲方、业主及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乙方退场,甲方将不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并对乙方处以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5.10乙方不论何时及何种原因提出退场,都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并签订退场协议后方可退场;在未签订退场协议前,乙方必须保证合同正常履行,不得单方面停工,否则,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十六、工程保修1、 本工程自工程完工验收始,缺陷责任期为两年,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结算支付。2、如缺陷责任期内发生保修事件,乙方应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及时维修。若乙方不及时到场维修,甲方有权自行维修或委托他人维修。甲方自行或委托他人维修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十七

18、、合同解除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 因不可抵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解除合同;3、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合同解除条款。4、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十八、争议的解决1、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由双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自愿约定:任何一方均应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九、其他1、 任何种原因造成的乙方人员、机械设备停窝工,所发生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2、 一旦甲方有指令(基于乙方有违约事件发生的前提),乙方应按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暂时停止本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在暂时停工期间,乙方应妥善保护本工程或其部分工程的施工,并保障其安全无损。因此而发生的工期延误和费用损失,乙方无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订补充协议。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价款结算完毕,除保修条款外,其余条款自动终止。保修条款待保修期满后自动终止。5、本合同一式四份,其中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合同附件:承包单价及内容表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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