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饮用水安全知识.ppt.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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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活饮用水安全知识,丹东市食品化妆品监督所 王旭,一、概述,1.生活饮用水及其重要性2我国饮用水卫生现状3我国现行饮用水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简介 4饮用水术语,1.生活饮用水及其重要性,生活饮用水(简称饮用水,Drinking Water)是指供人们正常生活的饮水和生活用水,既包括日常生活的饮水,也包括日常洗漱、洗涤物品、沐浴等生活用水。生活饮用水是人类生存的最基本需求,是经济发展的基础,同时也是传播疾病的重要媒介。污染的饮用水可引起疾病,有介水肠道传染病、化学物质污染引起的公害病、水性地方病、接触病原体污染的水引起疾病;提供充足的卫生安全的生活饮用水,既能预防控制疾病,又提高了人们的生活质

2、量。,水污染概况,河流:有机污染普遍,面源污染问题突出。七大水系污染程度由重到轻顺序为:海河、辽河、淮河、黄河、松花江、长江、珠江。湖泊:富营养化现象严重,总P和总N已分别占到各类污染物入湖总量的一半以上。农村地表饮用水水源:大多受到污染,大肠杆菌超标、有机物污染严重。地下水(某些地区):含氟化物、含盐量超标,浅层地下水也不同程度受到污染。,化肥和农药的大量施用 化肥年使用量4637万吨,按播种面积计算,化肥使用量达40t/km2,远远超过发达国家为防止化肥对土壤和水体造成危害而设置的22.5t/km2的安全上限。施用量大、施用不合理、利用率低、流失率高,是水污染中N、P的主要来源。农药年使用

3、量约130万吨,实际上只有10%-20%的农药附着在农作物上,而80%-90%则流失在土壤、水体和空气中,它们大部分进入了水体。,污水灌溉,我国污灌面积由1978年的约4000km2增加到2003年的30000km2,约占全国总灌溉面积的10%。污灌地区主要集中于北方水资源严重短缺的海、辽、黄、淮四大流域,约占全国污水灌溉面积的85%。大型污灌区主要集中在北方大、中城市的近郊县,其中包括全国五大污水灌区的北京污灌区、天津武宝宁污灌区、辽宁沈抚污灌区、山西惠明污灌区及新疆石河子污灌区。,集约化养殖场的污染,我国农村由原来的分散养殖变成了集中养殖,由此带来了畜禽粪便废弃物的排放处理和污染问题。这些

4、地区没有足够的耕地消纳畜禽粪便,生产地点离人的聚居点近或者处于同一个水资源循环体系中,加之其规模和布局没有得到有效控制,没有注意避开人口聚居区和生态功能区,造成畜禽粪便还田的比例低、危害直接。,居民生活污水和废弃物的污染,农村废弃物的污染中主要是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污染。每年产生的约1.亿吨的生活垃圾几乎全部露天堆放;超过2500万吨的生活污水几乎全部直排。农村的生活垃圾除了农作物秸秆、人畜粪便及生活垃圾外,现又增加了白色污染等难以降解的垃圾。经过日积月累,形成了很多“垃圾村庄”。由于耕作机械和耕作技术不配套,秸秆难以就地还田,农民便将秸秆付之一炬,出现了“刀耕火种”的返祖现象,有的甚至直接将其

5、推入河里,河塘成了“天然垃圾场”。,砷中毒,氟斑牙,2 我国饮用水卫生现状,国务院关于保障饮用水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6月27日,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杜鹰向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报告了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情况。杜鹰报告说,近年来,各地区、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了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投入力度,工程建设显著加快,监管力度持续加强,饮用水状况总体安全。2011年,全国设市城市公共供水厂出厂水水样达标率为83.0%,设市城市和县城公共供水末梢水水样达标率为79.6%。目前,全国约85%的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划定了保护区,编制了水源地保护规划,城市饮用水

6、水源达标率基本稳定在80%左右。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由40%提高到58%,供水质量和水平显著提高。报告同时也指出,当前工作中还存在着责任不到位、体制不健全、设施不匹配等问题。,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不容乐观 关于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报告指出,水源地水质状况不容乐观。据环境保护部2011年对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显示,约35.7亿立方米水源水质不达标,占总供水量的11.4%。湖泊富营养化问题突出,蓝藻水华频发,河流型水源地安全隐患多,极易发生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大量工业项目布设在江河沿岸,不少尾矿库位于饮用水水源上游,大江大河及周的流动源污染风险较大,直接威胁饮用水安全。

7、部分地区供水能力不足。一些地区尤其是西南地区水源工程建设严重滞后,工程性缺水问题十分突出;西北等地区资源性缺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中部和西部地区城镇供水普及率分别为85.0%和87.4%,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县城和建制镇的供水普及率分别为85.1%和79.6%,低于城市水平。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亟须完善.城市供水条例已颁布实施1年,部分内容已不能适应新的管理要求,缺乏市场准入退出机制。目前企业进入供水市场没有任何准入门槛,一些地方政府在引入合作伙伴时,注重资金而忽视能力和业绩,相应的退出机制也未建立。报告指出,水价受到居民承受能力等因素制约而难以及时调整到位,无法保障设施更新改造与大修的费用,供水

8、企业无力投入,也缺乏对供水设施进行改造和建设的积极性。据初步统计,截至2011年底,全国公共供水企业亏损面为31%,资产负债率高于50%。,农村供水设施仍然较为薄弱 关于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报告指出,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任务依然繁重。总体上看,我国农村供水设施仍较为薄弱。工程建设管理难度大。农村自然地理条件复杂、人口居住分散,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高,供水工程投资需求大,工程建设标准低,一些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只能采取分散或单村供水工程等措施解决饮水问题。工程长效运行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农村供水工程规模相对较小、供水成本高、水价不到位,难以实现专业化管理,建立工程良性运行机制的难度大。截至2010

9、年底,全国已建的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中,有90%是单村供水工程;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平均水价还达不到完全成本,绝大多数工程只能维持日常运行,水费收入只能弥补运行成本,无法足额提取工程折旧和大修费,不具备大修和更新改造的能力。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相对薄弱。农村饮用水水源类型复杂,规模小、分布广,农业面源污染以及生活污水、工业废水不达标排放问题突出,水源地保护难度大,各项保护措施难以完全落实,甚至在南方部分水资源相对丰富的地区也难以找到合格水源。由于缺乏专项经费,一些地方缺乏水质检测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水质检测工作薄弱。报告还指出,部分地区基层管理和技术力量不足。近年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力度加大,

10、工程实施时间紧、任务重,但大多数地区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技术和管理力量并没有相应增加,人员培训滞后,整体素质不高,服务体系不完善,工程专业化管理程度不高。,3现行饮用水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198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实施了传染病防治法,2004年又进行了修订。现行的传染病防治法共九章80条,其中有10条与饮用水密切相关。其内容明确了法定介水传染病的种类,规定了各级政府及其卫生行政部门、供水单位、涉水产品生产企业的法定职责以及失职应负的法律责任。1996年建设部和卫生部公布了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并于1997年起实施。办法共五章31条。包括立法目的、依据、管辖和适用范围,行政执法主体,

11、卫生监督管理的基本内容,法律责任四方面。该办法是目前我国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饮用水卫生行政规章,基本思路是对供水各环节实行一体化法制管理,随着办法实施,在全国范围开始推行供水单位和涉水产品的卫生许可管理制度。现行生活饮用水卫生的国家标准有: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5750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170511997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T172181998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评价、GBT172191998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卫生安全性评价标准;,当时这个标准要求各地按照实际情况加以执行,规定自2012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对于落实生活饮用

12、水强制标准中规定的106项卫生指标的时间表,目前的计划分为三个层次:到2015年,各省(区、市)和省会城市106项指标要实行全覆盖;地市级城市要覆盖42项常规指标再加上当地重点控制的指标;在县级实现42项常规指标的全覆盖。,4饮用水卫生的几个术语:,1)集中式供水:按照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的定义,集中式供水是自水源集中取水,通过输配水管网送到用户或者公共取水点的供水方式,包括自建设施供水。为用户提供日常饮用水的供水站和为公共场所、居民社区提供的分质供水也属于集中式供水。,自建设施供水是指由单位或个人自行建设并主要自用的供水方式;为用户提供日常饮用水的供水站是指在一些地方出现

13、的现场制作现场销售饮用水等供水形式,如果用于提供日常饮用水,应列入集中式供水;分质供水也称作管道分质供水或管道直饮水,是指将集中式供水(或其他水源水)及其二次供水作进一步净化处理和消毒处理后,由独立封闭的循环管网供给用户直接饮用的供水系统。由此归纳,集中式供水包括市政自来水、自建设施供水、农村自来水、为用户提供日常饮用水的供水站、为公共场所和居民社区提供的管道分质供水。从事上述生产或者供应活动的单位称为集中式供水单位。,2)二次供水:按照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的定义,二次供水是指集中式供水在入户之前经再度储存、加压和消毒或深度处理,通过管道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目前二次供水方

14、式在城镇供水中被广泛采用,以这一方式供水的单位称为二次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和集中式供水单位统称为供水单位。3)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简称涉水产品,是指凡在饮用水生产和供水过程中与饮用水接触的联接止水材料、塑料及有机合成管材、管件、防护涂料、水处理剂、除垢剂、水质处理器及其他新材料和化学物质,由于涉水产品在饮用水生产和供水过程中与饮用水密切接触,以下两个卫生学特点直接影响饮用水水质:一是卫生安全性,涉水产品本身含的有害物质在与水接触过程中可能会溶解到饮用水中去,造成二次污染;二是净化水的功能,部分涉水产品(例如水处理剂、水质处理器等)有净化水、去除水中有害物质的功能。通过涉水产品卫生安全评

15、价,防止其对饮用水的二次污染,保证涉水产品的卫生安全;并可验证部分涉水产品的净化水的效率,以保证饮用水质量。,二、集中式供水的基本要求,(1)厂址与周围环境 施工现场位置与申请单位所报资料必须相符,应符合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第5条的要求:水厂厂址要选择地势较高、不易受洪水或污水和其他废弃物侵害的地段。有较好的废水排放条件、有良好的工程地质条件。周围环境没有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便于设立防护地带。施工、运行、管理方便的地方。,(2)水源选择 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第5条、第6条、第7条规定的要求。卫生规范第5条规定集中式供水单位应选择水质良好、水量

16、充沛、便于防护的水源。取水点应设在城市和工矿企业的上游。卫生规范第6条规定了水源选择原则,要从卫生、环保、水资源、技术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经卫生行政部门水源水质监测报告(全年度)和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了水源水质的卫生要求,地表水应符合GB3838的要求;地下水应符合GBT14848的要求;卫生规范第7条有同样规定,并规定水质不符合规定时,不宜用作饮用水水源。如条件所限必需利用时,应采用相应的净化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水质应符合规定,并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批准。,(3)水源卫生防护,应符合管理办法第13条;卫生规范第8条、第10条、第11条规定的要求。

17、管理办法第13条规定饮用水水源地必须设置水源保护区。保护区内严禁修建任何可能危害水源水质卫生的设施及一切有碍水源水质卫生的行为。卫生规范第8条规定当地政府根据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划定水源保护区,并发布实施。建立一级水源保护区的告示牌,地表水取水口100米半径内不得有污染源,地下水水源影响半径范围内不得有污染源。,卫生规范第10条规定了地表水水源卫生防护的六项规定。要求取水点周围半径100米的水域内,严禁可能污染水源的任何活动。取水点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的水域不得排入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应符合GB3838中规定的II类标准。卫生规范第11条规定了地下

18、水水源卫生防护的四项规定。要求在单井或井群的影响半径范围内,不得使用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灌溉和施用难降解或剧毒的农药,不得修建渗水厕所、渗水坑,不得堆放废渣或铺设污水渠道,并不得从事破坏深层土层的活动。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严禁排入渗坑或渗井。人工回灌的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要求。,(4)水厂总体设计和取水构筑物,宜选择在交通便捷以及供电安全可靠和水厂生产废水处理方便的地方(GB502822003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选择地势较高、不易受洪水或污水和其他废弃物侵害的地段。厂区周围不得有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卫生防护设施图按卫生规范第24条、第25条、第26条审查。,第24

19、条规定水处理剂和消毒剂的投加和贮存间的要求。比如在实际设置中,加氯(氨)间必须与其他工作间隔开,设直接通向外部且向外开的门,有观察窗。加氯(氨)间外部应备有防毒面具、抢救材料和工具箱。防毒面具应严密封藏,以免失效。照明和通风设备开关应设室外开关。加氯间及氯库内宜设置测定空气中氯气浓度的仪表和报警设备,以及氯的吸收装置,应有每小时换气812次的通风设备。有防蚊蝇、防虫、防鼠设施,下水道出口处应装防鼠隔栅,隔栅间距应能防止老鼠进入。第25条规定了污泥水排放要求。第26条规定集中式供水单位应划定生产区的范围。应在生产经营场地平面布局图中应检查未经处理的污泥水排放位置。按工艺流程合理布局,划分生产区、

20、生活区和独立行政办公区,生产区要在生活区的上风向,生产区外围30米不得设置居住区,不得修建渗水厕所和渗水坑,不得堆放垃圾、粪便、废渣和铺设污水渠道。取水构筑物和水厂总体设计应符合GB50013室外给水设计规范的要求。,(5)水处理的设计,水处理的设计包括水处理工艺流程的选择和主要构筑物的组成,应符合卫生规范第16条和GB50013室外给水设计规范中有关水处理的规定。卫生规范第16条规定集中式供水单位配备的水净化处理设备、设施应满足净水工艺要求,应有消毒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转。水处理工艺流程的选择及主要构筑物的组成应根据原水水质、设计生产能力、处理后的水质要求,参照相似条件水厂的运行经验,结合当地

21、条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研究确定。水处理构筑物的生产能力,应按最高日供水量加自用水量确定,必要时还必须加消防补充水量。,输配水管网应符合卫生规范第17条、第20条、第2l条、第22条、第23条和GB50013室外给水设计规范有关配水管网的规定。内容包括:输配水管网径应按最高日供水量加自用水量确定,输水干管一般不宜少于两条;管网宜设计成环状,若设计为树枝状的,末端应有排水阀。给水管应设在污水管上方。自备水源供水设施与城镇公共供水管网不得有任何连接。建立管网放水、清洗、消毒、检修制度和操作规程。供水管网应使用经卫生安全检验和卫生许可的材料等等。,(7)水质检验室。,是否按管理办法第10条、卫生规范第

22、30条规定的要求进行配备。即建立水质检验室,配备与供水规模和水质检验项目相适应的检验人员和仪器设备,并有能力对水源水、净化构筑物出水、出厂水和管网水进行水质检测。,三、水处理工艺,常规的集中式供水净化消毒设施包括混凝、沉淀、过滤和消毒设施。(1)混凝 水厂应根据当地水质的水温、pH值、碱度、水中悬浮物浓度和性质决定混凝设施、混凝剂种类及投加量。保证经过混凝之后能产生易于沉淀的矾花。混凝剂投加宜采用湿投方式。投加应有瞬时指示的计量设备和稳定投加措施。混合设施要求混合必须快速均匀,可采用水泵混合、管道混合及机械混合池等。加药点可采用泵前投加、高位溶液池重力投加、水射器投加、泵后投加以及混凝剂自动投

23、加控制设备等。,(2)沉淀和澄清池,沉淀是指水中悬浮颗粒依靠重力作用,从水中分离出来的过程。有自然沉淀、混凝沉淀和化学沉淀等方式。常规水厂有平流式沉淀池、斜板与斜管沉淀池等。沉淀设备是去除反应后的絮凝体,要求出水浊度小于10NTU。,(3)过滤,过滤一般是指以石英砂等粒状滤料层截留水中悬浮杂质,从而使水获得澄清的过程。过滤的作用不仅降低浊度,而且水中有机物、细菌乃至病毒等随水的浊度的降低而被部分去除。残留于滤后水的细菌、病毒等失去浑物的保护或依附时,滤后水消毒也较易将它杀灭。过滤时滤料能截留小于孔隙直径的悬浮颗粒,这是悬浮颗粒与滤料之间粘附作用的结果。滤料粒径一般0512mm,厚度70cm。,

24、(4)消毒,给水厂的饮用水消毒是减少肠道传染病保证饮用水微生物指标合格的有力保证。饮用水必须消毒。消毒过程中既要保证消毒效果(杀灭微生物),保证出厂和管网末梢水余氯达到要求,又要保证水质中消毒剂和消毒副产物在一定限值内。,氯化消毒,1)常用氯消毒剂的种类1.1 氯 1.2 漂白粉1.3 漂白粉精 1.4 有机含氯消毒剂 1.5 次氯酸钠,2)影响消毒效果的因素,2.1 加氯量2.2 接触时间2.3 水的PH值2.4 水温2.5 水的浑浊度2.6 水中微生物的种类和数量,3)加氯地点和加氯设备,3.1 加氯地点 3.1.1滤前加氯 指在混凝沉淀前加氯,其主要目的在于改良混凝沉淀和防止藻类生长,但

25、易生成大量氯化副产物。3.1.2滤后加氯 指在滤后水中加氯,其目的是杀灭水中病原微生物,它是最常用的消毒方法。也可采取二次加氯,即混凝沉淀前和滤后各加一次。,3.1.3 中途加氯 输水管线较长时,在管网中途的加压泵站或贮水池泵站的补充加氯。采用此法既能保证末梢余氯,又不致使水厂附近的管网水含余氯过高。,3.2 加氯设备,3.2.1加氯机3.2.2次氯酸钠发生器3.2.3二氧化氯发生器(电解法和化学法)3.2.4其他,4)氯化消毒的安全性问题,对氯化副产物的防治,可根据情况采取以下措施:尽可能选择有机前体物含量低的水源;加强混凝沉淀和过滤等净化措施;防止藻类在制水构筑物内的生长,以降低有机前体物

26、的含量;改善氯化消毒方法,如取消预氯化和避免折点氯消毒,采用管网中途加氯等,以减少氯化副产物的形成;采用颗粒活性炭过滤,以除去已形成的氯化副产物;此外还可考虑采用二氧化氯或臭氧作氧化剂消毒剂,也可改用氯胺消毒。,二氧化氯消毒,二氧化氯是一种强氧化剂,它在水的消毒中有以下独特的优点:可减少水中三卤甲烷等氯化副产物的形成;当水中含氨时不与氨反应,其二氧化氯的氧化和消毒作用不受影响;能杀灭水中的病原微生物和病毒;消毒作用不受水质酸碱度的影响;经二氧化氯处理后,水中余氯稳定持久,防止再污染的能力强;因氧化作用强,可除去水中的色和味,不与酚形成氯酚臭;对铁、锰的除去效果较氯强;二氧化氯的水溶液可以安全生

27、产和使用。其缺点是:二氧化氯具有爆炸性,必须在现场制备,立即使用;制备含氯低的二氧化氯较复杂,其成本较其它消毒方法高;二氧化氯的歧化产物对动物可引起溶血性贫血和变性血红旦质血症等中毒反应。,紫外线消毒,紫外线消毒的优点是所需接触时间短,杀菌效率高,不改变水的物理化学性质;不产生残留物质和不良异味;缺点是消毒后水中无持续杀菌作用,每支灯管处理水量有限,且需定期清洗更换,(每周应用酒精棉球擦试灯管),成本也较贵。因此,除单位供水可采用紫外线消毒外,未获得广泛应用。,臭氧消毒,臭氧消毒的优点是:消毒效果较Cl02和Cl2好;用量少;接触时间短;PH在68.5范围内均有效;不影响水的感官性状,同时还有

28、除臭、色、铁、锰、酚等多种作用;除水中有溴离子外,不产生三卤甲烷;用于前处理时尚能促进絮凝和澄清,降低混凝剂用量,并因而减少化学污泥量。缺点是:投资大、费用较氯化消毒高;水中03不稳定,控制和检测O3均需一定的技术,缺乏剩余消毒剂,出厂水无剩余03(03对管道腐蚀作用强,也不允许有剩余03),因此需用第二消毒剂,以防止细菌后生长。,5)饮用水制水、输配水流程及设施图例,图1.饮用水厂制水、输配水全过程简图取水部分水处理部分加压输配水管网二次加压用户,取水-沉淀-过滤-吸附-消毒-配水,自来水厂净水过程图,吸附水中悬浮的杂质,沉降杂质,除去不溶性杂质,除去可溶性杂质、颜色、异味,杀死残存的细菌,

29、图3。地面水取水:岸边式、河流式,图4。取 水 塔,图5。地下水处理工艺要点,如下:,图6。地下水消毒工艺,如下:,图7.地下水除铁除锰工艺,如下:,图8。地下水除铁除锰曝气,图8。地下水除铁滤池,图9。地下水除锰滤池,图10。地面水常规处理工艺,如下:,图11。地面水处理投药工艺1,图11。地面水处理投药工艺2,图12。地面水处理沉淀池,图13。加氯机,图14。加压泵房1,图15。加压泵房2,四、卫生许可审查内容,卫生许可审查包括资料形式审查和现场审查。资料形式审查申报资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反映水厂实际情况,有无不符合项;现场审查有八项内容:(1)水源卫生检查(2)检查水厂饮用水卫生管理规章

30、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情况(3)检查水处理及卫生设施运转情况(4)检查涉水产品供方的资料(5)检查从业人员(6)检验室的检查(7)检查是否有事故应急处理方案,污染事件报告制度。(8)对出厂水水质进行现场监督检测。,(1)水源卫生检查 检查水源地卫生防护情况,是否与预防性卫生监督一致,并按相关要求,做好水源卫生防护工作。,(2)检查水厂饮用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情况 检查水厂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有效运转,岗位责任是否明确,在相应岗位处有无作业指导书和岗位职责。可以现场询问相应管理人员和制水人员,对其水质净化消毒过程中相关问题处理和反应能力,判断其规章制度是否健全。这些规章制度的主要涉及:,涉

31、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采购索证库房管理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培训、患病调离以及个人卫生(包括工作衣帽、口罩的穿戴、卫生习惯)等卫生管理。取水、输水、净水、蓄水、配水等设施的管理。各生产工序的放水、清洗、消毒和检修制度。水质检验和检测资料报告。各部门岗位责任。卫生检查、奖惩等。,(3)检查水处理及卫生设施运转情况,如果是地表水厂应检查混凝是否达到效果,即待滤水(原水)浊度情况,滤后水质情水厂设置预处理设施,比如地下水铁、锰超标时的处理设施,应检查是否达到效果。无论是地表水厂或地下水水厂都应检查加氯消毒情况。检查重点查看水厂记录与实际检查结果是否一致,核对相应设计资料,判断设备运转正常与否,是否能够

32、确保安全供水。,(4)检查涉水产品供方的资料,按照卫生规范第19条,检查水厂所用与饮用水接触材料供方的卫生许可批件、厂方生产条件、质量保证体系等资料是否齐全,现场抽查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是否从合格供应商进货,进货后是否进行验收,有无验收记录。以此来判断所用的涉水产品是否卫生安全。,(5)检查从业人员,按照卫生规范第14条、第37条、第38条、第39条,核对相应岗位人员是否到位,检查不同工作岗位的从业人员,持有效专业资格证书和卫生知识培训情况,其专业水平是否可胜任相应工作。判断员工素质能否保证供水卫生安全。,(6)检验室的检查,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9.1供水单位的水质检测、卫生规范第4章水

33、质检验的要求,检查检验室的设备、人员、制度、检验记录等,判断供水单位是否配备与供水规模相适应的人员和设备、水质检验是否进行质量控制、采样点与检验频率是否符合要求、水质检验记录是否完整清晰,档案资料是否保存完好,是否上报水质资料。,(7)检查是否有事故应急处理方案,污染事件报告制度。,(8)对出厂水水质进行现场监督检测。经过审查后,卫生行政部门应做出准予或不予许可决定。许可决定应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卫生部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执行。具体规定要求请大家学习行政许可法和卫生部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卫生许可证的样式,供水单位的卫生许可证的样式:有效期为4年,所载内容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

34、、卫生许可证号、发证日期、发证机关。其中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项目应与工商行政部门核准的内容一致,单位地址按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实际地址填写。卫生许可证号格式为:(市、区、县简称)卫水字年份号,采用统一编号。,五、违法行为的卫生行政处罚,卫生行政处罚是指卫生行政机关在职权范围内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对违反卫生行政管理程序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的一种惩罚或者制裁。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是卫生监督人员一项重要工作。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的行政处罚有: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扣或者吊销卫生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下面归纳

35、了三条处罚依据,具体规定请查阅传染病防治法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1)安排未取得体检合格证的人员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或安排患有有碍饮用水卫生疾病的或病原携带者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的,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进,并可对供水单位处以2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办法第25条);(2)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修建危害水源水质卫生的设施或进行有碍水源水质卫生的作业的;新建、改建、扩建的饮用水供水项目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参加选址、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而擅自供水的;供水单位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擅自供水的;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进

36、,并可处以2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办法第26条);,(3)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的或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的,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传染病防治法第73条的要求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已取得许可证的,原发证部门可以依法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水质检验结果判定,(1)判定依据 对水质检验结果的判定主要依据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该标准是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测工作最为重要的技术标准。掌握了标准的内容,才能做出正确的判定。(2)生活

37、饮用水卫生标准的主要内容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为全文强制,有106项生活饮用水水质指标强制限值,并附有28项生活饮用水水质指标参考限值,标准的正文共有10章:,第1章范围 共两句话,第一句说明标准规定了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二次供水卫生要求,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要求,水质监测和水质检验方法五方面行为要求;第二句说明标准的适用范围是城乡各类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和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即城乡各类供水。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 引用8个标准和1个规范。这些标准和规范前面介绍过,引用后其规定的内容也成为本标准的强制内容。第3章术语和定义 列出7个术语和定义,其中生活饮用水

38、、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前面曾做过介绍。,小型集中式供水是指农村日供水在1000m3以下(或供水人口在1万人以下)的集中式供水,也就是一定规模以下的农村自来水厂。分散式供水是指用户直接从水源取水,未经任何设施或仅有简易设施的供水方式。基本在农村,如大口井、管井、水窖等。常规指标和非常规指标是本标准根据我国地域广大,各地水质差异较大的情况而提出的两种指标分类。常规指标是指能反映生活饮用水水质基本状况的水质指标,检出率比较高;而非常规指标则要根据当时、当地的具体情况来确定。,要强调的,一是,在对生活饮用水水质检验结果判定时,常规指标和非常规指标具有同等作用,均为强制执行指标,不能认为常规指标是必测指

39、标,非常规指标不重要。如果非常规指标超标同样判定为水质不合格;二是,常规指标不必全部检验,如果当地采用氯气消毒,臭氧和二氧化氯及其副产物的相关指标就没有必要检验。在一般情况下,需要检验的常规指标约为34项。三是,处理好非常规指标和常规指标的关系,如果某地饮水某项非常规指标检出频率高,甚至超标,已构成危害或有潜在危害,应当由当地县级以上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协商确定,根据实际情况列为常规指标。,第4章生活饮用水水质的卫生要求 提出九项卫生要求,是标准的核心部分,是保证用户饮水安全的基本原则:第一项是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第二项是其中化学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第三项是其中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

40、体健康。第四项是感官性状良好。这四项是水质卫生要求的一般原则,当饮用水中存在标准规定的污染物质或者说指标,按照这一原则处理。这一原则也称为安全性原则:,第五项是“生活饮用水应经消毒处理”,这是一条总的要求。供水的各个环节都存在致病菌污染的可能性。即使是取深层地下水作为水源,从未检出过大肠菌群等指标菌,也应经消毒处理,经过消毒并保留一部分余留的消毒剂,对供水在出厂之后的输配水管道、容器中可以起到防御微生物污染的作用,增加安全性。有人问我们地区有烧开水习惯,是不是可以不消毒了,但有报告指出,喝烧开过的水并不能在所有地方或所有时间都能坚持,往往在劳动口渴的时候就难以实行;另外,用未经消毒的水漱口和洗

41、涤生吃的蔬菜、蔬菜、水果,也是一个重要的传染途径。所以说,即使在有喝开水习惯的地区,饮水消毒也是必要的。,第六项为饮用水水质应符合该标准表l“水质常规指标及限值”和表3“水质非常规指标及限值”的卫生要求。出厂水中消毒剂限值、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中消毒剂余量均应符合表2要求。表2中规定四种常用消毒剂的与水接触时间、出厂水中限值、出厂水中余量和管网末梢水中余量,是根据经验数据做出的规定。大家知道,决定饮水消毒效果的因素是消毒剂浓度和接触时间。水的pH值和温度也会影响消毒效果。在常用消毒剂中氯气和氯胺的应用范围最广、年限最长,积累经验也最多,根据标准中表2的规定执行,对消毒水中细菌引起的肠道传染病,对

42、绝大多数的饮水都能保证安全。,对用臭氧和二氧化氯消毒饮水的经验还不太多,可暂按表2规定的参数执行,积累更多的经验之后再做修改。由于紫外线消毒饮水的资料不多,无法设定限制条件和设定限值,标准中没有提及,但不妨碍它在饮水消毒中的正确使用。标准中属于对人体健康可能产生危害或潜在威胁的指标约占80,属于影响水质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不直接影响人体健康)约近20。还有少数为水质净化和保护管道所需的控制指标。判定饮用水是否安全,重点应该是有健康意义的指标。其重中之重是微生物指标。应结合供水单位的设施设备运行和水源水质情况,先确认是否有病原微生物超标,再先确认是否有毒理学指标和放射性物质超标,从而判定饮用

43、水能否可以饮用。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判定为不合格水。,第七项规定,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因条件限制,水质部分指标可暂时按照表4执行,其余指标仍按表1、表2和表3执行。这主要是考虑我国有部分农村地区,受经济和技术条件的限制,要执行标准的全部指标在短期内是有困难的。表4对14项指标放宽了限制,但这是在能够保证饮用安全的基础上的放宽限制,符合我国农村现状。第八项规定,当发生影响水质的突发性公共事件时,经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中的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可适当放宽。其意思是这类公共事件时,如果只是影响到饮用水的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是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的,例如,在一些沿海城市

44、经常发生海水倒灌,使生活饮用水略带咸味。,在情况很难改变又无其它水源条件下,可由当地政府处理;但如果水质改变中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或存在威胁时,就需要谨慎对待。特别是突发事件可能会发生传染病的威胁时,就更应十分慎重的对待,因为由集中式供水传播传染病的后果是十分严重的。第九项规定,当中含有该标准附录A表A.1所列指标时,可参考此表限值评价。表中的28项指标在我国有参考意义,但因资料不足没有正式列入,可用作参考,不是强制性指标。第5至10章分别规定了水源水质、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涉水产品的卫生要求和水质监测的要求。要更深入了解标准内容和制订依据可查阅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的GB57492006

45、释义一书。,六、突发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突发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是指生活饮用水在取水、制水、输配水、贮水过程中受到外界污染,短时间内使水质感观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毒理学指标、细菌学指标、放射性指标发生改变,超过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的限值或要求,造成或可能造成公众健康、生命安全的事件。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19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污染事故对人体健康影响的调查。当发现饮用水污染危及人体健康,须停止使用时,对二次供水单位应责令其立即停止供水;对集中式供水单位应当会同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停止供水”。传染病防治法第55条和

46、66条也作了相应规定,还规定了卫生行政部门与此相关的失职、渎职的法律责任。,(一)饮用水污染的种类和特点,1生物性污染事件2化学性污染事件3物理性污染事件,1生物性污染事件,主要危害是介水传染病,即通过饮用或接触受病原微生物污染的水而传播的疾病,又称水性传染病。(1)污染来源介水传染病的病原体主要有细菌、病毒和原虫三类,主要来自人畜粪便、生活污水、医院污水以及畜牧屠宰、皮革和食品工业等废水。(2)发病原因 含有病原体的污水、粪便等污染水源后,未经有效净化和消毒处理即供居民饮用或处理后的饮用水在输配水和贮水过程中重新被病原体污染。此外人们接触了被病原体(如钩端螺旋体、血吸虫尾蚴)污染的水体,直接

47、通过皮肤或黏膜进入体内引起疾病的传播流行。,(3)发病特点 也就是流行病学特点,有以下三点:水源若为一次性严重污染,呈现暴发流行状态,可在短期内突然出现大量病例,而且绝大多数的病例的发病日期,都集中在同一个潜伏期内。如果水源是经常、多次的被污染,呈现散发流行趋势,病例终年不断;病例分布与被污染水源的供水范围一致,绝大多数病例都有饮用同一水源的历史;一旦饮用水的污染源被控制,饮用水加强净化和消毒后,疾病的流行便会迅速终止。介水传染病传播范围的大小和发病率的高低,与水源的种类、供水的范围(或水体污染的范围)、水被污染的程度和频率、病原体的种类、居民的卫生习惯、饮用水的净化和消毒措施等,有密切的关系

48、。,介水传染病常常是来势凶猛,波及面广,危害较大。其原因是:饮用同一水源的人较多,特别是集中式供水水质受污染时,影响范围大,发病人数多;病原体在水中生存虽受多种因素影响,但一般仍能存活数日,甚至数月,有的还能繁殖生长;肠道病毒、特别是原虫卵囊(如贾第鞭毛虫、隐孢子虫)不易被常规消毒所杀灭;地面水体和浅层地下水极易受病原体污染。,(4)常见的介水传染病以肠道传染病多见。法定8种:甲类的霍乱;乙类的病毒性肝炎(甲肝、戍肝)、脊髓灰质炎、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钩端螺旋体、血吸虫病;丙类中的感染性腹泻。非法定:军团菌病及隐孢子虫、贾第鞭毛虫引起的介水传染病等。,2化学性污染事件,是指水体

49、受到有害化学物质污染后,通过饮水或食物链传递引起人群发生急、慢性中毒,甚至引起公害病或诱发癌症的事件。(1)污染物来源及种类:来自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农业使用的杀虫剂、除莠剂和饮水消毒副产物,其他还有如施肥后经径流和渗透进入水体,大气中有机物(如硝酸盐)的沉降等,种类繁多,有重金属、有机污染物、农药、化肥、藻毒素、环境内分泌干扰物等。(2)污染的影响:造成了污染性缺水,也就是有水却不能用,将加重我国的水资源危机。从公共卫生角度讲,水污染使水的功能降低、卫生质量无保证、使用价值下降。从经济发展角度讲,水污染加剧城市供水紧张,影响工业产品的数量、质量和成本,影响水产事业的发展,使水产品数量、质量下

50、降,恶化生活环境,影响农产品的质量,甚至传播疾病。,3物理性污染事件,(1)热污染 指大量含热废水(如冷却水)不断排入水体,使水温升高,影响水质,危害水生物的生产和繁殖,从而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人体健康。其主要来源来自工业企业的冷却水,其中以电力工业为主,其次为冶金、化工、石油、造纸和机械工业等。(2)放射性污染 一是地层中的天然放射性物质通过降雨、岩石风化、采矿和选矿等过程进入水体,二是由战争、试验、燃料加工处理以及核素应用过程中产生的含人工放射性物质,经淋洗、渗漏或沉降而造成的水体污染,人一旦接近含高浓度放射性物质的水可引起外照射,饮水则可造成内照射,均可影响健康,甚至可诱发癌症。,(二)饮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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